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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人一家-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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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班主在那之后,选择去乡下□白事赚口饭吃。即便这样,总会遇到本地人欺生,实在没办法时只能带着几个长得出色的演员去陪酒道歉,一夜不归,大家都明白会发生什么。
  水熙想起那个起火的夜晚,如果师傅还在是不是自己就不会被人遗弃在火场,也不会流浪到潭花市来。
  良久,他望着玻璃墙外的灯火说,“郑超哥,大家都活得不易……可能他做那种事情很难让人接受,可是我觉得……但凡有一丝希望,没有人愿意把自己送到别人面前,去,去做那种事……”
  男孩眼睛闪闪发亮,郑超的心跟着颤了颤。
  r》  “我以前遇到好些这样的人,有女的也有男的,还有些是比那人还小的孩子……没有钱,到处流浪,要不想这样就要去干些坏事,把手打断去乞讨或者到街上去偷钱……我,我也干过坏事……”
  郑超此时心里酸涩无比,他拿手擦擦他的眼泪,“没事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不会让你饿肚子没地方去,听话,别掉金豆子……”
  水熙干涩地笑了笑,“郑超哥你们一家都是好人。可我干过坏事,我不敢告诉伯伯……我偷过别人的钱,我怕他把我关监狱去……”
  “别乱想,只是偷钱还不至于进监狱。”
  郑超揽着他的肩膀,“走,逛街去。找点高兴的事做。”
  水熙还想说什么,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有说。
  何止是偷了钱,他还偷了一样东西。
  他摸摸胸口,还好东西还在……
  楼上有Dior、Chanel、Prada、Gucci、Burberry、Louis Vuitton等等国内常见的奢侈品专卖店,消费的大都是些女人,年轻靓丽,出手大方。除了少部分是白领阶层,剩下的都是靠男人养活的小三、小四这些人。
  真正有身价的女人每年都会定期去国外扫货,根本没必要来这种地方自降身价。
  郑超也就是带着水熙来逛逛,他很少在这里买东西。如果真的需要,齐正航会帮他去国外定制。比如正式场合需要穿的西装就是在Savile Row(萨维尔街)上的一家店里定制的,齐正航是那里的老客户。
  从内心来说,他还是比较喜欢唐装,整体宽大,穿着舒适。当然有点遗憾的地方:正式场合不能穿。
  不是说唐装拿不出门,而是真要穿着它出席大场合,就需要你有能镇得住全场的气势,要么电影里的黑帮大佬怎么都穿唐装呢。
  至今为止他只见过两个能把唐装穿出气场的人,一位是秦莜政的父亲,另一位就是碧公子。
  秦莜政的父亲就不说了,本来就是黑帮大佬。虽然已经作古,当年他的气场连总督都要低一头。
  而碧公子这人,郑超还真找不出形容他的词。他平时都穿长袍马褂,但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人就该活在古代。
  尤其那头长发,特别像武侠小说里的某位出世高人。前提是忽略此人老鸨子一般的说话方式。
  在一点上,他和秦莜政有共同点,长得人模狗样,开口说话就能把幻想打破。
  “这里还卖玩具啊……”
  水熙站在维尼熊专卖店外,好奇地看着橱窗内的小熊。
  郑超很惊讶,他觉得这个年纪的男生应该更喜欢数码产品。
  水熙不好意思地说,“我以前也有一只小熊,还是师傅给我做的,可惜后来丢了……”
  “你师父……”
  水熙的眼光一暗,“……去世了。”
  “抱歉,嗯,我们进去看看吧。”
  水熙勉力一笑,跟在他身后走进去。
  “郑超?”
  郑超一看,是自己的秘书陈言。
  “老陈,怎么回来?生完孩子了?”
  店里的两个女店员纷纷去看陈言的肚子。
  陈言给了他一拳,“话说清楚!我老婆还没生呢。”
  “哈哈。”
  郑超就是喜欢和陈言这种超正经的人说话,时不时地对他搞搞怪。现在他多少能理解秦莜政的心理,面对一本正经的人总忍不住想调戏一下。
  “来给侄女们买礼物。这次回来的有些急忘了带礼物。”
  郑超一想到陈建家的姑娘们,心中默哀:陈言这次要大出血了。
  陈言是陈建的堂弟,陈言比郑超大一岁,而陈建则年长他十岁,所以郑超的朋友圈里有两个老陈。开玩笑时,都欺负陈言,叫他小老陈。
  “嫂子还好吧?”
