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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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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慈骤然见到个怪人,握着秦霜的手紧了紧,很是惴惴不安。

  只见泥菩萨面对着秦霜、孔慈,突然眼珠上翻,眼眶中只留下眼白,将头凑近了二人,十分诡异。

  小慈吓得尖叫一声,秦霜忙将她护在身后。

  文丑丑一边道:“神算别吓到了我家大小姐!”一边安慰孔慈道:“小姐别怕,青眼看人,白眼看魂,神算这是在给你们看相呢。”

  秦霜心道,天机不可泄露,人自有命,被他看出来了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见小慈怕得厉害,便整个人挡在她面前。

  泥菩萨嘴里喃喃道:“红颜祸水。”

  顿时孔慈和文丑丑都愣在了原地。

  秦霜却是知道的,孔慈长大后,既和步惊云发生了关系,又同意嫁给聂风,最后使得风云反目成仇。古人常爱把祸国殃民的罪名推到女子头上,孔慈既同时和两个男主角纠缠不清,冠上“红颜祸水”之名,在他们看来也是理所应当的了。

  但现在的孔慈就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单纯美好,对秦霜而言就像女儿一般,怎么也难以将她和电影成年的孔慈联系在一起。即使是一个人,让现在的她去承担将来的骂名,也是不公平。

  当下对孔慈道:“这些算命的就爱危言耸听,小慈,我们先回去吧,待会再来。”

  孔慈点点头,跟着他回去了。

  这边文丑丑看着二人的背影,也皱眉道:“神相这是什么意思?莫不是说我家大小姐是祸水之命?”

  泥菩萨已恢复成平日里眯着眼的模样,不答反问:“刚刚说在下危言耸听的可是你家的大小姐?”

  文丑丑道:“那是我们帮主新收的入室弟子秦霜少爷。他说的可没错,神相,切忌祸从口出啊!”

  泥菩萨露出丝微笑:“原来是这样……方才可是他将你们大小姐挡在身后了?”

  文丑丑道:“还不是神相吓到了我家大小姐。”

  泥菩萨丝毫无愧,反而摇头晃脑了起来:“有趣有趣……世人既已知‘一着不慎满盘输’,‘一失足成千古恨’,却反而说‘命必不可变’,可笑啊可笑。命不可妄变,变起来也不难,有时便只是多接了一句话罢了……”

  文丑丑早上了十几级阶梯,见泥菩萨还站在原地颠三倒四地嘀嘀咕咕,出声催道:“神相,虽说剑圣来不了了,也不能让帮主久等,我们还是快些吧。”

  那边秦霜送孔慈回了湖心小筑,自己回望霜楼呆着。

  估计不多时文丑丑就要来了,要逃也逃不掉,不如乖乖待命。

  果然过了一刻钟左右,文丑丑便扭了进来,挥舞着他那把镂花小扇,眉开眼笑道:“霜少爷,霜少爷,帮主召见,可是有天大的好事了呀!”

  秦霜步履沉重地上了天下第一楼。

  泥菩萨应该已经回去了,偌大的议事厅内灯火昏暗,只有雄霸一人负手而立,正望着挂于上方正中的一副联子:“金(咩)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铁划银钩,笔力遒劲,是雄霸亲手写的,墨迹还未干透。

  听过批命才一刻钟,天下第一楼的议事厅。

  此时此地,可见他有多相信。

  秦霜默默地闭上眼睛。

  这一年的美好时光大约是偷的,如今便要戛然而止了。

  天霜拳尚未练成,面对天下会的追捕令,自己也没有多少把握能逃出生天。但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运转,被卷进去的许多人,有的千疮百孔,有的则要尸骨无存了。

  “霜儿。”

  秦霜抬头,正对上一双精光暴涨的狭长双目。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雄霸的声音此刻就如波澜万丈,在这议事厅中咆哮激荡:“替为师昭告下去,不管用什么方法,竭尽全力,也要为为师找到风和云!”

  立即离开还是再做打算?艰难的选择也如浪潮一般,裹挟着自己,转得头昏脑胀。

  “这件大事,为师便交由霜儿去做。”

  秦霜一下子被浪花拍扁在沙滩上:“啊?”

  雄霸斩钉截铁地布置道:“从今日起,各路线索都集于望霜楼,各部人马,都由你一手调遣。”

  也就是说,届时望霜楼将成为天下会人员最多,来往最频繁的地方?而他秦霜,也就成了最忙碌的人,视线最密集的存在?

