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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来自盖亚-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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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卷所表现出来的这两个人,更多是美好优秀的一面,对他们的缺点却轻轻略过不提,原因还是同样——小安眼中看到的他们就是这样,使用第一人称时只能写成这样。
  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这两个人物有各种各样的瑕疵,而这些都是文章将来才会展现的。
  雷古勒斯是另一个我精心塑造的人物,我借小安的眼睛表达出了我对这个年轻人的认知和感想;他和另外几个重要角色——拉比,露比,恩底弥翁——才是我“情不自禁喜爱”的人/非人。如果大家觉得这几只够得上“活灵活现、讨人喜欢”,那我就算成功了。
  再来就是形形色 色的食死徒和凤凰社成员,着墨不多,但力求精准真实、各有特点,只要大家在阅读的时候不会产生“这一个是谁?咦?难道不是那一个吗?”的混淆感,那我也成功了。
  关于第一卷,要说的就这些,彻底完结了。
  敬请期待第二卷。
  ——亚比比亚 于2010年5月1日。

  长信与经年

  'HP'来自盖亚卷二 活在此间
  一 长信与经年
  (被我掩埋起来的不只是那些不光彩的痛苦回忆,还有那些美好愉快的东西。)
  亲爱的盖勒特:
  希望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没有太惊讶。在七月中旬给你写信确实不是我的习惯,然而我迫不及待要告诉你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自从听你讲解了德姆斯特朗(或者说欧洲大部分魔法学校)的运作方式之后,我对于突然收到霍格沃茨来信这件事情并不惊奇。诚然我不是个巫师,但这并不妨碍我的某些力量被这个世界的魔法系统判定为魔力。说实话,以“一个出生于1979年的小巫师”的身份去上学从来没有被列入我的计划里,但那个人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想法。
  ——是的,在我对霍格沃茨的通知回信拒绝之后,那个人出现了!
  我想你此刻一定非常吃惊,但我要说,当我拉开房门看到他、并且认出了他是谁的一瞬间,我的惊讶更甚于你。
  阿不思·邓布利多,他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虽然德国的报纸偶尔也会刊登有关邓布利多的消息,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向你描述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你有多少年没见过他了?魔法照片也未必能够准确反映他给人的感觉!
  他个子很高(和你差不多,我想这一点你知道),而且身材非常挺拔,不像别的老人那样佝偻着腰,同时还很清瘦(这一点也很像你)。他留着长长的头发和胡须,银色的,蓬松地披散开来,不过因为体型和服装原因,他看起来完全不像圣诞老人——当他跨进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天蓝色长袍下面的高跟靴子!他可真时髦。
  当然,我首先看到的是他的脸。岁月显然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他已经不像你当初描述的那样年轻气盛——就如你所说的,“风华正茂的时日早就离我而去”——不过他的眼睛依旧湛蓝明亮,目光非常具有穿透力;我认为他并不怀有恶意,不过这种仿佛可以看进人心的视线偶尔会让人不太自在。
  我不确定他是否因为视力衰退才戴着一副半月形的眼镜,如果他是想用它来遮挡过于明亮的眼神,我得说他完全失败了——那副眼镜只会让他的长鼻子更加引人注目,而且那鼻梁还有些扭曲,不知道要多狠的击打才会让魔法都无法消弭这种伤害……或者他是故意留下这伤痕,就像你一直保留手臂上的伤疤那样?
  邓布利多是个很有礼貌的人(你可没跟我说过这一点,你对他的描述让我以为他一向性情活泼、举止随便;不过我随即就意识到你说的是他年轻时候的样子),他在进门之后先询问了我的意见,才变出一把椅子坐下——宾馆的单人间里只有一套桌椅,我本来还打算坐到床上跟他谈话呢。
  我们交谈的时间并不长,邓布利多询问了我拒绝上学的原因,面对这样一个人,我显然不可能像在拒信里写的那样只用简单的“没有意愿”几个字敷衍,但也不可能跟他直说“因为我的年龄实在太老,不适合到一个全是小孩子的地方待着”——魔法部档案里我明明白白就是十一岁。
  当我犹豫要怎么回答时,邓布利多出人意料地直接表示他知道我的情况有些特殊,但既然霍格沃茨认可了我,我就有资格去上学,而他也愿意为我解决一切难题。“那是个非常美好的地方,无数的英国巫师在校园里度过了年轻而快乐的时光,错过它会是一件很令人遗憾的事情。”他这么说,“瓦拉先生,既然你没有必须拒绝的理由,为什么不改变一下意愿,试着接受新事物呢?”
