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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只见风花(女尊)-第26章

小说: 只见风花(女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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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她看!想到这里,再看看眼下自己的行为,恋雪捧着脸不仅觉得有些失笑,她也是!这种情况虽然尴尬,但饶是她皮糙肉厚,打个哈哈也就过去了。她跑什么啊?!又不是小姑娘!真是丢人!!

放下手摇摇头笑了笑自己,恋雪爬到床头开始翻自己的包裹。她记得她原来的包包里带了一个卫生巾来着,果然。

换了一条暗色的长裤,恋雪将换下来的白色裤子丢进盆里打算拿点胰子将污处洗干净。一开门,却是看见江南风正低着头站在门口。看到她出来,江南风抬起一双清澈的眸子,两片薄唇张了又张,脸上却是微微的泛了点红,整个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色。看到这样子的江南风,恋雪发现自己竟是暗暗有些不好意思。真是,暗暗的唾弃了自己一把,又不是十五六岁的青春少女,自己一个奔三的这是在这儿装什么纯情呢?想到这儿,恋雪直了直微驮着的背,打算说点什么来缓解一下眼前的尴尬。只是,她这满腔的用词还没来得及表达,江南风却是先着她半秒开了口:

“恋雪,你……可是患有嫡血之症?”

啊?

恋雪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男子,一时间脑袋有点转不过个来。他刚刚在说什么?什么什么之症?

江南风显然是误解了恋雪脸上的表情,静了一瞬,江大公子的脸上渐渐的显出了一丝歉意,

“抱歉。很痛么?我去烧些热水。”

直愣愣的看着江南风转身快步进了厨房的身影,恋雪站在那里一动未动,脑海中是粘坨坨的一团浆糊。谁能告诉她,江大公子到底是在干什么?眼下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手中捧着一杯被折的热乎却不烫嘴的水,看着桌子上几道香喷喷的家常菜,恋雪尽量让自己的思绪沉淀下来,同时控制好自己脸上的表情。事情可能和她认为的不太一样,眼下应该静观其变,先听听江南风怎么说才是上策。

江南风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少女双手捧着水杯,微微低着头看着桌子一动不动,脸上则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思绪。犹豫再三,江南风小心的斟酌着词句说道:

“关于你的病症……无论恋雪在不在意被人知道,我都不会和任何人提起的。所以……若是可能,你就当做我不知道好了,不用在意的。”

……

两人相对无语开始默默的用餐。直到几个盘子都快见底了江南风也果然是多了一句都未再说。恋雪拿着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盘子里的韭菜叶,心里却开始渐渐急躁。她知道眼下静观其变才是上策。可是,这样的气氛让她怎么静?而且,比起耐心和稳当劲儿,她是十个罗在一起都没有江南风一个沉得住气!再说,这也不是能藏的住的事儿啊!与其自己在那疑神疑鬼,倒不如把话挑明了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个情况才好!

想到这儿,暗暗在心底编排了一遍语言,看准江南风吃的差不多的时段恋雪抬起头看着江南风的眼睛平声问道:

“南风,关于刚刚的话题……我自己的这种情况,我是大概知道。不过……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每个月几天也就过去了,也并未觉得有太多的不适。可是,听你的意思,好像情况并不只是这样……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之症……能具体的对我说说么?让我心里也有个底,不然的话,我总觉得是个事儿。”

闻言,江南风握着筷子的手一顿,看向她的眼也是充满了讶然。恋雪的样子不像是在作假,她应该是确实不了解自己的情况。他想过无数种可能,却唯独没料到眼前的少女竟是对自己的病情如此没有头绪。难道是之前家里的人为了避免她难过而对她的病三缄其口?

前后衡量了一番,江南风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有些事情还是要让本人知道比较好。想到这,江南风放下手中的筷子低低的垂下眼睛说道:

“我对医理并不了解,对这个病也只是知道个大概。听说这种病是胎里带的病,天生的无药可治,而且传女不传男。听闻患此病者十岁之前看上去与常人无异,发病年龄因人而异,发病的症状是从发病时起,每隔一段时间女子下身便会有……”

“停!”

