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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唐梦缱绻-第16章

小说: 唐梦缱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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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子二十出头的年纪,虽是风尘女子,举手投足却很是小家碧玉。而穿着则如其名,红衣、红裙、红头花、红钗,就连面色,也是红润润的。虽然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不过,她眼里偶尔闪过的精光告诉我,这个能驾驭整个醉芳楼的女子,绝不会是表现般的柔弱。

此时,她正坐在我的对面,优雅的拿着茶杯,不断的倒茶,品茶,倒茶,品茶。而且,这个动作,她已经持续了一刻钟了,水也续了好几次。湘云干脆将水壶放在了桌边,并借着再去伙房烧水的机会溜掉了。而我,就这样观看着她的表演看了一刻钟。她不说话,我也不开口。红娘子似乎对别人这样直视着她已经相当习惯,于是她表演她的,我看我的,我们俩人,就像一个称职的演员和一个忠实的观众,她表演得很开心,我欣赏的也很有兴致。

终于,红娘子缓缓的放下了手里的茶杯,没有再倒茶,而是将身子靠向椅背,闭上了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缓缓的吐了出来。

“十分抱歉,沈小姐,”红娘子用红红的丝帕轻轻沾了沾嘴角,“奴家本应早些来迎接沈小姐的,可是,这楼里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到处都需要奴家去安排。终于将这阵子忙完了,才得空过来看望沈小姐,还望沈小姐不要见怪。”红娘子的声音柔而不弱,美而不娇,如盛夏午后的一缕缕清风,给人舒适的感觉。

“红姑娘,你喝了很多酒么?虽说茶是可以解酒的,但是如此的饮法,恐怕是会伤身的。”我依旧看着她,平静的说到。空气中淡淡的酒香,混着茶香,围绕在我们周围,久久不散。

红娘子的眼睛闪过一丝无奈,“让沈小姐见笑了。这每日的饮酒,已经成为奴家生活的一部分。虽然奴家知道如此饮酒会伤身,只是客人点了酒,奴家没有不陪着喝的道理,其实奴家也很是无奈的。”

我赞同的点了点头。“的确,在这种场合,酒是必要的调剂。我到是有一个小方法,可以在饮酒前食一只生鸡蛋,这样便不会醉得太快,还可以防止酒伤到胃。也可以在下酒菜中配些豆腐,这样既可以醒酒,也可避免饮酒伤到肝。”

红娘子的眼睛亮了,“谢谢沈小姐关心。以往我都是喝些枳椇子、葛根水来解酒的,只是没用过这方法,下次试试。没想到沈小姐深居闺中,却也知道这醒酒之法,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红娘子停顿了一下,“不过,看起来,沈小姐似乎生气了呢。”

“生气?”我翻了翻眼睛,貌似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生气的事吧。

红娘子“噗嗤”一笑,“哎呀,还说不生气,瞧你这表情。都是奴家不好。沈小姐是贵客,于是奴家叫下人们勿要在沈小姐面前多言。奴家也知道沈小姐心中有很多疑虑,但见沈小姐见过奴家之后,见沈小姐不闻不问的,便知道沈小姐生气了呢。”

原来红娘子因为我没问裴舒原的下落,也没问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青楼,便以为我生气了,这红娘子到是很聪明。

我摇了摇头,“红姑娘多虑了,寄人篱下,有个栖身之处便知足了。我相信裴公子的安排必是妥当的,其他的事情,并不需要我去关心。”

“呵呵,沈小姐倒想得开。难道沈小姐不奇怪,为什么把你安排在这里的人一直没有出现吗?”红娘子邪邪的一笑。

我不禁皱了眉,难道我真的是被随便丢在这里,自生自灭吗?我真蠢,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男人果然都是靠不住的。

红娘子眼中闪过一丝狡猾,继续幽幽的说道,“不过,奴家今日过来,倒是想和沈小姐商量一些事情呢。毕竟多了两张嘴,醉芳楼可是不养人的地方。”

我的心沉了下去。如果说这个世界我还在乎的,就是我的这具身体了。我不想再继续前世的悲剧。即使在青楼,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也要坚持住我心中这唯一的信念。如果真的让我去接客,我会立即离开这个地方。

我深吸了一口气,“红姑娘,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不过,我也有我坚持的,如果只是为了换取些许时日的安宁而破坏了我的原则,我宁愿离开。”我的声音竟有些颤抖。或者是气的,或者,是对自己未来的茫然。

红娘子用手帕掩了掩唇,“呵呵,明白就好。沈小姐放心,住在我们贵宾房的人,当然不能和楼里的姑娘们相提并论。那么,就请沈小姐在我这醉芳楼里做些事,算做是住在贵宾房里的酬劳吧。”

“做事?做什么事呢?”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吧?

