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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台湾娱乐1971-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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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年轻歌手,与易明海和李兴这种闷头闯荡的同行比,萧丽珠就要幸运得多了,唱片还没出,她的歌就因为电影被大家所熟知。

自从洪小乔离开台湾后,人们对《金曲奖》的关注度就渐渐下降,不过这个节目仍旧是如今台湾综艺节目的王牌之一,那天的节目也让许多人记住这个圆脸的小姑娘。

这些天市民争论最多的话题,除了猪肉又涨价外,便是看过那期《金曲奖》的人和没看过的争《酒干倘卖无》到底是谁唱的。

萧丽珠签名签得手发抖,不过心中的高兴的高兴就不用提了,按今天的火爆程度来看,借着电影的东风,突破白金唱片的销量也并不是难事。她最感谢的自然是师哥王梓钧,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这张唱片应该直接作为电影原声唱片发售,而不是她萧丽珠的个人唱片,她最多得到一笔演唱费用而已。

王梓钧这是在刻意帮她打造人气,才将她的名字冠在原声唱片上面,而且还慷慨的分给她5%的版税。

王梓钧现在可没闲工夫管这些,他正忙着和林青霞的婚礼呢。

说是不办婚礼,可两家的亲人却是要庆祝一下的。在后世,稍微出名一点的明星,其婚礼不是打扮特办,就是低调得只摆几桌宴席,除了亲人就连朋友都不通知。

房间里布置一新,灯饰、气球、红纸、彩条……颇有些结婚的味道。

林青霞穿着婚纱坐在梳妆台前,镜子里的美人笑靥如花,白色的婚纱下肌肤似雪,那一抹锁骨美惊人,让男人见了忍不住就想亲吻。

“我十八岁的新娘,好美啊。”王梓钧一边赞叹着,一边亲手为她化妆,笑问道,“这算不算戏文里为娘子画眉。”

林丽霞手撑着下巴,支在梳妆台上看着自己的姐姐,羡慕地说:“什么时候才轮到我结婚呢,穿婚纱真好看。”

“怎么,想嫁了?”王梓钧开玩笑道,“要不要姐夫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

林丽霞撇嘴道:“才不急呢?我可不像我姐那么好说话,偷偷摸摸地就把婚结了,便宜了你这个大坏蛋。”

林青霞幸福地笑道:“多浪漫啊,婚纱是样式是我和梓钧亲自设计的,妆也是他亲手画的。”

“没出息。”林丽霞叹气道,“姐,我真是看不起你,这点小手段就把你骗到手了。”

王梓钧轻轻地在林青霞脸上扑了香粉,在她头发上亲了一下,拉她站起来。怎么看怎么漂亮,赞道:“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

林丽霞心里听了酸溜溜的,不屑道:“别以为会念几句曹子建的《洛神赋》就才高八斗了。”

王梓钧逗她道:“怎么?难道你认为我说错了,你姐姐没有传说中的洛神漂亮。”

“我可没说,你别挑拨离间啊。”林丽霞转移话题问,“姐姐,这个家伙有没有向你求婚过啊,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单膝跪在地上,双手捧上戒指。”

林青霞笑道:“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电影啊。”

林丽霞蛮横道:“我不管,反正不能这么便宜他,没求婚哪里行?”

林青霞也期待地看着王梓钧。

结婚戒指早交给证婚人了,王梓钧在房间里四处看看,摘了一根做装饰的彩色丝条下来,用刀割断后做成一只简易的戒指。然后他整了整自己的婚礼服,才单膝跪到地上,注视着林青霞的眼睛,深情地说:“我的女神,嫁给我好吗?”

林青霞咬着下唇,就要去接戒指,林丽霞拦下道:“姐,怎么能这么容易就答应?”

林青霞奇怪道:“那还要怎么样?”

“你没听说过吗?好事多磨,太容易了就不是好事了。”林丽霞说着歪理,转眼向还跪在地上的王梓钧道,“我问你,你爱不爱我姐?”

“爱!”王梓钧心道,我这是在娶老婆还是在娶小姨子?

“有多爱?”

