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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花氏孤儿-第10章

小说: 花氏孤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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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绾微笑着展平初尘的眉头,她也知道八岁的孩子正是顽皮好动的年纪,初尘从小因为一头长发便要整日规规矩矩,实在不近人情。可那头漂亮的乌发,衬上许是凤都女人天生就明媚动人的脸庞,谁见了能不喜欢?不但府中人人视为珍宝,渤瀛侯小女儿的美貌被府上清客传了出去,就连整个渤瀛城,都以长发为美。

可殷绾爱惜女儿的头发,却不是因为它有多美,而是她要怎么告诉初尘,你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人世,她留给你的只有这副身躯,即使是一毫一发,也不能轻易损伤。千思万量,她没有办法告诉她

“娘,你怎么哭了?你生我气了?”

初尘柔软的小手覆上殷绾的脸庞,殷绾才恍然觉出,原来她哭了。

“是我不好,我不剪头发了,娘你别哭”初尘的小手心慌意乱地胡乱抹划,把母亲的胭脂都擦花了。

殷绾赶紧擦干了眼泪,安慰她道:“娘没生气,没生气。”

她低头吻了女儿的额,把她抱到凳子上,命一旁呆立的鱼菱帮初尘修剪参差不齐的头发——既已如此,也只好将另一半也剪了。

这却是称了初尘的意,眼看风波止息,她又得意大胆起来,扬起头来向母亲撒娇,“娘,你也不生小花儿的气吧?你不会罚她吧?”

所有的目光瞬间投向小花儿,吓得小姑娘一个哆嗦。殷绾不忍心小花儿受惊,摸摸她的头,柔柔笑道:“这次就免了,不过以后可再不许动刀动剪了。”若是伤到孩子们,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初尘向小花儿挤眼:看吧,我还是护着你的。

“你也一样!”殷绾转头佯装严肃——小孩子还是要唬一唬的。

修剪完让人烦恼的长发,洗了个喷香的花瓣澡,换了身清清爽爽的衣服,初尘便吵着要去见父亲。殷绾心想这事也瞒不过傲参,便由她去了。

初尘此时神清气爽,一路飞奔,可怜花廊下,小桥上,假山旁,荷塘边,见到她的人无不立定,转身,茫然,倒抽一口气,屏住呼吸,两眼发直:天啊,小姐的头发

小花儿跑得不及初尘快,跟在后面,一共看见四个人掉了东西,包括四只茶盏,一堆简牍和一只猫。

活该,小花儿扮个鬼脸,瞪那花猫一眼,谁叫它居然敢叫“大花”!

“喵——”

“爹爹。”

初尘闯进书房的时候,傲参正与几位宾客清谈,看见女儿的头发,也不由一愣。初尘却已扑进父亲怀里,那几位都是常客,她并不认生。

可想几位宾客的脸色也惊愕得并不好看。

傲参将怀里那个小脑袋稍稍推开,从头到脚仔细打量,确定自己没有眼花,惊异地蹙起了眉头,“怎么怎么把头发剪了?”

初尘咧嘴一笑,露出牙洞,干脆道:“碍事,就剪了。”在父亲面前,她远比在母亲面前“嚣张”得多,因为父亲是男人,不会伤心,也不会流泪。

“谁给剪的!”不过父亲会生气。

初尘埋头在父亲怀里,喃喃道:“自己剪的”小手不老实的在父亲胸前抓来抓去——即使父亲生气了也不可怕。

傲参默默叹了口气,将女儿搂在怀里轻轻拍打:他不让女儿读书,自然也不能责备她不明道理、任性胡闹。

“咳,侯爷,该是时候让小姐跟公子一起读书了。”一位老清客看不过眼了。

初尘的脑袋忽的从傲参怀里钻出来,双目炯炯,她抓着父亲的衣襟,看向老清客:从来没发觉那些长着白胡子白头发的老头儿如此可爱。

“爹爹,我要跟哥哥一起上书房。”

“我也要。”小花儿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跟着凑热闹。

一屋子大大小小的期待的目光都落在傲参身上,渤瀛侯蹙眉沉思。



“殿下既要走了,要不要见见初尘,她是青羽的女儿。”

颜鹊冷道:“渤瀛侯最好祈祷我这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傲参不明白殿下的意思。”

颜鹊剑指傲参,“她是凤都王位唯一的继承人,你想让我把她带回凤都,复国复仇吗?”

傲参想说凤都已经没有了,也不可能再复辟,可他还是把话咽了下去:他不想刺激颜鹊。他知道,因为青羽的死,颜鹊深恨这个负了他姐姐的男人,如果不是看在他是初尘的父亲,或许颜鹊一怒之下杀了他也不一定。

末了,颜鹊道:“初尘乃凤都王遗孤,齐聚力量,号令复国,最能服众。你若不想我把她抢走,就别把女儿教养的太懂事,太聪明。侯爷,我说到做到!”

