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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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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权对不爱护计量器具造成损坏遗失者进行处理。
(三)职责 
1。对计量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 
2。对完不成计量工作计划负责。 
3。对量值传递不统一、不正确中各种度、量、衡器具、工模具失准 
;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4。对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合格率达不到要求负责。
十五、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 
;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 
;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 

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 
;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
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工厂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 
;并加强管理 

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 
;严格费用开支 
;加强成本管理 
;搞好经济活动分析 
;搜集、
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 
;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 
;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 
;监督其增减变动 
;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
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 
;手续完备 
;数据准确 
;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搜集整理价格资料 
;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
的计划价格 
;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
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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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职责 
1。对厂内各项基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在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 

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对厂部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 
;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 
;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
象负责。 
2。对工厂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3。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 
;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帐户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 
;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 
;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7。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十六、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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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 


1。在厂长、总会计师领导下 
;认真贯彻审计法。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 
;结合厂部的方针目
标;制定审计工作的方针目标 
;编制年、月度审计工作计划。 
2。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对厂内各部门、各经济核算单位 
;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
计。 
3。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 
;及时搞好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4。办理厂领导、上级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
审计。 
5。经常深入生产和工作现场 
;组织开展群众审计工作。 
6。制定专项审计方案 
;并组织实施。 
7。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8。按照审计程序做好审计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及时完成厂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职权 
1。对全厂的各经济活动部门、经济核算单位 
;有权直接进行审计监督。 
2。对于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 
;有权建议制止、纠正 
;维护国家和企业
的权益。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计厂属各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资料 
;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
价。 
4。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执行。 
5。有权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6。对中层干部的离任、升任 
;有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计 
;评价其业绩。
(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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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 
;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违法乱纪 
;营私舞弊 
;污盗窃 
;破坏国家企业财产 

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 
;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 
;不报告、不提出意见 
;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与客观事实不符 
;或严重失实负责。
十七、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 
;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 
;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
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 
;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 
;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并组织
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 
;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 
;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 
;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
行督促、检查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协调平衡 
;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并督促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 
;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 
;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 
;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 
;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并检查其
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 
;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 
;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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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 
;并对各单位执
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 
;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
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
究责任 
;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 
;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 
;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 
;事后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 
;调度工作不力 
;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
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 
;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
额;致使资金严重各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 
;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 
;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十八、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设备嗑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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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
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 
;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 
;努力降低设备、动力事故
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 
;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 
;备件制
造和供应计划 
;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 
;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仪器仪
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设备的验收
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 
;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 
;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收工
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 
;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 
;确保供应 
;不误
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 
;做到合理储备 
;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淘汰和即将
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 
;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的动
力设计工作 
;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 
;督促做好设备
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 
;推行三级保养制 
;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定期组织全
厂设备大检查 
;作好记录 
;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 
;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 
;提出处理意见 
;对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厂部
和上级主管部门 
;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 
;抓好电力供应 
;领导组织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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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 
;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各单
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 
;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率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对违反操作的人员 
;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必
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 
;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励、
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建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三)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 
;由于管理不严、纵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不周、组织领导不力 
;影响设备大修质量或完不成
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 
;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 
;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会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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