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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七年-第3章

小说: 七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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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个子和身材都跟我差不多的瘦弱姑娘,剪着短发,穿男装,平板身材,简直一个假小子。在春运会上我见过她。痞子比赛结束之后躺在场地上休息,她大庭广众地脱了鞋站在他背上跳,看得我心肝直颤。
  
  痞子说他俩真是天上地下。一个是班级第一,一个是倒数第一。一个太不爱说话,一个叽叽喳喳比麻雀还吵。偏偏又是同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体育了。那姑娘倒是强得很,跳女生的跳远能直接跳出坑去,只能转跳男生的三级跳。据说他俩初中也是同桌,一次两人比跳远,男的输给了女的,从此结下了梁子。
  
  我从此对着姑娘佩服得五体投地,偏偏那姑娘超级热情,我和痞子去吃饭的时候总是喊上她。她爱吃大豆,因而得同名绰号一枚。




9

9、第九章 。。。 
 
 
  浑浑噩噩地就这么玩了一个月,终于在忙碌的三天内考完试结束了高一生活。离校的最后一天,金戈带着我去第一次吻我的小酒馆。
  
  临别的时候,他取下脖子里的那只兔子的玉佩给我挂上。我紧紧地拥抱着他,我想如果现在不是在车站,我会任性地把自己给他的。
  
  小兔子的玉佩是他妈妈留给他的,在我们分手后,我一直戴了四年。直到一次洗澡的时候,红线断裂,玉佩掉进了身下的下水道再也找不着了。
  
  我想,那一年的暑假我真是疯了。一直秉着细水长流发展感情的那点理智完全被到来的热恋给磨没了。我们没日没夜地通着电话,在深夜的时候他会讲着肉麻却让我甜蜜的话语,我们甚至还在打电话的时候意淫着对方的私密,释放在彼此的喘息声中。
  
  小云像往常一样在假期最热的时候来乡下避暑,想着隔壁的床上正躺着别人,深夜的悄悄话更让我感到刺激。
  
  当梦破碎,那些不能企及的往事随着我的纯真被一起埋葬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考大学,乡下的孩子们大多高中毕业就工作了,然后就是完成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使命。结婚,生子,等待老死。我的心里早就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但金戈的出现,让我鼓起勇气想要放手一搏。
  
  高二下学期就是文理分班,我心里怀着小小的心事从大豆那儿打听了她同桌的选择,果然是选的理。于是开学后我就天天抱着书本往体育班跑。
  
  大豆管他同桌叫小红,理由是初中训练的时候偷看见他的红色内裤。“还是叫他名字比较好吧。”“怕啥!叫,他敢把你怎么着。”
  
  大豆喜动不喜静,在座位上呆不了几分钟,我常常趁着上文科的课的时候下来坐在大豆的位子上问小红问题。索性小红并不计较,看来是个外冷内热的人。
  
  我和金戈见面的时间逐渐变少,重点班的学习几乎白热化,他们要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三年的课程,高三就要进入复习以及通过各种竞赛来争取重点大学提前录取的名额。我也很认真地在学。‘追上他的脚步就能一直在一起’,这样的想法深深地在我心里扎根。
  
  其实我们的生活在有了交点以后就已越走越远。
  
  痞子虽然经常嘲笑我,却也没有打扰我,我的成绩终于在第三次月考的时候进了学校前300名,小红是全校第5。痞子开心地把我扛起来转圈的时候,小红依然一脸的波澜不惊。越是牛人越是低调吧。
  
  晚自习结束后,我兴匆匆地跑去金戈的教室,小云诧异地说道,“他早走了,不是去找你了么?”“没啊。”“噢,他每天都走得挺早,我一直以为去找你了呢。”小云接过我的名次单,“梅子可以啊,走,请你吃宵夜。”
  
  我已经猜测到了结果,只是没有勇气承认。
  
  我嘲小云笑笑,喊了痞子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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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一直都很天真,却天真得连什么是快乐都不知道。我并不是没有快乐,但是,快乐只是属于曾经。短暂地只在我的内心,留下那么一点点的回忆,感觉模糊,再也记不起来了。
  