  我们还说了些别的,但几乎所有谈话都没有涉及上学以外的问题;我发现我们对彼此都非常好奇,但又克制着不去讨论一些初次见面时不宜涉及的隐私。我想,十年的空白记录是他亲自来找我的重要原因——霍格沃茨校长这样的显要,不可能屈尊纡贵地亲自接待一个普通学生,不是吗?
  我没有向邓布利多打听西弗勒斯的近况,尽管我迫切地想要了解,但我更加害怕听到不如意的消息。
  我知道我瞒不过你,是的,西弗勒斯正是我不想去霍格沃茨的另一个原因——或者说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我是个逃避朋友的恶劣家伙。和你不同,即使没有禁锢于方寸之地,我也迈不开重回旧地的步伐。
  上一次看到西弗勒斯的消息是在去年的《欧洲魔药年鉴》上,他活跃在他的领域里,取得那么多非凡的成就,这让我感到高兴,但我没有资格说出“与有荣焉”这个词。有资格这么说的是卢修斯。
  《预言家日报》和《巫师周刊》上时常有马尔福的消息,我得说,直到离开之后,我才真正认识到卢修斯的人脉之广和交游之阔,他对于社会关系的理解和运用绝非一般人所能及;换句话说,他“长袖善舞,多钱善贾”。偶尔我会想,如果我当着卢修斯的面说出这句话,他大概会觉得不高兴,但仍然微笑着把话题轻描淡写地岔开。
  我做不到西弗勒斯的坚强和执拗,也学不来卢修斯的优雅和狡猾。和他们相处了整整两年,我依旧是个失败的人。
  盖勒特,你总说你是个懦夫,然而我比你更加懦弱。我用了十年的时间也没能恢复勇气,我不敢也无法直面过去。最糟糕的是,被我掩埋起来的不只是那些不光彩的痛苦回忆,还有那些美好愉快的东西。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画廊指派的工作要求我必须到英国,我很可能再过十年也不会踏上这片土地。
  但是邓布利多最终说服了我——或者说他本人的出现已经具备足够的说服力。我发现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够让人不由自主地信任他,这一点同样和你很像。看到他之后,我彻底理解了当年你们为何会彼此吸引;也许你要开始反驳我了,但我认为你们直到现在仍然相像。
  我没有向他提及任何关于你的事,我觉得在不清楚他对我了解多少的情况下贸然开口是不明智的——他也许连我和西弗勒斯认识的事情都不知道,遑论我和你的关系。
  确认了我的意向之后,邓布利多问我是否需要他陪同去对角巷置办上学所需的一切物品,我拒绝了,而他并不感到惊奇,只是叮嘱我注意安全,不要误了火车,并告诉我他很期待在学校里再次见到我。
  送他出门时,我有种预感,在我进入霍格沃茨之后,我和他还会产生更多的交集,他显然也是这么想的——我们都对未来的谈话做好了准备。
  这些年来听你说了那么多关于邓布利多的事情,还没有见面我已觉得熟悉,现在更有一种微妙的亲近感,因此对于可能要向他坦陈过去这件事,我并不抵触,相比之下,我更害怕见到西弗勒斯。一想到十年之后再度面对他的情景,我就几乎想要反悔不去霍格沃茨,但我又如此可恨的优柔寡断,连干脆反悔的决心也定不下来!
  如果必须要选一个的话,我宁愿先见到卢修斯,让他在我和西弗勒斯之间做个缓冲,但这就意味着我要主动联系他——我同样没有勇气。想想看,当初我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对他们来说根本是彻底的消失),就算是天底下脾气最温和的人也不会原谅我,我不指望卢修斯能表现得比“最温和”还要温和。
  总之,邓布利多离开之后,我在各种各样的犹豫和畏缩里辗转反侧了好几天,我想全英国没有哪个得知自己即将进入霍格沃茨的孩子会产生这样复杂且负面的情绪。不过我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期待——和你成为朋友的这些年,我学习了那么多关于魔法的知识,对于一个刚好能让我专心致志进行研究的地方,我还是有些向往的,尽管我确定在享受学生生涯之前,我会首先面临一场名为西弗勒斯·斯内普的风暴。
  ——也许还有另一场叫做卢修斯·马尔福的。
  亲爱的盖勒特,你肯定能想象出我现在哀声叹气的样子。早知有今日,我真应该听你的话,在几年以前就联系他们;但那时我真的不确定他们是否还愿意接纳我——现在也同样不确定。如果当我站到他们面前,发现他们投向我的是愤怒而仇恨的眼神,我该怎么办?如果是冰冷得形同陌路的眼神,我又该怎么办?
