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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4号推理当铺-第13章

小说: 14号推理当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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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刚看完前两篇日记时也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当我看完第三篇时,我想你就会知道我来找你的真正目的。”娴月重新将手中的笔记本递给我,笔记本被翻开至第三篇日记的位置,她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                       大雨
  已经两次了,我发现自己似乎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开始搜索第三个目标,她的名字叫余歆兰。我约了她在暑假一起出去旅游,地点是位于北森的一座中世纪城堡。
  还是老样子,用氯仿弄晕歆兰后,我将她的衣服全部*,直到什么都没有剩下。

黑暗手册(4)
我轻轻地、轻轻地将她放入城堡中存放的铁处女中,我听着她平缓的呼吸声,然后从外面合上盖子
  ……
  铁处女这种刑具我曾经查过它的资料,那是一口人形棺材,只是它的棺材盖上有许多细长的铁针,当关上盖子时,棺中的人便会被刺得千疮百孔,鲜血直流,直至血流尽而死。而且这些铁针的位置可以移动和改变,以保证可以避开人的死穴以达到折磨人至死的残忍目的。
  日记的后半部分就记录着凶手怎样避开要害部位,慢慢折磨死那名叫余歆兰的女生。
  “这件案子还没有任何报道出现吧?”娴月得意地看着我说。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让我去那座城堡寻找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用以确定这本笔记本确实是那名凶手所写。”从第三篇日记描述的内容和作案手法来看,这起案件和前两起很相像。
  “不是你,是我们,毕竟这笔记本是我找到的,能够确定凶手就在我们身边是件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娴月的眼睛里闪动着异样的光芒。
  “那就定在这个周末,我先回去查一下那个城堡的资料。你负责过去的交通,随时保持联系。”伴随着又一节数学课的上课铃声响起,娴月回到教室的另一个角落里,回到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空间,手中捧着一本《LOLITA》。
  第三章
  看着陈栋将那本笔记本放进书包里,我的嘴角不经意间微微地扬起,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他果然还是上当了,即使是聪明如他,最终也未能逃出我精心设计的圈套。
  回到家关上房门,我拉上厚重的猩红色窗帘,打开桌上的紫色台灯,光线瞬间填满了狭小的空间。我小心地按着次序按动密码锁上的数字,“吧嗒”,锁打开了,抽屉里静静地躺着一本和我给陈栋看的一模一样的黑色笔记本。
  我取出它,轻柔地摩挲它的封面,如此的柔软。打开第一页,里面的字体很娟秀,但一看便是女生的字,完全不像先前的那本上全是工整的楷体。
  但是文字的内容却和那本如出一辙……
  2004年3月14日                               星期天                        晴
  今天是白*人节,我打电话约泠懿出来,电话那头的她没有任何迟疑便答应了。
  三月的大街上依旧寒风凛冽,泠懿
  ……
  其实我就是这两本笔记本的主人。但是并非像陈栋所猜测的那样,我只是一个对于那两起案件拥有很大兴趣的普通人,或者最多就是心理有些问题。同样,这些文字所描述的确实源自真实的而不只是出于我的想象……其实我就是那两起变态杀人案的凶手……
  我,一个年仅十八岁的高中女生,一个智商高达180的天才。
  第一篇日记的受害者泠懿,她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犯下罪行的诱导者,如同那欺骗亚当、夏娃吃下禁果的蛇。
  虽然自知天赋过人,但是我从小便深谙中庸之道。从小我就一直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孩,成绩虽然一直保持在全校前几名,但是却从不表露任何自己的天才迹象。在老师和同学心目中,我一直是一个用功读书的小孩,也只是一个会用功读书的小孩。从不参加任何的班级活动,不和别人聊天也不答理老师。
  而泠懿作为别人看来我唯一的朋友,则和我的为人处世截然相反,她的成绩最多只能算得上是马马虎虎,但是天生丽质又善于表现使她成为老师最喜欢的学生,同学们也很乐意和这个随和的美女做朋友。
  凭借着一定的关系,泠懿居然和我同时出现在我们市最好的重点初中的新生报到日上。

