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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分-第1章

小说: 春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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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津,3月20日,19:36     
  趁那女孩在朋友家里吃晚饭,他在她汽车的输油管上刺了一个小孔。汽油悄无声息地滴在柏油路面上,积聚成溪,向山下蜿蜒而去,余痕缓缓在空气中蒸发,最终无影无踪。     
  几分钟之后,那女孩走出朋友的房子,开车离去。他跟着她开了四分之一英里,进了一个村落。汽油快漏完了,女孩艰难地把那快要完蛋的车开到路边。他远远地、静静地看着。     
  他关掉车灯和发动机,让车缓缓滑行,然后停在她身后五十码远的巷子里,听她徒劳地一次又一次打火。     
  过了一会儿,他下了车,慢慢地沿着巷子走。他尽量躲开月光,掩身在一格一格的阴影中。     
  柠檬色的月光倾泻在屋顶上,照亮了头顶树木的枝叶。月光掩映下,只能看见她模糊的轮廓。     
  踩着柔软的草皮,他脚上的塑料鞋套嘎吱嘎吱地响着。他可以听到自己平稳的呼吸声,一股股的热气扑到塑料面盔上又撞回来。他加快了脚步。     
  那女孩放弃尝试。她旋回钥匙,透过车窗向四周看着。但是他隐藏在黑暗中,没有被她发现。     
  她从乘客坐席上的某个地方拿起手机。他紧迈两步走到车门旁,拉开车门一刀刺了进去。     
  女孩一声尖叫,松开手机。手机从她的胸前滑下去,落在车厢地面上。他毫不迟疑地探身进去举起手臂。他的脸藏在有机玻璃后面,她无法看清。     
  女孩不自觉地摇晃,嘴大张着,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只想尖叫。正在这时,攻击者伸出闲着的那只手,捂住了她的嘴。他的脸离她仅仅几英寸远,透过面盔,她能看见他巨大的黑色的瞳孔。     
  一开始疼痛有如针刺,一转眼,巨大的疼痛便排山倒海般涌来,扩散到了全身。她感到某种液体正从自己的身体里喷涌而出,浸透了衣袖。她几乎无法相信,金属刀片正一寸寸地深入她的喉咙,向她的大脑逼近。     
  她全身发抖,嗓子里挤出一声低吼。吼声振荡着凝滞的空气,转瞬被它吞噬。     
  她再也无力发出别的声响。一股鲜血从她的口中喷出,飞溅在前座和挡风玻璃上。     
  几秒钟之后,她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詹姆斯?莱特曼把劳拉?尼文送到了牛津大学图书馆的门外。他是这里的馆长,也是劳拉的老朋友。在过去的三周里,他们频繁见面。劳拉有四年没回过牛津了。     
  她微笑着看他,仔细端详他布满皱纹的慈祥脸庞。他像一只正在逐渐老迈的乌龟一样,探询着这个世界。他的壳就是牛津大学图书馆,这世上最宏伟的书籍收藏之地。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然后转过身去,慢慢走下台阶。然后她止步,回头,而莱特曼已经离去。     
  她爱透了这座城市。此刻想到马上就要启程回家,心里不禁一阵刺痛。二十多年前在这里读书时,牛津城就已经深深渗入了她的血液。这座城市的历史就像一幅宽阔繁复的人类织锦,其中所含的艺术已经成了她的一部分,正如同她也早已或多或少地成了它的一部分一样。     
  此时此刻,在菲利普?班布里奇的心中,牛津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形象。他花了很多时间去观察这座城市,或者更应该说,他被迫去观察这座古老城市的阴暗面。他做了很多年的自由记者。而现在他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他的新职业,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泰晤士威利警察局的犯罪现场摄影师。做这行以来,他见识过了血流成河,也目击了人类所能承受的最大伤痛。因此,他知道,归根结底,从人性的角度而言,牛津和洛杉矶中南区(黑人聚集地——译注)以及伦敦东区(穷人和外来移民聚集地——译注)毫无二致。     
  前方十码远的地方,一顶大约十五平方英尺的、灯光明亮的白色箱式帐篷告诉他们,那儿就是犯罪现场了。     
  一个年轻女孩的尸体跌躺在后座上。她四肢摊开,头向后垂去,双眼大睁,无神地盯着车厢顶部。她衣裙简单,已经完全被血浸透,肌肉则因血液流失而变得惨白,皮肤在帐篷里泛光灯的照射下更是白得吓人。劳拉可以看到浅色座椅上的血渍。整辆车里面都染满了血;鲜血喷洒在车窗内外,溅满了奶油色的仪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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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春分(2)       
  那女孩看起来非常年轻,应该和她的女儿乔安娜差不多大。她肯定曾经非常漂亮。此刻,她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散落在座椅后面,但却同样满是血污,一块一块地粘在她的肩膀上。在她的脖子上,从左至右横着一道深深的血槽;而从她的咽喉到肚脐,则竖着另一道。她的胸腔被打开了,骨头向里折去。     
  劳拉站了起来。长久以来,她一直相信自己已经见识过了太多的犯罪场景,再没有什么能够震撼她。但是此刻,她心底突然一阵恶心,几乎要吐出来。她对自己说,只不过是起身太猛了,然后深吸了几口空气,慢慢地,恶心感便减弱了。她试着不去想它,但她知道,自己刚刚所看到的一切不会很快就消退的。她直起身,打算跑回车里去。这时,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晚上好。”     
  “我是刑侦探长门罗警官。”     
  “刑侦探长门罗,对吗?对不起,菲利普让我好好待着,但是,我……”     
  “你很好奇?”     
