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汽车超级读本-3 >

第246章

汽车超级读本-3-第246章

小说: 汽车超级读本-3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美国有关车的事 
    车祸发财法  
    汽车是美国人的腿,美国的生活里离不开汽车。在我的家,如果我要去商场买食品,我就需要开汽车行驶大约15分钟才能到达最近的商店。我工作的银团距离我的家更有近50公里的距离,每天开车上班下班需要半个多小时,但这还是算近的。很多美国人上班的距离更是遥远,单程开车100公里是很平常的事情。汽车自然也就成为了美国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了。所以,会有人说美国是一个建立在车轮上的国家。  
    开车自然就会有交通事故,事实上美国的交通事故确实很多。每天在高速公路上都能看到程度不同的交通事故。好在每个人都会买保险,有了事故就会有保险公司出面赔偿。但有人也是利用交通事故来实现发财梦。美国的律师中就有很多专门从事交通事故官司的人。一旦你发生了交通事故,马上就会有律师来找你,告诉你不需要任何费用,先带你免费看病,然后帮你打官司。赢了钱,然后双方四,六分成或三,七分成。  
    1996年初的一个夜间,我驾驶着新买的林肯高级轿车行驶在洛杉矶60号高速公路上,行驶到了哈仙达市的时候,忽然电力全无。因为汽车是全部电动系统控制,没有了电力就没有办法运转,方向盘也不能转动。好在有几十年的驾驶经验,只好打开紧急灯,慢慢地依靠汽车的惯性向路肩滑行。就在我的汽车马上就要靠近路基的时候,一辆马自达跑车以时速八十英里的速度撞了上来。一下就把我这部没有刹车的林肯撞到了路基下面。紧接着又是一声撞击声,我钻出车一看,原来又一部道奇轿车撞到了马自达的车上。这下好了,三部汽车撞到了一起,有热闹看了。  
    我连忙用行动电话报警,然后走到后面的汽车看看是否有人伤亡。只见撞我的马自达车中坐着二位老人,还好没有事情,只是有些发呆。我连忙劝慰几句,让他们安定下来。然后,我又走到最后面的汽车,还没等我走近,就看见一对大约只有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女钻出汽车,二人紧紧地搂在一起,看着没有什么事情。我看了看三部撞到一起的汽车,我的林肯因为是豪华车,保护的很好,只是后面的行李箱被撞了进去,中间的马自达跑车则是全部报废,车头和车尾全部被撞毁,第三部道奇车也是车头被撞毁。过了不到三分钟,警车呼啸而至,紧接着是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开到了。警察马上把公路的二个线道封闭了起来,然后勘察现场,询问情况。我也将撞我的马自达车和道奇车的驾驶人的驾驶执照,保险号码和汽车牌照抄了下来。二十分钟后,警察恢复了交通,我也坐在拖车公司的汽车里,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我马上给保险公司打电话,通知车祸经过。到了中午,因为我是上的双保险,也就是说,不管车祸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要对我进行赔偿,所以,保险公司给我送来了一辆新林肯汽车做我的新车,原来的汽车就收回了。按说事情到此也就结束了。因为按照一般情况说,我的保险公司会代我与车祸的另一方进行索赔,我已经得到了赔偿,我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过了一日,我忽然接到了一位律师的电话,说要为我求偿,并免费带我去检查身体。并告诉我说,我将会得到十万美元以上的赔偿。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下午,律师带着二个医生来到我银团,给我检查身体,一查还真有问题,我的肩膀有些不舒服,血糖有些高,心脏也不很好。并要求我马上到他们指定的医院进行详细检查。我因为没有时间,就拒绝前往,不料,律师马上开出三百美元的支票给我,说这是我耽误时间的补偿,坚持我要前往医院检查。如此,我也就没有办法再拒绝了,只好前往医院检查。  
    转天,律师又来到了我银团,拿出一叠文件要我签署,我一看是我委托律师要求撞我的马自达汽车主人赔偿的文件,我仔细地看了看,笑着对律师调侃说:“你才要求他赔偿我二十万美元,太少了,我的身价可不止这些啊,让我签名字的文件可都是百万以上啊”。  
    律师一听,忙问:“你的年薪多少?”  
