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无声的证词(法医秦明系列2) >

第19章

无声的证词(法医秦明系列2)-第19章

小说: 无声的证词(法医秦明系列2)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抵达派出所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我发现黄支队真是个性急的人,大队书记已经被他抓到审讯室里了。
    “有证据吗?就抓人。”我在审讯室门口悄悄问黄支队。
    黄支队说:“有,经过一下午的检验,唐玉的指甲里检出了他的DNA。”
    “好!”我赞叹了一声,和黄支队一起上楼走进监控室。
    监控室的电脑屏幕上,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坐在审讯室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但是听不真切他和侦查员说些什么。
    “你先去休息吧,”黄支队说,“让他们审着,林涛今晚还要把大队书记的车子吊起来检验呢。”
    我点点头,一天的解剖工作之后,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酸疼的感觉。我伸展了下身体,转头看向黄支队,问道:“对了,师兄,‘云泰案’后来不是说要排查结扎了的男性吗,你们有目标了吗?”
    一提到“云泰案”,黄支队就一脸苦相:“别提了,我们反复排查了很多人,也有几个嫌疑人,但是实在是没有甄别的手段。”
    “外围调查也查不出什么结果?”
    “是啊,现在基本都排除了。”黄支队一脸沮丧。
    我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说:“走,睡觉。”
    躺在宾馆的床上,直觉告诉我,唐玉的案子胜券在握了。有了指甲里的DNA,有了子宫里的小胚胎,如果再在车辆上提取到一些痕迹,基本就可以肯定是大队书记撞死了唐玉。
    可是,即便能肯定这一点,又怎么去分辨他是不是主观故意呢?仅凭没有刹车痕迹这一点来推断大队书记故意撞死了唐玉,可行吗?
    我翻来覆去地回想着唐玉身上的每一处损伤。交通事故的损伤是最难现场重建的,因为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损伤的形态和人、车、路的形态和位置都有关系,这么多处损伤,都是怎么形成的呢?我闭着眼睛,让唐玉身上的损伤一一在脑子里滑过。
    枕部,摔跌伤,接触面是光滑客体;下颌部,磕碰伤,接触面是石子地面;面部擦伤、手臂擦伤、胸腹部擦伤、肋骨骨折,这些都可以用一次摔跌来解释;腰椎又有骨折……这些伤,怎么才能串联在一起呢?
    想着想着,所有的损伤都变得模模糊糊的,我隐隐约约看到了真相,却又无法看得清晰。睡意涌上头来,我脑海里那个半是天使半是魔鬼的女孩飘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第二天一大早,我从床上跳起来,驱车赶往派出所。
    推门走进会议室,主办侦查员正在向专案组汇报昨晚的审讯结果:“这老家伙很狡猾,十点钟就要求睡觉,一觉睡到今早六点多,审讯才正式开始。开始他一直回避我们的问题,直到我们拿出唐玉指甲里的DNA报告,再比对他脸上的抓伤,他才承认当天下午和唐玉有过争执,说是因为唐玉母亲工作的问题吵起来的,但矢口否认他们之间有过性关系。”
    这老浑蛋。
    侦查员接着说:“唐玉子宫内胚胎的DNA检验结果出来之后,证实孩子的父亲就是大队书记,他见到了证据,才承认自己和唐玉的确有过性关系,但反复强调唐玉是自愿的,他是付钱的。他还说有好几个证人都能证明他是付了钱才和唐玉发生性关系的。对开车撞唐玉这件事,他完全不承认,只是说他们厮打完以后,唐玉就哭着跑了,他根本不知道她跑哪里去了。”
    “那也没用,”黄支队说,“唐玉刚满十四周岁,胚胎已经有两个月了,他和十四周岁以下的女子发生性关系,我们可以告他强奸。”
    “我也是这样说的,”侦查员苦着脸说,“可是他讽刺我们不懂法,说他的行为只构成嫖宿幼女罪。”
    “去他妈的嫖宿幼女罪!”黄支队狠狠地捶了一下桌子。
    “没办法,”侦查员无可奈何地说,“我们立案是以强奸罪立的,但是到了检察院、法院,实在不好说会不会更改罪名。”
    会议室里的空气顿时一阵压抑。这时门口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林涛脸上挂着招牌式的笑容,提着一个物证袋就进来了,他的微笑一下子就驱散了房间里的阴霾,几个女警的目光全聚集在了他身上。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撞死唐玉的车子就是他的呢?”林涛看出我们心情不太好,上来就笑眯眯地说,“昨晚我确实什么都没发现,但是老天开眼啊,今天早上我又去看了一下,在他车底的两块挡泥板夹缝里,提取到了一根纤维。刚才在显微镜下比对了一下,和唐玉衣物的纤维完全吻合。说明从死者身上开过的车,就是这个大队书记的越野车!”
