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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双重生命秃头小虎-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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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广场上,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给高磊打个电话,突然遇到了孟冬,他主动朝我打了声招呼。
  “周晓欧,我正有事找你”
  “说!”平日里我俩没有任何交集,他这么一说,我到紧张了。
  孟冬笑了笑,“你别紧张,只不过是我理学院的一个朋友想认识你”
  我一门心思还在想一会儿要怎么质问高磊,根本没有在意孟冬说了什么。于是随便搪塞他说现在不方便。
  “你等人?”
  “没有”
  “有课?”
  “没有”
  “出去?”
  我被他刨根问底儿的提问搞得烦不胜烦,可又不能照实说急着给高磊打电话,只好无奈的笑了笑。
  “那就不在乎这么一点儿时间么”孟冬拉了一把身边的人。我这才注意到,原来一直有个人站在我俩身旁,竟没有发现。“人就在这呢,还是你自己说吧”
  那男生憨厚的朝我点了点头,伸出了右手,小小肉肉的。
  “我叫杜明宇,见过见过!”
  我被他们两个一唱一和的搞得有些莫名其妙,随便寒暄了两句。可能是当时心情不好的缘故,对于眼前这个一米七出头,略微发福的男生实在没什么好感可言。尤其是他青色的胡茬,挂满了整个下巴,与他响亮亮的名字实在不怎么搭调。
  “留个手机号吧,方便联系”
  因为孟冬的引介,我也就没多想,直接给他发了过去。
  两个人走后,我竟没了方才走出教室时的气焰,盯着手机屏幕上高磊的电话号码,最终没有拨通。
  