黑暗手册(5)
但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唱歌跳舞弹钢琴,这些在小学里闪亮耀眼的技能一旦到了高手云集的重点初中便显得黯然失色,因为会这些技艺的人,甚至比泠懿更出色的学生太多了。
  而我依然保持我行我素的状态,不争第一只是适当地将自己的成绩保持在十名之内,因为我对于追名逐利本就无所谓。
  但泠懿从受到万千宠爱沦落到无人问津,好胜心强的她怎么会善罢甘休。
  直到有一天,我在麦当劳里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着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而这一幕恰巧被我们的语文老师看见。那周五的班会上我被当众表扬。对于这种表扬我并不放在心上,但这些都被泠懿看在眼里。
  从那天起,泠懿突然间变得安分起来,认真地上课,回答老师上课提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泠懿开始看一些根本不应是普通初中生看的书,米兰?昆德拉、卡夫卡、菲茨杰拉德这些普通的初中生连听都从未听说过的人名却一再出现在泠懿所看的书籍上。
  这样的举动显然卓有成效,泠懿很快就从华丽的公主成功转型成为和我一样的知性女生,从她的穿着到说话的语气整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她那知书达理的形象也俨然成为新一届学弟学妹崇拜的偶像。
  “看,那是泠懿学姐,她戴眼镜的样子好文雅,据说她看了很多名著,文章也写得很好。”
  而我也渐渐以一个附属品的身份成为别人谈论泠懿时的比较对象,似乎我是因为模仿她而变成现在的样子。每当有不知情的老师看到我,总会说泠懿和我好像……
  那天泠懿约我去她的生日会,当所有的同学都散场离开后,我和她静静地走在夜间宁静的小径上,黑暗中,泠懿突然对我说道:“娴月,我的模仿还算成功吧?你看,我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做到和你一样。但是我比你长得漂亮,所以现在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这就叫‘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
  被人模仿,被人比较,到最后还要被人嘲笑……
  因为追求中庸而低调的我却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了,我的智商被一个衣着光鲜的小丑所侮辱,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我的尊严不容许别人这么做……
  精准的解剖、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证据完全被消去,当警察在那些具有专业外科手术知识的嫌疑人中排查凶手时,我却早已完成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入全市第一的重点高中。
  接着我邂逅了“她”。
  第四章
  雨潼的人生从出生那天起注定即是一场悲剧,而我最终为她画上了句号,虽然我的手法可能残忍了些。
  雨潼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一种偶然却也是一种必然,当我在图书馆里不小心撞倒她后,我们很快就成了她所说的朋友。
  一个千金大小姐,却丝毫没有电视剧里的那种大小姐脾气。她的可怜除了她自己之外只有我知道,在荣华富贵的光环下却不得不终日与孤独相伴。
  她想好好珍惜和我之间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但是她却用错了方法……
  雨潼开始过着和我一样的生活,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是我的影子,她听我听的CD,即使《黑色星期天》让她觉得心里不舒服;她读我读的小说,即使黑乙一让她忍不住感叹社会的阴暗;她看我看的电影,即使《电锯惊魂》让她向我抱怨晚上做噩梦……
  最后,雨潼从衣着到谈吐都仿佛是第二个柳娴月,我从默许转为略微不满。而当有一天雨潼拿出一张整容的报告单递给我,上面的照片居然是我的。我为了自己也为了雨潼,规劝她不要这样做。

