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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冷情夫君美娇妻-第91章

小说: 冷情夫君美娇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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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弄错了,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请回吧。小雨,送客。”

凝晗浅笑了一下,深看了筱言一眼,然后起身准备起来。

在凝晗看来,筱言不过是一个紧张丈夫的可怜女人而已,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想要获得更多丈夫的爱而已。站在女人的角度上看,她确实只是个可怜人。所以,对这样的一个人,凝晗并不想和她过多的纠缠。

被人接二连三的驱赶,筱言自然是不干了。见凝晗要走,迅速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疾步跑到凝晗的身边,拽住了凝晗的手臂。

“以为这样我就会罢休了吗?”筱言气急败坏的看着凝晗,没想到面对这样的挑衅,她都能无动于衷。

“你放开我家姑娘。”小雨抓了筱言的手,试图扳开她的手。

没想到筱言这么执着,凝晗一阵无奈,转脸面对这筱言,“你想怎样,说吧!”

“我要你离开弈哥哥,永远的从他的身边消失,不然的话,你知道的,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突然,筱言的眸子变得阴鸷起来。

“南宫少奶奶,你的话我听不懂。在我从凌苑搬出来的那一刻起,我和他就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如果你还是不相信的话,那就麻烦你回去问你的丈夫,而不是大老远的跑到我家来无理取闹。”

凝晗的脸色沉得更深了,看筱言的眸子泛着幽幽的冷光,让人不寒而栗。

那天,他已经那么决然的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现在,他的妻子有突然跑出来跟她说这样的一番话,他们夫妻俩是不是要看到她死了才满意。

筱言被凝晗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特别是看着凝晗那双泛着冷光的眸子,竟有些底气不足的感觉了。

“哼,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就相信了吗?那你住着弈哥哥买的屋子里,有怎么解释啊。”

“在我搬进来之前,我确实不知道这里是他买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在这里住很久的,很快我就要走了。”

又一次离开,或许只有离开,有些事情才能真的过去吧。幸好住进来的时间不长,唯一有些不舍的就是那片海棠林了。

“姑娘,你说什么啊,什么要走啊?”小雨有些慌张的看着凝晗。

看了小雨一眼,凝晗对着筱言,笑道:“这下你应该放心了。”

“你说真的?”筱言侧头看着凝晗,眼里闪过疑惑。

“这里很大,你愿意的话,就自己到处看看吧,不奉陪了。”没有正面回答筱言的问题,凝晗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转身离开了。

留筱言站在那儿望着她的背影,一脸的茫然。显然,这个结果她也并没有预料到。

这次来,她最多也只是想羞辱阮凝晗一番,当然她最希望的,就是能把阮凝晗从南宫沧弈的身边赶走了。不过,她知道,这个很难,先不说阮凝晗是否愿意,而是如果南宫沧弈知道是她赶走阮凝晗的,会不会又像以前那样对她了。

如果真的会是这样的代价,那她宁愿阮凝晗留在南宫沧弈的身边了。

走,这一次又要走到哪里去呢?早知道会有今天,当初真应该跟柳絮凤之潇一起走了。

坐在房间里,凝晗手托着下巴,正思索着要走去哪里。这个想法不是刚才才有,在她把醉仙居的房契地契给了南宫沧弈之后,她就开始想了,只是一直在犹豫着往哪里走。

黎城,对了,锦儿在黎城,已经很久没见她了,是时候去看看她了。

思索了一阵之后,凝晗决定先去黎城,至于之后,那就以后再做打算了,或许去周国找柳絮,又或许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从新开始生活。

芷兰和若兰回来之后,许是听了小雨的话,于是齐齐来到了凝晗的房间。两人左右各占一边,把凝晗夹在了中间。

“晗姐姐,你真的要走啊?”若兰不舍的抱着凝晗的手臂,一阵摇晃。

“是啊,好好的,怎么突然要走,你一个女儿家的,多危险。”

“就是,絮姐姐刚走,现在你又说要走了,你们怎么这样啊?”