  晚上杜明宇发来了短信,说要请我吃饭,我才又想起这个人。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突然殷勤起来,是谁都得怀疑:能跟孟冬认识,他八成也是个同志,难不成喜欢我?这都哪跟哪啊!男孩子对我示好,杜明宇不是第一个,所以我并不觉得惊奇。两年前刚入学那会儿,我就曾在一节选修课上认识了人文学院的一个男生,当时他主动问了我的名字。个头小小的南方人,说话声音不大,笑起来还很腼腆。我们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朋友关系。要不是最后他坦白说喜欢我,我想我们现在应该还能做朋友。只是那时候的我涉世未深,着实被“同性恋”这个词吓到了。所以后来渐渐便不再联系,以至于现在都记不得他的名字——可见少了维系的情感是多么的脆弱。
  可这次我没有拒绝杜明宇,毕竟心情糟糕的时候有个人出来调剂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就周四晚上吧!”他的短信回的很快。
  转念想想高磊,他已经人间蒸发两天了。我知道他非常想留在北京院,所以实习期结束后依旧留在那,可现在,由于他身边的女孩,我的想法开始动摇。
  周四上午,我实在有点憋不住,就在犹豫着要不要打给他时,高磊的电话总算来了。
  “晚上等我回去吧,一块吃饭,有事跟你说!”
  “哦~”看来总算到了摊牌的时候。
  “怎么了?无精打采的,谁又惹着你了?”
  “明知故问,这两天都是我一个人,清静的很,谁能惹着我”
  “呵!”高磊干笑了一声,“回去跟你解释,别想了,先去好好吃饭吧!”
  高磊嘴里的“好好吃饭”跟他常说的“好好睡觉”一样,让我摸不着头脑。通常他这么讲,也就意味着没什么话讲了。
  “等一下!”我叫住了他,“晚上我有约”
  “约谁了?能不能推一下?”
  “不能!”高磊理直气壮的语气让我大为不悦,一切事情都是因他而起,非但没有一丝歉意,反而把我呼来喝去。
  “晓鸥,你今天怎么跟吃了枪药似的,一点也不可爱……”
  “行了!”我打断了他的话,“不就是你交了女朋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都知道了,没啥,你放心吧”
  大概是被我突如其来的恼怒吓到了,高磊半响没有说话。看来果真被我言中了。
  “既然你知道了,那晚上一块儿都跟你说吧,我等你回来”
  挂了电话,我总感觉他还有别的事情瞒着我。管不了那么多,该发生的事情迟早是要面对。
………………
                  二十
   晚上杜明宇说要请吃烤肉,被我拒绝了。看他老实巴交的样子,又是初次认识,我不好意思占他便宜。两个人随便在路边的一家小店点了盖饭,他又要了两瓶啤酒。
  闲聊了一会儿,我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竟也做过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现在大四,成绩优秀,保送本校的研究生。看来优秀的人也不全是一样的。
  杜明宇告诉我,上半年排球课上,他就注意过我,我打球时手忙脚乱的样子让他觉得很有趣,整个球场也没有谁会像我,好几次接球都把球打到自己鼻子上。看着他边说边笑的样子,我心里直犯嘀咕,这家伙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初次见面就接我的老底。不过看他喝酒前总爱用筷子搅泡泡的举动,我明白其实他并无恶意。只是我没预料到,杜明宇对我或是说我周围环境的了解远不止这些,哪个老师苛刻、哪节课程无聊,包括我大二时考的力学满分,他都能如数家珍,搞得我感觉像是在和班里同学聊天一样,话题一个接着一个,想必孟冬这家伙没少给他做功课。以至于吃到后半程,我已经对杜明宇大为改观:能说、爱笑,还很老实,总比某些人习惯板着脸强。只不过聊了一晚上,这家伙并没有向我预料的那样说出半个“喜欢我”——这也到好,他要是真的说了,反而我不自在。如果真的只是单纯交个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不知不觉聊到了11点多。回去的路上杜明宇哼了一首《思念是一种病》,几句Rap念的蹦豆一样流利,让我不禁怀疑这样的学生会主席说话能有人听么。这几日心烦意乱的,难得遇到这么开朗的一个人,说笑间我竟把高磊早晨的话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在宿舍楼的大厅里遇到了他,我才突然回想起来。
  当时我跟杜明宇笑的正欢,突然看见他一脸不悦的站在那,我的一切热情瞬间都被浇灭了。杜明宇显然也是看到了他,瞥了一眼,回头跟我道了句“拜拜”,很识趣的钻进了电梯。
  “你这顿饭可真够长的,我去你宿舍两趟,再不回来,我就要报警了”
  我听出了高磊言语中责怪的意思。
  “他是谁啊,以前怎么没见过”
  高磊边说边将我外衣的拉锁提上来,临了吸了吸鼻子,“你们还喝酒了?”
  我见他紧张兮兮的,也懒得解释,一心只想着同杜明宇摆脱关系,便称是孟冬的朋友。谁知高磊听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什么时候还跟他们混到一块儿了?我早不就跟你说离他们远一点么”
  冒失的喊声惹来周围不少人的侧目。
  “出去出去,出去说”
  我被他推搡着走到了楼外。冷冷的小风吹得人直激灵,地上还有没融化的积雪。我顾不上冷,只觉得心里一阵委屈,可又不想同他争吵,一屁股坐在了花池上。
  “冷不冷啊!”高磊叹了口气,上前便要扶我,“你小子真是越来越不听话了”
  “要你管!”我甩开他的手,“我跟他不过是吃顿饭而已,至于那么大惊小怪的么,我交朋友,怎么就成了‘混’了?又不像某些人,拉着手去逛商场”
  高磊一愣,显然他没有预料到我知道的这么多。沉默了良久才低声劝我:
  “去外面坐坐吧,我有话跟你说”
  “太晚了,有什么事就在这说吧”我不领情,把手揣进口袋,气哄哄的看着他,“说吧,话都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高磊欲言又止,尾随我坐了下来,一只手疲惫的搭在了我肩上。
  “晓鸥,我要去上海了”
  “什么意思?”
  “我面试了一家地产公司,他们对我很满意,不过要先去那边实习”
  我心头一惊,立刻从花池上弹了起来,站着问他:
  “你不是要做设计么?你不是一直想留在北京院么?”
  “我不像你,有北京户口,一个外地人,想留在那谈何容易。这两年地产行业很热,那个公司在上海干的不错,我想去试一试”
  “如果合适呢?”我紧张的扒住他的双臂,妄图摇醒他。
  “如果合适,我可能就签了”高磊咬了下嘴唇,很是为难。“你要是不想我走,我可以再看看”
  我轻笑了一声,笑的比哭还难听。高磊的决定全然不在我的预料之中,一切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鼻子一酸,不争气的眼泪已经开始在眼底打转。
  “既然你都决定了,还何必再问我呢”
  我知道,高磊的妥协只是想让我心里好受一些,可我没有逼迫他留下来的勇气。
  “什么时候走?”
  “明天”
  高磊说完便扬起了头,我再也抑制不住,咆哮的朝他喊:
  “你走吧!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想过我,你交女朋友瞒着我,你去上海瞒着我,你还有多少事情没跟我说?你永远只知道你自己要什么,却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不住的哽咽让我再也说不下去,眼泪夺眶而出。争吵声惊动了很多过路的人,高磊也不管那么多,死命的只想要抱住我,却被我狠狠的推开。我不是个弱者,不想让他看到我的脆弱。甩开他,我转头便往宿舍走,高磊几次试图拉我,都被我挣开了。我想他大概也是压着火,碍于楼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只得无奈的跟着,直到我走到宿舍门前,他才站在楼道的另一端,不住的唤我的名字。我擦了擦眼泪,没有理他,推门进了屋。当时心头就像是被谁撕开了口,灌满了铅水,疲惫的一头载在了床上。高磊的电话紧随而来,我却已经辨不出那屏幕上的字迹……
  第二天开机,手机上满是高磊发来的短信。他已经离开了北京,带着对我无限的歉意。我试图几天不去理睬他,然而紧盯着屏幕上的一个个“对不起”,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记恨他的勇气。虽然心里委屈,但我们还是很快和好了,一切平静的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但有些问题自此成了心照不宣的禁忌。
  后来我曾不止一次的责问自己:如果当时我能理智一些,如果自己再坚持一下,也许他就不会走,我们彼此也就不会经历后面的那么多,然而生活没有如果,有些路走上了,便再也无法回头。
  
