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药战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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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战争》 第三章(6)
路峰先给穆总盛了一碗蛋花羹,接着又赶忙给郑浩然盛了一碗,嘴里说了一句:“出门吃饭,咱们没有什么领导职务之分,都是哥们,先给穆大哥。”
郑浩然心里暗自称赞:路峰这小子对于人情世故,处理的真是天衣无缝,虽然自己远来是客,但是路峰用了中国人尤其是礼仪之邦人们最最尊崇的长幼礼数把穆副总伺候的无比开心,显然,在D城这个地盘上,穆副总是当仁不让的老大,这份尊敬,的确很受用。
这场酒喝得其实是很无聊的,路峰不停地敬酒,而穆副总显然是习惯了路峰的这种招待方式,酒杯摆在面前,穆副总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就把酒干掉。郑浩然当然也不能不给路峰面子,于是一杯一杯地喝,很快三个人喝了两斤白酒,在酒精作用下,路峰伸手搂住郑浩然的肩膀,嘴里喊着:“哥们,一看你就是实在人,以后有用到我的地方,尽管说话,自家兄弟。”郑浩然脑子一阵眩晕,打着哈哈:“哥们,总部那边有事你就说话。”
路峰哈哈大笑起来,拍拍郑浩然的肩膀说:“同仇敌忾,哈哈,你干策划,不就是策划咱们乔总吗,呵呵!”
郑浩然猛地打个激灵,路峰这话是实话,但是路峰敢公然这样说出来,似乎验证了乔总在这个公司显然已经成了“公敌”一般。
回到酒店,郑浩然洗了个热水澡,当热乎乎的水淋遍了全身,加速了血液的循环,一阵困意袭来,郑浩然忽然感觉无比的疲惫。
“回去之后,我一定要扭转这份同仇敌忾。”入睡前,郑浩然脑子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在潜意识里,郑浩然已经感觉到,喜马拉雅公司内部还有更复杂的关系。
D城是拥有油田的城市,是黄河的入海口,因为靠海所以太阳也比其他城市起得早,七点的时候,已经有阳光照进来,而郑浩然刚刚洗漱完毕。
早起一直是郑浩然多年来的习惯。郑浩然信奉鲁迅先生的一个观念:每天早起半小时,等于生命每天延长半小时。
郑浩然打开手机,把昨晚记下的路峰的电话号码储存在上面,转瞬间,郑浩然想起路峰并没有把公司的座机告诉自己,想到这里,郑浩然忽然有了一个念头:基层的员工眼里,喜马拉雅公司,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郑浩然自从进入公司之后,基本没有接触到基层员工的机会,自己部门里的文案和设计跟自己入职的时间差不多长短,而自己进入公司之后,先后遇到的事情也比较蹊跷,都是需要动用高层关系才能解决,想来想去,自己接触到的本部门之外,唯一经理级以下的员工,也就是客服部了,客服部的那些小姑娘,整天如同接电话的机器一样,抱着话机打电话,一打就是一天。
想到这里,郑浩然思索了一会儿,决定找个适当的机会,就在D城,了解一下基层员工的想法。
早饭过后,按照原定计划应该赶往Y城了,但是郑浩然向穆副总提出,要看看D城药店的概况。郑浩然的理由是很冠冕堂皇的:作为企划,有必要了解市场上同等作用的其他产品,不管是中药,还是西药或者是藏药。
穆副总略微犹豫了一下,郑浩然抓住这短暂的机会向路峰说道:“路经理,你忙你的,听穆总说他也有日子没来D城了,你好好跟穆副总加深一下感情。如果方便,你找个员工陪我在市内的药店看看。”
路峰对于郑浩然的话颇感兴趣,尤其是郑浩然提到让他单独和穆副总加深一下感情,更是说到他的心里去了,因此,路峰痛快地叫过来一个小姑娘,说到:“李娜,你陪着郑经理等会儿去药店看看,一定要配合好郑经理。”
李娜点点头,郑浩然便立即跟李娜从办事处出发了。
郑浩然让李娜领着自己去看了几个药店之后,把李娜领进了一家奶茶店。
“走的口渴了,喝点东西。”说完郑浩然拉过一把椅子,示意李娜坐下。
“郑经理,你想找我了解什么情况,直接问就行,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李娜的这个态度和行为倒让郑浩然吃惊不已。
“喝什么?”虽然心里吃惊,可表面上郑浩然没流露出任何的惊讶。
“奶茶!草莓味的。”李娜点了之后,郑浩然要了一杯可乐。
“李娜,你来喜马拉雅公司多久了?”郑浩然问道。
“三年了。”李娜答。
“一直在D城?”郑浩然又问。