  急忙道:“师父,徒儿……”

  “霜儿想要扬名立万,从此开始,最是适宜。”喂,雄霸的脸上绝对还写着“不用谢”三个大字!

  已经不是“走或留”的问题,而是根本走不了的现实。

  秦霜深呼吸,深呼吸,最后用绳命的力气回答:“徒儿……领命。”

  当日下午申时,雄霸得到剑圣的飞鸽传书,改战于九年之后。于是对泥菩萨的批命更加深信不疑。

  寻找风云的榜文是秦霜亲自起草的。泥菩萨不但说了名字中有“风”有“云”,还给了确切的生辰八字。秦霜默默地抄上了,在他起草之后还要经过许多双眼睛,故意弄错什么的根本没有用。

  为了尽快找到风云,榜文写了,天下会会顺应天命,不但风云会被雄霸收为入室弟子,即连提供线索者也有十万两的赏银。如此抄写了数万份,数百匹骏马在各个路口分道,将之粘贴在天下会势力范围的各个城镇,可谓声势浩大。再加上榜文的惊人内容,一时之间吸引了无数江湖人的目光。

  不知是巧合,还是贪婪巨大的利润,半年之内,竟有五百余名少年被送到天山,简直是踏破了望霜楼的门槛,扰得秦霜日夜不得安宁。

  终于这一日,在又一次挥退了歪瓜裂枣后,秦霜忍无可忍地拍了桌子。

  底下人战战兢兢,连连道:“都是属下办事不力……”

  秦霜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对他们来说是大海捞针,所以个个都不能放过。而自己知道情况却不能说。总不能说这些都不是,我们要找的一个叫聂风,一个叫步惊云,一个是长毛,一个是卷毛。电影里,泥菩萨就是泄露天机太多,后来全身长满了毒疮,痛苦不堪,可见做先知的,在这个世界没什么好下场。

  他还清楚地记得,剧情是:颜盈与雄霸离开之后,聂风跟着父亲聂人王四处流浪,聂人王和雄霸还有两年后的大佛一战,是不会自己将儿子送到天下会的;至于步惊云,似乎是他爹隐瞒了他的生辰八字,所以他应该也不在送来的少年中。

  秦霜私底下其实有个计较。

  若是让下面的人发现了步惊云的行踪,而他家人又不愿意交出,那接下来的就是电影里的剧情:小小年纪的步惊云,眼睁睁地目睹了一场灭门的惨变。

  如果命中注定步惊云一定要上天下会,那不如自己就早点将他找了出来,好避过一段祸事。所以废寝忘食地找了许多户籍、地图来看,想要先一步找出以打铁为生的步家庄的所在,好自己偷偷地去游说。

  可惜半年来毫无所获,找到的步家庄要么是卖布的,要么是个地主,有的远在海边,有的已经没落,还有一处,竟在中原的无双城中。无双城如今和天下会一样也是声势显赫,隐隐有两虎相争之势,天下会再怎么嚣张,也不大会直接跑到人家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

  这些和谁都不好说,只能留在心里叹息罢了。

  14、步惊云即将出场

  又是一日夕阳西下,秦霜到三分校场时,正见得一群人站在解剑碑处,身上佩戴了刀剑,像是要等人一起下山。不一会儿,就有两人从中枢塔的方向而来,一人胸前吊着个蝙蝠的挂饰,一人额上画了个鹰头图案。

  秦霜不禁大吃一惊,那二人的穿着随意,不是天下会的惯常服饰,应该就是直属于雄霸的杀手。虽然他以前从没见过,但一个蝙蝠挂饰,一个鹰头图案,正与电影里的杀手蝙蝠和麻鹰相符,这个几率,很难是巧合。

  秦霜记得清楚,将步惊云全家灭门的人马正是以这二人为首的!

  还未来得及思量清楚,就忍不住过去喊道:“等等!”

  见是秦霜,那带了蝙蝠挂饰的人颇为客气地抱了抱拳:“霜少爷,我们几个奉帮主之命,有要事要下山,不知霜少爷有何吩咐?”

  “我……奇怪了,我在这里一年有余,还未见过二位,二位怎么就知道我是谁?”

  那带着蝙蝠挂饰的人笑笑:“霜少爷是帮主唯一的入室弟子,天下会的大师兄,谁人不知?在下蝙蝠,这是我结义兄弟麻鹰。我们哥俩只是无名小辈,霜少爷身份尊贵,不知道也是寻常。”

  秦霜心里一紧,果然是你们!

