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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匿名之恋作者:s石楠-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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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他儿子,他至于这样把我骂得一文不值吗?”
赵绪斌对此虽然闻所未闻,但看周泽霖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像在撒谎,亏他以前还一直觉得周泽霖在公司很受宠,因为几乎是一出道就当了主演,公司投资拍摄的几部剧也都有份参演。原来都是有代价的,不过显然解约不能解决一切,他劝说道:“你要想好,违约金不是一笔小数目,或者有其他公司要签你吗?”
“没……”周泽霖拉扯着自己新染色的头发,“我真是要被他搞疯了。”
“这么点挫折就受不了了?”赵绪斌激将道,“我看你是情场太特意,所以事业才失意,听说你跟涂闹旧情复燃了?”
“噗”的一声,周泽霖嘴里的酒喷溅了一桌,“师哥,你明知道我跟师姐是假的……”
“这就要归功于强大的传媒业了。”赵绪斌不怀好意地笑说,转而又正色道,“其实正因为满路荆棘,困难重重,打通关到达终点时才更有成就感不是吗?我们的新戏还没上,我可还等着年底和你一起角逐最佳呢。”
“师哥……”周泽霖目光灼灼地盯着赵绪斌,深受鼓舞的心好像重燃起了熊熊斗志。
“这么看着我……”赵绪斌假装左顾右盼地道,“你可别爱上我啊。”
周泽霖终于破愁为笑,他举起酒杯,“来!师哥,今晚我们一醉方休。”

距离还有多远?时间还要多久?
从坐上飞机的那一刻起,赵绪斌就没停止过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喝大了没有赶上早班飞机已经让他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不得已改签到下午,又遇上天气原因延误四小时才起飞。总觉得诸事不顺,却也只能用好事多磨来安慰自己。
赵绪斌归心似箭,下了飞机一路驱车猛踩油门,副驾的助理强忍着胃里的翻滚才没吐在车上,心里默默发誓再也不搭这有生命危险的顺风车。
电梯慢悠悠地一层一层往下龟速下降,与此时焦躁万分的赵绪斌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等不及愤而转向安全出口,一口气爬了十几楼累得气喘如牛,双腿发软不得不扶墙缓行。
站在门前待气息平稳,又审视整理了一下衣装,赵绪斌才取卡开门,弯腰换鞋时见到旁边鞋柜里排列整齐的鞋子,所有的不快顷刻间一扫而光,他嘴角微扬道:“我回来了!”
客厅亮着灯,无人应答,赵绪斌脱下背包将手上的干花插|进茶几的空花瓶里,他伸长四肢仰躺向身后的沙发,瘫成烂泥状,“还是家里好……”话没说完后背就受到撞击,他转脸看到穿着休闲衫的阮均城捧着一本书横倚在沙发的另一头,“原来你在啊,我带了特产鲜花饼,你要不要尝尝?”
“没有他,我可能还是一样的我,但是他就不一样。”
“什么?”书不偏不倚刚好遮着阮均城的脸,赵绪斌看不见对方的表情,面对这样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他一时转不过弯,“他是谁?”
“书里的话,你帮我记一下。”阮均城取过头一侧的本子和笔,递向前。
“那你再说一遍。”赵绪斌依言而行,他知道阮均城看书有做书摘的习惯。

“为、什、么、没、来?”
落下最后一笔,赵绪斌听见阮均城一字一顿在耳边问,也许是因为写得太认真,他不知道阮均城什么时候靠坐了过来。两人离得极近,他掉头就对上了对方的眼睛,那眼里承载的是满满的……悲伤?愤怒?他判断不清,“啊?”
“我问你为什么没来?!”阮均城的表情可以用穷凶极恶来形容。
赵绪斌还是不知所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阮均城起身走进卧室,出来时将手上的一摞信笺甩在赵绪斌面前,他声音发颤:“这些……是你写给我的吧?”
赵绪斌不知就里地捡起一封信,脸色随着阅读的深入而愈渐苍白,他以为对方早就扔掉或者销毁的,却没想到一直保留至今。
终是百密一疏。
“我倒不知道那晚你是以什么心情,听我跟你说那些事……”眼泪不受控制地滚滚落下,阮均城蛮横地擦掉,“我他妈真想废了你!赵绪斌。”

