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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狗娘养的创意-第4章

小说: 狗娘养的创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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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说自己五音不全,所以很少去唱歌。也一直不太明白作为一家KTV为什么叫作Cashbox,简直风马牛不相及。看到现场的情况才有所觉悟,行政部帮我们订到的是静安的那家,路段并不很繁华,此刻刚20点,大批怀揣Cash的男女老少已经拥堵在Box的入口了,可见Cashbox名不虚传。

  由于我们订的太晚,只得到一个特大包厢,我、Linda、Steven、三个设计师外加策划部的一个文案,才5男2女总共7个人,全部坐定也只填满了空间的一小半。我把抢着点歌的Steven拉到一边,附耳告诉他打电话叫上两三个mm过来一起联谊,他立马雀跃着跑出去打电话了。

  大家点了一堆吃的,又叫上两打喜力。Salad一个人阴沉着脸坐在角落,也难怪,心血凝聚的5套方案被枪毙了80%,要换作当初的我,连拔刀拼命的念头都有了。我坐过去安慰了她两句,并极力推荐她和Linda一起为大家奉献一首《我是女生》,这是我唯一知道的一首两个女人合唱的歌。Linda很爽快的答应了并跑去点播,Salad也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接受提议。

  趁着两个早已不是女生的属下走上台去开唱那首试图掩盖真相的歌,我把Jerry和Robin拉到一起喝了杯酒,我心里清楚他们两个背地里谁都不服对方,本来嘛,中西是两个阵营,不能两立的。两个志趣和观点都迥然的设计师,能维持表面的平静,已经是烧了高香了。但我把公司的Slogan定义为:纳洋容中,汇古通今。我希望公司的设计风能够朝着融通古今中外深厚底蕴的方向努力不懈,这正也是我当初留下他们两个的原因,我一直奢望着他们能够成为朋友,而非对手。这两个人一旦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我的预定目标就指日可待了。也因此,我一直不放过各种各样的机会来撮合他们高难度的友谊,虽然这项工作并不比当初周总理抱病主持中美、中日建交来得容易。

  “来来来,两位大艺术家,我们干一杯。庆祝这个案子早日定稿!”

  “呵呵。干!”Jerry傻笑着,在这样的应酬场合,他总是表现的比较木讷。

  “领导太夸张了,我们哪称得上是大艺术家,只是小巴拉子而已啊。来,干杯!”Robin明显活络得多。

  “小巴拉子?难道你们没有想过当大艺术家?”喝干了酒,我用力将易拉罐捏皱,然后紧盯着Robin追问道。

  Robin不胜酒力,一口酒下肚,脸已经微醺起来,“当然想,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对吧,Jerry?”

  “嗯,是啊。我希望能跟您再多学点。”说这句话的时候,Jerry的目光是朝着我的。

  我无奈的笑笑,“嘿嘿,以你们水平,我已经没资格教啦。但有一点是你们共同的欠缺,”我顿了顿,待确定两个人都在注意听的时候才接下去,“泡妞!”

  “什么?”两个人意料之中地异口同声叫起来。

  “泡妞!”我坚定地重复,然后解释道,“我说的泡妞,不是找老婆。泡妞的人,总是喜欢尝鲜,从不拘泥于任何一类女人。人生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假设你们认为人生漫长,那么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又或者你认为人生苦短,那么不能及时体验各种各样的女人也有多么可悲呢?我给你们讲个故事:有一天生活在一个女人身体上部和下部的跳蚤们聚集在肚脐处开会,会议的主题是讨论什么是女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生活在女人*处的跳蚤说,‘女人就是两座会挪动的山,有一天晚上我正睡着觉,发现两座大山突然向中间挤压过来,幸好我睡在当中的峡谷里,地势低洼,才躲过一劫。’‘不对不对!’生活在女人*里的跳蚤立马反驳,‘女人其实是一个漆黑潮湿的山洞,有一天我被一个和尚带了进去,里面地动山摇,翻江倒海的,差点把我淹死,最可恨是的那和尚发了酒疯,还吐了我一身的米浆。’”

  这故事看过太久了,都说不连贯了。两个听众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嘿嘿笑了起来。我赶忙趁热打铁借题发挥道,“明白我的意思么?虽然不是很贴切,但我要说的是当你只生活在*或*,你就永远不会懂得女人到底是什么。设计也是一样,当你总是依赖自己的经验和兴趣,你的理解就无法得以更大突破。古典的现代的西方的中国的,一切有特色的风格共同构成了设计这个令人难以捉摸的女人,你们已经各自触及了她身体的一部分,何不象跳蚤们一样聚在一起交换一下意见呢?”说着说着,我觉得有点过了,赶忙打住,“来,喝酒喝酒,我知道你们各有所长,那么就真诚的祝愿你们从此可以打破门户之见,互通有无,一起做到我们自己公司广告上说的——纳洋容中,汇古通今!”