  勉强镇定下来,又问道:“那可否好奇一问,二位是要做什么要事去呢?”

  那蝙蝠答道:“我们几个是要去霍家庄……”

  霍家庄?莫非是支线任务?

  可秦霜这口气还没喘完,那麻鹰压低了声音道:“帮主让我们去取一把绝世好剑!”

  不由得猛烈地咳嗽起来。

  绝世好剑?那不是和火麟剑、雪饮刀齐名的神兵吗?更重要的是,这不就是步惊云家传的宝剑吗?

  在电影里,步惊云的爹是个打铁匠,不知怎么的因缘际会,竟然打出了一把绝世好剑。做体力劳动的人民没什么文化,干脆也不给这剑另外取名,就叫做绝世好剑。可俗语云“财不外露”,一把在名字上就贴了“神器”标签的剑自然泄露了风声,引来了无数觊觎者。

  雄霸喜好收藏神兵,尤其是剑,自然不会放过,于是派人灭了步家庄,将步惊云和绝世好剑一同带上了天下会,绝世好剑就此埋于剑冢。后来风云际会,在剑冢对战雄霸时,步惊云受了伤,血流到剑上,竟将剑开了锋。最后二人打败了雄霸,手牵手地下了天下第一楼。

  这些剧情如爆竹般在脑内一一炸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步家庄成了霍家庄,但是绝世好剑的所在之地,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去看看。

  平静了心绪道:“绝世好剑?这名字倒稀奇,不知我能否跟去一起开个眼?”

  蝙蝠尚未说什么,他身后便有一个人冷笑道:“霜少爷这又是要多管闲事了么?”看过去,正是章乙。

  秦霜知道之前与他已经是撕破了脸皮,现在多说也无益了。看看众人,只带了武器,但都没有带装粮食银两的包裹,想来霍家庄就在不远处。问道:“敢问霍家庄在何处?若是诸位不便,我也可自己去。”

  蝙蝠为难道:“不远,就在出了天荫城的官道旁。帮主吩咐,即刻下山,明天天亮时分就回来……霜少爷一定要跟来?”

  秦霜点头:“抱歉,我非去不可。”

  章乙道:“走吧,还等什么,等着他用‘入室大弟子’的名头压着咱们带他去么?”

  下到山下,天已经全黑了。

  天山脚下就是天荫城,天荫天荫,取“得到天下会的荫蔽”之意,也暗含着天下会乃是上天的赞颂。随着天下会势力渐长,天荫城也成了与无双城那种百年之城齐名的大城。

  城中百姓日落而息,眼下路上已看不见行人。

  秦霜跟着这行人来到驿站,见到各色马匹,一时觉得眼花缭乱。他在现代社会都没见过活马,穿越过来后,也顶多是攒了一些骑马的经验而已,但若要论挑选马匹,则毫无头绪了。

  犹疑间,众人都已经牵了马,出了驿站各自骑了。那章乙看看秦霜,道:“霜少爷还没寻到合适的坐骑?那我们可要先行一步了。”

  这时麻鹰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了,只道:“这马性子不烈。”秦霜大喜,与他道了谢,便翻身坐上了。

  确实这匹枣红马十分温驯,一路骑得非常稳。

  可是等穿过整座天荫城,快到城门的时候,它就停下,连一步都不动了。秦霜拽着缰绳拉它,它干脆把四脚一横,趴在地上不起来了。

  众人等了片刻,见不能再前进,便有些不耐烦了。

  蝙蝠与麻鹰对视一眼,道:“霜少爷,我们重任在身,不能耽搁,况且霜少爷千金之体,去了也是不便。不如就在此等候,等属下完了事再回来接霜少爷一同回去吧。”

  什么叫“重任在身”,根本就是去杀人放火!自己原先执意要跟来,怕是已经引起了众人的怀疑,所以麻鹰才会弄匹有问题的马给自己。其他的也都是懂行的人,既然没有一个人出声提醒,便是一起约好了,要将自己留在半路上了。

  秦霜双拳紧握,想着能不能将那麻鹰揍下来自己上马,但多对一,自己这边毫无胜算不说,还会摊上阻挠雄霸大事的罪名。

  蝙蝠见他不答,掉转了马头道:“霜少爷就稍等吧。”说罢领着众人飞骑而去,很快连马蹄声都听不到了。

  这里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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