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中国知青史 >

第42章

中国知青史-第42章

小说: 中国知青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猛烈冲击,这类婚姻鲜有完好如初者,多数以破裂告终,正应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古话。
   。 想看书来

“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1)
第十一章
  政治冤案
  “###”中,极左路线猖獗,法制受到践踏,封建专制主义肆虐无忌,冤狱遍及国中。下乡知识青年,处在社会的基层,也难逃其殃。不少知识青年,无辜蒙冤,身陷囹圄;更甚者,因反对极左路线倒行逆施而被处以死刑。关于历史中这最沉重的一页,应从“###”初的“一打三反”运动追溯。
  一“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
  1970年1月31日,###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认为当时的国际和国内形势是:“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这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因此,要求全党:“放手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2月5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根据上述指示和通知,在全国开展的“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活动,简称:“一打三反”。
  这场运动的重点是“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据统计,1970年2—11月的短短10个月间,全国共抓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48万名《中国国情总览》,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页。。按照运动的要求,在对“现行反革命分子”坚决###时,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杀、判之前要交给群众讨论,要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宣判,立即执行。虽然也提出“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但在错误的形势估计和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必然会制造出大量冤、假、错案。1970年8月20日,辽宁的张志新因反对###、“四人帮”,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后又遭杀害,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些下乡知识青年,也在这场恐怖活动中遭到野蛮摧残和无情杀戮。
  (一)遇罗克之死
  遇罗克大概是“一打三反”运动中惨遭杀戮的第一位知识青年。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体育场内座无虚席,举行10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在一片高昂的口号声中,在10万人高举毛主席语录的红海洋里,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听候宣判。其中包括遇罗克。所有男犯人都被剃光头,胸前挂着大牌子。所有宣判词的结语全是一句话:“该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这个阴霾迷漫的日子里,遇罗克为了捍卫真理,壮烈地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仅27岁。
  出身的高压、苦难的逆境、历史的责任,把才华横溢的遇罗克的生命化成一团奔突的地火,促使他将批判之剑最先指向极左路线的权威人物。1966年1月,他完成了一篇约3000字的评论《从###的一封信想到的》,借题批判了当时报刊上赫赫一时的“姚文元的机械主义观点”,即姚反对吴晗的《海瑞》,认为历史上无所谓清官。为了驳斥姚文元的谬论,他还写了《从〈海瑞罢官〉谈到历史遗产继承》一文寄给《红旗》,却被悄无声息地退回。他不肯罢休,转寄给《文汇报》,于2月13日被摘要发表。后者居心叵测地加了《和机械论者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这样一个标题,将它作为工人和农民口诛笔伐的“反面教材”。遇罗克未曾畏惧,他在2月15日的日记中充满自信地写道:

