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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入骨三分-第14章

小说: 入骨三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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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我喜欢的人不是都已经死了吗?”年轻人抬头看进水漠天的眼睛,那双狭长妖媚的眼睛,映出了他的身影,瘦削的身体。然后,他慢慢的运气,“我喜欢的人不是都被你杀死了吗?”
  在说完一瞬间,年轻人的剑一下子像跟他的主人心心相惜一般,回到了他手上。年轻人奋力向水漠天袭取。
  水漠天睁大眼睛,看着那把冷光凝聚的剑一下子刺穿了他的胸膛。他没有理会那个伤口,他直直看着年轻人,想从他眼里看到什么,但是,什么都没有,他只是冷淡地将剑拔出来,垂在身侧,鲜红的血从剑末梢滴了下来。
  水漠天抬手摸了摸年轻人的脸,轻声说道:“橙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你无耻,你该死。”被叫做橙子的年轻人咬牙切齿,说这话的时候,额头上有隐约的青筋暴跳出来。握着剑的手紧了紧。
  “是啊,我无耻,我该死。”水漠天本来温柔的脸突然暴怒了,他狠狠地掐住橙子的脖子,一股气将他推到墙上,提了起来。他提起他十分轻松,就像提起一只小狗,而对对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我无耻,我该死!!我无耻!!我该死!!!”水漠天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一句比一句重,像是刻进心里,慢慢流出的浓稠的血,一样的疼痛,一样的伤悲。他再次张了张嘴巴,本来想说什么,但是看到小橙子被痛得倒吸了空冷气,最后咬着嘴唇,闭着眼睛任由他摆布。
  看着这样熟悉的动作,水漠天更加愤怒了,手上的力道加重,对着橙子咆哮道:“别咬了,你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吗!!因为我无耻,所以,我死,你也得给我死!”
  水漠天抬眼,手指抠进橙子的肉里,看到血流下来,这漫进他的心口,与那些疼痛相聚,形成一条回流。许多画面在眼前闪过,那些快乐的,幸福的,悲伤的,误会的,嫉妒的,最后都变成了眼前之人。
  水漠天放下橙子,然后转身,颓然地,慢慢地走着,走上台阶,走上自己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他走过的路,必然留下深红的印记,那是回流的河流,是痛,是记忆。
  橙子只是受了点皮外伤,他被放下来后,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他看着那个人,苍白着脸,坐在黑暗的阴影里,距离太远,已经看不见表情,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他捡起自己的剑,拖着身体走了走去。
  一切又恢复了安静。
  水漠天就那样躺在那里,没有生息,但是,大家都知道,妖孽是死不了了。
  多多最后看了一眼这满殿堂的死尸,和那个独自伤悲的男人。带着天娘走了出去。他想,这个人,他的神情,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傻姑娘

  曹榕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中,他看到小小的自己一个人背着一个巨大的书包,走在马路上。有喇叭响起来,然后一个粗鲁的人骂他,说他怎么不看红绿灯的。
  小小的自己走在马上路,站在人群中,每个人都是高高大大的,看不到脸,只能看到平板的嘴,没有笑也没有哭,就是没有表情。他们来来往往,奔波在工作或者约会的路上,没有人注意到小小的他,没有人低头看他。
  他还梦见那个死掉的女孩,干瘦干瘦的,睁大的眼睛,空落落的,十分可怕。
  他还梦见那个再也见不到的姐姐,总是傻傻的笑,以为这个世界总是晴天的。
  最后,一个金发男子抱住他,亲吻他,他只能看到他嘴角在动,似乎在说什么,但是,听不到,眼睛也看不到,只能看到一张嘴巴。他在他额头上印下一个深吻。他看到面对自己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的脸,像是死人一样。
  曹榕醒了过来。
  呆呆地看着床帐,看了好一会儿,一张脸突然伸了过来,挡住了曹榕的视线。
  多多笑着看着他,说道:“醒了?”然后又是一惊一咋地叫了起来,“呀,怎么这么多汗。”
  湿凉的毛巾在他脸上擦拭着,曹榕就是稍稍闭了闭眼睛,肆意享受着多多的服侍,然后还是毫无焦距地看着床帐。
  多多甚至在他眼前晃了晃手,他都没有反应。
  多多将他抬起来,头枕着床柱,好好地看着他。在他清澈的眼睛里,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看到。
  他慌张地大叫起来,“娘娘,魔王,小蛇,你们快来呀,快来呀!!出大事了!!”
