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异灵传 >

第27章

异灵传-第27章

小说: 异灵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母亲不过四十多岁,可那满头的银丝、佝偻的身子令她看起来苍老了二十岁。
“我的生命本就是母亲给的,甚至为了我,母亲二十多年来无时无刻不在透支着她身的生命力。此次事了,我一定要侍奉在前,好好尽一番孝道,以报答她老人家的恩情。”张天赐含泪在心中暗下决心。
此时,那一人一狗已快至省城。
“那只猫跟我有一番渊源,你跟它之前的恩怨我不想知道,但是从今往后你不能再找它的麻烦,明白不?”那人抚着那狗的脑袋,轻轻说道。那狗眼里闪过一丝不甘,终归还是熄灭了对猫儿的仇恨心理,眼前之人的话,容不得它有一丝忤逆,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来者何人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8 16:00:29 本章字数:3504


很多时侯,爹妈给的这张脸确实很要紧。只不过,虚伪是人的本性之一,集体虚伪更是社会的本质之一,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至少不会在口上承认这一点。可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靠这一副爹娘所赐的皮囊吃饭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一个人如果长得太过抱歉,让人望而生畏,那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了。难怪甚至于某些国家盛行全民整形。当然,其中还是有些特殊个例的,咱就不拿来说事了。
基于以上原因,文昌路上的几家花店老板,无不对“幻之海”怨念深重。你想啊,那老板是口帅锅,本就占了相当的优势了,可那店里的花花草草长得似乎也比别家的更娇更艳,何况价格上也便宜几分,一般喜爱这些花花草草的都是些女生,能不都往那边跑了嘛。
好在由于花束的买家一般都是男生,而男生基本对于“幻之海”老板充满各种羡慕妒忌恨,基本不会在“幻之海”买花束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才让其他几家花店老板的心理稍有平衡。
当然,其中偶尔也会有例外,而且数量不少。比如,有的单身状态的男生也会去“幻之海”,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欣赏美女;有的恋爱中的男生也会去那里,可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被女友拖着去,或者被强势的又对“幻之海”有爱的女友下了死命令:以后凡是送我的花,都要有“幻之海”标签的。
今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风儿吹在身上给人以些许凉意,但不会让人觉得冷。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以些许暖意,但不会让人觉得热。对于华国江南地域来说,算得上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了。
午休时间,“幻之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莺来燕往、门庭若市。忙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转的叶圣正在心里计较是不是该请两个伙计来帮忙,长此下去,一个人似乎好像真的有点吃不消哇。
感情是因为太多次与陈瑶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他还真有了努力当上“花魁”,攒些积蓄买房、买车,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做好前期准备的心思了。这一刻,他早把“幻之海”原本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这一条给忘到爪洼国去了。
忙碌中的叶圣直起腰板,看了一眼店中的热闹景象,带着魅力无边的微笑,抬手在额头抹了一把渗出的细汗。蓦然间,察觉到隐有一股唳气由远而近。叶圣心中一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为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地把目光投向店门外的大街上。
文昌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透过人堆、车流的缝隙,远远地出现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一袭青衫,身着青衫之人神情冷淡、眼神犀利,身边一只大狗高大威猛。叶圣所觉唳气之源便是来自这只大狗。一人一狗经过之处,路人为大狗气势所摄,纷纷避让,无有敢近前三米者。叶圣感知一人一狗有异,遂以灵觉察之。
仅仅是一瞬之间,那青衫客立即有所反应,转过头来往叶圣这边看了一眼。伴随着来人那犀利的眼神,叶圣顿觉一道杀机如泰山压顶般地扑天盖地而来。未几,便已心跳加速如同擂鼓,脸色苍白、双唇失血,背有冷汗渗出打湿衣裳。一眼之威,乃至于此,这该是什么样的实力啊!
“如此凛然的杀机,来者是敌非友!”强按下心中的无比恐惧,叶圣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并立刻有所行动。他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灵能力,制造了一个跟现实世界几无二致的幻境,并将之与现实重合使来人无法以灵觉辨析真假。而他自身,却是准备脚底抹油直接开溜了。明知不敌而死战,非智者所取。