  “气色很好,整整胖了一圈,预产期就在下个月。要不是我妈非要去,我也不至于急匆匆地回来接她……”
  “老太太年纪大了,总要个人陪着才行。”
  “我舅家的那帮亲戚以前很少上门,一听我妈要去港岛全变成热心人。我现在烦那些人,只能自己来接她。你不知道,他们这些人……”
  陈言的父亲去世早,全靠他母亲拉扯长大。他母亲娘家自从老太太守寡就不管不问,这次说不定想打秋风特地献殷勤。毕竟去港岛这件事在小县城里不外乎出国。
  “公司还好吧?”陈言突然问。
  郑超在脑子里顺了顺陈言走后参与的项目,竟然只能回忆起孙潇潇干的那些不靠谱的事。
  于是心不在焉地说,“还好……吧。”
  “吧?”陈言瞅着他,“是潇潇那丫头吧。我就知道她这孩子大大咧咧balabala……”
  郑超揉揉太阳穴,陈言哪都好,就是话唠!可能当秘书的人都这样。
  “你选好礼物了?”郑超见店员还在一边可怜巴巴地守着,“没选好赶紧选,选好我结账。”
  “我自己来就行……”
  郑超打断道,“你选好就快走吧,早点接你妈去看老婆。生完孩子我给你接风。”
  “给我老婆接风!”陈言还在纠结到底
  谁生孩子的事。
  “是,是,给嫂子接风。快走吧你!”
  陈言拖着一串熊风火火地离开了。
  可把这话唠弄走了!你说吧,这人不在他用着谁都不顺手;可人在吧,他又烦他那张嘴。
  郑超见水熙一直在看橱窗里那只熊,勾勾手。
  店员立刻跑过来,“先生?”
  “那只熊是不是非卖品?”
  “不是,先生,那是限量版,价格会稍贵一些。但是全球只有……”
  “别,别!我不管全球有多少,既然可以卖,我就要那只。”
  郑超刚被陈言的话唠病荼毒,现在一点不想听这只熊的高贵来历。
  走出专卖店时,水熙的脸兴奋地发红,显然他很喜欢这只熊。这孩子恋旧,依然不忘师傅给他的玩具,见到像的就走不动。当然他心里也默默感激郑超,下决心回家好好干活报答他。
  可是Boy,你给人家当一年的保姆也买不起这只熊哦!


    ☆、第十六章

  说起男女间的不同,总要Lady First。
  女人细腻的神经造就她们在意的东西不只一种,她们在意一切合意的不合意的东西。
  年龄、美貌和爱情算是坐在金字塔上层的王族,其他诸如家庭、孩子、地位等等这些或是贵族或是骑士。同时在女人的世界里,罗曼蒂克扮演着革命者的角色,这么个看不到摸不到的东西随时可以让以上诸位洗牌换位。
  男人则不同,不管小男人还是真爷们,他们的脑容量也许不如下面的几两肉有分量,但是权势和财富总会在大脑里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可是在年龄方面,他们有着和女人一样敏感的心。男人对自己的年龄十分在意,即便年近耄耋,最愿意听的不见得是健康长寿,反而是“您看起来像六十岁,和实际年龄一点也不像”……
  看吧,你在嘴上让他年轻了三十岁,他心里美着呢!