  这只是说,他手下人的效率很高,只听他这么一叫,这间房间的房门,窗户,和顶上的砖头都被人打了开来。三个人从三个不同方向走了进来。
  天娘是从大门进来的。
  西域毒魔是从屋顶进来的。
  荒漠蛇鬼是从窗户进来的。
  天娘总是他们中最冷静的一个,只见他仍是带着那块黑色的面纱,但是,从面纱后面传出来的声音却是清晰可辨。
  她说:“殿下,什么事。”
  然后,其他人就站在一边侧耳倾听。
  多多慌张地晃了晃曹榕,然后求助地看向天娘,“榕从刚才醒来开始就这个样子,是不是傻了?”
  天娘从容地走过去,坐到曹榕身边,一下子翻翻曹榕的眼睛,一下子把把曹榕的脉搏,坚决地说道:“正常。”
  当她说完,只见曹榕皱着眉头,轻声说道,“吵死了。”
  多多舒了一口气,一块石头终是放了下来。
  曹榕恍惚中,终于是恢复了正常,只是在那之后,每次看到多多,都会用一种怪异的眼神凝视他。
  多多愈发地心虚起来,曾一度向天娘哭诉。
  “娘娘,你是不是给他吃错东西了,老实告诉我吧,其实那个不是情蛊,是仇蛊。”多多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他老是用那种我欠了他万把黄金的眼神看着我。”
  天娘:……
  曹榕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醒来见到多多开始,就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心脏的那一块,会不自律的跳动,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特别的感觉,像是沉淀了很多年突然苏醒一般。正是因为太陌生的感觉袭来,他会开始惶恐地觉得,自己习以为常的人生正在发生什么历史性的改变。
  他不想面对多多,因为看到他,他已经不能维持淡定了,那种焦躁的感觉来的那么突然。
  所以,那天多多突然闯进来,抱着他哭的时候,他突然就很伤心。但是,他不得不离开。
  他们是两个世界不同路的人,曹榕是翱翔的鹰,而多多则是关在精美笼子里,吃着最好饲料的金丝雀。
  多多将眼泪鼻涕都抹在了曹榕那件居家旅行必备的黑色紧身衣上。然后抬头泪光莹莹地看着他,“榕,你为什么要走?难道我对你不好吗?”
  曹榕当时木着一张脸,当他内心最丰富的时候,他最惯用的就是木着一张脸来掩饰此刻的心情。他不喜欢被人看穿的感觉,你能想象自己赤身裸、体地站在阳光下让人视奸的感觉吗?
  他张了张口,本来想说,他要去办重要的事,他有任务之类的谎话,但是,最终还是说不出口,他不习惯说谎,在不想说的时候,他就不说。
  他说:“你该回家了。”
  多多听着他淡淡地说出这句话,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眼泪马上收了起来,飞快地转身,将那扇被他刚才闯进来甩开的门重重地关了起来,用自己的身体挡在门上,抬头挑衅地看着他。潜台词就是,有种你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但是,曹榕却印证了那条,跳自己的窗,让正太哭去吧。
  多多就这样,在挑衅的眼神中,看到了曹榕淡定转身,拉开窗户,跳了出去。
  这在多多漫长的人生里,种下了阴影的种子。导致他很多年都不敢对着曹榕关门。他真怕,他就干出什么让他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
  他飞快地奔到窗户边,就看到曹榕轻巧地飞到地上,连一丝尘埃都没掀起,然后,在姑娘们艳羡和崇拜的眼光中快步地走进了人群中。
  ………
  “榕,你慢点!!”