“掏心窝子的爱。”

“那你现在把心掏出来给我姐看看。”

王梓钧:“……”

“看来说的都是假话。”林丽霞眼睛眯成两湾月牙,笑得像头小狐狸。

王梓钧看她那得意的样子,索性扯开衣服,亮出自己的衣服,肉麻地说:“青霞,你仔细听听,我的心是不是在喊你的名字?它现在心里装的都是你。”

“呕!”林丽霞作者恶心状,“受不了了。”

林青霞却笑得像朵花一样,把那丝绸戒指接过来戴在手上,轻柔地说:“我答应了。”

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林、王两家外,还有住在王梓钧家里的李京浩和艾利,以及同艾利一起练舞的张氏兄弟。

艾利这家伙已经把王梓钧大部分的舞蹈动作都练会了,不过并不能运用自如。现在就赖在王梓钧家里,公司需要外国演员的时候就去拍戏,闲着就练舞。倒是张氏兄弟让王梓钧颇为惊讶,这两个小流氓,唱歌、演戏都不行,去公司做幕后也没耐心,但学舞居然学得飞快,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霹雳舞已经跳得有模有样了。

“当当当当……新娘出场!”林丽霞在后面挽着的姐姐拖地婚纱,兴高采烈地喊到。

王梓钧挽着自己18岁的新娘,在婚礼进行曲中走出来。明媚的阳光照在两人的身上,就像是带着圣洁梦幻的光晕,如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

林父对于大办婚礼还是秘密结婚并没有什么意见,林母则是有些不满,不过现在看到两人幸福的摸样,心中的不快也减轻了许多。

“哦,漂亮的新娘,就像是天使一样。”艾利夸张地说。

今天唯一的陌生人就是那位证婚的神父了,这家伙是个外国佬,是艾利介绍来的,听说嘴很紧的。

两人牵着手来到神父面前,神父捧着《圣经》庄严地问道:“王梓钧先生,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王梓钧笑着看向打扮得如同仙女一般的林青霞。

神父又问:“林青霞小姐,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林青霞甜蜜地说:“我愿意。”

神父向草坪上的众人问:“在场的诸位,王梓钧先生与林青霞小姐今天即将结为夫妻,从今以后相亲相爱,白头到老,你们有人反对吗?”

“没有。”大家异口同声道。

神父宣布道:“在上帝的面前,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妻。新郎新娘请交换结婚戒指。”

林丽霞用一个红色的托盘把戒指端过来,王梓钧摘掉那丝绸戒指,将钻戒戴在林青霞的芊芊玉指上。在这一刻,王梓钧有些精神恍惚。

我居然结婚了?

王梓钧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时冲动,有时候想起来,似乎是因为林凤娇的事情心虚,觉得对不起林青霞,想要用一场婚礼来补偿一样。

可是,这样真的就补偿了林青霞吗?又对林凤娇公平如何?

王梓钧突然发现,自己又对林凤娇歉疚起来,真他妈纠结。

214【生死李小龙·一】

婚礼举办完毕,王梓钧便与林青霞一起去香港度蜜月了。

说是去度蜜月,其实主要还是关于香港颁布电视牌照的事情。英港政府准备五月份的时候就发牌照,可惜突如其来的股灾让这个事情延后了。

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李小龙的死。王梓钧只记得是七月底死的,好像传说他死在丁佩床上,而丁佩又是向华强未来的老婆,所以有人怀疑是向华强下手的。另外一种说法又是日本人下的手,至于怎么下的手,王梓钧却是记不大清了,好像是通过一种机械。还有种说法是李小龙长期过度训练和工作,已经患了脑瘤,去年底拍完《猛龙过江》后就晕倒过,还专门去美国医院呆了几天,但一出院李小龙说自己身体壮得像十八岁,又投入工作中。最后一种说法,则是官方消息,说是服用药物过敏。但这种说法是最扯淡的,李小龙死之前感到身体不适,就吃过一片阿司匹林,世界上还没听说过吃阿司匹林过敏死的。

说实话,王梓钧与李小龙这辈子也不过点头之交,上次切磋后,又在金马奖颁奖典礼上见过一面,并没有什么太深的交情。但毕竟这是第一位闪耀在世界影坛上的华人巨星,若是能不死的话,当然是最好。

王梓钧不是没想过提早提醒李小龙注意安全,但只打过两次交道,王梓钧就知道李小龙此人的性格有些刚愎,何况李小龙本人就是高手,加上身边还有保镖。若是自己说什么注意安全的话,李小龙绝对只会置之一笑,自己劝也是白劝。