事实上,青衫客并无意与叶圣为难。那一道杀机,只是查觉到被人用灵觉探查,下意识中所做出的自然反应。毕竟,在他漫长、久远的生命历程中,有一段时期,无时无刻不处在看似永无止尽的战斗、杀戮之中,致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遇人窥视则直接以杀气震摄。若无这点警觉,焉能存活至今。只是,如今叶圣却是彻底地产生误会了,并做出了错误的反应。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落在青衫客眼里,却是视野之内人物景致皆与方才无异,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以灵觉探查的那人凭空消失了。饶是青衫客见多识广,经验无比丰富,一时之间也是无法分辩对方这是什么能力。只不过基于对自身实力的无比自信,心中很是不意为然,小鱼小虾米,能翻起什么浪花来?当今天下,能与其比肩的人物,不是没有,但不至于这巧就撞上一个。
虽然,心里是不当一会事。但有道是:狮子博兔尚尽全力。久历战阵,见惯腥风血雨的青衫客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更何况,眼下对方先以灵觉相探,被发觉后又消失无踪,难保不会存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用心,不管怎么样,总要先把对方揪出来弄明白他的目的,再做决断为好。
这一切,说来话长,其实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从叶圣察觉到大狗的唳气至今,也只不过是区区几秒钟时间。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便一边控制着幻境迷惑着青衫客,一边朝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如果给他半分钟时间,或许还可以再压缩一些,任那青衫客再怎么实力高深莫测,只要没有发觉并破去他所制造的幻境,就可以安全脱身了。只是很不幸的是,青衫客身边还有一只大狗相随!
众所周知,犬类天生半色盲,而嗅觉却分外发达,更何况这只身为凶兽的大狗。此时,那大狗只是朝着四方抽搐了几下鼻子,就已找出叶圣的位置,对着他所在方向一个劲的狂吠着。青衫客见状,心中已是了然,对方必是用了某种秘法掩去了行迹。只是并没想到自己却是掉入了对方的幻境之中,若是知道此节,以他之能破去这幻境倒也易如反掌。
眼见对方的能力古怪,青衫客心中升起了些许玩心,嘴角现出一丝笑意,轻拍大狗的脑袋,带着赞赏之意说道:“此番你却是立功了,头前带路,给我盯紧了,我就不信他还真能从我眼皮底下逃脱!”
叶圣见自己所造的幻境不能建功,大骇之下干脆撤去以节省有限的灵力,使出吃奶的力气亡命奔逃。只是两条腿的总归是跑不过四条腿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后的那只大狗却是离他越来越近了。而那青衫客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从头到尾保持着一脸从容,看似不紧不慢、闲庭胜步,可始终紧随在大狗身后一米处。看他的样子,如果不是有意放水,早就能追上叶圣了。
情急之下,叶圣再也顾不得惊世骇俗,现出本相,却是一龙形物事,身长三尺有余、约水桶粗细,只是头上无角、身上无鳞。本体初现,便口吐蜃气,形成大雾,以遮凡人耳目,紧接着腾云而起,直冲云霄。此时路上虽然车辆行人众多,叶圣显出本体到吐气成雾也只是刹那之间,倒也无人注意。只是大雾忽起,行人视线所及未能出之三米,顿时引发许多交通事故,也不知是否有人员伤亡。
见叶圣上了天,大狗却是有心无力,只是急得在地上又跳又吠穷折腾。青衫客见状,心下稍有惊诧,口中自语道:“原来这个年代仍有蜃残存于世,倒也教人意外,却不知怎的不在海里呆着,倒跑到这城里来了,匪夷所思呢!也罢,待我拿了它,问个明白再作分晓。”
语毕,只见青衫客身上金光大盛,身形拨地而起,冲向天际,其速竟比刚才那蜃腾云驾雾还要快上几分。不多时,已赶上前方的叶圣。
飞行中的叶圣只觉身侧一道金光一闪,眼睛一花,只见前方一个人影静立在空中,一脸冷淡,目光凛厉,盯着自己。不是那青衫客还会是谁?叶圣顿觉万念俱灰,心灰意冷之下,重新化为人形,一脸颓废。
“你何故窥觎于我?”青衫客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冷厉的气息。
见对方出言相询,虽语气极度严厉,然而依对方的实力,要自己的小命那还不跟玩似的,叶圣此时心中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或许此事另有转机也说不定。
“因感知唳气接近,所以在下才会以灵觉探查,却没有想到冲撞了阁下,还请阁下不计在下无失之心,往开一面!”语气中自是十分恭敬。
“哦?只是这样你又跑个啥劲?”青衫客又问。
“阁下那一道眼神杀机昂然,惊吓之下还以为阁下是要取在下性命呢,在下能不跑嘛?”叶圣如实答道,心中却又怕对方不接受自己这个解释,都快急得哭出声来了。
青衫客听得叶圣如此说法,再观其神情,情真意切不似作伪,稍加思索后认为对方不像是在说谎。刚才真没想到这一节,现如今,能受自己那一道眼神中所蕴含的杀气机而不惊的存在确实不多了。如此说来,却是自己多心了。
“既然这样,你走吧。”青衫客无意再与叶圣为难,放他离去。
“真的!”叶圣语气中充满惊喜。
“你认为以我的身份,像是那种出而反而的人嘛?”青衫客语气之中颇有不悦之意。
“多谢阁下体谅!请问阁下高姓大名如否告知于在下?”叶圣见性命无虞,又起了好奇之心。之前可未曾听说过世间竟还有如此厉害人物存在。想着多了解一些情况,或许以后能派上用场。
“此事本就误会,不必言谢。至于我的名字,早就忘掉了。不过,很久以前,像你这样的异灵都称我为‘战灵’!”说完这话,青衫客调转身子,头也不回,兀自离去。
“战灵!他就是战灵?”
闻得青衫客自称“战灵”,叶圣像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惊,呆立在原处,跟一块木雕似的,良久未见动静……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鬼王姚远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1…18 16:00:29 本章字数:3565


