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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只兔子的侦探生涯:兔子强尼-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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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对待女人的方式,我都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虽然阁下从不在女人身上吝啬金钱和赞美之词,但却深谙何时该强势。卡米拉·梅那家伙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伴舞的,却坚信阁下对她的舞姿着迷。平时总以艺术家自居,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搜刮阁下的金钱。
  阁下在后台痛扁卡米拉并且将她的舞裙撕烂的时候,我也在场。因为那骚货在舞台上对着台下的年轻客人暗送秋波。阁下把卡米拉压倒在化妆台上,把他粗大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化妆品啊,假发啊,散落一地。每摆动一下腰,阁下的拳头就狠狠地砸在卡米拉的脸颊上。由于戴着“Wise Guy”——这是他晋升为黑手党组织的干部时,前任老大送给他的戒指——没几下便揍得卡米拉满脸是血。
  真是痛快!见我兴奋得四脚乱蹬,阁下对我眨了眨眼,仿佛在说: 女人是不能宠的,强尼,这个世界上值得珍惜的女人只有一个,男人只要守护好她就可以了。实际上那一夜,阁下宠幸着他的妻子伊莎贝拉直到她沉沉睡去。

强尼兔之枉为兔2(2)
啊,阁下!凯塔诺·科维洛!你不在以后,我真的很寂寞。而乔治·曼西尼,混蛋,若非我是只兔子,你这家伙早已经躺棺材去了!
  阁下丧命于幸运小子波比之手的那一天,我像是屁股着火似的在房间里到处砰砰乱跳,差点把腿折腾到复杂性骨折。因为无法制止的惊惧,我几乎就要窒息。还有好几次被阁下的得力助手——有着“侠客”之称的托尼·维洛佐的尸体绊倒而导致头撞到墙。“侠客”托尼的绅士帽上满是疮痍,而他的头上也有着相同数量的弹孔。参谋朗多·钦可缇,“陶笛”索尼,奇洛·费利奥尼……大家都被杀了。
  人类并不指望兔子的忠诚,也无须它的服从,至于它的战斗力那更是个笑话。如果想要这些,那还不如去养条大型犬。所谓兔子的哲学,一言概之便是“胡萝卜不说话”,只是这样。也就是说,兔子只要听到奇怪的声音便会一溜烟地逃之夭夭。所以我——强尼兔——也夹着尾巴逃跑了。
  世界轰然崩塌。
  软绵绵的床、准时呈上的食物、阁下那抚摸我身体的大大的手、全体干部围坐着的餐桌、男人们的笑声、我的耳朵护理、皮毛护理……一切的一切都化为昨日梦境。
  第一次在没有屋檐的地方等待天明,我感到万分恐惧。被猫咪们调戏玩弄,还差点丧生于野狗之口。若非沟鼠救命,强尼兔的故事便从此落幕。虽说宠物沦落街头一般都会过得万分凄惨,但不管怎么说我的运气还算不错。
  逃进下水道的我和老鼠们一起生活了一阵子。他们亲切、爽朗,永远都有腐烂的蔬菜。由于兔子不吃肉,也因此避免了不必要的争端。
  我慢慢地开始掌握野外生存所必需的本领。如何用鼻子分辨有毒的食饵、如何用耳朵分辨危险的声音、如何在面对大家伙时控制好距离。要想生存,最重要的是什么?第一是运气,第二还是运气,没有第三和第四,第五则是不要舔毛。尤其作为曾经的宠物兔,特别在意身上的毛是否弄脏。然而,舔毛就意味着多少得吞下自己的毛。这样一来,吞下去的毛便会在胃里沉积,兔子也就渐渐地没有食欲。然后,当兔子注意到这一点时,大概已经和天使们一起飞翔在空中了。我就曾经碰到过一次,若非独眼的波波鼠给我吃下淤泥一般的蔬菜使我吐出毛球,我大概已经成佛了。
  爪子越来越长也是个麻烦。稍微偷懒不磨爪子,就会咔嗒一声折断。我还曾被自己的爪子抓伤过。在阁下家的时候,我最讨厌剪爪子,如今我才彻骨地感受到主人的恩惠。