    我告诉他:“一百多万美元”  
    律师一听来了精神:“你有没有买人寿保险?”  
    “当然买了”我笑了。  
    “多少”律师紧叮了一句  
    “五白万美元”我看着他说:“这与车祸有关吗?”  
    “对不起,我小看您了,你的赔偿太少了,我需要马上更改,你至少应该向他们求偿200万美元”  
    。。。。。。  
    过了半年,律师又来到了我银团,一见面就高兴地对我说:“尊敬的Bill先生,我们赢得了官司,您得到了赔偿120万美元,根据我们的合约,您需要支付我佣金36万美元,这是您应得的84万美元。说着将一张支票和一叠文件递给我,请我签字。我看着支票,问律师:“你很有办法啊,但这家人怎么能支付的出来这么多的现金呢?”  
    律师看着我签字,笑着说:“很不容易啊,您是美国有价值的人,你那里知道我们的辛苦。。。。。。”  
    原来,撞我的人是个美国小老扳,开了几家连锁商店,那天出车祸的时候,正与朋友外出,做在车里的是他的老朋友,虽然人没有大的事情,但还是向开车的老板提出了控告。根据美国的法律,在你的车上发生了事故,你就要对他进行赔偿。好在马自达车主也买了保险,而且对财产也买了保险,所以,经过法律程序就顺利地对我和坐在他车里的老朋友进行了赔偿。当然,支付赔偿金额的是保险公司。但非常不幸的是,撞马自达的年轻学生没有买汽车保险,也没有什么财产,更可怕的是他的父母也是一无所有,完全靠美国政府救济生活。结果是这位老先生赔偿了我们而没有办法得到别人的赔偿。怎么办呢?  
    后来,这位老先生找了一位名律师,律师一听,告诉他放心,一定会给他找到办法,让肇事的年轻人赔偿他。说起来这名律师果然有办法,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查到这位这位年轻学生的汽车是他的一位远房姑妈送的。而这位姑妈恰好有一栋价值九十万美元的房子。于是律师就将这名学生的姑妈告上了法庭。这姑妈也是丈二摸不着头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家中安享晚年也会被人控告,于是就请律师答辩。  
    在法庭上,控告方律师提出了这样的一个理由:“姑妈身为成年人,应该对事情有预见性。在给远房侄子买了汽车后就应该知道他没有钱去买保险,姑妈就应该给买保险。而不买保险就是不负责。而且应该预见到开汽车就会出现车祸,。所以,姑妈必须对这个事件负责,没有姑妈送的汽车,就不会有车祸。姑妈要负赔偿的责任。  
    这姑妈一听,立刻昏倒在法庭上。但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办法,只能卖掉房子赔偿给马自达车主。    
    打官司  
    一日,天高云淡,烈日高照,我无聊之至,仰坐在家中后花园的游泳池旁,闭目养神,思索着如何和美眉约会。忽然,电话铃响。我睁开朦胧睡眼,接听电话。原来是一友人在路途之中汽车抛锚,找我求救。听罢,我翻身起来,在车库抓起一把绳子,飞车而去。  
    郭君来自中国天津,系我朋友之朋友的朋友,三月前来美国谋职,幸好在中国大陆是电脑专家,半月就谋得一职业,一月后化费三百美元买得一部十余年前日本产的“疯舔”轿车。每日开着它倒也心满意足,不仅代步,还可享受免费按摩,奔驰在洛杉矶的大街小巷之中,逍遥自在。  
    半小时后,我来到了郭君的“不幸之地”富乐屯市,只见郭君在烈日之下更加伤心,汗流浃背。片刻,我用绳子将郭君的座驾“疯舔”系好,一路拖行而去。行了一公里左右,见一修车场,与老板商讨修车,老板检查片刻曰:“自动变速箱坏了,修理不如换新,约需五百美元”。郭君一听,大叫:“太黑,我车才三百美元,不修了”。既然如此,我只有拖着郭君的“疯舔”回家。  
    又行约十余里,忽闻身后警笛长鸣,忙减速靠边。端坐车中。片刻,只见一威武老警站在我的车旁,我摇下车窗,忙问何事。警察答曰:“有违法律”。我装出一脸无辜,大惊失色状,问:“何条法律?”警察答曰:“不可用软物拖车”。我又问:“可否给我法律条文学习?”。警察告之:“你可向法官要求”。无奈,乖乖套出驾照,接受老警的处罚通知,罚款295美元。  