恋雪面红耳赤的抬手止住江南风的话。不是她龌龊,绝对不是她龌龊!在年少轻狂的时期,什么辛辣重咸的话题她没见识过?如今这个实在连小场面都算不上,而且人家根本也没说什么。可是,可是……恋雪迅速扫了一眼一直低垂着眼的江南风,说这番话时江大公子的眼睛是一直掩在长长的睫毛下的,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是很明显的,他的耳朵确实是微微的犯了红,说话的声音虽尽力保持着平淡,却也是能让人感觉出丝丝的窘迫。她实在无法解释自己刚刚的反应,就在江南风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她竟在那一瞬间感觉到了心跳加速!非但如此,她竟然还…竟然还感到自己瞬间开始小腹发热,热流下涌!!恋雪实在恨不得一巴掌把自己扇晕!她的脑袋到底在想什么呢?她们刚刚的话题根本就不是有气氛或者暗示情调的!人家江南风根本就没说什么!而她,竟然就这么对着人家有了反应!天啊,暗暗的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根,此时此刻恋雪对自己的唾弃简直就是无以言表!她是变态么?江南风这样的话题都能一句话挑起她的感觉,难道来到这个世界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变态了不成??

嘴上扯出了一个抽搐式的微笑,也不管垂着眼的江南风能不能看到她的表情,恋雪僵硬着嘴角的弧度说道:

“那个……南风,具体的症状你就不用说了,我明白。你跟我说说得这病的后果就成了……”

江南风始终低垂着眼帘,即使话语被恋雪打断,他也没有抬起眼睛看上恋雪一眼。听闻恋雪的要求,江南风几不可闻的深吸了口气,继而说道:

“简单来说,得了这种病的女子,无法让男子受孕。”

恋雪使劲的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的眨了眨眼睛,江南风的表情不像是在说谎,也不像是有下文,清了清嗓子,恋雪不确定的问道:

“就这样?”

闻言江南风终于抬起眼皮看了恋雪一眼:“就这样?恋雪早就知道了?”

恋雪呵呵的傻笑了几声,没说是也没说不是。若说早就知道了那确实是冤枉,这此之前累死她她也想不到自己正常的生理现象会和不孕不育挂上钩。但是,若说自己不能使这个世界的男子受孕,她确是多少有点概念的。生育问题本就复杂,既是自己世界男女身体相属,要不出孩子的也大有人在。如今这个世界生孩子的是男子,她一个生理结构不同于此世界的女子能让一个男人怀上那就是生命的奇迹了。虽说,从外形和表面的大体生理结构上看,她和此世界的人并无明显不同,应该是同目同科,但单从男生子这点上就能推断出两个世界的人在生理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生理有差异无法受孕也实属正常。不过也难怪江南风小心翼翼怕伤到自己,古人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吧,而且即使是自己的世界,无法使对方受孕也是一个社会压力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使劲了摇了摇头,恋雪清了清自己脑中乱糟糟的思路,能不能让男人受孕和她有什么关系?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有机会的话死活也是要回去的,难道她还能在这世界留一个自己的牵绊不成?那不是没事给自己找别扭么?

想了一想,恋雪还是问了一个她明知道意思不大却依然十分在意的问题:“南风,你们这里,得这种病的人多么?你有没有认识的?”

江南风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想了想还是正色回答道:“嫡血病自然是十分罕见的,之前我也只是听说过而已。这种反古的现象应该是百年也难有一个。”

反祖???

恋雪觉得自己脑海中一瞬间好像闪过了什么。反祖?反祖??

无论如何,弄清了自己不过是不能让男人受孕,恋雪心中被悬起来的大石算是安然落了地。又问了江南风一些地方习俗和世人对患有此种病的人的态度。恋雪决定,自己这个问题最好还是进入机密状态,能保密多久就保密不久。别的不说,听架势此世间的人对一个不能让男子受孕的女人可是毫不掩饰的鄙视,她可不想轻易的就让自己处于那种被动位置。至于江南风,她相对还是比较信任的,而且看他之前的态度似乎也没发现有鄙视她或把她当扫把星的迹象。