“是不是因为醉仙居没了,所以要走啊?”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不停的说,唯独凝晗坐在中间笑而不语。不过,芷兰的话,让凝晗脸上的笑僵住了。

“是啊,反正醉仙居也没了,我也没什么事做,正好出去走走,正好散散心。”

“晗姐姐,你要散心的话,我可以陪你去啊,你说你要去哪里,我就陪你去。我有功夫在身,要是有什么事的话,我还可 以保护你。”若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傲然的说道。

凝晗轻笑了一声,调侃道:“你不用跟韩冰一起研究厨艺了吗?芷兰姐,现在醉仙居都是你在打点一切,有很多事要你忙的,就不要为我担心了。”好像知道芷兰要说什么一样,凝晗抢先把芷兰的嘴给堵上了,而后各看了两人一眼,接着道:“你们放心吧,我只是去黎城看看锦儿,已经一年多没见了,想去看看了。你们不用为我担心,以前我也是一个人,没关系的。”

眼看着凝晗这么坚定,若兰只好噘着嘴,以示抗议;芷兰则是看着凝晗,无奈的叹息。

凝晗牵强笑了笑,她也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明白芷兰和若兰的感觉,当初柳絮和凤之潇一起走的时候,那种不舍,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虽然,她们四个人结识的时间不长,但是这段时间的相处,足以让她们成为彼此生命里的亲人了。亲人的分别,当然会很不舍。

翌日,凝晗就着手准备离开了,若兰和芷兰也破例没有去醉仙居,而是留在棠园,帮着凝晗准备。

而苍暮园中,叶少峰徘徊在南宫沧弈的书房门外,犹豫着是进还是不进,是说还是不说。

就在叶少峰犹豫不决,踌躇不前的时候,书房的们,哐当一声,打开了。叶少峰惊讶的抬头一看,就看见南宫沧弈站在门口,凝视着他。

“少爷……”

“想了这么久,决定了没有。”

老早,南宫沧弈就知道叶少峰在门口了。只是左等右等也没见人进来,他就知道肯定是有什么事无法决定了。

“呃……”叶少峰微愕了一下,还是犹豫不决。

“是不是晗儿有什么事?”南宫沧弈推测道。

这也能猜到,难道还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叶少峰点点头,又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搞的他自己也糊涂了,干脆一咬牙,抬头看着南宫沧弈。

“少爷,我说过不在插手你和凝晗之间的事情了的。但是这次,我是受了芷兰的嘱托来告诉你一声,凝晗要走了。”一口气,叶少峰把话说完。

似乎早有预料,南宫沧弈的反应很平静。

在拿到醉仙居的房契时,他就知道,她一定不会再留在这里了。

“派人暗中保护着,只要她安全没事就行了。”

离开,只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总有一天,他会把她纳入他的羽翼之下,佑她一生无忧。

缘是缘非 第五十三章 再到黎城

从决定离开的那一刻开始,凝晗就已经没打算再回来。这里对她来说,虽是故乡,却也是个伤心地,多留一天,只会多增一天的忧伤。

初夏的天气,比春天要暖一些,也没有夏天的炎热;满目翠绿的山水;听着清脆的鸟声;闻着空气中淡淡的芬芳;如此这般,就算是满腹心事,也能豁然开朗,将不快一扫而空。

其实,不舍是必然的,不说南宫沧弈,就说芷兰若兰,还有醉仙居,所有的一切都是有感情的,突然就这么走了,心,就像是被掏空了一眼,空落落的。

再次来到黎城,有了一种回归故里的感觉,这里,应该算的上她的第二个故乡了吧。

黎城,商业较为发达,来这做生意的商人都来自五湖四海,所以,也带动了黎城很多的商业经济。

由于各地文化在这里交融,也导致了黎城民风开化,不似京城那般严谨。

在这里生活了三年,而且黎城并不是很大,凝晗对这里还是相对很了解的。知道哪里有最好的客栈,哪里又最出色的当地小吃,还有哪里有最怡人的风景。

看着街道两边摊位上,放着的那些玲琅满目的商品,小雨禁不住的叹道:“姑娘,我还以为京城才是最繁华的地方呢?没想到这里,也这么繁华?”