若非二姐聪慧重情,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颜鹊不愿初尘重蹈青羽覆辙,她天生貌美已是不幸,出身王侯亦无选择,所以宁肯她蛮横自私,无学无识,也好过聪明累人,玲珑心憔。开开心心被人宠一辈子,对一个女孩子,有什么不好,要那些精明练达做什么用?

不想颜鹊一番好意,却真把傲参吓住了。



“爹”初尘委屈地唤了一声。

傲参回过神来,却见女儿皱着眉毛,努着小嘴——他把她箍紧了。

“此事无需再议。”颜鹊,你休想!

颜鹊终是经不住倾之软磨硬泡,行已旁敲侧击,收了况后去罹做徒弟,不过去罹的资质也确实令他爱惜,但颜鹊绝不承认是因为他想对况后封有所补偿。

三人重新排定次序,行已为兄,去罹行二,倾之最幼。

如果不用探听消息,不用应付虚谈,颜鹊觉得梅下一壶暖酒,看三个徒弟或读书,或练剑,暂将仇恨放在一边,也颇为人生乐事。

不知觉中,已如此“虚度”了一年。

“好了,”颜鹊起身道,“今日就练到这里吧。”

三人收剑,却只有一个声音。

颜鹊颔首,笑道:“明日行猎,你们同我一起去吧。”

行猎?三个孩子的眼睛里同时闪现出异样的光彩。

颜鹊心笑:毕竟还是孩子。不过此次邀请他们的将军左骛却是颇有来头。

左骛出身寒卑,本无姓氏,后来跟了破杀将军,成了左家家臣,便从了左姓。据说当年训练照夜军,他为左都副将。

卷荼现

【章七】卷荼现

行猎的马队竖着黑色红色的牙纛,蜿蜒林间。马蹄下是深约两寸的积雪,两旁的高大松柏针叶墨绿,覆雪如银。树缝间三两只灰褐色松鼠端庄轻盈地穿梭跳跃,树枝轻颤,积雪簌簌落下。

倾之从腰间摸出弹弓,瞄准树上,神情专注。

行已将手搭上倾之的肩,示意他不要顽皮。倾之回头冲大哥一笑,却不打算放弃盯准的“猎物”。去罹瞄了一眼树上毫无警觉的松鼠,冷淡表情,全没半点同情之心。

“嗖——”

“啪。”

一颗大松塔应声直落,把松树砸了好几层窟窿,炸起一团团雪花。

蹲在松枝上的小松鼠刚觉察到周围的异样,便被一只巨大松塔带倒,四仰八叉、连翻带滚的掉下树来,摔在厚厚的雪地上,砸出一个雪坑。

小东西吓得魂不附体,夺路而逃,却被落在一旁的松塔绊倒,又栽了个跟头,沾了满身满毛的雪,狼狈至极又可爱至极。

马队不疾不徐地前行,虽是行猎也军纪肃然,谁也没在意路旁一只触了霉运的松鼠。松鼠直起身子,灵活机警地转动脑袋,而后抱起松塔,慌忙逃窜。蓬松的尾巴上下翘动,似乎可以想象它“呼哧呼哧”的急促喘息。

行已哭笑不得:真是个孩子;去罹皱了眉毛:原来不是松鼠。

倾之将弹弓插回腰间,嘴角抿起一丝若无其事的微笑。

“赵先生可知此次行猎是为何故?”左鹜骑马在前,问颜鹊道。

颜鹊与左鹜并驾,“听说近日有多支狼群在此盘桓数日,频频伤人,不知可有此事?”

左鹜点点头,十分苦恼,“不错,正是因此。往年冬天山里的野狼找不到吃食也会偶尔下山袭击人畜,不过像今年这样三四支狼群聚在一起,确实罕见。奇怪的是今年的风雪也并不比往年更大,该不是山中缺乏食物所致。而且听有猎人说,这些狼就仿佛遭到了侵犯,狂性大发,格外凶残。”

颜鹊不以为然,笑道:“将军手下个个都是神射手,百发百中,几支狼群又能奈何?赵某敢说日落之前我们便可满载而归,将军若不嫌弃,赵某今夜梅园置酒,与将军畅饮。”

“先生好意左某心领,但左某担心的不是这个。”左鹜苦笑,“不知先生是否听说过卷荼?”

“可是民间俗称的‘白兽’,主家得男,亲朋以白兽赠之?”来丈雪城一年,颜鹊对玄都民俗也有些了解。

左鹜忧虑道:“正是。白兽是瑞兽,不过也有‘卷荼现,天下乱’的传说。”

颜鹊佯惊,“这天下方定,何来将乱之说?”