    “我就说嘛!”找到了证物,大家的士气都为之一振,我拍着桌子,感激地看向林涛,“把车子洗得再干净,还是落下了一根纤维。现在有了证据,看他怎么说!”侦查员二话不说,拿起笔录纸跑向楼下审讯室,我们在会议室里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的时间很漫长,我打开笔记本电脑,慢慢翻看着昨天尸检的照片,努力地将死者的损伤串联在一起。林涛坐在我身边,也打开了自己的电脑,细细地翻看着车辆勘查的照片。
    我们俩就这样各自默默地看了一个多小时。我起身伸了个懒腰,转头看了一眼林涛的电脑,俯身搭着他的肩膀,指着一张照片问:“哎,这车的引擎盖是不是有问题啊?”
    “是啊,有个圆形的凹陷。”林涛揉了揉眼,说,“缴获车辆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大队书记辩解说,一个月前他把车停在学校篮球场上,这是被篮球砸的。不过这个凹陷有点儿太新鲜了,不像是一个月前形成的啊。”
    我凝神看了一会儿屏幕,忽然乐得跳了起来:“别听他胡扯,有了你这个凹陷,我彻底揭开心中的谜了!小林子,你太棒了!”我一把搂过还没回过神来的林涛,在他脑门儿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女民警纷纷捂嘴偷笑起来。
    侦查员这时候也回来了,脸上挂着喜色:“他招了,全招了!大队书记说,那天唐玉找他有事儿,他就开车载着唐玉到了案发现场。唐玉告诉他自己怀孕了,向他索要更多的钱,他不给,就发生了打斗。打斗过后,唐玉下了车,准备走。他一时生气,开了车准备离去,结果没想到唐玉突然又拽住了车门。因为他起步速度快,所以把唐玉带倒了,可能车子是从唐玉的身上开了过去。”
    “在车的侧面摔倒,车辆也能从尸体上骑跨过去?”黄支队问。
    “这个倒是有可能,”一位交警同志说,“如果车子的速度很快,尸体倒地瞬间有翻滚,是有可能被卷入车下的。”
    黄支队点点头,脸色依然沉重,说:“那也只能给他加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直在旁默默听着侦查员汇报的我,这时站了起来,一边把自己的电脑接上会议室的投影仪,一边说道:“他这是狡辩。他犯的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
    整个会议室的人,都溢出惊异并且兴奋的表情。
    我一边播放着尸检照片,一边解说:“唐玉头部的损伤,是摔跌在光滑载体上形成的;她全身多处的擦伤,是在路面上摩擦形成的;她的下颌骨骨折和肋骨骨折是和路面撞击形成的;另外还有一处伤,就是腰部的损伤,一般在交通事故摔跌中,很难形成腰椎的骨折,因为腰椎是向内凹陷的,不是背部突起部位。背部突起部位是肩胛,但肩胛并没有明显损伤,腰椎却骨折了,腰椎的横突、棘突同时骨折,只能说明一种情况——撞击!也就是说,唐玉的腰部才是本次交通事故的撞击点。”
    “其他损伤怎么解释?”黄支队问。
    “这辆越野车的保险杠是不是离地面九十厘米左右?”我转脸问林涛。
    林涛翻阅了车辆勘查笔录,点了点头,说:“嗯,是九十二厘米。”
    我笑了笑说:“刚才我看见林涛的车辆勘查照片,才茅塞顿开。现场还原很简单。首先,九十二厘米高的保险杠撞击在唐玉的腰部。唐玉因为惯性作用而迅速后倒,枕部撞击在车辆的引擎盖上,形成枕部损伤和引擎盖的凹陷。现场没有刹车痕,说明此时车辆并没有任何减速,而是继续前行。由于和引擎盖的强大撞击力的反作用力,唐玉被车辆抛掷出去,落地时上半身着地,形成了下颌骨、肋骨骨折和全身的整体擦伤。车辆此时又从尸体上骑跨过去,因为车辆底盘的最低点恰好和尸体背部最高点高度基本一致,所以车辆底盘的挡泥板刮擦掉了死者衣服后背的扣子,并在后背上形成了轻微的擦伤。”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每个人都聚精会神地思索着,消化着我刚才的分析。
    “只有这一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说,“没有第二种可能可以完美解释尸体上的所有损伤。而且我要强调的是,整个撞人的过程,车速都是非常快的,都是直接冲着死者的后背撞上去的。”
    “结合现场是白天、路面很宽、车速很快、没有任何提前刹车的痕迹,正面撞人也没有任何刹车减速的迹象,基本可以判断,这起车祸是一起故意杀人。”黄支队下了结论,“何况这个肇事者还有着明显的作案动机。”
    “即便他不承认,也抵赖不掉他的罪行了。”侦查员兴奋地说。
    在铁的证据面前,大队书记不可能再抵赖他的罪行。他很快就交代了实情,他被唐玉以怀孕为由要挟敲诈后,两人撕扯打斗了一番,唐玉气鼓鼓地在车前走,并扬言要去纪委告状。在后面开车缓缓跟随的大队书记临时起意,猛踩油门撞上了唐玉的腰部,并直接开车离去。
    回省城的路上,我对大宝说:“我还特地叫侦查员查了一下发案当天那个大队书记有没有喝酒,确证了他没喝酒我才敢下结论,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正在发呆的大宝摇了摇头。
    我笑着说:“喝醉酒的人,偷人家麦克风自己都不知道,那么,撞了人没刹车也有可能自己不知道啊。”
    “别取笑我。”大宝一脸严肃,多愁善感地说,“那孩子才十四岁啊,这个社会到底还有多少阴暗面呢?”