  “是的,我想可能是。”     
  “当然,你现在应该知道了,这是一个谋杀现场,而且是一个格外残忍的现场。作为一个国家公民……”     
  “探长,我可以为劳拉担保,”菲利普坚持道,“我认为她知道她不应该干扰警方行动,她只是……”     
  他的话被一个声音打断,汽车旁边的一个白衣人喊道;“探长; 过来看看这个!”     
  门罗转过身去,向汽车那边迈了两步。菲利普盯着劳拉,想说些什么,扫兴的是,劳拉跟在门罗后面大步地走了。     
  “这是在伤口里发现的。”那个鉴识组的警官说。他右手戴着手套,拇指和食指间捏着一枚硬币,上面沾满了血。     
  门罗用自己戴着手套的手接过那枚硬币,举到灯光下。劳拉挤上前去,仔细端详那枚硬币。门罗生气地瞪着她,吓得她后退了一步。那枚硬币和十五分的差不多大,对着他们的这一面是一幅漂亮的手工画,画着头顶着碗的五个裸女。     
  “看起来像是纯金的。”鉴识组警官说,“但是要等到做过检验之后才能确认。”门罗小心翼翼地把硬币放进一个塑料袋里。然后转身,发现劳拉离他不到两英尺,便愤怒地看向菲利普。     
  “班布里奇先生,”他边说边用手指摸索着衣领和脖子,“如果你的工作完成了,可不可以送你的朋友上车回家?”     
  “呃,晚安,侦探先生;”门罗转回身去的那一刻劳拉回道,“很高兴认识你。”     
  剑桥,1689年2月     
  艾萨克?牛顿昨晚太累了,甚至都没收拾行李。他的仆人伊莱亚斯? 佩里文克把装满新玩意儿的行李箱拖过三一学院的庭院,拖上回旋的石梯,然后拖进了牛顿和他的老伙伴,约翰?威金斯合住的房间里。     
  尽管已经在剑桥大学做了二十多年的卢卡斯教授(Lucasian Professor,英国剑桥大学于1663年以大学议会议员卢卡斯(Henry Lucas)设立的基金所授予的教授名衔,在英国学术界具有卓越地位,曾获此荣誉的学者有牛顿、 霍金等——译注),校方却并未对他格外慷慨,这间屋子并不算太大,然而,也足够了。牛顿点燃门两侧的火把,这密室里顿时亮起昏暗的火光。他转身锁上门。他知道威金斯回曼彻斯特探望家人了,但他要以防万一,他不想有人侵扰自己的私人领域,也不希望有人探头探脑。他走到壁炉旁,用从火把上引的火点燃木柴,一会儿火就烧得旺旺的了,室内的阴霾渐渐消散,他可以看透那些一直满布房间的化学品的雾霭。     
  如果一个陌生人进了这个房间,肯定无法忍受里面的味道(即使是17世纪的人也不行)。但是对于牛顿来说,这味道已经与他融为一体,如果有别的味道突然闯入,他也仅仅视若平常。     
  他一边摸索着箱子锁,一边回想着此次伦敦之行。他是去寻找那缺失的线索,他很确定它就在那儿。他已经寻找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寻找一切存在的核心秘密,寻找最终的真理——真知。科学是他的初恋,他已经使她油尽灯枯。两年前,他出版了那本《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这让他成为了学术界的一颗明星;但是他一直都知道,宇宙并非仅限于此,并非只是螺钉与螺母,并非只是他这部掌声雷动的作品中所观察和描述的那座机械大厦。         
  
第3节:春分(3)       