“左某也是为此担心,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颜鹊心下了然,原来左鹜是请他来出谋划策。

颜鹊略思,问道:“卷荼现世和此次狼群集结可有关联?”

“传说每当卷荼出现,都会有狼群聚而不散,至于原因,典籍中未有记载。这卷荼是一种白色卷毛灵兽,形如狮虎,状大如牛,”顿了顿,左鹜又道,“传说卷荼有灵性,通人语,赵先生相信吗?”

颜鹊哈哈一笑,“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毕竟玄都山深雪大林茂谷幽,赵某倒宁可相信人迹未至之处暗隐着无穷神秘。就如照夜巨鸟,谁能想象天下竟有那样巨大的飞禽,真是难以置信。”

“赵先生见过?”左鹜心下防备。

颜鹊好奇道:“赵某只是听说,不知哪里能寻到这样的巨鸟?”

左鹜笑道:“照夜鹏鸟乃神明座下使者,专为辅佐英主而来,如今天下已定,自然是被召回了。”

颜鹊是聪明人,听得出左鹜的弦外之音——照夜军于今对天下也还是个秘密,自然不是三句两句就能套出来的,还需得步步为营,不可操之过急。

“原来如此。”颜鹊一笑置之,对这蒙蔽世人的说辞,彼此心照不宣。

又说卷荼,“依赵某之见,不管是不是真有卷荼这种灵兽,既然有‘卷荼现,天下乱’的说法”他靠近左鹜,耳语道,“就是有,将军也要当作没有。”

左鹜蹙眉。颜鹊又道:“如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陛下日理万机,将军也不想令陛下因为一两句捕风捉影的传言而烦恼吧?”

颜鹊这话正合了左鹜心思,可他又犹豫,“若真是卷荼,该如何处置?”

“将军焉知不是有心之人故意散布谣言?”左鹜一愣,颜鹊一笑。

左鹜点点头,其实他早也有此怀疑。灵异传说之事本不可靠,就像照夜鸟,没见过的时候视为神物,可一旦驯服,不也就成了天上飞的坐骑而已。恐怕典籍中“卷荼现,天下乱”为的是造势,而如今也正有居心叵测者欲故技重施罢了。

思及此处,左鹜握紧了腰间佩剑:管它灵不灵兽,一个字——杀!

行至开阔处,看见早有人马手持强弩在前方搜寻。一人骑马迎面而来,在队伍前立马抱拳道:“将军,前面发现狼群。”

猎狼的方法不难,由经验丰富的猎人锁定狼群出没的范围,倚靠强弓强弩,围捕狼群。狼虽凶狠、狡诈,又极擅群体作战,可面对同样凶悍,更加慧黠,如狼似虎的黑甲军,却难逃一劫。此法屡试不爽。

左鹜转头,对赵却的三个徒弟道:“三位小兄弟可要一展身手啊。”

颜鹊谦虚道:“他们三个能保护自己周全就行了。”

左鹜大笑,“赵先生对徒弟好生爱惜。”

“兄弟们,走!”左鹜挥手,一马当先。几百人的队伍霎时间动如风雷,纵鹰放犬,排雪如浪。

颜鹊不由感慨,“黑甲铁骑,名不虚传。”

倾之知道,这话多半是说给他听的。

颜鹊回过头来,却全不见感慨,只是一脸轻松,“师父找处地方清闲,你们想凑热闹只管去,猎物多少无所谓,只别把自个儿喂了狼。”

行已偷偷叹口气:师父还真是关怀备至。去罹和倾之则早就开始最后一次检查全身装备。

倾之先查验完毕,打马扬鞭,“我们分头行动,比个输赢!”

待行已、去罹反应过来,倾之已将他们抛下。两人互换了一下眼色:以三弟的剑术骑射,自保无虞,他既好胜,就由他去吧。

行猎到日暮时分结束,清点战果,收获颇丰,一共猎狼四十七只,但似乎比先前预计的少了些。另外还有些獐子、鹿、兔、野猪等。

正当大家准备乘兴而来,尽兴而归的时候,行已、去罹飞马过来,异口同声道:“师父,三弟不见了!”

颜鹊手中酒壶“砰”的落地。



倾之运气不错,很快猎到一只香獐。他用匕首划破獐皮,使鲜血流出,又用绳子将獐子拴在马后,而后翻身上马,逆风疾行,故意将獐血撒了一路。

狼的嗅觉极其灵敏,此时风助血腥,引来一群饿狼穷追不舍。倾之约莫行得足够远了,便将绳子隔断,弃了獐子,绕路折回。

倾之决不是不忍杀生,不然何以对那香獐并无半点怜悯。他只是想起七杀、破军和贪狼,不愿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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