    返家,想之不妥。我在美驾车二十余年,标准的模范驾驶员,从没有违规犯案。此次乃救人于水火之中,怎可受此大辱。遂,越想越气,怒从胆中生。  
    次日,我来到商店,请店员帮我查找我拖车绳子的技术参数,美国商店一向奉“顾客就是上帝”为最高准则,店员不敢怠慢,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帮我从绳子批发商处找到技术参数,并签字画押为证。再者,我迅速返回郭君出事现场,详细绘制地图。返家途中,路遇一街道修路,大喜。机上心来。  
    一月后,法庭开庭审理我的交通违规案件,一早,我打扮整齐,一改平日随便的服装,西装革履,一脸正气。进入法庭,只见一白人法官端坐其上,我也目不斜视,将一地图悬挂在法庭右侧。手持一厚达数寸的卷宗,挺直腰板端坐庭下,等候法官询问。  
    等唱过国歌,宣誓之后。由警察先生宣读当天的事实。  
    事毕法官问曰:“你违反法律,有什么理由?请你陈述”。  
    我答曰:“法官大人,你在审判之前宣称我违反法律,我提出抗议,你有歧视之嫌,请你收回你的宣告”。  
    法官诧异:“你可以讲你的理由”。  
    我坚持曰:“你必须先收回你的宣告!”。  
    法官直视我片刻:“好,我宣布,我收回我刚才的言语”。  
    我曰:“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不许用绳子拖车,如有,请你给我条文,以供我阅读”。  
    法官曰:“法律规定只能用硬物拖拉汽车,你使用绳子系软物,故违法,你可认罪?”  
    我曰:“法官大人,我想请问你一个问题,你是否是基督徒?”  
    法官曰:“此与本案无关”  
    我曰:“有关,我问此问题系关美国国本,不可不问”  
    法官惊诧:“如此重要?我不妨告诉你。我是基督徒”。  
    我答曰:“信仰基督乃我国立国之本,对否?”。  
    法官曰:“然也“。  
    我曰:“基督告诉我们,救民于难,与人为善。我救人于水火,救人性命于瞬间,可否要受到惩罚?”  
    法官:此话怎讲?你可以仔细说明”。  
    我答:“一月前,我驾车行至贵市,恰逢贵市修路,正在修路的地方只有单线可以行驶,恰好前面有一日本“疯舔”汽车坏在路边,因此君响应我国总统“小克”号召,不远万里来到美国,为我国添砖加瓦,发展IT事业。无奈,其不喑英文,我看到后行的汽车跨越他损坏的汽车绕到逆向车道行驶,险象环生。故,我舍生忘死,将他的汽车拖离险境,以避免重大事故,减少我国人民丧失生命的危险,请你审判是否合乎基督的教义?”。  
    法官:“你的行为不错,但已违反法律,应当受罚,但我可以减免”。  
    我答曰:“不妥,法官大人,你可见到总统宣誓就职时手按圣经?圣经乃我国立法之本,你为何判我违法?”  
    法官曰:“我可以判你罚款一元”  
    我答曰:“一元虽少,但仍不可接受,我仍需陈述我之理由”。  
    法官曰:“你还有何理由可以陈述?”  
    我曰:“假如,你某日度假,在一湖边钓鱼,见一女子掉入湖中,向你呼救,你是否可以见死不救?”  
    法官愈:“不可见死不救”。  
    我曰:“可是,湖旁立有一告示,不可游泳入水。你应如何?”  
    法官踌躇:“理应救人。但你案违法是事实,除非警局撤消对你的控告。否则我还要罚你一元,但你可以不必支付,由我代支付。如何?”  
    我转向警察直视之:“你觉得如何?”  
    警察大窘:“我要求撤案”  
    。。。。。。  
    月余,忽有一函,观之,乃富乐屯市警局公函。我大惊,心想,此事如何又起?打开视之,大笑。原乃一奖状也。书云:“Mr。 Bill 感谢您支持警句工作, 。。。。。  
    特封先生为我警局监督员, 。。。。。 发此状奖励。。。。。”    
    偷出来的官司  
    Kent先生是我在十多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