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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跑跑江湖打打酱油-第12章

小说: 跑跑江湖打打酱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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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丽华院生意向来顶好,不出一会,楼上下都满了,觥筹交错,妓女们清脆的笑声,脂粉气酒气汗臭,一切都是胡天胡地乱七八糟。
        不出一会,忽听一人大声笑道:“贩私盐的算什么英雄好汉!走在刀子上,官府一个不高兴,杀他个全家满堂红!那眼光利索些,有些肝胆的好汉,谁去做这等勾当!我说小红药啊,你也太没眼光,看上谁不好,偏看上那贩私盐的!岂不是太没眼光了?”
        众人闻说,不由纷纷为之侧目。原来这丽华院向来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莫说贩私盐的,就连江洋大盗,榜上的通缉犯,真要搜也能搜出来一两个,只因老板有些后台,当地官府照应着,不在院里闹事,故而倒没出过什么乱子。他这样一吼,分明是故意卖弄,一时间众人都朝那边看去,只见墙角苏绣屏风下坐着一个青年男子,约莫三十岁出头,生得油头粉面,一双暴突的金鱼眼贼溜溜地在站在他对面的那个妓女身上打转,手里拽着人家,死活不让走。
        这种场面常来窑子的人早就见怪不怪,有那些没脸没皮的嫖客,硬是看上院里某个花娘,死缠烂打,死乞白赖也要弄上手。通常来说,妓女是不能挑客的,但偶尔有那些颜色出众的妓女,被人花大价钱包下,那其他嫖客没有那般财大气粗,便只得犯干瘾,偶尔喝高了,见到心仪的妓女拉着耍赖也有,眼下这人很显然就是其中一个。
        被他扯住的那个妓女果然生得白净俏丽,被他这般撕扯,面上微有怒色,一时忍着不发作,只急道:“何苦来!快放开!王大爷待会就要过来的!让他看见了,你不是自找苦吃!”
        那人“呸”了一声,金鱼眼红通通的,显然是酒意上头,叫道:“哪门子的大爷!老子会怕他?!一个贩私盐的,什么东西,敢和老子叫板。小红药,老子就看上你了,你今儿非得服侍老子不可!”
        那小红药只得隐忍笑道:“我说爷,你要当真爱我,何必用这等粗陋的法子。红药我人就在这里,你要抱要亲,那也随你。不过来逛窑子的,总也得有个规矩,没钱的客人,难道还要我们去喝西北风不成?”
        那人哧地笑道:“谈钱那也太俗了,咱们文雅人,不谈钱财,只谈风月。你们这些妓女婊子,不是爱文人雅士吗?苏小小,谭小玉……人家也没成天钱啊财啊挂嘴上。你看看,我不是比那什么王大爷赵大爷风流倜傥多了?咱们追求真爱,我爱你,你也爱我,这才叫圆满嘛!”
        说着硬是将她拉扯过来,张手就要抱住。众人见他如此不堪,又是笑又是摇头,谁去管他。忽听角落里有人低声一笑,慢悠悠说道:“没钱也敢谈风月,脸皮之厚,当真少见。”
        那人正对着小红药上下其手,听得有人嘲讽自己,便怒道:“哪个不长眼的胡扯?!不瞅瞅老子是谁!有种的出来!”
        角落里那人不为所动,只是轻笑,声音低沉魅惑,“俗话说,花钱买乐子,关键在花钱买三个字。你没钱还要乐子,只怕回头人家只会给你一顿脚丫子。”
        那金鱼眼勃然大怒,用力在桌上一拍,放在桌角的茶壶登时摔在了地上,咣当一声碎了,小红药早已趁机跑远,躲在楼梯口朝这里张望。那人怒道:“报上名来!你哪条道上的?”
        角落里那人浑身都藏在屏风的阴影下,只露出一只手来,手指修长,大拇指上套着一只金灿灿的扳指,被他转来转去的玩弄,越发显得那双手优雅而且从容。
        “让别人报上名来之前,不是应当自报名号吗?你方才吹嘘自己走遍江湖,只有你不认识的人,没有不认识你的人——抱歉,我就不认得你。你是谁呀?”
        四下里传出闷闷的笑声,金鱼眼紫涨了脸,突然狠狠一笑,道:“今天就说出来,你且好好听着,省得吓破了你的胆子!不归山你可听说过?”
        众人一听不归山三个字,顿时嗡地一声闹开了,紧跟着突然又安静下来,厅里沉寂得十分诡异。角落里那人玩转扳指的动作停了一下,跟着“嗯”了一声,“不归山的名气,那可是大的很呀。”