  干了杯,我又接着说泡妞论第二节,“设计跟泡妞还有一点关联,设计是跟泡妞一样的艰巨工作,为了泡上一个妞,你需要很多准备工作,调查亲朋好友,创造机会接近,利用她的爱好或弱点展开攻势,过程是艰辛卓绝的。但是当她羞红脸对你点头表示她答应你的欲求时,一切都有了回报,接下来,你就可以尽享Happy Time了。所以,要像泡妞一样对待你们的客户,要利用对他们的了解,让你的作品直击他们的心灵深处,当他们对你的稿子点头认可时,所有努力都有了意义。”

  看着两个人都若有所思地盯着我,我松了口气,希望他们是真的在思考我的话。

  旁边突然响起口哨声,原来两个女生已经结束了纯情表演,Steven这家伙又在起哄。我朝着他大喊:“Steven!还不赶快献花?!”

  “遵命!”Steven东张西望找起花来,这包厢里还真没有花,最后看到他拔下水果拼盘里一块西瓜皮刻成的“孔雀开屏”送了上去,大家哄堂笑了起来……

狗娘养的创意(8)
我被一阵急促的乐曲吵醒,顺手摸到手机艰难地半挣眼睛瞄了一下,屏幕上跳出的竟是约会提醒——15:00,福州路星巴克,Cindy。哎呀!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一下醒了大半,再一看时间,已经下午一点半了。

  我翻身下床,冲进浴室,舒服的盆浴是来不及了,只能改淋浴。我在花洒下欣赏着自己的身体,而后开始边打肥皂边迅速回放昨晚的镜头,仿佛我的人生总是在宿醉之后的追想中留下印记的。

  昨晚……呃……好像没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我异想天开的开创了我的“设计泡妞论”,收效还不错,总结起来理论有二:1、好的设计师都是段正淳,用真心苦心耐心平常心泡好每一个妞;2、设计和泡妞一样需要辩证的看待,道路是崎岖的,但射出的一瞬是激爽的……Steven这家伙的眼光和脑袋果然都有问题,让他找两个mm来联谊,结果来了两个浓妆艳抹吊带衫超短裙外加黑色渔网袜的女人,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只得唆掇Jerry和Robin两个好好抓住良机实践一下对泡妞论的理解程度……而我,百无聊赖之下,又加之酒精的催化作用,竟然铤而走险自点自唱起来……我都唱了些什么?优客的多情种、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还有……任贤齐的小雪……oh,叫我如何遗忘,我也感到迷惘,晴天突然下起小雪,oh,别走开,我要我的小雪……

  想着,我不觉又轻轻哼唱起来,左肋下顿时泛起阵阵莫名的惆怅。小雪像个午夜街头阴魂不散的幽灵,声声诱惑,让再冷漠的人也禁不住驻足回望。而我正是一个午夜穿行的路人,倔强地压制内心不断升腾的欲,奋力向前奔着,因为我知道,一旦回头,我就会瞬间被吞噬在无边的黑暗中。

  从浴室出来已经是两点二十了,我在衣柜里挑出一套正式的行头:天蓝色衬衫、米黄色领带、黑色皮带、深蓝色西装套装,配上锃亮的皮鞋,用老美的俚语说——武装到牙齿,随后对着镜子整理下发型,再露出一个佳洁士的标准微笑,好,这下所有的放浪不羁都遮掩无余了。

  上海的初夏已骄阳流火,一坐上Taxi我就催着司机把空调力度加大,司机透过后视镜瞥了我一眼,大概他对我的智商抱有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吧,又要嫌热又要穿的西装革履。唉,虽然是周末,可也是跟一个关键人物谈公事啊。吃什么饭就拉什么屎,见什么人就说什么话,泡什么妞就送什么礼,以及出席什么场合就穿什么衣服,一向是我坚持不懈的四项基本原则。