“呵呵,当然是可以换来酬劳的事。”红娘子掩口轻笑。

“既然换的是酬劳,那么,我可以自己选择换酬劳的方式吗?”我的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哦?”红娘子的眼里闪过一丝讶色。“不知沈小姐方式是什么呢?”

我为自己倒了杯茶,“我的方式很简单,我以一剂方子,换取我在醉芳楼的栖身之所。”

“方子?是什么方子?我这里的房钱可是很贵的。”红娘子笑了。

我微微一笑,呡了一口茶:“女人嘛,最重视自己的容颜。尤其是这醉芳楼的姑娘们,更是把自己的脸看得比天还重要。我的方子,就是让女人由内而外的美丽。”

“哈哈哈!”红娘十分夸张的笑着,“沈小姐未免太小看我们醉芳楼了吧?我们靠这张脸吃饭的,自然有美颜之术。沈小姐这法子,恐怕行不通哦!”

“据我所知,养颜的方子,无非是面膏、养肌散之类的。但是,我的方子,可是不同的。”在前世,为了保养皮肤,特意查了很多养颜的方子,所以,对各个朝代的养颜方子也有所了解。

“哦?有什么不同呢?”红娘子似乎有了些兴趣。

“我的方子,效果更好,造价更低。”我笑。

红娘子也笑了,“这个可是空口无凭的。”

“当然要有凭有据了。我们不妨立下字据,如果我的方子真的有效,而且造价便宜,就让我留在这里。如果无效,我便离开,如何?”我继续笑。

“好!”红娘子快人快语,立即吩咐下人准备笔墨,我写方子,她立字据。

我的方子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些黄瓜,柠檬,鸡蛋,芦荟,蜂蜜,牛奶等常见的美容物品。或者洗脸,或者切成片贴脸,或者捣成糜敷脸。我本不想写牛奶,但想到唐代和北方胡人的关系,这个时代的牛奶恐可能经被引进中原了。

我写完方子,见红娘子还在奋笔疾书,便走过去,看着她写。红娘子的字很漂亮,正花小楷,和她的人一样,小家碧玉。

她边写着,我边向她提出一些细节的事,比如我的生活用品,吃穿,还有她要的养颜的效果,包括时间长短等。红娘子显然很惊讶我会提出这些细节,不过还是照我说的,将这些细节添了进去。

终于在我们两人的合作下,这份字据一气呵成。

在我的建议下,字据分为一式三份,我和红娘子各执一份,这第三份,便交给了被请来当见证人的老车夫。此时,老车夫已经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醉芳楼的总管——我真真的听见,红娘子叫他:胡总管。

当她接过我手中的方子时,到是着实的吃了一惊。

“这……这些东西,真的有作用?”红娘子满眼不信的看着我。

“在人们的印象中,这些东西只是用来裹腹,但是,这些东西除了吃,确确实实的还有美颜之功。只是从来没有人去往这方面想罢了。”

“或者是吧……这芦荟,又是什么呢?”红娘子问。

我担心的情况出现了,不过,却不是牛奶,而是芦荟。难道在这个时代,芦荟还没有引进中国么……

“芦荟,是一种野草。”我把刚才写方子时,顺便画下来的翠叶芦荟的草图递给了她。

“原来是象胆草,我们园子里就有种。在夏天时,象胆草汁对蚊虫叮咬很是管用,只是没想到,象胆草还会有这种功效。”红娘子叹道。

原来这个时代,中国已经有芦荟了。我暗中松了口气。要知道,这方子如果少了芦荟,效果便会大打折扣的。

我笑了笑,“呵呵,还是那句话,这东西本来就有这个功效,只是你们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罢了。万物存在,都有其道理。或者,有的时候,并不是像我们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在平实的表面之下,往往有着令人惊叹的东西。这个方子,我是一直在用的。红姑娘不妨自己试试,水果蔬菜,都是些入口的东西,置放到脸上,总不会有害的。而这个芦荟,呃……就是你所说的象胆草,既是可以治疗蚊虫叮咬的,那涂在身上更不会有害了。如果这方子真的管用,还红姑娘请多多照顾一下。我不求别的,只要有处容身之所就好。”

