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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4章

小说: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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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有足够偿债能力的第三方(通常为企业),为贷款提供保证承诺。
  2。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主要指票据贴现,即企业通过转让未到期承兑汇票权利获得短期融资,适合于票据结算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可以贴现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无论哪种票据,一般都可以迅速从银行获得融资。另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本身主要是一种结算工具,但当银行收取保证金比例低于汇票面值时,就有了融资功能。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解决企业、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相互拖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间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目前票据签发和承兑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但经过多次背书转让,与其业务相关联的众多中小企业成为最终持票人,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下都很愿意为这些中小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3。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适合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但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由委托人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负责代为发放、管理,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委托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前两类委托人的贷款对象往往是特定的企业群体,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商务部委托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贸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乡镇企业,计华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轿车零部件国产化配套资金等。其他的委托人,如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其指定的贷款对象不拘一格,往往取决于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二章企业信贷融资4。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门负责贷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银行提供贷款。贴息贷款重点支持那些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业,如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企业;有技术创新,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方向发展的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有能力还本付息的企业;市场效益型、科技联合型、资源开发型和外向型企业等。贴息贷款种类很多,一般哪个部门确定贴息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补贴,如原国家经贸委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债技改贴息贷款涉及面最广,该贷款主要由工商银行承担,其他银行也有参与。国债贴息特别适合存续期较长、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的中小企业。

企业信贷融资(2)
5。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即企业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贷款或者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以获得所需资金,特别适合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融资主要是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两大类,均起源于进出口贸易,前者适合于短期融资,后者适合中长期融资。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适合于进行短期融资,目前我国银行在国内贸易中也开展了保理业务,称国内保理业务。利用保理业务,企业可以迅速地筹集到短期资金,以弥补企业现金流的短缺,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同时还可以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又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在到期不能偿还应收账款时,银行有权让供应商偿还款项。而无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没有还款时,由银行承担未付款风险。
  本章主要介绍普通贷款、票据融资、委托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在其他章详述。
  二、银行贷款
  (一)银行贷款及特点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在企业所有融资渠道中所占比重是最高的。企业对融资的需求不同,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就不同。如果需要一种风险低、成本小的资金,银行贷款是最合适的。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取得经营成功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融资方式,它具有如下特点:
  (1)贷款的主要条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批准,与其他商业性融资形式相比,手续较为简单,融资速度快。
  (2)在经济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协议的有关条款,借贷双方可以灵活地协商处理。与采用债券融资因债券持有者较为分散,难以得到所有债券持有者的变更许可相比,商业信贷较为灵活。
  (3)商业信贷由借款者和贷款者直接商定信贷条件,无需做广泛的宣传与广告推广,无需大量的文件制作,因而融资成本较低,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融资的利率。
  (4)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取得所得税前抵减效应,从而相对减轻企业税负。
  (5)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便捷的资金来源。由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时间长、成本较高,所以债券融资目前主要适合于大中型公司制企业。而银行则可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相应给予恰当的贷款,从而成为中小型企业长期资本的主要来源。
  毫无疑问,银行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和降低经营风险,保证存贷款的正常流转,一般都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性条款,包括一般性保护条款、例行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这自然就构成了对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而使用贷款的约束。
  (二)银行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申请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一般来说,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可以取得银行贷款。

企业信贷融资(3)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能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能依靠自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算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只有这样,公司才有偿还能力,使贷款安全流回银行。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这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自有资金水平的高低,是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大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提高企业经营风险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没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一旦发生损失,必然危及银行贷款,使信贷资金遭受损失。
  (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产品有市场。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不能是长线产品,以加快资金的周转。
  (6)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投资的项目必须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从而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7)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企业应按借款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随便改变用途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利率还本付息等。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三)流动资金贷款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1。贷款的对象与条件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企业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和贷款期限、利率等决定。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企业为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对能提供全额低风险担保的企业,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企业信贷融资(4)
(3)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2。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方式
  (1)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指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贷款业务。
  (2)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是指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3)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指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4)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又可称为项目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房地产贷款也属于项目贷款范畴,但所执行的政策不同于项目贷款。
  1。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项目贷款的对象和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相同,基本条件也与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一致,但同时需具备: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银行贷款投向;
  (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2。主要特点
  与其他贷款相比,项目贷款具备以下特点:
  (1)贷款支持的项目本身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等几次审批,才能进入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还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决算、验收等工作。
  (2)固定资产贷款必须考虑其他建设资金的配套。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银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3)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较长,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资产贷款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承诺。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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