  几乎从1661年踏入剑桥大学的那一刻起,他就深深地迷上了炼金术和神秘学。他的导师、前辈、当时的卢卡斯教授,艾萨克?贝若在他的心中燃起了第一星火花,很快地,在过去那些名家的影响下,大火以燎原之势燃烧了起来。他们的探索被称作伟业,这些伟人长年累月都待在烟雾升腾的实验室里,做着精心设计的炼金实验。他们毕生都在寻求着点金石,传说中它能将一切金属都变成金子,它是物质与非物质之间的一种神奇的界质,有了它,伟人们就可以制出不老药,从而永葆青春。     
  和所有前辈炼金术士一样,牛顿也把自己的研究构建在炼金术实验者的宣言,也就是绿石碑的教义之上。在他的少年时期,贝若曾就此对他进行了启蒙,并且让他认识到了这一神奇之物对于每个炼金术士的重要性。它产生于古希腊罗马时期,贝若解释道,那时候人类对于宇宙运转的认识,远比现在的任何学者和哲人都要多得多。古希腊罗马的学者们将他们的智慧凝聚于一块石碑,也就是后来人们发现的绿石碑。没人知道这块碑现在在哪里,它早就从人类的视线里面消失了。但是碑上的内容却在炼金术士之间代代相传。每个人对碑文都有不同的理解,而他们谨遵各自心中的绝对真理。碑文描绘了寻找点金石的路线,但是首先你得准备好你的灵魂和一应的物质基础。牛顿相信,之所以迄今为止尚未有人制造出他的梦想之物,既不是古希腊罗马学者的错,当然,也不是大自然的错;那只不过是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哲学家或者炼金术士完全净化了自己的灵魂,而那些所谓真理的追寻者们,也没有一个能够尽心尽力地专注于他的任务。     
  无论是赫耳墨斯本人,还是自己圈子里的炼金术士,牛顿和他们都不一样。他想炼出金子,但并不是为了金子本身。在他眼中,再巨大的财富也没什么价值。他只想找出炼金的方法。对他而言,彩虹那端的金子只是纯粹的知识,那是神祇才拥有的知识。为了拥有它,他愿意付出一切,那是他存在的理由,是他活着的唯一动力。过去的那些年里,他一直站在熔炉边研究着微观世界,并且将它和自己通过望远镜看到的宏观世界联系起来。他已经梳理出了其中的联系,并且将整体论的概念提升到了一个新的理性高度。那时,他开始相信自己是半神之躯,来到这世间只有一个目的——找到点金石,阐明真理。他相信,上帝选择了他,让他变得独一无二,给予他同时代人之中最高的智慧,从而,他——艾萨克?牛顿,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教授,将遵从天父之命,向人类揭示存在的真正意义、自然的内部运转以及宇宙的机械系统。     
  牛顿掀开箱盖,他拿起一本非常漂亮的书——包着绿色皮革的《炼金术集锦:通向点金石的十二道大门》,乔治?里普利著(15世纪炼金术士——译注), 这时,一小片羊皮纸突然从封底里滑落下来,落在了牛顿脚边。     
  他立刻捡起它,仔细地展开。羊皮纸已经风干,泛出古旧的黄色,但是他能看到表面那层隐约的褐色字迹。牛顿快步走到壁炉边,把纸凑到眼前,想看清上面那细不可辨的字迹。那是亚拉姆语,古希伯来语的一种,他很熟悉。牛顿在脑中迅速地翻译着,口中喃喃自语:     
  “啊!追寻者们!你们这些追寻真理的人!决不要失去信心!当你们在绿碑之前双膝跪地,你们将发现另一个更伟大的真理。我的朋友们,我曾亲眼目睹这一真理,只是恍若梦境,然而,神祇宣告了它的真实。那一刻大地回春,上帝的鲜血如红宝石一般明艳。因那石碑天赋为方,红宝石便自禀为圆。真的,我曾目睹这一神迹,恍若梦境。若那石碑能量为一,红宝石球的能量则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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