  金戈也并不来找我,只有我喊他出来吃饭的时候才出来。
  
  一天路过新生教学楼的时候,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曾经带给我幻想,让我能勇敢面对自己性向的人。他低着头正温柔地看着面前的那个长发披肩的小学妹。我能捕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让人沉迷的气息。
  
  我转过身离开,忽然记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阳光从他的发间漏在我脸上的温暖,我想我该为了自己做点什么。
  
  圣诞那天恰巧下了大雪,学校放假允许回家,我邀金戈一起去小镇的公园玩,他答应了。
  
  银装素裹真的很美,如果不是他开口破坏这样的美景的话,我还会以为我们是正在赏雪的情侣。
  
  小酒馆里的那一幕突兀地就从我的脑海中跳了出来,生活真的是可笑。他威胁着要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才多久,他那时的目光几乎要点燃了我,现在的目光却似这雪一样冰冻着我的心。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肺里充满了冷冽的味道。
  
  “我不答应。”他一下就笑出来了,放肆地,我想,如果他有内功的话我们头顶的树上一定会掉下一堆雪把我们就此埋了。
  
  “你没资格不答应,当初是我追的你,现在也是由我提分手。”上帝就是喜欢弄人。这么多年,我都习惯游离于人群外了,却施舍了我一个希望。当我拥有的时候,他却又要收回对我的怜悯。
  
  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把精致的小刀,是他假期去西藏给我带回来的。
  
  那时,我以为离了他我就无法活下去。我说,“你不要这样。”他看着我,眼神中流露着轻蔑,转过头抬脚准备离开。我用力地划了下去,刀却是没有开刃的,只留下一道道丑陋的血痕,映着我苍白的皮肤,像是一个个哭泣无措的孤魂。“为什么?”我向他喊去,为什么,给我个理由。
  
  他只侧过脸,“为什么?我要你有什么用?对着电话意淫吗?”“你想要我?我现在就给你。”我抛下小刀,解着大衣的扣子。
  
  他突然猛地转过身将我扑倒在雪地上。“你乖乖让我吃了,我们就还做情侣。”
  
  那些抽华吐萼的往事总是会随风而逝,我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不顾一切地想要挽留他,不惜用我的纯真跟他签下契约?已经离我太远了,我不记得了。
  
  我安静地躺在地上,就像在花园中拥吻一样,我睁大着眼透过他的发凝视着远方的天空。唯一不同的是,再也没有亲密的吻,他的甜蜜已化成野兽似乎要将我撕碎,噬咬着我的脖子,我的锁骨,我的□。雪簌簌地掉下来,进入了我的眼,融化后从眼角流出,分不清是水还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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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我感受着冰凉的空气穿透我的皮肤,血液的流动似乎变慢了,手腕上的疼痛却让我更加清醒。
  
  当他强硬地扯下我裤子的时候,我本能地挣扎起来。而他只留给我鄙视的目光,缓缓而去。那个下午,我觉得我失去了整个世界。
  
  痞子找到我的时候我还衣衫不整地坐着,他用大衣裹住冻僵的我,抱着我坐到树下。将我冰冻的双手贴上他内衣下温暖的胸膛的时候,我狠狠地搂住他,失声痛哭。
  
  小云说得很对,其实我一直都匆匆走在路上,忘了看两边的风景。
  
  那一年春节出了很多事。小云的爸爸凌叔叔卷入了轰动全国的假发票案,在年底被带走调查。而我爸却因为前几年买的某公司股票的抛出一夜致富。那一天,正好是二月十四日,西方的情人节。
  
  我们两家变得空前的团结。爸爸四处奔走帮凌叔叔打点关系,妈妈们购置年货,我一直陪着小云。小云和他妈妈的坚强让我非常佩服,我问他怎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的,他笑着对我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自己的日子总得过下去。”
  
  幸好年后不久,凌叔叔被释放了,爸爸找到一个很有名望的老会计将帐做平了,只是被政府征收的一千多万的税款不再退回。小云的妈妈早已经联系了买家将城里的别墅卖了,他们又搬回了乡下的家与我们做邻。
  