  车子出了隧道从福建中路拐到福州路就开始慢腾腾地蜗行了,仿佛前面路口的红绿灯一次只放行一部车。离约会时间还有8分多钟,离约会地点还有约175米。我迟疑了一下,最终决定付款下车。拉开车门便汇入了人海,我一边重复着“对不起借光”,一边健步如飞地穿插疾行。

  三分钟后,我气喘吁吁地在星巴克门口立定。我对这一个人成绩还算满意,毕竟没有坏了我无论什么约会都要早到5分钟的规矩。我平息了一下心情,掏出纸巾抹了把汗,再利用门口玻璃的反光作用稍微整理一下发型,而后潇洒地拉门进入。

  一切看起来都顺理成章,我却万没有想到,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将是我命运的又一次转折。

  这家星巴克位于十字路口一角的建筑上,分两层,楼上靠着福州路的一边是大众书局,因此店内氛围可谓闹中取静。我在一楼扫视一眼,只有一堆中学生模样的小p孩在打情骂俏。我摇摇头上至二楼。这次我一眼就看到靠窗坐的一个专心摆弄着笔记本电脑的女人,正是我上次去TT集团卖稿时在旁边电梯看到觉得眼熟的那个,所不同的是那天她是一身职业装,而今天却是一袭黑色长裙,更添了些女人味。

  我尽量自然地走过去,笑着伸出手:“Hello?请问是Cindy么?”

  那女人抬头看到我,连忙站起身,“是啊,Kylin吧?快请坐。”

  我握住了她的手,惊觉像是握了一把棉絮,柔若无骨,而且掌心还渗出不易察觉的细小汗珠。小日本写的《洞察者》里对此类情形解释道:握手绵软的人完全没有主见,而手心冒汗说明他们在掩饰内心的不安或胆怯。如果在谈判桌上碰到这类人,真可谓天助我也,可以以攻代守,一举击溃他们最后的防线。真不明白薛总怎么会把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她呢?除非他们之间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啊,难道说……我一下子明白了几分。

  “Cindy,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总觉得你有点眼熟。”

  “嗯?没有吧,我上小学时就被送到国外读书了,在国内没有什么朋友的。”

  “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在梦中见过你。”我在探试她的底限。

  “这——”她的反应是我意料之中的,并没有生气,只是有些羞涩。

  “呵呵,我说的是《红楼梦》。”我见好就收。

  “哈,我可没有芳龄永继的金锁哦,也不会热衷仕途经济。”她对红学的熟稔却出乎我的意料。

  “没想到你自幼在国外长大,竟能对我们的古典名著了如指掌,佩服啊!”说着,我夸张地冲她一抱拳。

  “什么我们你们的,我也一样是中国人,了解中国的文学不是很正常么?何况其实我也只是因为名字相仿的缘故,才对薛宝钗一个人做过些研究罢了。”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哦?那你也像世俗一样,认为宝妹妹只是个爱说混帐话的可怜女人?”

  “难道你有新的高见?”Bingo!当然有了,正等着呢。

  谈话正悄悄朝着我预期的方向进行。虽然我并不知道这场面谈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但一开始就牵住牛鼻子并将其拉入既定犁道,总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

  “高见是没有的,只是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万里求一都难得的好女孩。她饱读诗书却不咬文嚼字,世出皇商却仍平易近人。她衣着淡雅、言行谦恭。世人都怪她热衷仕途经济,又无情的逼死林妹妹,*造反派甚至将她作为封建卫道士的典型。可是,作为一个凡人,追求家道兴盛有什么不对么?作为一个妻子,希望丈夫像自己爱他那样专心爱着自己,又有什么过错呢?这女孩如果晚生几百年就是宋庆龄,如果早生几千年就是卓文君。但人家两个都有识大体成大事的老公啊,可宝妹妹却只遇上个不成器的娘娘腔。归根结底,她是遇人不淑!”我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通胡编乱造之后,如期的看到面前这位“宝妹妹”眼睛越来越亮起来。

  “终于有人为我早生几百年的姐姐正名啦。成总监果然名不虚传。常听父亲提起你的博才,今天总算见识到了。”

  “哪里哪里,干我们这一行的,对什么都要有一知半解而已。你父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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