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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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4(5)
他会事先选好书,他很清楚自己要听的是什么。这些读物不是一种消遣,而是一系列的追踪报导,锲而不舍地探究某些明确又狭隘的主题。那虽然没让他的动机明朗化,但其中至少有种隐然存在的逻辑可以依循。起初几本书都跟旅行有关,通常都是探索未知跟发现新世界。以圣布兰登和约翰·马德维尔爵士的旅程开始,然后是哥伦布、卡贝查·维卡以及托马斯·哈略特。我们摘录多逖的《古沙国游记》,吃力地行遍约翰·卫斯里·鲍威所描述、深入科罗拉多河探险绘制地图的整套作品,最后作为总结的是十七、八世纪的囚犯故事,那是遭印第安人绑架的白人殖民者所撰写的第一手数据。我发现这些书非常有意思,等我的声音适应长时间的工作之后,我便发展出一种适当的朗读方式。一切都取决于发音的清晰度,再来是语调的抑扬顿挫、微妙的停顿,而且必须持续留意书中的每个字。我念的时候,埃奉没什么意见,但每当我读到某个特别胶着或刺激的片段时,他总会突然冒出一些声响,我知道他确实在听。这些朗读的时间大概是我跟他相处最融洽的时候,不过我很快就发现,别把他的无声专注误认为善意。读过五、六本讨论旅行的书之后,我随口提议也许听听西哈诺的月球行会很有意思。结果只换来一阵咆哮:“小子,留着你的馊主意吧。要是我想听你的意见,我自己会说。”
客厅的另外一面墙整个都是书柜,从地上直顶到天花板。架上不知道有多少书,但少说也有个五、六百本吧,也许有一千本也说不定。埃奉对书的位置好像了如指掌,要读新书的时候,他会准确地告诉我到哪个位置去拿。“第二层。”他会这么说:“左边算来第十二或十三本。刘易斯与克拉克。红色精装本。”他从未出错,他惊人的记忆力,让我不得不佩服。有次我问他,是不是很熟悉西塞罗与雷蒙·拉尔的记忆法,他手一挥就打发了我的问题。“这东西学不来的。”他说:“这是与生俱来的才能,是天分。”停了一会儿,然后他用狡诈嘲弄的声音继续说:“不过你怎么确定我知道书在哪?仔细想想吧。也许我是半夜趁你睡觉的时候溜到这里排过。也许我是在你转过身去的时候用心电感应移动了那些书。是不是这样呢,年轻人?”我把这当成一个加强效果的反诘句,无需回答,所以没开口反驳。“记住了,佛格。”他又说:“千万别觉得理所当然哪。尤其是在应付我这种人的时候。”
十一月的大雨打在窗外,我们在客厅消磨那个月的最初两天。埃奉家很沈静,在朗读当中停下来喘口气时,所听见的最大声音往往只有壁炉上时钟的滴答声。偶尔,休姆太太会在厨房出些声音,楼下也会隐隐传来车辆行人往来的声响,和轮胎滑过雨天街道的嘶嘶声。整个世界在运作的时候,安坐于客厅中的感觉既怪异又愉快,而书籍本身也许又加强了这种疏离感。书中的一切都很遥远很虚无、处处充满了惊奇:爱尔兰的传教士在公元五百年航行通过大西洋,找到自以为是的天堂;普莱斯特·约翰的神秘王国;美国独臂科学家在新墨西哥和祖尼印第安人一齐抽长杆烟斗。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两个都没人擅离岗位。埃奉坐在轮椅上,我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有时候我太全神贯注于眼前的书籍,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感觉我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
每天中午和晚上六点,都要到饭厅吃午餐跟晚饭。埃奉恪守作息时间,只要休姆太太探头在门口宣布饭菜已经准备好,他立刻就把注意力从书上移开。不管故事进行到了哪个段落,就算是只剩一两页,埃奉也会打断我。“该吃饭了,”他说:“之后再继续吧。”这也不是因为他特别饿──他其实吃得很少──而是他严谨理性度日的冲动太过强烈了。有一两次,他好像对于必须中断阅读感到十分遗憾,但这还不足以让他违反作息时间。“真可惜,”他说:“正精彩呢。”这情形头一次发生的时候,我提议再念一会儿。“不行。”他说:“我们不可以为了短暂的欢愉而扰乱这世界。