以王梓钧想来,李小龙多半是过劳死,一天到晚训练不说,就连前年住大半年医院的时候都在写书,去年底又过度疲劳大病一场。刚从洛杉矶的医院出来,又不顾私人医生的劝告投入工作,结果从录音室出来后昏倒。

王梓钧不清楚的是,他到香港已经7月19日了,历史上李小龙第二天就会挂掉。

“青霞,喜欢看李小龙的电影吗?”下了飞机,王梓钧就问林青霞。

这次是以度蜜月的借口来香港的,所以除了林青霞外,王梓钧身边只带了一个李京浩。之所以带李京浩,自然是怕李小龙那边出什么问题。

“李小龙的电影,一般喜欢吧。”林青霞文静得很,其实对武打片真不怎么感兴趣。

“听说李小龙最近在家,不如去拜访拜访吧。”王梓钧说。

林青霞刚刚结了婚,心情正愉快着呢,说不定王梓钧把她卖了,她还得帮忙数钱。她靠在王梓钧肩头上说道:“随便啊,你说去哪就去哪。”

三人去酒店放好行李,王梓钧便打电话去李小龙家中,接电话的是李小龙的妻子琳达。听说王梓钧要拜访,很高兴地表示随时欢迎。

王梓钧道:“那就晚上吧,很久没见到李先生了,想和他学两招拳法。”

琳达说:“好啊,我最近学会了一道中国菜……布兰登,小心一点,别把你妹妹弄哭了。”

“好的,夫人,晚上见。”王梓钧挂掉电话,就与林青霞开始化妆,准备逛街去购物去了。

“嘿,老李,你看我的化妆术学的怎么样?”王梓钧贴了个小胡子,还在自己脸颊上加了一颗带毛的痣。

李京浩在他眼睛周围涂抹着特殊的胶水道:“你的眼睛又大又明亮,这才是你五官最出彩的地方。化妆最重要的是掩盖身体的特征,所以,如果能让你的眼睛变小,眼神变得隐晦一些,化妆就成功了一半。”

王梓钧眯着眼睛说:“感觉怪怪的,好像被人用手指掐着眼眶一样。”

等李京浩放开手,林青霞看着王梓钧惊讶道:“果然整个人的神情都不一样了,刚刚粘上胡子我都还认得出来,现在眼睛一变小,就好像换了一个人。”

王梓钧满心以为自己学到了绝招,马上拿林青霞来试炼,在她脸上揉揉捏捏,眼睛却是变小了,可女人又不能贴胡子,改变脸型那种绝招王梓钧又不会。结果弄出来的效果十分奇怪,就像是林青霞的模仿秀一样,似是而非的。

王梓钧拿来一面镜子,镜中那人老鼠须、眯眯眼,还有一颗媒婆痣,怎么看怎么猥琐,活像电影里的黑心师爷。看看自己这幅样子,王梓钧说道:“这样就可以,我和青霞牵着手走在街上,就算有人把她认出来,恐怕也不会相信是她。”

王梓钧想得倒好,只是两人这幅相貌打扮,跑去中环买东西却是被人鄙视个彻底。

“老公,这个包不错。”林青霞拉着王梓钧进了一家LV专卖店。

一个女店员本来很热情的迎了上来,只是一见王梓钧那副人模狗样就一阵反胃。不过她看林青霞有些面熟,但又见到林青霞挽着王梓钧,立即打消了想法,若真是林青霞,怎么会和这么个男人出来逛商场。

见王梓钧和林青霞穿得都不是什么大牌子衣服,就林青霞还拎着个“劣质”LV包包,想必多半只是来看看的,便不再招呼,失望地回了店里。

“这款褶皱的也不错。”林青霞又看到旁边的一个。

是女人就有购物的天性,林青霞不经常逛街,身上的衣服也不追求名牌。可自从上个月王梓钧从法国给她带回来一款限量版的LV之后,便喜欢上了收集各种包包。而且女人挑东西最麻烦,男的买东西是事先知道自己要买什么,直奔主题,买了就走。女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买什么,左挑右看,一边看还一边数落着被她们鉴赏商品的缺点,逛一整天一样不买是常事。

林青霞拿起褶皱款的看了下,皱了皱眉头说:“可惜颜色太亮了。”

王梓钧拿着包问那女店员:“小姐,请问这款有没有深色的。”

“没有。”女店员懒洋洋地说了句,用眼神鄙夷了一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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