“呵呵,说这些为时过早,奴家还要看效果。以这年后为限,主要奴家不想大过年的,让沈小姐无处可去。一旦到了年后,沈小姐的方子无效果,可不要怪奴家不客气了。”红娘子拿过方子和字据小心收好,“顺便奉劝沈小姐一句,这前院可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沈小姐如果无事,尽量不要去前院,不然被哪个恩客当成了楼里的姑娘,可就不好了。奴家不打扰沈小姐了,告辞。”说罢,便扭身离开了房间。

如何养活自己

寄人篱下的滋味果然不好。这红娘子真是厉害,几句话便把主动权掌握在她手里,我彻彻底底的输了。

是我想得太天真,只凭着一个故事,便如此轻率的离开了家,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而且,虽然来到唐代已经这么久了,但我对这个时代的江陵城,却一无所知。或者,这个时代比前世更加复杂。只是,离开了醉芳楼,我还可以去哪里呢?如今已没有回头路可走,只能靠着自己,把以后的路走下去。

红娘子高高兴兴的离开,我却要继续考虑以后的事。每个人的肤质不同,这些水果蔬菜的效果也不一样。如果红娘子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我只能选择离开。或者,当初让裴舒原带我离开,根本就是个错误,我应该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等待着二夫人把我随便许个人家,老老实实的过完我的下半辈子。

红娘子走了之后,就再没来看过我,于是这座江陵城最大的青楼,便成了我和湘云生活修养的场所。

吃穿用度全部由胡总管安排,而我也放下心情,借着机会,将我的身子好好调养调养。除过每天早上的晨跑,我也依旧坚持着食疗,随着剩下的药材越来越少,我身体的感觉也渐渐的好了一些,虽然羸弱依旧,但是已经不虚弱了。

虽然住在这里已有些时日,但是我对这座青楼的了解却并不多。除了这个院子,我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前院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是不去为妙。只是这个后院却是很少有人来,来的也总是那几个下人,前院的姑娘们基本上是不过来的。所以对于这醉芳楼的人员情况,我更是知之甚少,只见过这醉芳楼的老板红娘子,那个精明的女子。

不过,我还是和一些下人有了些熟识。偶尔见面,会打声招呼。不过也仅限于此,并没有什么交谈。可能是因为住在贵宾房,下人们对我都很客气,只是,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却是奇怪的。

想一想也是,因为每天早上,我都要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运动服)绕着院落跑步。试问有哪家的姑娘,会穿着一身似胡服又不是胡服的衣服,每天早上都绕着院子跑步呢?

本来这每天的晨练,自我上次风寒之后已经停了,但是这身体实在是羸弱,无奈之下,我又开始了每天的晨跑。我跑步的这个时间,正是青楼最安静的时刻。因为这个时候,姑娘和客人们都没有起床,只有下人们早早起来为新的一天忙忙碌碌的准备着。而这些下人做事都非常小心,为了不会吵到睡觉的人,他们都不会弄出太大的动静。再想想我没见过这楼里的其他姑娘,到也在情理之中了,因为我的作息时间比较正常,早睡早起,而楼里的姑娘们却是昼伏夜出,和我的作息时间没有交叉点。

除了锻炼身体,我还是会坚持练习写字。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繁体字已经被我练得七七八八,基本上不用提笔现想字了。

玲珑先生返工的笔,却是胡管家替我取回来的。这支笔被我带在了身上,方便随时使用。说起这只笔,我不由佩服起玲珑先生来,神匠不愧是神匠。笔杆被改成了铜制,而笔尖却被改回了铁质,而且笔尖的硬度和弹性也比原来的好的多,想来是下了一番功夫去寻找制作原料,说不定他找到了炼钢去碳的法子呢。

最赞的是,他居然用上了注射器的活塞原理,在笔杆的后盖连了一条绳子,绳子连接的是笔杆里的一个活塞。吸墨的时候,和钢笔一样,将笔头泡进墨水里,拽后面的绳子,就可以把墨吸进笔杆里。当然,只是在用的时候将笔杆吸满墨,用毕,要将笔彻底的清洗。因为墨还是会干,我可不想活塞被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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