    第六章 林中尸箱

    照片是关于秘密的秘密,它揭示的越多,你知道的就越少。
    ——黛安·阿勃丝
    1
    这个年代有了个新玩意儿:微博。
    据说微博已经远远超过了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的影响力,当时的我自然无法理解,因为那时候我用的还是诺基亚板砖,不,诺基亚手机。
    虽然也申请了微博,但我一直没有怎么登录,工作不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偷偷溜去省城的城市论坛看一看八卦新闻或是美女照片。
    以前我是不喜欢上网的,直到有一次,科里的同事处置一起伤情鉴定的复核案件,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一位姓房的当事人看到结果对自己不利,于是不断上访。但事实永远是事实,即便再上访也不能扭曲事实。这位房女士屡屡上访无果之后,便开始在网上搜索法医科的成员的信息来。也算是无巧不成书,她一眼就看到了我的名字,更巧的是,和她起纠纷打架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也姓秦。
    就这样,这位从没见过我的房女士展开了丰富的联想,既然这位秦明是法医科科长,那肯定是个小老头。于是第二天,省城的城市论坛上多了一篇帖子:公安厅法医科科长秦明上蹿下跳为堂妹开脱罪行。帖子写得声泪俱下,说我是那个秦某的堂兄,为了帮她脱罪,制造了假鉴定等等。
    这真是躺着也中枪。
    这篇帖子跟帖的人还不少,我开始还非常气愤,连忙去找师父问怎么办,师父哈哈一笑说:“怎么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呗。”
    这件事情也被厅里传为笑谈,我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小青年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四十多岁女人的“堂兄”。从此,我又多了一个“堂兄”的外号。
    师父让我无视这种诽谤,但是那时候年轻气盛的我,依旧默默关注着帖子后面的回复。还别说,这帖子红了好长一段时间,好多网民也不管是真是假,看了帖子就先痛骂一顿。幸好也有一些理智的跟帖者,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发现这帖子破绽百出,判断出这篇帖子纯属造谣。这样的回复总是能给我带来一些安慰。
    一来二去,我成了论坛的常客。
    这天一大早,我打开论坛就看见了一个人气颇高的帖子。帖子里放了两张照片,都是同一个女孩的,第一张照片拍得不是很清晰,长宽的比例也很怪,隐约可以看见一个身材纤细的女人穿着一条短裙斜靠在一个马桶上,背着手、低着头。下一张照片就是女孩的大头贴了,看起来倒是个普普通通的姑娘。帖子里说,这个女孩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莫名其妙就失踪了,希望网友能够提供一些线索找到她。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发帖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