明天还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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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奉吃得并不多,但就连那么一点点食物,他也吃得像一场口水呼噜作响、食物四溅的大混战。眼前的奇景令我作呕,但我也只能忍耐。每次埃奉察觉到我正盯着他看,他就立刻耍出一连串更不堪入目的花招:让食物一点一点从嘴巴里掉出来挂在下巴上,不停地打嗝,佯装恶心想吐跟心脏病发作,把假牙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他对汤情有独锺,冬天吃饭前一定要先喝各式各样的汤。汤是休姆太太亲手煮的,一锅锅美味的蔬菜汤、水田芥汤、韭菜马铃薯汤,但没多久我就发现,必须坐在那里看着埃奉把汤吸到嘴巴里,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不只是吃得啧啧有声而已;他根本是真空吸尘器。他彷佛一具胡佛吸尘器的瑕疵品,发出噪音跟喧嚣,刺穿了周遭的空气。这种声音那么地扰人、那么地鲜明独特,我开始不断地听到它,就算人不在餐桌上仍然听得到。即使是现在,假如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依旧可以想起很多最精妙的特色:埃奉嘴巴碰上汤匙的第一时间,他会使力大吸一口,一举粉碎宁静;随后是拉长的尖声喧闹,汤滑下喉咙时所产生的猛烈骚动,似乎把液体变成了砂砾跟碎玻璃的混合物;吞咽,接着暂停,汤匙击中碗的当啷声,然后嘟起嘴巴双唇外翻不停地抖动。这个时候他会咂咂嘴,甚至愉快地狞笑,接着从头再来一遍,用汤匙舀满汤举到嘴边(他总是把头往前伸──缩短碗跟嘴之间的距离──在汤匙接近嘴边时,抖动的手却老是让汤一直泼回碗里),然后又是一场全新的爆破秀,抽吸的功能再度启动,耳膜再度破裂。真是谢天谢地,他很少会喝完一整碗汤。一般说来,三、四匙那种刺耳的汤就够他精疲力尽了,随后他会把汤推到一边,若无其事地问起休姆太太准备的主菜。我不知道这个噪音自己到底听了几遍,但已经多到让我明白它将挥之不去,明白它在有生之年都将萦绕在我脑海。
休姆太太对这些表演展现出无比耐心。她从未流露出忧虑或恶心的神情,她把埃奉的行为当成万物自然定律的一部分。就跟铁道或机场旁的住户一样,她对间歇爆发震耳欲聋的噪音已经习以为常了,只要埃奉开始大声地吃喝或是流口水,她会随即停止说话静待干扰结束。开往芝加哥的子弹列车加速通过黑夜,刮得窗户咯咯作响,房屋地基为之震动,接着跟来时一样迅速,它随即消失无踪。偶尔当埃奉特别别扭乖僻的时候,休姆太太就看着我眨眨眼,好像在说:别让他烦到你喔;那老头精神不正常,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明白她在那个家里具备了维持某种安定的重要性。个性比较轻浮的人对埃奉的恶形恶状会不顾一切地回击,不过那只会让事情恶化,因为那老头一旦受到挑战就变得更凶狠。休姆太太的沉着,很适合用来避开这种刚上演的戏码跟不快的场面。她宽大的身体里,有个宽大的灵魂,能够不为所动地大量吸收容纳。起初,看着她受这么多气,真的让我很不舒服,后来我才了解那是对付他怪癖的惟一明智之举。面带微笑、置之度外、迎合迁就。教我怎样跟埃奉互动的是她,如果没她的榜样,我怀疑这份工作自己能做多久。
她总会拿一条干净的毛巾和围兜来到桌旁。用餐前,围兜会先围在埃奉的脖子上,而毛巾则是紧急状况时用来替他擦脸。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就像在跟一个小孩子一起吃饭。休姆太太胸有成竹地扮演着母亲的角色,留心看顾并且反应迅速。有次她跟我说,在独自抚养三个小孩成人后,她根本想都不必多想。照顾这些生理上的需求是工作的一部分,但在和埃奉谈话时掌握到语言的优势,也是职责所在。为了做到后者,她以经验老道的妓女自居,使出各种对付难缠恩客的招数。没有什么要求是不合理的,没有吓得倒她的建议,更没有因为太古怪而被忽略的意见。每个礼拜总有那么一两次,埃奉会指控她在算计他──比方说在食物里头下了毒啦(他会轻蔑地把嚼烂的胡萝卜跟绞肉吐在盘子上),或是谋夺他财产之类的。她非但不动怒,反而平心静气地告诉他,那我们三个都会死掉,因为我们吃的东西都一样。或者,要是他一味坚持,她就会改变策略承认犯行。“没错。”她说:“我在马铃薯泥中放了六匙砒霜。