  曹榕不知道,原来自己有一天也会遇上纠缠不休的人,而且是个正太。
  曹榕走路很快,但是,如果他想甩脱一个人也很简单,只要他提气往上一飞,绝对是在正太多的泪光中迎来自由的曙光。
  曹榕感觉着身后那双小脚在地上发出急促的踏步声,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正在曹榕分神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他撞上人家,还是人家撞上他的。反正,就在那一瞬间,他遇上了电视里的经典画面。
  曹榕下意识的一模口袋。钱袋没有了。
  一个小身影急匆匆地跑进了人群里。
  当然,这一幕也被跟在曹榕后面的多多看到了,他拔腿就跟着那个家伙追了过去。曹榕皱了皱眉头,心想,今年是不是特别倒霉。什么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年。
  好像自从遇上那个小鬼头就没什么好事。
  曹榕飞身向那两个身量差不多的身影追了过去。
  偷东西的是个看起来跟多多差不多的小家伙,跑步还是蛮快的,反正多多追的是气喘吁吁,但是,最终,多多追进了人家的老窝,以多多的一个飞扑的姿势收尾。
  多多将那人扑倒在地,两个人滚了两圈,多多一个擒拿手将小偷给按在地上。那人被多多按着,没有多动,很安静地脸朝地趴着。
  曹榕则是踱步走了进来,看着这环境,皱了皱眉头。
  多多从小偷身上掏出被偷走的钱袋子,屁颠颠地跑到曹榕面前邀功。曹榕没有看自己的钱袋子,而是慢慢走到那个小偷身前。那个小偷倒是安静地出奇,趴在地上保持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难道是吓到了。
  曹榕蹲□去,将那人拎起来,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手腕上一痛。
  小家伙居然狠狠地用他的门牙啃在曹榕的手臂上。
  好像是多年没吃过肉的大灰狼,咬着食物不放。
  “喂喂喂,你放手,不不不,你放口啊!”多多拽着小家伙的头发。但是,小家伙的口风很紧,硬是不放,眼睛还瞪着曹榕看。
  曹榕没有管手腕上被咬伤的地方,他抬起另一只手,拨开那家伙前面脏乱的刘海。看到一双疯颠颠的眼睛。
  那眼睛,他再熟悉不过,曾经,他无数次看到这双眼睛的主人坐在院子里跟鸡抢东西吃,还看到这双眼睛地主人趴在地上跟蚂蚁说话。
  他,不,是她。还是那样颠颠傻傻的样子,不过,曹榕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家人,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遇到的,心肠最好,却是死得最悲惨的人。
  那场地狱修罗般的杀戮,他没有忘记,但是,当时,他回来后,就是没找到这个小女孩,现在却看到他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这几年,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过的。这个天生有点痴呆相的女孩。
  他以前总是看到,她母亲抱着他,坐在铺满阳光的院落,一边喂着鸡,一边跟她说:“看,我们家乐乐最漂亮,连鸡公公都忍不住要来找你玩。咕咕咕,咕咕咕。”
  然后,那个叫乐乐的女孩就高兴地拍着手笑。乐乐每次追着公鸡乱跑,还抓着鸡的翅膀,不让他飞的时候,她爸爸就会跑过来将她一把抱起来,嗔怪她又弄脏了裙子,等下母亲又要辛苦了。还宝贝地将他驾在脖子上满院子跑。
  他曾经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家。最简单的快乐,即使,他们的女儿不知道会不会记住这个简单的幸福。但是,此刻,他们的笑容是真真切切的。
  曹榕一晃神,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松开了口,抱着他的钱袋子缩在角落里,紧紧地盯着他们看。
  她的头发很脏乱,衣衫破旧,已经差不多包不住她这个人了。
  曹榕记得,乐乐只比他小几岁,现在理应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但是,这个瘦小的身体,看起来就跟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一样。
  他离近了看,蹲着身体,尽量跟她保持平齐,然后,用温和的声音说道:“乐乐,你还记得我吗?”
  乐乐听到自己名字的时候一愣,估计这几年根本没人叫过她的名字,但是,即使你傻即使你呆,但是,一个人,父母给你起的名字,他们用最幸福的声音叫着它的时候,它就会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刻进你的血脉,刻进你的生命。
  乐乐用探索的眼光看着曹榕,估计乐乐记得的是那个同样瘦小,身量不高的那个曹榕,也可能已经没有印象了。像乐乐,是个从出生开始就只能拥有孩子心智的人,他们忘性快,也最简单,你不用猜,他们会把所有的感受写在脸上。
  多多在曹榕和乐乐之间看来看去,忍不住,说道:“榕,你认识他?”
  曹榕嘘了一声,继续道:“乐乐,哥哥带你回家好不好,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乐乐毫无反应,还是抱着钱袋子。
  曹榕不放弃,继续哄到:“那,乐乐,你是最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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