“没有,起初我在总部,后来穆总让我来D城的。”李娜这话一说出来,郑浩然马上有了警觉,同时自嘲地笑了一下,因为此时郑浩然才感觉到自己的幼稚,在D城,路峰和穆副总怎么可能让自己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不用说,这个李娜一定也是路峰和穆副总的嫡系。
有点略微的失落,但李娜说了一句话,却让郑浩然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李娜说:“郑经理,总部先后走马灯般地换了不少企划经理了,不知道你来喜马拉雅公司之前有没有听说。”
“这个我知道,可是李娜为什么敢当着我的面说这么大胆的话呢?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客服人员而已,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番话她是替路峰或者穆副总说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路峰和穆副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极力向自己传达一个信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而穆副总拉拢自己的企图那是更加明显。”郑浩然大脑飞速运转着。
“不如借着李娜这个传话筒,给穆副总他们演场戏!”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郑浩然低头喝了一大口可乐,略微理了理思路。
“李娜,我听说过频繁换企划经理的事情,我觉得可能是融合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敢说我水平比别人高,但至少我心态正确,穆总这次带我下来市场,我就是来取经的,以后跟他学的地方很多。”郑浩然知道,自己这番话,李娜回去一定是要向穆副总汇报的,不管怎样,自己当面决不能跟穆副总敌对。
“今天下午我就要去Y城,不好耽误太多的时间,咱们回去吧。”郑浩然喝光了杯子里的可乐,起身埋单,李娜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藏药战争》 第四章(1)
俗话说,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每个人眼中看待问题也不一样,拿着名著中的人物来说,比如说《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比如说《三国演义》中的关羽,比如说《*》中的西门庆,Y城的经理司马青云是这样写这几个人的。
悟空篇:
佛,我竟然成了佛,可我知道我永远是魔。我是色魔,因为,色即是空,我天生对色着魔,所以,我永远不能悟出什么是空。
我手里的那根棒子,替我扫去了不少的晦气,但是,我恨它。当我把这只棒子第一次拿在手里,我知道,我失去了小龙女的爱情。因为,从那一刻起,我有了杀气,我不再是从水帘洞偷跑到龙宫和她约会的那个悟空。
我的师傅曾经告诉我,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他的徒弟,因为,师傅当年也曾爱恋过小龙女的母亲,但是,从师傅修道开始,他也放弃了他的爱情。或许,龙王家族的女人天生是被英雄爱慕的,但悲哀的是,她们却只能拥有轰烈的爱情却无法得到完美的婚姻。所以我相信师傅早已预见了我的未来,更多的是他不想让自己埋藏了多年的往事再从心底被翻起。
天宫中那些女人我真的很看不起她们,除了嫦娥。可我那师弟也无法给她幸福,因为他自身也难保,他们那辛苦的爱情即使天空再出现九个太阳也无法挽回,因为两颗冰冷的心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让她们重新拥有温暖。
一棒子打在那个叫红孩儿的小子身上时,更多的是我对自己的怨恨。因为,铁扇格格生出的孩子竟然不是我的。我清楚的记得当年她曾经依偎在我身上说愿意为我生一个小猴头,可到头来那是老牛的孩子,我只有悲哀的把泪水往心里咽,因为,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忍受五百年的寂寞。
当白马的蹄子敲在土地上,我知道他也很伤心,他钟情的女儿国的那位女子,是前世他的妻子,可今生安排了她对白面和尚痴心一片,我知道小白同样在诅咒那该死的西天胖子。
好在这一切都过去了,我现在是一尊佛,一尊没有快乐也没有欲望的佛。我已经等待了几万年,等待下一次的轮回,我只做回那个没有忧愁和野心的猴王。我可以搂着心爱的小龙女说悄悄话,我可以和铁扇生好多的小孩,我可以和那个叫晶晶的女孩再去盘丝洞捉迷藏。