  你大概认为我在杞人忧天,但我无法停止这些想象;尽管理智告诉我最实在的事情是想想怎么重新得回友谊,我还是忍不住去假设最悲惨的结果。我似乎又回到了刚刚认识你时的状态,一天到晚恍恍惚惚、紧张不安,一点动静就能吓我一跳,像个彻底的神经质患者。
  ……不,我真不应该提起这些事情,如果可以,我希望能从脑海里抹去遇到你之前的那两年,然而瓦拉可以完全记忆,却不能选择性遗忘。
  不过就像你说过的,“想要忘记某些事情”这种心态本身就是可悲的,这是人类性格软弱的又一个证明。
  我并不以自己是个软弱的人类为耻,但意识到这一点还不愿改变却是不行的;我想,是时候直面那些早就应该面对的人和事了。
  好啦,这次就说这么多,我得去对角巷买东西,恩迪也说他想要一个只在需要的时候发出响声的魔法铃铛。
  现在我把信封起来,让塞勒涅带给你——幸亏这会儿是夏天,不然我真不忍心让她飞那么远,而且据说偷猎者已经开始把苍鹰作为目标了,我要到猫头鹰商店去问问有没有什么保护家养飞禽的魔法道具。
  我希望塞勒涅到达纽蒙迦德的时候薇薇安刚好在附近,不然这封信不知要等多久才能送到你手上。难道就没有什么别的方法让不是独角兽的动物也能进入那个魔法阵吗?要知道,开学之后我还会给你写信,就算塞勒涅耐得住长途飞行,也经不起薇薇安老是出远门啊!
  随信附上一包我新发现的一种海苔薄饼,香脆可口,适合边看书边填肚子。
  祝一切安好。
  安提亚斯
  1991年7月14日 于伦敦

  周末与饭局

  二 
  (你不是麻瓜,安提,你也不是巫师,你两头都沾边,两头都不是。)
  “人太多了……”恩迪在我怀里抱怨,“我们应该明天来!”
  “对不起,我忘了周日人会很多——”
  我往路边让了让,避开一个被漂浮咒指挥着向前飞的巨大木桶,后面跟着的巫师只有木桶三分之一的个头,他转过脸朝我露出个抱歉的笑容。
  “——不过谁也说不准周一会不会清静些,你知道,我没来过几次对角巷,那时候可不像现在这么热闹。”
  “那时候有多少人整天窝在家里啊!想想看,那个人……呃……”恩迪忽然扭过头看向一只褐色的虎斑猫,“这皮毛真漂亮!”
  “恩迪,话题转换太生硬了。”
  “我说真的,你看那花色——”
  “你说过你痛恨虎纹,喜欢纯色。”
  “……”
  “说实话,你这样有意无意地回避话题只会让我更不舒服,我真的不介意谈起那个人。”
  “好吧,那我就直说——当年那个人风头正劲,你能指望这些缩头巫师整天在大街上晃荡吗?现在不同了,太平盛世嘛,什么样的宵小之辈都大摇大摆出来兜风了。”
  “恩迪,别这么愤世嫉俗……”
  “哼。”
  周末的对角巷热闹熙攘,远非十年前可比,事实上在进入破釜酒吧的第一刻我就吓了一跳——那里面人员之爆满,简直就像足球世界杯举行时的麻瓜酒吧那样,充满了谈笑、叫嚷和浓郁的酒香,还有夏天人群密集时特有的气味……嗯,后者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东西,但不可否认它同样带来了一种生机勃勃的感受。
  我走在鹅卵石铺就的道路上,放眼望去人头攒动,和麻瓜街道不同的是这些人头上有许多尖顶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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