要说黎城什么最出名,那首屈一指的当然就是青楼妓院了,这里有一条专门的柳花街,街道两盘,隔不了躲远就会有一间青楼。黎城青楼的名气,就连京城的王宫贵胄,少年才俊,也都慕名而来。而在凝晗离开这里之前,最出名的就是紫云轩了,而紫云轩里最有名的就是她了。

这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街上大多都是一些卖胭脂水粉,首饰珠钗,绫罗绸缎等一些女人家用的东西。这也就难怪,小雨看了,会两眼直冒绿光,差点就流口水的样子了。

不过这些摆在外面,都只是一些次货,真正的好东西,那都是在正规的店铺里才有的。凝晗看着小雨,微笑了一下,“喜欢什么,我买给你。”

“那怎么行,怎么能让姑娘破费呢?”小雨马上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连摆手。

凝晗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看着摊位上的珠钗。

老板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看着凝晗,又一瞬间的失神,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笑吟吟的招呼她。

“姑娘,喜欢什么,慢慢看,这些可都是现在最流行的。”

若说这黎城最不缺的那就是美女,这老板每天在这摆摊,见过的女子何其之多,只是很少看到凝晗这般脱俗的罢了。

凝晗抿嘴一笑,信手拿起一只蝴蝶发簪看了起来。

金色的镂空蝶翼上,镶着五彩的碎石,双翅微翘,宛如正欲展开双翅飞舞。

拿着发簪,凝晗转身看着小雨,抬手插入小雨的发髻中,“来,小雨,试试这个。”

小雨有些受宠若惊的看着凝晗,以为凝晗只是说说,没想到还真的给要给她买东西,心里一阵激动。

“姑娘的眼光真好,这支发簪陪这位姑娘正好。”老板在一旁吹捧着,希望能尽快促成这比生意。

虽然老板的话不可尽信,不过这只发簪确实和小雨很配。十六七岁,正是充满活力的年纪,就像这只欲展翅飞舞的蝴蝶一样,朝气勃发。

凝晗看了也很满意,只有小雨还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凝晗,嗫嗫的说道:“姑娘,算了,我们走吧。”说着,伸手就要把发簪拔下来,被凝晗一把给拦住了。

“老板,就要这个了,多少钱?”

“看姑娘真的喜欢,那就给姑娘算便宜点,就五两银子吧。”老板伸出手掌,竖着五根手指,一脸真诚的对着凝晗。

这边,小雨一听要五两,马上就吓一跳,伸手又要去拿下发簪了。

五两银子,她一个月的工钱也就七两,这还是凝晗后来给她加了,以前也就五两银子。这一个发簪,就抵一个月的工钱了,就算是凝晗买,她也舍不得带。

“五两……”凝晗重复了一下,蹙眉思忖着。

“老板,这个还给你,我们不要了。”小雨把发簪还给了老板,然后拉着凝晗就要走。

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太贪心。在小雨看来,凝晗对她们姐妹两已经够好的了,她再也不能不知足的奢望些别的什么。

“五两,加上这个。”凝晗拿起了一只白玉手镯,很淡然的说。

“呵呵,姑娘,这可不行,那我这可就亏死了。”老板故作为难的笑了笑,眼睛也骨碌骨碌的转了起来。

这发簪在平时他最多也只能买三两,但是看凝晗虽穿着打扮极为素淡;但是仔细一看,其实不难发现她身上穿的,那可是最有名的云锦,就她这一件衣服,买下他这个摊子都绰绰有余了,哪里还能在乎这五两银子。于是,就狮子大开口,若是成了,那今天一天都不需要在摆摊了。

“老板,你这发簪平时你最多也就卖三两了吧,这手镯,也差不多,两样加起来,五两刚刚好。”凝晗从容一笑,看着老板的连一会儿白,一会儿红,就知道被她说中了。

老板心里一惊,这姑娘明明看着眼生,应该不是本地人,却不知这么熟悉行情。于是,皱眉思索了一下,痛心疾首的说道:“七两,再少,就真的亏了。”

“既然老板不想做我们的生意,那就算了,小雨,我去别家看吧。”

见凝晗要走,老板就急了,五两,虽说挣得是少了点,但总比挣不到要强吧。

“唉……姑娘别走啊,那好那好,今天就看在姑娘的面子上,五两就五两,亏本,我也认了。”

闻声,凝晗莞尔一笑,转身拿出五两银子递给老板,然后接过发簪和手镯,一齐塞到了小雨的手里。

“姑娘,你?”本来一个发簪就已经让小雨感动的稀里糊涂了,又多了一个手镯,这让小雨的眼睛马上就湿润起来。

“这个不是给你的,是给小雪买的,你先替她保管着,回去了再给她。”

虽然她是没打算回去了,只不过她也不会一直把小雨留在身边,等她稳定下来之后,就会让小雨回京城和小雪团聚的。

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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