  每个男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小男孩,不管多少岁,他总认为自己还处于年轻时代。所以男人结婚总想找年轻的女人,哪怕他的年纪可以当她的爷爷。
  而越是事业成功的男人就越在意这些。
  自从被人叫大叔后,郑超一直不得劲。
  之前还以水熙的哥哥自居,被现实打破后,这人虽然左右言他地表示了一通对始作俑者的道德批评,但是那股郁气还是憋在心里。
  给水熙卖了小熊之后,他多少享受了些男孩的依赖目光,但是一想到自己像是老子带儿子一样来逛街,心里的郁闷又更深一层。
  水熙抱着泰迪熊,全身被郑超包成粽子后才被男人拉着去停车场。所到之处,引来不少注视的眼光。
  有十几岁的女孩嫉妒地看着他,有小三小四暧昧的目光在身上扫描,还有些挺着肥肚的富佬羡慕郑超的眼光好……
  反正没有人把他们的关系想得纯洁无比。这也是郑超不愿来这里的原因,能让你纯洁变不纯洁,无论心灵还是肉体。而且这里的金池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气息。
  “走,哥今天带你去潭花市的夜市看看,那里比这里热闹。”
  这话不是吹嘘,潭花市在城管这方面做得很好,全国闻名,当然不是恶名。
  以前对于路边摊,潭花市也是全靠罚没来治理,使用暴力的时候不是没有。前任市委书记任职后,做了不少努力,把老城区仅有的一家轻纺厂迁走,在原址上仿建古代建筑起名“食坊街”,再把附近的回族烧烤店迁进来,形成一个可以综合管理的地段。
  摆路边摊的没有大本钱租房子,食坊街就专门留出一块空地搭建板房,租金低廉,而且可以合租。
  潭花市的夜市文化就是从那时流行起来。以后以食坊街为中心,周围又开始积聚起大型的饭店和酒店,发展到现在老城区的经济基
  本都靠吃住来拉动。
  夜市一直都是年轻人爱去的地方,郑超偶尔也去逛逛,用文艺点的话说,找找青春的感觉。
  麻辣烫,鸭血粉丝,锅贴,砂锅米线、烤肉烤鱼、涮牛肚、牛羊肉泡馍、烩面、油泼面、鸡血汤、杏仁茶、江米切糕、炒凉粉、蜜豆冰,烤秋刀鱼,雪梨汤,沙茶大鱿鱼等等这些南北小吃,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水熙一手抱着小熊,一手拿着炸冰淇淋小口小口地啃。
  郑超手里则握着十几根羊肉串,手指头上还勾着装鸭血粉丝和酱鸭脖的盒子。
  两个人都是刚吃完晚饭才出来,看着这么多让人流口水的美食,一样一样地吃过去显然不现实,只能挑几个有名的小吃去饕餮一下。
  食坊街靠着昙花江的支流金鲤河,经常有人吃High了在河边放烟火。后来演变成一些食肆招揽顾客的手段,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能看一场烟火会,颇有些天天过节的气氛。
  郑超递给水熙一根刚买的炸香蕉,他看出来男孩喜欢吃甜的。
  这时河边又有人开始放烟火,嘭嘭作响轰得耳朵发堵。
  随着巨响天上便开出大小不一的花朵。几秒钟花谢,便又有其他的花替补。但花开花谢都美得让人心动。
  “好吃吗?”郑超冲着水熙喊。
  水熙也大喊,“好吃!”
  两个人接着相视而笑。
  很显然郑总已经找到了青春的感觉,可是您是不是忘了什么?比如说扔在车里的那五个桃子……
  “爸爸捏?”财宝问爷爷。
  张恒生抱着财宝说,“爸爸一会儿就回来。”
  其实心里把郑超骂的狗血喷头:老子让你出去买桃子,你掉井里去了?!这都两个多小时了,爬也该爬回来了!
  王老师做了蛋羹,“宝宝,吃不吃?”
  财宝摇头,心里不高兴,“小猴子不吃,财宝不吃。”
  张恒生听了更加生气,拿过电话打给郑超。
  “怎么?”王老师问。
  张恒生黑着脸说,“无人接听……他还要手机干什么!当电子表吗!”
  王老师无奈地说,“我去买吧。”
  张恒生把财宝递给她,“我去!”,说完就换衣服。
  这要是小区的其他住户早打发保姆去买了,奈何张恒生不喜欢请保姆,两人又不是老得动不了非要别人伺候干什么!
  这么朴素的想法如果被郑超知道,也就不会因为要花钱请佣人的事被张恒生大骂一顿。
  对于不服老的人,你给他让个座反倒惹他不高兴。
  “爷爷……”财宝拽着张恒生的裤子,“爸爸丢了……”
  王老师哭笑不得,“宝宝乖,爷爷去把爸爸找回来。”
  财宝点头,“爷爷,快去!嗯,回来吃桃子……”
  张恒生乐了,你爸爸都丢了,哪来的桃子。还不得我去买?
  他正
  心里嘟囔着,门铃响了。
  王老师出去一看,发现院子外是个不认识的人。
  “你……找谁?”
  雕花铁门外,来人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头戴一顶民国礼帽,就像穿越来的地下党。
  张恒生打开门走出去,“你!干什么的?!”
  标准的警察式问话。
  “我来送桃子。”
  来人摘下礼帽,一双红色的眼睛,黑色长马尾,精致似玉的脸。
  王老师差点被碧公子吓得犯病。
  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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