拳头雨点一般砸在身上,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赵绪斌呆愣愣地从沙发摔到地上,双眼无神,任凭拳打脚踢,好像这样会降低一点心里的罪恶感。
手上沾了血,地上的人苟延残喘,身体摇摇欲坠跄踉着快要倒下,却还是难解心头之恨地踹了一脚又一脚。阮均城暴力地宣泄着心中的悲愤,他也想过字迹相似笔锋相像只是巧合,强迫自己不要去误会赵绪斌,可是当这一切都无情的成为铁板钉钉的事实,他觉得自己真是太傻了。
傻得可怜到分不清是自己喜欢的人从女人变成男人,还是这个男人从老妈的优质对象变身成为一个伪君子,哪个对自己的冲击更大些,“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如果不是我发现,你还打算骗到什么时候?”
“对不起,对不起……”赵绪斌捂着头蜷在地上泣不成声,“我利用了丁姐,我……我喜欢你,喜欢了十二年。”
他曾打算守着这个秘密直到死,一辈子也不说的。
这是场永无止境的暗恋,就像是个无底洞。




第21章 第 21 章
初中别的男生都在交女朋友的时候,赵绪斌也在死党们的怂恿之下同意了隔壁班某个马尾辫女生的告白。女生明眸皓齿,清纯可爱,多少兄弟说他走了狗屎运捡了大便宜,可他一点感觉也没有,牵手还可以忍受,女生凑上来想要亲嘴时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心跳平稳一如往常。不是无迹可寻,只是不想承认,自己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厌恶关于女同学的荤腥话题,偷看限级片时对画面上的大胸女没有任何性冲动,比起女生的长腿和自己一起打篮球时汗流浃背的兄弟还更能激起自己的欲望,自己绝对是有病。
意识到这一点,扯了一个荒谬的理由,结束了像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一般的交往关系,偷偷在阅览室借阅生理、心理相关书籍,在耸人听闻的专有名词和长篇大论的专业解说中他一知半解地认识到自己是个异类。
一个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的变态。
他还记得曾和同学一起只因为别人是娘娘腔就任意妄为地乱找茬,在对方走路扭腰摆臀时大肆嘲笑,恶毒无知得像所有天不怕地不怕只会胡作非为的混蛋恶霸。最终这些孽,终于报应到了自己身上,天意弄人。
同性恋,在那个信息传播还不发达的年代,他就像是被打入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狱,那种仿若被全世界抛弃的恐慌感直到如今还记忆犹新。
他不敢跟任何人说,怕得要死,将自己封闭,抗拒与人接触,整日失眠,焦躁易怒,成绩下滑,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一个人孤军奋战,惶惶不可终日。
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他不记得持续了多久,无止境的惶恐快要将他逼疯。
后来,等他想通,只要不去喜欢别人,在别人眼中自己就还是正常的,只要不暴露自己,别人就不会发现自己的异常,他已经从初中升入高中。
新的学校,新的同学,他努力融入新的生活,可是就在一切都慢慢变回他最初期望的校园轨道时,阮均城闯入了他的视线。
那是一个平常无奇的秋日午后,课间他伙同三俩好友结伴去厕所泄洪,站在坑前嘻嘻哈哈地玩闹哄笑,稍不留神地一抬头,与旁边隔岸观火的人四目相交。大概就是那一眼,让他沦陷了。轮廓分明的脸庞镶嵌着眼神冷厉的墨色双眸,浓眉微皱,薄唇紧抿,瘦削的身体罩着松垮的校服,袖管向上推起堆挤在手肘弯处,露出一截肌理匀称的手臂。青涩的模样说不上多惊为天人,可心脏好似骤停了几秒,四肢百骸皆动弹不能,周身仿若触电般的麻痹感让他久久无法回魂。
之后是在操场、食堂、走廊、图书馆等各处的奇妙偶遇,其实也不能算是偶遇,只是以前不去注意,所以他是普通的,现在他轻松赢过了所有的人,变得无处不在。
有时,他又好像隐匿在芸芸众生中,让他寻觅得颇费周折,但只要一想到这份心痒难耐独一无二专属于他,所有的困难似乎又都可以迎刃而解,只需享受过程足矣。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感觉。这与对方是男是女无关,这是一种纯粹的发自内心的喜欢,这种喜欢,甚至让他觉得可以战胜一切。
他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过往的烦忧在这个人面前一触即溃,囚禁自己的条条框框沦为无稽之谈,黑白单调的生活粉刷上新的斑斓色彩。因为脑海中始终萦绕不去的孤傲身影,他纠结了许久,还是去向对门房间高一年级的姐姐借了信封信纸,然后翻出抽屉里自己收到的表白信,依葫芦画瓢,斟字酌句地写了有生以来第一封情书。当然,他没有也不敢署名。
信,递出去,怀揣着忐忑不安过了一天、两天、三天,虽然最后意料之中的没有收到任何答复,可再偶然碰面时,无法自控的怦然心动中掺杂了新的兴奋点。他们之间是有联系的,尽管只是单向的联系,且不为外人所知,但有总比原地踏步好不是吗?
年少气盛的年纪,青春期荷尔蒙过剩也在所难免,旺盛的精力除了读书显然不能挥发尽兴,何况一回生二回熟,第二封情书几乎是一气呵成,投递出去时也远没有第一次那样心神不宁。
一味固执地表达爱意到自己都有些胃酸,他开始寻思另谋出路,藉着互不相识,又不需指名道姓,他在信中慢慢展露出最真实的自我。无法说出口的事,可以在信里一笔一划写出来,这毫无疑问是抒发感情的绝妙出口。他会记录下课堂中的趣事,家庭里的矛盾,季候的变更,伙食的好坏,正面或者侧面偶遇的时间地点……因为从小练习毛笔字、钢笔字,他的字迹不似一般男生的潦草和龙飞凤舞,相反格外娟秀干净,漂亮工整。作为为数不多的拿得出手的优点之一,他曾打心眼里对自己的一技之长沾沾自喜了很长一段时间。
没有人看没有关系,他后来以此来给自己放松减压,权把这当做是紧张学习生活中的调剂品。
一个人的独角戏唱久了,他都忘了就算是单箭头的行为,也会给别人造成负担,所以当他看到对方留的“不要再写信”的字条时,他真的有认真思考是不是要适可而止。只是还没等他开始哀伤,转折就出现了,幸福来得那样突然,让他有幸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而那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封回信,他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
他们开始通过写信交流,意外地志趣相投,在信里他们无所不谈,天南海北聊不完的话题,那大概是他高中生涯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直到有一天,阮均城跟他表白了。确切地说,是女字旁的她。
大概换成是谁,都不会想到长期坚持给自己写情书的人是带把的男生。
暗恋三年的人终于给了自己回应,他却没有美梦成真的感觉。
这个人很好,接触越久就越迷恋,可是太好了,好到让他舍不得掰弯对方,承受经历一次自己过去那样陷入绝望的痛苦。
他喜欢他,喜欢到不希望他变成跟自己一样喜欢男人。
所以他自私地拒绝了这个人,放弃了这个人。
高中毕业后,各奔东西,他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放下了,于是试着去交往同类。有过一个男朋友,几个月连手都没怎么牵过,男人受不了要求做,他脑子里想的全是阮均城。
不是他,就不行。
他想他,没日没夜地想,这时他才发现,比起道德底线,他更受不了的是再也见不到他,听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他爱他。他想在他身边,哪怕只做朋友。