        金鱼眼冷笑道:“算你识货,老子就是不归山的人!”
        那人像是有些意外,哦了一声,“那倒是得罪了。还请问你是不归山哪一部门下?系何色彩带?执何种令牌?”
        金鱼眼登时憋住,顿了半天,才道:“老子是北斗七使之一!你还不快滚?要逼得老子发怒不成?”
        那人笑道:“这更奇怪了,我听说北斗七使里只有三个年轻人,其余的大多年过四旬。你这样年轻,莫非是三个年轻人里的一位?是摇光?天玑?还是天权?”
        金鱼眼哪里能回答的出来,听这人说话,俨然是个知情的,他这回班门弄斧可算出糗到家了,当即咕哝道:“为什么要告诉你!什么玩意……老子懒得理你!”说罢掉脸就要出门,连酒钱也打算一并赖掉。
        谁知走了一半,忽觉眼前一花,先前坐在角落里玩弄黄金扳指的男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自己面前,浑身裹着一幅藏青大氅,连脑袋都裹住,只露出一双精光湛然的眼睛,眼角斜斜飞挑,眼波荡漾,带着桃花般的艳色,像深情款款,又像轻佻嘲讽,风骚之极。
        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剑,比寻常的剑器长了一尺有余,寒意渗人,就那样轻轻巧巧搁在金鱼眼的脖子上,那只戴着扳指的优雅的手在剑柄上慢悠悠地点着,带着闲庭喝茶一般的悠闲,仿佛他手里拿的不是剑而是精致珐琅茶杯,正犹豫着是喝西湖龙井,还是来一点铁观音。
        金鱼眼还在色厉内荏,颤声道:“你……你要做什么?不归山……岂是好惹的?快……快放开!”
        桃花眼微微一眯,深情似水,“你说自己是不归山的,可有什么证据?”
        金鱼眼暴突了半晌,突然叫道:“怎……怎么没有!咱们前些日子才找到苍崖城小主……”
        那人惊道:“找到苍崖城小主了?!”
        这话问得急了,宝剑顿时贴上金鱼眼的脖子,吓得他两腿打颤,连声道:“好汉饶命!我……我可不是什么不归山的人!在下、在下只是一介草民,手无缚鸡之力,不过随口说说……卖弄而已……饶命啊!”
        那人笑道:“算你老实。你不肯说自己是谁,不如我来替你说。你叫李福光,兰州人,做贩马的生意,可惜没什么眼光,没两年就赔了本钱。你寡嫂见你可怜,便收留你在家,谁知你起了不轨之心,强暴不成便杀人灭口,并吞了寡嫂的家产,出门在逃。如何,李福光,我说的对不对?”
        李福光只吓得软在地上,一个劲哆嗦。那人揭开大氅,将宝剑收回,腰间隐约挂着三把剑,李福光只觉心头一震,登时想起了他的身份,颤声道:“你……你是泽秀!”
        只有泽秀才会身配三把宝剑,只有泽秀能抓到官府怎么也抓不到的通缉犯,只有泽秀无门无派,在江湖恣意独身闯荡,毫不畏惧,偏偏没人来找他的麻烦。
        泽秀笑道:“贩马的,果然有些见识。你杀人便要偿命,和我去官府吧,我好领了赏银。”
        说罢取出绳子将他捆住,提了便走,老鸨见他走到门口,急得追上去,只是软声叫唤:“大爷……大爷……喝酒吃菜的银子……”忽觉一个东西抛了过来,她本能地抬手一接,沉甸甸地,却是五两银子。
        “两个人的,其余算作赏钱。”话音一落,泽秀人已飘然而去,走过街角。
        “喂,你说苍崖城小主已经找到,可是实话?”走了一半,他突然发问。
        李福光垂头丧气地说道:“不敢有假……我、我也是前日听一个不归山的人说的。不归山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接去了派中保护……”
        泽秀嗯了一声,将他送到官府,领了两百两赏银,自去镇上买了两匹骆驼,骑马牵着骆驼,朝玉门关外行去。
        找到了苍崖城的小主,此事关系十分重大,他必须要去不归山问个清楚才行。上回他给天权写信,原是想请不归山出面寻找小主,没想到他们不声不响,闷声发大财,竟然早已行动了。
        嘿,难不成,不归山也想沾点苍崖城的光吗?
        他突然想起什么,从腰后的皮囊里取出纸墨,舌尖舔了舔笔尖,写了一行字,忽又犹豫了一下,将那张纸撕碎了扔出去——还是不要事先告诉他们好了,他自己去看。
        