明武宗正德年间。姚远本是大明杭州府一寻常百姓,幼时家境贫寒,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其父母无力抚养,便在其十岁之时托亲告友给其找了户大户人家,立下五年契约,充当主家孩儿的书僮。好在姚远自小心思活络,为人机敏,倒也教他在那户人家混得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主人、主母深喜这个机灵的孩子,少主更是将他视为兄弟,一众仆役与其相处的亦是甚为融洽,故此除了立契时议定的薪俸外,平时也没少得打赏。五年期满后,又主动留在主家做了三年,有了一笔微簿的积蓄。
其时,大明民间商业繁荣,离了主家之后姚远便用多年的积蓄做起了一些适时的小营生。多年的下仆生涯使他练就善于查颜观色的好本领,一张巧嘴颇能打动顾客,再加上做人本份,买卖时生熟不欺,做起营生来倒是顺风顺水,几年下来也算是挣下了不小的家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十多岁尚未成家,在那个时代可算是大不孝了。原先下仆身份,倒也无人说事,如今小有家业,父母、兄弟姐妹、三姑六婶、左邻右舍、甚至完全不相干的闲人都来替他着急了,成日里劝他早择良偶以留后嗣,如此方能不负父母养育之恩,告慰先祖在天之灵。
其实,打了这多年的光棍,姚远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想娶上一位贤良淑德容的良家女子成就百年之好?只是无论幼时在大户人家为仆,亦或长成时自立门户经营生意的经历都大大提高了他的眼界,看不上一般的农家女子。
众所周知,古时人们的社会地位依次为士、农、工、商。姚远几年打拼虽小有资产,可到底还是未能大富,又身为商户,一般大户人家、官宦人家的小家碧玉谁愿意许配于他,于是这事就一直耽搁下来。
后有人相告,原钱塘县令因犯事被朝庭削职为民,其膝下有一女,贤良淑惠有姿容,可求之为妻。姚远闻知大喜,遂托当地德高望众之人携聘礼上门求亲,终成好事。
婚后三年,已有一子一女。这一日,姚远领三五伙计,前往镇江进货,回程时不想遇山贼劫道,伙计惜命弃主奔逃。姚远心疼货物,稍加抵抗,不料山贼凶残,因此丧生。
丢了性命后,姚远的冤魂便守着尸身,只等地府来使引他入阴间。如此空等多日,方有过路之野鬼好心相告,横死之人并无阴差来引领,须自行进入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