“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2)
天下之大,谁敢如我全盘否定姚文元呢?谁敢如我公开责备吴晗不进一步把海瑞写得更高大呢?……真理是在我这一边的,姚文元诸君只是跳梁小丑。
  在日记中,遇罗克还尖锐批判了“###”爆发前夕全中国急剧升温的现代造神运动。2月6日,他在嘲弄陈伯达一向鼓吹个人崇拜,“亦不可称为高明理论家”之余,反问道:“人民的力量何在呢?”在5月3日的日记里他尖锐指出:共青团中央号召,对毛无限崇拜、无限信仰,把真理当成宗教。任何理论都有极限,所谓无限是毫无道理的详见遇罗锦:《乾坤特重我头轻——回忆我的哥哥遇罗克》,《花城》,1981年4期。。遇罗克对封建主义在中国大陆病态发作所进行的批判是犀利的,他所进行的理论探索也是多方面的,代表作当然是那篇惊世骇俗之作——《出身论》。
  封建“血统论”的可怕株连,不仅是遇罗克个人的梦魔,而且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严重社会问题。他看到,1957年反右运动中,错划了大批右派,摧残了许多人才和家庭,并株连他们的子女。至于在农村,地、富家庭出身的男女青年,遭遇更加悲惨。他通过多次社会调查后发现:地富子女,在政治上不能进步、入团,在经济上不能同工同酬,在人格上低人一等,政治上一有风吹草动就成为批判对象。许多地富子弟,即便体魄健壮、相貌堂堂,也找不到对象,他们连恋爱结婚的权利都没有。地富子弟即使结婚,生下的孩子,也得戴着地富出身的帽子。“四类分子”的子女未尽,再加上“右派分子”的子女,一代复一代,株连的范围越来越广。
  遇罗克在“1967年的总结”中这样写道:反动血统论如此猖獗,“是‘社会主义’时期一个奇怪的现象。以中国之大,竟无一人大胆的抗议、强烈的控诉,实在是时代的耻辱”。“我知道与强大的传统势力宣战不会有好结果的。但我准备迎着风浪前进”宋文郁等:《他有了真正的金色衣裳——年轻的###主义战士遇罗克纪事》,《中国青年》,1980年8期。。经过长期的酝酿和准备,他在1967年1月正式发表了那篇振聋发聩的力作《出身论》。
  《出身论》通篇一万多字,立论严谨,事实充分,语言辛辣,文章阐述了两个大问题:一、社会影响大于家庭影响;二、重在表现。后一个大问题包括四个小题:1出身和成分完全不同;2出身和表现关系甚小;3出身好坏和保险与否毫无关系;4受害问题。文章尖锐指出,封建血统论之所以猖獗一时,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和政治根源:
  有些干部所以承认并且推行了这一套反动的政策,在理论上是无知的表现,他们分不清什么是###列宁主义的阶级论,什么是封建地主阶级的门第论;在认识上是###的表现,他们分辨不出青年的哪些表现是本质的,哪些表现是表面的;在工作上是软弱无力的表现,他们不会给青年人提供表现政治思想的机会,他们不会做政治工作,以致把出身当工具,打击一些人,鼓励一些人,以推进工作;在政治上是热情衰退的表现,他们不愿做细致的调查研究,满足于用出身当框框;在革命意志上是怕字当头的表现,他们不敢提拔真正表现好的人,怕负责任。于是这些东西一起推波助澜,形成了在我们的社会制度下。在我们党的身边所绝对不能容忍的现象。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3)
《出身论》一问世,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巨大震动,牵动了千万人的心。它先后重印3次近10万份,每次都一抢而光。各省、市相继出现复制本,抄成大字报贴在街头的形式更为普遍。它是鞭挞封建“血统论”和专制主义的战斗檄文,在千万人心中引起强烈共鸣,因此也就受到极左路线代表者的残酷###。1967年4月14日,戚本禹在一次讲话中宣布:“《出身论》是大毒草,它恶意歪曲党的阶级路线,挑动出身不好的青年向党进攻。”在强大的高压下,《中学###报》被迫停刊。
  1968年1月5日,遇罗克锒铛入狱,在监狱里备受折磨。连续不断的审问、戴背铐、关禁闭……都不能使他屈服和抛弃理想。他始终坚信《出身论》的观点是正确的。1970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刑字第30号判决书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乾坤特重我头轻——回忆我的哥哥遇罗克》,《花城》,1981年4期。。
  (二)“共产主义自修大学”案
  “共产主义自修大学”(以下简称“共大”)是由13名六六、六七届大、中学校毕业不久的学生(其中5名共青团员,3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于1969年11月在银川成立的自学组织。他们最大的26岁,最小的只有21岁,平时就比较注意理论学习,在“共大”成立以前,有人就将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的心得笔记刻印出来,互相传阅。为了进一步交流学习体会,探讨理论问题,成立了“共大”。在“共大守则”中明确提出要“培养和造就一批真正地而不是形式地、踏实地而不是虚浮地、勇敢地而不是怯懦地掌握###主义的历史发展,有政治远见、具有独立的思想和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探索并了解现代社会的运动规律,誓为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坚强的革命战士”。由于成员不在一地,所以“守则”还规定,“共大”是以“刊物为中心,通过自修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这个组织成立后,自筹经费刻印过两期“学刊”,刊登了“社论”等6篇文章和3篇农村调查报告。
  这些文章和一些书信,有对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学习的体会,也有一些针对极左路线的批判言论。结果在1970年3月招来了一场震惊宁夏全区,涉及北京、湖南的大逮捕。
  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主观主义先入为主,案件没有审查清楚,就轻率地定性为“反革命”,并据此捕人,审讯,找材料;对“共大”的性质及成立的目的没有认真审查,对其成员所写的文章、书信没有认真分析,就断章取义,无限上纲;对其成员则片面强调家庭出身,根本没有作全面、历史的分析。在办案和审查过程中,当有人提出不同看法时,他们不但不认真听取,反而指责这些人“思想右倾”,“跟不上形势”。这样一个青年自学组织,竟被打成了“打着研究###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号,进行旨在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反革命组织”,“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有策略、有言论、有行动的现行反革命集团”,“是一个十足的帝、修、反的别动队”。
  原判的主要“罪证”,是所谓“共大”成员“反动文章和书信”。一些办案人员为了罗织“反革命”罪名,任意断章取义,牵强附会,无限上纲,将其中的正确观点,作为“反动言论”和定罪的依据。如吴述森在《迎接七十年代第二个春天》这篇“学刊”社论中写道:“革命就是批判,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批判,揭露矛盾,正视斗争,批判现实中不合理的内容,在批判旧世界的基础上,开创一个崭新的社会。”竟然被判定为“阴谋以反革命的暴力推翻我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一条“罪行”。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冤案(4)
这13位青年中的吴述森、鲁志立、吴述樟3人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陈通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徐兆平被判处15年徒刑;张维智被判处8年徒刑;张绍臣被判处3年徒刑;其余6人受到拘捕关押和在本单位隔离、批斗。其中22岁的女青年熊曼宜被逼含恨自杀《宁夏日报》,1978年8月7日;《人民日报》,1978年9月29日。。
  (三)陈卓然“二?一二反革命案”
  陈卓然别名许卓然、陈巅,1968年自南京市八中高中毕业后赴江苏省洪泽县人河公社插队落户。家庭和个人的坎坷经历促使他的思想很快成熟起来。他与一同插队的好友苏小彬(苏晓兵)聚在一起时,经常交换对“###”和接受“再教育”的看法,对极左路线摧残文艺、###知识分子的种种行径强烈不满,为大批老干部遭受###鸣不平。
  “###”中的南京,作为“###”时代的首都,成为抓阶级斗争、揪阶级敌人的重点地区。“四人帮”及其在江苏的代理人、追随者曾散布“潜伏在南京的敌人有几个师,反革命多如牛毛”的谬论。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乱捕乱押,搞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用棍棒和酷刑打出了许多“反革命”。他们把一些反对###、“四人帮”的志士诬为“反革命”,定罪判刑;把一些早已定案处理过的老账,翻出来重新加重处理;把一些无意损坏领袖像、错喊口号、错写字句的人无限上纲,定为“反革命”;甚至对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反革命”惩办;还有的无中生有,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浦镇车站某工人因为说了“毛主席红光满面,###骨瘦如柴”这样一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