  整个冬天,高磊都不在我身边。离开的最初那几日,我几乎每晚都能梦到他,虽然我明知道寒假结束后他又会回来,虽然高磊仍旧在短信中告诉我他在想我,可不知为何,梦中的他开始变得少言寡语,甚至只是微笑的看着我。愈发强烈的空虚感让我迷恋上了写小说,并将所有对于高磊的感情倾注到一个叫佟健的男孩身上,他是我文中的主人公——一个直男,却深深迷恋住了文中的“我”。也许这就是现实的写照吧。文章的最后,我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秋天的云,就像是迷失在童年中的彩蝶
  一片一片,数也数不完
  
  那时村子里还有水池、小路,成片的树林
  每当云朵遮住太阳的脸
  就会看到巷子的那一头 由明渐暗
  街上的孩子们,开始兴奋的奔跑
  只有那些不谙世事的小个子
  被惊慌的甩在后面
  云的影子越过场院,跳过房山
  瞬间像一张恶魔的巨口
  吞噬了村中的一切
  
  那时我总以为
  追上云的脚步,就可以留住整个秋天
  直到累了、困了
  才会回到家中,酣然入睡
  然而当醒来时,冬天的脚步却依旧如约而至
  望眼的白云铺满了村寨
  
  我放肆的大哭起来
  那些曾经追逐过的洁白
  一夜间,竟被写满了欺骗……
………………
                  二十一
   写小说并未让我获得任何心灵上的慰籍,反而令我愈发沉溺到自虐式的意想之中。那种感觉就像是试图通过看GV达到自我救赎,孰不知□过后,是更加沉重的空虚与寂寞。对于常人来说,短暂而剧烈的疼痛其实并不可怕,伤口再大,哭过后也就不过如此,因为时间早晚会将其愈合。人们抵挡不了的往往是长久的隐痛,窸窸窣窣的疼,让你永远无法忽视那个丑陋的伤口——我想我和高磊就是属于后者,至少这伤痛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没有决裂、没有争吵,我们依旧和以前一样称兄道弟,然而那女孩的存在就像是我的一个心结:她如风一样拖着我心爱的风筝,越飞越高、渐行渐远,我怕我手中的丝线终将成为他们飞翔的羁绊。
  到了上海后,高磊的工作进展的并不十分顺利,毕竟从建筑跳行到房地产,很多知识还要学习。忙碌与紧张成了他生活的主旋律,我们之间的联系从一两天变成了三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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