这一切是多么的遥远又现实,可是,现在,我只有等待,等待我不是悟空的时候。
现在的我心里充满了这些欲望,我感觉自己竟然在燃烧,我的身体炙热,我的心在被融化,我的灵魂已经远离了我的躯体。我痛苦可是我又幸福着,因为,我终于脱离了我自己,我不再是悟空。
下一个轮回,我发誓,要放一颗心在一个女人的手里,只把自己交给她一个人。
关羽篇:
在炎热的夏天,我喜欢趴在城墙上看着不停飞舞的蜻蜓,暴雨即将来临之前,这些小生命疯狂的展示自己的舞蹈,间或*的蜻蜓总是成双成对,一汪清水应该是它们梦的温床。
每当这时,我总是微笑,我相信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笑容才真实。
平常的时候,我的笑容总是会让人恐惧,那代表着我的又一次杀戮。杀死对手之前,我喜欢微微睁开眼睛,送上一个微笑,见过这一幕的人都说,我眼神的犀利比拿在手里的刀还要恐怖。
我的眼神中残存的不是冷酷,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秘密。我眼神中所拥有的是哀怨。是为了一个我爱的女人哀怨。
《藏药战争》 第四章(2)
上天给了我威武的卧蚕眉,赤红的面庞和标志性的五缕长苒,却给了我一对丹凤眼,我相信,只有天才知道我对她的柔情。
那个女人已经永远离开了,死了,我的偃月刀成就了我的威名。那一刻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只爱过一个女人,从那家破旧的酒馆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爱上她,我知道她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女人。
她爱的男人都是人中之龙,我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曾经以为普天下能抵挡我和老黑联手的人已经绝迹了,而那个英俊的少年不但轻松的做到了,而且还同时捕获了她的心。那一刻,我愤怒却无奈,我发誓要成为这个时代最大的英雄,为她。
我已经得到了赤兔马,我却无法得到她。悲伤的是,曾经我离她的距离是那么近,近的只要我放弃那把有灵性的偃月刀就可以拥有她。
天愚弄人,我成为盖世的英雄却无法拥有自己所爱的人,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心死的男人何苦每天瞪大眼睛看着无所留恋的世界。
走麦城的那晚夜色很深。随着赤兔的跌倒,我清楚的知道,也许离与她相逢的日子已经不远了,那种整整三十年的相思终于可以解脱了,尽管地点是在地狱。
白衣阿蒙的脸庞是那么稚嫩,看得让人嫉妒,忽然我就欣赏起来这个少年。像我年轻的时候,我这样想的时候,已经决定用自己成就他的英雄梦。
在江东,悬在头顶的刀即将落下的刹那,我又看到一群蜻蜓在天空不停地飞,那里面肯定有一只是她,我仿佛听到她正在轻声喊着我的名字:云长。
西门庆篇:
很久以前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喜欢花的男人,我是天生的花痴。在小时候,我喜欢呆呆地看着满院的花朵随风飘舞,那却是别人家的庭院,那时,我只是一个小乞丐,一个有着富贵梦想的乞丐。当我伸出脏兮兮的手抓住送到面前的两个馒头时,她笑了,而我看到了她胸前有一朵美丽的莲花。
看到她默默转身的从容,那朵莲花便印在我的心里,金光闪闪,我也立誓成为一个有钱人,这样,才有资格来拥有她。
直至二十年后,那把锋利的快刀刺穿我胸口的时候,莲花仍然在我的眼前闪现,当然,还有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忽闪地看着我奔向地狱的路。
当我成长为一个白衣少爷的时候,我拥有无数财富和美丽的女人,可我始终不能忘记小时候那个仙子,我想,她应该长成了一朵更美丽的莲般的人。爱屋及乌的在众多的丫鬟中,我选择了梅,都是花一样的女子,就在梅的身上寻找逝去的梦。如果不是看到瓶儿那和她更相似的笑容,我想我会和梅白头到老。瓶儿的热烈我无从抵抗,多年后我还留恋那段每日飘飘欲仙的日子,我喜欢瓶儿弹奏出的琴声,像极了我,拥有邪恶却内心纯良,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着魔鬼面孔的天使,不慎坠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凡间。
如果没有那把打在头上的雨伞,我想,我会一直富贵而平淡地走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