  凌叔叔很快就振作起来,在乡下又办了个小企业,从头做起。
  
  他们一家人的坚强,他们的生活态度,在今后的日子里指引了我很久,让我心怀感激地生活,不再轻生。
  
  跨年的那夜,我正帮奶奶做团子,口袋里的震动提示我收到短信了。打开一看却是他,简单的写着,“新年快乐。”我想想,还是回了同样的话,他再无回应。
  
  凌晨忙完一切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又拿出手机反复地看着,心里卑微地奢望着他是否还念着我。我天真的想着,这段感情是可以跟随着我们走一生的,哪怕只是一段可笑的,或是很小的感情。
  
  有人说只用关系词是很暧昧的。我喜欢用曾经,因为曾经,有过美好。
  
  那个假期,我用剩余的时间将他送给我的东西全都拍照传到自己的相册,然后封存进书桌的那个带锁的抽屉。有上街的时候随手买的小玩意,还有我问他要的写在纸上的那句话,那个弥漫了粉尘味道的下午,他写,我念,“我喜欢亦舒。”我变得不再讨厌我的名字,阴柔的两个字在他的笔下活了过来。我还传了那些我偷拍他的照片,每个小动作,他的背影。在昏黄的路灯下,他在前面静静地走着,让我不再感到寂寞。
  
  那个聊天的号码也是他替我申请的,我将所有有关他的回忆全都放了进去,永远地关闭了。
  
  回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分班。学校偏重理科,重点班和特招班全部强制选了理,只有个别学生转了文。我很巧地被分到了痞子的班级就坐在大豆的前面。
  
  在家的时候爸妈跟我商量了选科的事,他们听说我想考大学都很开心。如果现在放弃,付出的那几个月就成了空。我心里默默地想着,哪怕我再也追不上他的脚步,起码能离他近点。




12

12、第十二章 。。。 
 
 
  小云在春节过后就更加努力了,父辈“学历高工资高”的思想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也没去找过他,也许是心里下意识的不愿再见那个人。
  
  新班级的生活改变了我很多,那些充满阳光味道的体育生们深深地感染了我。他们会放肆的笑,言语不和会打架,打完了又嘻嘻哈哈地闹成一团。他们拽我去打篮球,怂恿痞子架着我去够篮框,教我旱冰,教我桌球,教我怎么损人。我剪短了头发,变得开朗爱笑,皮肤也晒得很健康。
  
  一天跟他们打完球在浴室洗澡,大家边洗澡边唱歌,齐刷刷一排一米八九的肌肉男冲天的声音将大部分人震撼得悄悄退场。他们问我其他人呢,我拿毛巾遮住自己,向这群光溜溜的大个子大叫,“他们的尺寸太自卑了!”我们闹成一片,放声笑着。
  
  提前出来穿衣服,一眼就看见了也正在穿衣服的金戈。我笑笑低头走过。“你变了不少嘛。”我一怔,没有言语。
  
  他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将我抵在衣柜上,后面的钥匙撞得我生疼。“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没见你这么开心。”我望着他,头顶的白炽灯光太刺眼,再没有阳光的温暖。他低下头狠狠地擒住我的唇,我想,是浴室的闷热让我呼吸困难吧。
  
  我们又有联系了,恰巧是一年前开始约会的那天。
  
  痞子劝了我很久,那时我的脑子一定是被施了法术,我一意想着那天金戈的吻,完全听不进去。
  
  我们开始了所谓的约会,我没有问他关于那个女孩的事情,我几乎毫无自尊地祈求着他的爱。我告诉他我对□的恐惧,我会努力改变,我会努力接受。我会为了你勇敢地面对,只是请给我时间。
  
  他却不愿等。他还走在我前面,只是已经走得太远。他从未说过‘复合’这样的字眼,现在想来,这一切对他而言只是一局好玩的游戏罢了。
  
  期末,班主任带来了惊喜的消息。小红被tsinghua大学体育系提前录取。我们几个人决定在期末考试前出去庆祝,狠狠地宰小红一顿。去的路上,大豆拍着他的肩,“小红,你不用参加黑暗的高考了,下学年都不用来上课,真是太爽了!”小红却欲言又止,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我趁大家喝高的时候悄悄地问小红,他的话差点让我惊掉了下巴。“我不想要这个名额,我还想在学校多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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