十五分钟内就会发作,到时我就高枕无忧啦。我会变成有钱人啰,托马斯先生。”──她老叫他托马斯先生──“而你就自个儿在坟墓里头烂掉吧。”这种回答总是逗得埃奉很开心。“哈!”他脱口说出:“哈,哈!妳要我的钱,妳这贪心的婊子。我早知道啦。下一步是貂皮大衣和钻石,是吧?哼,那对妳没什么用的,死胖子。妳再怎么穿,还是个臃肿难看的洗衣妇。”接着他完全忽略其中的矛盾,开始把有毒的食物尽情地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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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奉不断地考验她,但实际上我相信休姆太太是一心为他着想的。跟大多数的老人看护不同,她没把他当成弱智儿童或是无知觉的木头。她给予埃奉叫嚣和发牢骚的自由,有必要时,又能镇定自若地应付他。她为他发明了很多称呼跟绰号,被激怒时她会毫不迟疑地说出来:老番癫、臭无赖、带衰的乌鸦、死老千等等一大串没完没了。真搞不懂她是从哪找来这些字的,但在从她嘴里连珠炮地冒出时,其中总是糅合了侮辱和某种率直的情感。她已经跟埃奉相处九年了,既然她不是个爱受折磨的人,那她一定是在这份工作里头获得了某种满足感。在我看来,九年的时光实在令人难以忍受。而且她每个月只休一天假,这更让我难以理解。至少我还有晚上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有部分时间我也可以自由进出。我有凯蒂,我知道应付埃奉并非自己生活的重心,我迟早会投入其他的事,这些都是我的慰藉。休姆太太却没这种出路。她无时无刻不在当班,惟一离开房子的机会,是每天下午外出一两个小时进行采买。这根本不能算是现实生活。她有她的《读者文摘》跟《红书杂志》,偶尔看本平装推理小说,打发埃奉上床后,她会坐在自己房里看那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音量总是调得很低。她的先生在十三年前因癌症去世,三个长大成人的孩子住得很远:一个女儿在加州,另一个在堪萨斯,儿子则随军驻德。她会写信给这三个孩子,最大的乐趣就是接到孙子的相片,然后把相片塞在梳妆台镜子的角落里。休假的时候,她会去布朗克斯探望住在荣民医院的哥哥查理。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查理担任轰炸机飞行员,从休姆太太说的一些话听来,他脑袋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她每个月一定会长途跋涉去探望他,总记得帮他带一小袋巧克力跟一迭运动杂志。认识她以后,我从没听她抱怨过这件事。休姆太太稳如盘石。说实在的,没人像她一样教给我这么多东西。
埃奉是个难相处的人,不过单用难相处这词就想定义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如果他只是行为恶劣、脾气暴躁的话,那至少还可以预测他的情绪,相处起来也会比较容易。要能够意料到他的反应,你才可能知道自己的立足点。可是,那老头真是难捉摸。假如要说他这人很难相处,那是因为他并非一直都很难相处,而且他总是会想办法让人心里一直七上八下。他可能整天没事,光是指天骂地、嘲古讽今,但等我说服自己这个人没半点仁慈或怜悯之心时,他又立刻发表一篇同情心泛滥的议论,充分表露他对他人的深度了解跟认识,逼使我承认自己错怪了他,承认他这个人其实没想像中的那么烂。我渐渐地理解埃奉的另一面。但我不会把那一面叫作多愁善感,虽然两者偶尔是很相近。起先我想把他当成只是在装模作样、是在施展诡计害我左右为难。这样的推论意味着,这些感动人心的桥段都是埃奉算计安排好的,然而实际上似乎总是很自然、像是由某个特殊事件或谈话中不经意带出的。假如这个善良的埃奉是千真万确的,那他为什么不让它更常出现呢?难道这只是埃奉真我的错乱而已,或事实上这才是他真我的精华所在?关于这点,我从未获得明确的答案,惟一的结论也许是,这两种可能都无法排除。埃奉同时是两种东西。他是一头怪兽,但同时也可以是个好人,一个我甚至会兴起崇拜之情的人。我不再像先前那样把他恨到牙痒痒。因为不能用单纯一种感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