兵荒马乱的青春,他望着高考前偷偷从学校公告栏上撕下,藏在钱包夹层最深处的阮均城的一寸证件照,开始满世界地找他,可是世界这么大,找一个人并不容易。
除了书信以外,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交集几乎是零,朋友关系圈也互不相交,唯一的一次正面接触是大概高二时有次放学,下大雨,他和同学在红绿灯前分道扬镳,没骑多远顶着滂沱的暴雨看见前方一个熟悉的背影,蹲在地上握着脚踏一停一顿地转圈,约莫是自行车链条掉了。
没穿雨披的阮均城浑身湿透,黑发湿淋淋地滴着水,几近透明的白衬衫贴着后背,有一种落魄的美感。他紧急手拉刹车单脚踩地,浸在雨中许久却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换成是别人,他大概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问需不需要帮忙,可正因为是阮均城,这个他一直暗中观察默默单恋的人。他瞻前顾后,害怕任何一个有损自己形象的小小闪失,毁了他的“一世英名”。
“同学,车坏了?”他怕再纠结下去天都黑了,于是快刀斩乱麻地蹬向前,直截了当地问,“我带你一程?”
阮均城听到声音头也没抬就婉拒了,“不用,谢谢。”
说不沮丧是假的,他恹恹地“哦”了声,骑着车走了。
事后他想,假如他没有直接走,而是执意要载他,或是把雨披留下,在阮均城的记忆里是不是会有他针孔大小的印象,也许能发展成为朋友也说不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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