黑暗手册(6)
但是雨潼笑着拒绝了我,她愿意成为第二个柳娴月。
  但是我不愿意!
  之后的事情就如我第二篇日记所记叙的那样,雨潼成为第二个牺牲者。
  一直向后翻,在第二篇日记的后面却并没有先前那本所写的第三篇日记的存在。有的只是空白的书页。我拿起桌上的黑色水笔,缓缓地在新的一页上写道:
  2007年9月15日                           星期六                      不明
  这是一篇提前写好的日记,因为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这个周六,我必须再一次……
  特立独行的我不能容许有影子的存在,即使他并不是故意模仿我。
  我欺骗了陈栋,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个名叫余歆兰的女孩,我编造这篇日记、这个谎言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和陈栋一起去北森的机会。
  我只需要趁陈栋不注意的时候……
  在闷热的长途汽车上煎熬了近二十个小时后,我和陈栋至少还需要步行三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所在的那座古旧的城堡。
  行走在北森茂密的树林里,及膝的杂草与裤子碰擦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环顾四处却看不见一个人。我眯起眼睛笑了笑,在我眼中到处都是完美的杀人弃尸地点。
  长时间在汽车上颠簸肯定会让人感到疲倦,再加上这种单调的前进,即使是对案件的好奇心再强也会被慢慢消磨殆尽,而我只需等待陈栋力气耗尽的那一刻。
  陈栋缓慢地在我前方走着,我紧跟在他的背后。正午的阳光异常地刺眼,光芒在我看来却不过是黑暗降临前的序曲,虽然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是恕我无法容忍世界上有影子的存在,影子就应该回归他原来的地方,而黑暗便是他最好的归宿……
  我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渐渐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而手也同时伸进背后的背包里,从里面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刀……
  “陈栋,你看那边。”我右手指向远方依稀可见的古堡,同时左手的刀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向陈栋的后背。
  但是就在我的刀触及陈栋之前,我的小腹上却先多出了一把黑色的匕首,陈栋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他的右手上沾满我的鲜血。陈栋高大的身体似乎遮蔽了光,他突然咧开嘴冷笑起来,那表情就像光明中的黑暗那样动人……
  “其实我早就猜到你会利用这片常年无人的树林实施你的计划。” 陈栋依旧是那么冷静,不带任何表情地说着,从他那冰冷的瞳孔中我似乎解读到了什么。
  手中的尖刀从指尖滑落,落在草丛里,寂静无声……
  后记——陈栋
  黑曜石的匣子在台灯的照射下发出诡异而璀璨的光芒,我再次凝视桌面上由塔罗牌组成的六芒星阵。
  死神、塔、恶魔、宝剑十,我自然再清楚不过这些牌同时出现于一个牌阵中的含义,灾难是必然的,而最严重的结果莫过于死亡……
  娴月始终是太低估我的推理能力了,从她转学到我所在的这个班的第一天起,我似乎很容易就被她所吸引。她的言谈举止都和我如出一辙,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模仿我,因为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任何的交集。
  或许真的是饱读推理小说的副作用,我始终保持多疑的性格,对所有人都是一样,对娴月也不例外。
  从我看完那本笔记本上的两篇日记开始,我的脑海中就有声音在劝说我,这或许是一个陷阱。
  从整件事情来分析,周六的旅行无非是三种可能:
  第一种,这本笔记本就像我一开始猜测的那样,只是心里阴暗的犯罪爱好者仿写的小说。那么即使到了城堡,也不会发现真正的尸体。

黑暗手册(7)
第二种,即笔记本上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事实,那么那名变态凶手很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就是在能在学校出没的这些老师、学生、教工之间。将两篇日记比较来看,凶手第一次作案显然是有预谋的,因为他携带着麻醉死者要用的浸泡过氯仿的毛巾。但是第二次却没有,可能是忘记带又或者是忘记记录下来。从这点来看,似乎凶手可能并不止一个人,又或者他想隐瞒什么。
  第三种可能,也是我最担忧的。如果一切并非娴月所说的,这本笔记本根本不是在体育馆的软垫下发现的。这个“如果”的结局无疑是可怕的。
  解剖学、法医学这类书正是第一起案件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而菜谱则是第二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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