  话说回来,我的确是受到了独眼波波鼠相当的照顾,除了老鼠哲学——“可咬之物皆能入口”以外,我还听说了不少有关人类的可怕故事。即使如此,我仍会想着为人类辩护。科维洛阁下他们虽然杀人,对待动物却十分温柔。我还想起“侠客”托尼一边修整手枪,一边给小鸟喂面包屑。
  但是某一天,我却亲眼见证了波波鼠所言。当时,在附近有一群以加斯顿为首的猫咪组织。他们是把杀鼠当作无上乐事的右翼分子。波波鼠的左眼就是在加斯顿的耍弄下被挖下的。
  那一天,我和波波鼠被腐烂的卷心菜所诱一路来到下水道的排水口。在那里,有三个人类少年,看起来大约都是十二岁左右。其中一人正把手上的大麻袋放到干涸的河床上。麻袋口被扎起,扭动着,从中传来喵喵的叫声。另一个少年慢慢地执起棒球棒挥向麻袋,于是我听到了前所未闻的凄厉惨叫。是什么时候来着?“陶笛”索尼割下了奇洛·费利奥尼的耳朵,当时奇洛的叫声听起来不过像是摇篮曲。少年们哈哈大笑,似乎感到意犹未尽,另一个少年拾起一大片水泥块,朝着麻袋还在扭动的地方砸去。少年们就这么拿着棒球棒和水泥块,一边口中叨念着“还能动!?还能动!?”一边不停地砸着麻袋。直到惨叫渐渐消停,他们仍不罢手。最后,他们点上烟,骑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我和波波鼠朝麻袋的方向走去。大概是闻到了血腥味,不知什么时候,其他的老鼠们也聚集到了一起。波波鼠咬开麻袋,却看见加斯顿等猫咪已经变得血肉模糊。
  “啧啧,”波波鼠搓着双手望向我,“今天有好吃的了。”
  这时,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身上散发着的宛如烂泡菜的臭味。我明白了,如果有一天我命丧黄泉,这些老鼠会毫不犹豫地把我强尼兔送进自己的胃袋。
  看着那群围着加斯顿等尸体的黑影,我转过身迈步离开。这一次,我要用自己的腿,好好地踏上这片土地。
  于是,我来到了仙客来大街。
  在人类的耳朵里,这听起来或许很美。当天气转冷,道路两旁到处都盛开着红色或粉红色的仙客来,的确可谓美不胜收。
  但对我们兔子而言,却绝对不可或忘仙客来是毒药。什么美不美的,根本不会有人想住在这种鬼地方。只要踏进这条大街一步,就无法保证是否还能平安回来。看看四周,到处都充斥着堕落、贫困,以及绝望。中了仙客来毒的男人们终日无所事事地到处找碴,女人们也红着眼彼此找麻烦,连小孩子之间都有着他们自己的纠葛。在弄堂的深处,聚众掷骰子,打架闹事,小偷横行,这正适合我这种见不得人的家伙。只要两分钟,就能走到地狱。除了这里,就只有波波鼠他们的下水道了。
  还有乔治·曼西尼。
  我祈祷着来世为人。再不当兔,也不做鼠。曼西尼,你一定要活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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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尼兔之枉为兔3(1)
太阳下山就出门吧。
  我决定先去罗伊的店里逛逛。它位居仙客来大街的一畔,是离地狱最近的酒吧。
  才进入昏暗的店里,我的鼻子便不由自主地抽动。空气中漂浮着小便的气味。很好,没有异常。我和几个熟识的醉客打了招呼,便在柜台的正中找到了一个空位。
  “哟,强尼。”罗伊兔走了过来,“还是要牵牛花酒?”
  “是啊,男人的酒。”我点起烟——用枇杷树叶制成的兔用烟草。“你好吗?罗伊。”
  “只要不绝望,健康也好垂死也罢,日子总能过下去。”罗伊晃着脑袋在我的面前摆上玻璃酒杯,倒满了牵牛花酒,“你听说了吗?”
  “什么?”
  “又死了五只。”
  “真的?”
  “今天到处都在说这个。还有人看到再会之树发出银白色的光。”
  “这是第三次了吧。”
  “第一次是七只,然后是十二只。”
  “混账,大概又是人类干了什么傻事。”
  “还总是要我们给他们擦屁股。”罗伊叹了口气,“我说强尼,其实你是知道的吧。”
  我喝着酒,等着罗伊说下去。
  “你对人类的事情不是无所不知吗?据说连人类的语言你都懂。那个什么再会之树,到底是什么玩意?”
  “你知道什么是电吗?”
  “就是人类照亮大街的火球吧?”
  “人类是害怕黑暗的生物。但如果是昏暗的灯光,反而会使他们更加不安。你明白吧?”