    
    
  

    角之卷 第十四章 泽秀(二)
     更新时间:2008…10…4 15:08:56 本章字数:3742

        黄沙滚滚,像没有生命的浪潮,在脚下翻滚,在周身奔腾,在头顶呼啸。
        小蛮此时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也看不见天空大地,入目的只有恶魔般肆虐的沙暴。看样子他们说的没错,别看沙漠平时文静得像个千金小姐,一旦发起疯比疯婆子还厉害。眼下,这疯婆子是要她的命呢。
        不归山要她报仇,沙漠要她的命,两相比较起来,小蛮悔得肠子都发青,早知道就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偷偷逃出来,折腾了大半夜,沙漠里的地形状况她完全不清楚,身边没有骆驼,更没带水,只有等死的份了。
        好奇怪,她明明记得朝这里走应当有一块绿洲,还有帐篷呢,怎么走着走着就感觉越走越远?
        怀里满满塞着珍珠宝石黄金,沉甸甸的,硌着她还疼,腰都直不起来。在沙漠里,带着这些东西完全是个大累赘,小蛮被风沙吹得半死不活,几次犹豫着想把它们丢了,临到关头又舍不得——她现在唯一拥有的,也只有这些金灿灿华美的值钱物事了。
        远方的黄沙像长大了嘴的狂兽,嘶啦啦咬上来,打了她满身的沙。
        小蛮一个趔趄,险些要摔倒。
        她知道自己不能摔倒,如果栽在这里,不出一会她就会被黄沙活埋,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被风卷起的沙像刀子一样割在她脸上,疼得都麻木了,她的眼睛也早已被沙子迷住,睁都睁不开。
        在这种时刻,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往事。
        沙子打在身上真疼啊,像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她衣着单薄,被丢在门外,浑身皮肤都要裂开一样的疼。
        她没有哭叫,默默缩在地上,近乎贪婪地凝望着屋里暖洋洋的灯光,仿佛那样她就会感到一点温暖。远处来了一个人影,瞅见她,立即露出一脸不耐,一脚踹开房门,厉声道:“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冷的天气,你把她丢在外面,是要冻死她吗?!”
        屋里的女人暴跳起来,像一只野兽,两人扭打嘶吼在一处,她的声音因为长期喊叫,早已变得沙哑粗嘎,断断续续,像一把粗粝的刀:“你有良心!你的良心都被狐媚子给吃了!你也知道孩子小!那是你的种!你不把她带走?让她看看你做了什么丑事!”
        屋里两个人滚来滚去,扭来扭去,乱七八糟,没人来管她。
        每次都是这样,她都快看腻了,打完之后他俩都会说,都是为了孩子好,好像她是个祸水一样。奇怪,既然是为了她好,怎么不让她先进屋?她冻死了就是为她好?
        叹一口气,她是孝顺的好孩子,为了避免以后杀子的罪名背在他俩身上,她还是自己照顾自己来的比较妥当。趁着他俩抓着屋里的东西乱砸,她偷偷摸摸爬回房间,坐在火盆子跟前取暖。
        外面的喧嚣闹一阵安静一阵,最后大概是他俩都打的没力气了,连说话都有气无力。一个人突然走进来,往她床头放了一卷上好丝绸料子,外加几串包好的冰糖葫芦,抱着她亲亲额头,说道:“爹走了,你要好好的,回头爹再来看你。”
        她没说话,只是夺命似的抢过冰糖葫芦,塞进嘴里——她快两天没吃饭了,饿得眼前发黑。
        等一串糖葫芦吃完,屋里已经没人了。女人在外面淅淅沥沥地哭着,她突然意识到一种不好的事情,悄悄摸出去,只见到爹走远的背影。
        他走了,三年多都没回来,直到她娘死了。
        头顶突然有黄沙像巨掌一样拍下,小蛮被一掌拍在地上,姿势无比丑陋,像只苟延残喘的蟑螂,四肢瘫开,脖子还在使劲朝前伸,身上的金银珠宝压得她气也喘不过来,她还在妄想着逃离沙漠,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做富婆。
        很显然,那是主角才有的命运,她这个冒牌主角,一个跑龙套的,是看不到那天了。
        远处似乎又有一个身影缓缓行来,被风沙遮去了大半的容貌。她想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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