吃过饭收拾了一下,又东拉西扯的聊了些别的,两个人便各怀心思的回各自的房屋子休息去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起来,恋雪让江南风带着自己去布衣市场挑了一些专用来做贴身衣物的布料。回去之后,恋雪托江南风用大锅烧了满满一锅的开水将布料和剪刀都细细的煮过。然后再用消过毒的剪刀将布料剪成长条状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恋雪暗暗的估算过,每次之后直接将用过的布料丢到炉子里烧掉,虽然这种方式开销会有些增加,但这种方式无疑是相对安全些的。而且,若是眼下平均七到十天进账5个银币的收入,这样的开销自己还是承受的起的。

☆、金玉阁

虽说签订了契约,但恋雪对这个世界契约的履行程度还是没报太大希望。她也知道,在强权社会,若是韩天无视契约条款,那这一纸契约大概只有在对她不利的情况下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想过自己所谓的七到十天进账5个银币的预算,是有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

不过合作了几次之后恋雪发现,她的合作对象韩天算是个相当守约而且给钱痛快的主儿。从那次签约之后,韩天基本上都是隔个七八天就找她一次,不一定是约在什么地界儿,而且一般都是带着一把相当够味的九弦琴和云霄外唱曲儿的那个小牧,并且当天的开销费用全包。最重要的是,每次都是见面先给钱。

小牧的乐感唱功自是不必说。单是韩天带来的那把九弦琴就够让人震撼的。恋雪的耳朵虽不够敏感刁钻,但好歹也是学过8年琴的人,对乐器音色的把握度多少还是比普通人强些。那绝对是一把顶级好琴,低音让人觉得心脏都跟着压抑起来,高音更是霸气。韩天本人的琴技也可以用神乎其技四个字来形容。

记得那次她们去的是北郊一个相当偏僻的小山包,韩天说那是她新发现的一个人烟稀少景色却不错的地方。本来是三匹马打算大家一起骑马去的,当韩天知道恋雪不会骑马的时候惊得一双眼睛差点没蹦出来,连一边的小牧也是骑在马背上摇着头做微微鄙视状。几次合作她一般都不带着江南风,一是不合时宜,二也是给彼此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当然这也是江南风的意思。可是没了江南风就她们三人行的话,连小牧都骑马她身为女人再提坐马车就太尴尬了。最后,无奈之下到底是韩天带着她同骑的一匹马,她坐在前面,韩天背着琴坐在她的身后,没办法,总不能和男生的小牧同骑一匹吧。

韩天说的那个地方虽然偏僻但山坡山谷间确实是泉水叮咚、青绿草地、鲜花姹紫、景色宜人。恋雪一曲教完大家躺在草地上闲聊时候,小牧透露说韩天的琴弹的堪称一绝,她当时还颇不以为然,合作几次不过就是听一边歌弹出主旋律,正经学过乐器的这应该是基本功,不见得就绝在哪里。于是便联合小牧非挤兑着韩天现一首不可,而且要高难度的。谁想,人家韩天同学根本就不是那含蓄婉约放不开的类型,让弹就弹,根本就不用拿话挤兑,倒是弄得恋雪有些不好意思。

恋雪始终记得,韩天当时弹的那首曲子叫《天涯》,之前她这个海客自然是没听过。那曲子气势磅礴、宏大而沉重,尽管弦乐和恋雪学过的键盘乐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单从音符的宽度和密度也可以感受的出来,此曲的难度毫不亚于钢琴曲中李斯特的《鬼火》。弹琴时的韩天低垂着眼,修长的十指飞快的在九弦间按捻舞动,配上一身的骑马装盘坐在绿草青山之间,非但不觉得不搭,相反还有几分君临天下的大气。恋雪不仅想起了初见时韩天站在自己的桌前说她是个好乐理之人,从现在这功底看来,那番话倒也不假。

除了一手好琴,韩天还有一项喜好是让恋雪叹为观止的,那就是换装。说来之前她认识的钟晴也是个爱美之人,各种款式的纱裙是隔几天换一套鲜少重样,但若是和韩天比较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钟晴对衣服讲究的是款式,而韩天注重的却是风格。除了初见的世家小姐打扮、后来的飒爽骑士打扮,恋雪掐掐手指头发现自己至少还见过她三个以上的造型,印象比较深的是高领对襟水手服、棉布深色管家服、以及航海学院的双排扣立领学院制服。不得不说,若这个有cosplay爱好的少女生在自己的世界,那绝对是个实力派好莱坞巨星,虽说五官不够出众,但那种穿什么衣服像什么人的天然演技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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