  “是啊,因为会被老鹰呀狐狸看到嘛。”
  “正是如此,罗伊,所以人们要让大街亮得连老鹰和狐狸都不敢靠近——用百万个火球。而我们所称为再会之树的高烟囱,就是用来制造火球的装置。”
  “但是,为什么兔子会因此而死?”
  “科维洛阁下曾经说过,在某个遥远的国家,因为那根烟囱的倒下导致了一切生物的死亡。是叫切尔诺贝利吧。总之河水腐臭、草地枯败、土地贫瘠,连那里的风都是有毒的。1986年4月26日,位于乌克兰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严重泄漏以及爆炸事故,这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由于风向的关系,约有60%的放射性物质落在了白俄罗斯土地上。”
  “喂喂,如果是真的话那我们还在这里干啥?”罗伊的脚咚咚乱蹬,“快点离开这鬼地方吧。”
  “冷静点,罗伊。”我喝了口酒,又吸了口烟,“在这个地球上不管在哪儿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类。如果地球有屁眼,连那里都会有人类居住。”
  这时,忽然有人从旁插话。
  “你好像很了解人类嘛。”
  我瞥了眼醉倒在旁边椅子上的家伙。
  “住口,阿尔。”罗伊责备道,“他是强尼,我的朋友。”
  “我说罗伊。”那醉汉说,“我正在和这家伙说话呢。”
  “所以我叫你住口啦,阿尔……”
  我用手势示意罗伊兔停下,对那醉汉说道:“你似乎很讨厌人类嘛。”
  “似乎很讨厌?你说似乎很讨厌?”他边说着,边把前脚咚的一声搁到柜台上,“看我这个,你还说得出我‘似乎很讨厌’的话吗?”
  醉汉的右前足从脚踝上方被齐齐切断。
  “是人类干的?”
  “据说兔子的脚能带来幸运哦……你听过这么愚蠢的事吗?人类变成富翁也好死在臭水沟里也好,跟我的脚有半毛钱关系吗!?”
  “太不幸了。”我指了指醉汉的酒杯说,“罗伊,也给他一杯。”
  “只要能够杀死哪怕一个人类,我可以连我孙子的灵魂都卖给恶魔!”醉汉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把我点给他的牵牛花酒一饮而尽,“你喜欢人类的,是吧!一定是这样的,你这家伙喜欢人类!”

强尼兔之枉为兔3(2)
“坏人到处都有。”我慢条斯理地啜了口酒,“是你运气不好。”
  “你对兔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和人类一样呗,有好有坏。”
  “像你这种家伙一定想着转世为人吧。”
  “兔子太渺小了。”
  “你这只卑鄙的兔子!”
  “人类也好,兔子也好,”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屈指可数,其他人都不过是胆小鬼。”
  醉汉瞪着面前的空酒杯,又瞪着自己残缺的前脚,然后大声地叫嚷起来。
  “喂喂,大家看过来!这里有个家伙想转世为人呢!这个基佬想被人类的男人搞呢!”
  酒吧里的全员一齐发出怒吼,还拼命地用脚咚咚地跺着地板。
  “不配当兔子!”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立刻就有人接嘴:“我的老爹就是被人类养的狗咬死的!”
  “啊啊,如果我是男人的话,”在柜台一端的女人尖声嚷道,“绝对不会放过这种家伙!有哪个男人来把这家伙踹到马路对面去!?是男人就出来!”
  我跳下椅子,在一片怒号声中走到那个女人身边。那个女人一身痴肥,毛色粗劣,眼里还沾着眼屎,她正龇牙咧嘴地对我大声责骂。
  “你想打女人?你敢动手就试试吧!像你这种人,也只敢打女人!”
  我一拳揍到她的鼻子上,她从椅子上滚落。
  店里突然一片寂静。
  我绕到女人身后,一把抬起她的屁股,将早已勃起的那话儿狠狠地插入她糜烂的下体。
  “来吧,有什么不满的就放马过来。”我一边摆动着腰身拍打着女人的屁股,一边一个一个地瞪着店里所有的男人,“我强尼兔奉陪到底。”
  谁都没有上前。大家或者喝起自己的酒,或者在思考着什么,或者用后腿咯吱咯吱地挠着自己的背。连那个醉汉阿尔,也将视线落在不知名的远方。
  兔子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就算是那些葬身于再会之树的兄弟们,大概也没有搞清楚自己已经死了。所以,他们视死亡如上帝般敬畏。哼,我强尼兔可跟他们不同。就像我藐视人类还有兔子一样,我同样藐视死亡。在死亡来临之前,我自己先行一步。
  “啊啊,我可是男人!”
  我在她那生过五六百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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