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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明清文人那些事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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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板桥(4)
山东是郑板桥继扬州以外的主要生活舞台,公元一七四二年春天当他以一个功成名就者的身份坐上范县正堂的太师椅,手里有了一点闲钱后,迫不及待所干的一件事就是出版自己的诗集。要此之前他已娶了个名唤饶氏的小家碧玉当小老婆。“南人得志刻稿,北人得志讨小”曾作为那个时代满身酸气的知识分子人生得意后的主要功课,遗憾的是一向以愤世嫉俗著称的郑,非但未能跳出这一传统窠臼,反而变本加厉、以一身而两兼之。(语见瞿兑之《养和室随笔》)但我可以保证他的娶妾仅仅出于宗嗣方面的考虑,并无多少风月与*的因素在内。他严重的同性恋倾向使他对女人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厌恶与回避。我们很快可以看到,一年多以后饶氏侥幸得子,马上就被无情地遣送回郑的兴化老家居住(其子于五年后死去),而他去世的原配徐氏生前就在那里、携带两个女儿守了多年的活寡。有些论者总喜欢喋喋不休地根据郑的自吹肯定他的亲民思想,但他对待自己家人这样的态度,使我们有理由对此保持足够的怀疑。我们还可以看到,几年后他的二女儿出嫁,尽管那时郑已囊中颇丰,但为了证明自己的风雅与清贫,他仅送了她一幅墨兰作为嫁妆。而根据《板桥润格》,当时他尺寸最大的画作市场价格也不过只值白银六两。
  那么对于郑诗中口口声声自我标榜的关心民瘼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呢?这在当时既被他用来往自己脸上贴金,又作为打击别人的有效武器。政治考量在我看来是观察这些作品的一个相当有效的角度。作为一生都以矫揉造作为能事、仿佛演员不停变换角色的人,郑初任县令时给自己的形象定位是闲适与太平。“拾来旧稿花前改,种得新蔬雨后肥”,“日高犹卧,夜户长开。讼庭花落,扫积成堆”,这就是他上任初年所作的《有年》与《止足》中的名句。尽管这仍然拾人牙慧,因为《清稗类钞》引前人笔记中就有“政平人和,讼庭花落,厥为雅吏”这样的说法。(典出清初袁箨庵事,见顾公燮《丹午笔记》)但问题是他的生活偶像兼恩师李复堂在距这里不远处的滕县由于风雅过度,最终惹出了大祸,甚至还以渎职罪吃了几年官司。完全出于矫枉过正的目的,郑为自己在政治舞台上重新选择的角色是勤政爱民。当时适逢黄河发大水,刚调任潍县不久的郑急于建立功绩,不经请示 就启动国家粮食储备赈济邻县灾民。好在他当时的上司同样也是一个好大喜功的家伙,这事也就糊里糊涂过去了。几年后黄河继续发大水,郑非但故伎重演,甚至强令“邑中大户,开厂煮粥,轮饲之。尽封积粟之家,令其平粜。”(法坤宏《国朝耆献类征》)平日坐堂听讼只要一方是平民,不管有钱的那一方怎样含冤受屈,也一定会非输掉官司不可。后来甚至发展到我们前面所说的“监生以事上谒,辄庭见,拍案大骂,驮钱奴有何陈乞,此岂不足君所乎?命皂卒脱其帽,足蹋之,或捽头黔面驱之出”这样可怕的程度。仿佛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位据称有贤政之名的县令,而是杀富济贫的梁山好汉、或五十年代初某些极左的土改工作队的队长。他的农民出身所发自本能的对中产阶级的憎恶,至此终于发展到了顶点。因此,由于士绅阶层的愤怒以及新任上司的不满所直接导致他的被免职,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连上引《国朝耆献类征》一书作者法坤宏为他所作的小传中,也说他“臧否人物,无所顾忌……而嵌崎历落,于州县一席,实不相宜。”不能否认郑板桥的偏激政令所带给当地老百姓的实惠与好处,我甚至打算相信有些传记里津津乐道的“潍人戴德,为立祠”这样的美誉。(《咸丰兴化县志》卷八)问题是他作为一个代表政府形象的地方长官行事如此造作,在政治上显然是不可取的,在他个人的人生中也是失败的。至于说他离任时因将宦俸都捐给了地方,以至皮夹子掏不出一分钱,行李箱里也只有几本书而已,对这种矫情的说法我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在任期间他除了刻稿讨小,支付长年累月的狎嫖费用外,还在家乡兴化置田买宅,后因新屋式样不理想,又在城东鹦鹉桥一带买地另造,光地价就花了五十两白银。考虑到清代七品官职每年几十两银子的俸入,这样的开销也已经不算太小。然而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几乎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他在致堂弟郑墨的家书中又在大骂他同时代的文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错走了路头,后来越做越坏,总没个好结果。”好在我们现在对两个板桥的不同嘴脸多少已有了一点认识,因此面对这样的尴尬事实,过于吃惊或过于感慨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需要做的也许仅仅是:在接受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以前了解这一点,并认识到人生的复杂与多义——不管他是一位公认的历史名人或身边的某个现实人物。

两个板桥(5)
现在我们可以来说说他的全集了,因为这也可看作是他山东十年为宦收获的一部分。我对这本书的整体印象仿佛一个光怪陆离的跳蚤市场、或者二十世纪末中国小城的某些杂七杂八的时装模特展览。世俗者的自鸣清高可能是它的一个主要基调,而愤世与随俗,穷酸和摆阔,炫耀风月以及关心民生既矛盾又刺眼地混杂在一起,仿佛黄金与瓦砾被置放在同一货柜上出售。当然这中间还要加上一点半通不通的学问和几分机心或匠心。在作品中不停地批评他的同行,同时自己又不停地继续这么干,显然是这部作品思想性方面的一大特色。他是那样热衷于说话、以至他的抒情主体在形成对批评对象的威胁以前,彼此之间往往自己先吵了起来。家书十六通在我看来就像读雷锋日记,或听一个领导在讲台滔滔不绝作报告,不允许有任何驳诘——因为经不起驳诘,因此唯一的听众也就只能是他的堂弟。道情十首与咏史部分就意境而言也是乏善可陈。前者不过将李鱓叔祖壶庵道人李沂的诗拿来略作改动,就归入了自己名下,而后者如闻盲师说鼓词——仅仅对事件作某种故作高深的复述,同样毫无新意可言。如《绍兴》中的“金人欲送徽钦返,其奈中原不要何”两句,就算我们不论其立意上对文徵明《满江红》的拙劣仿袭,就文字与语感而言,较前作“千载休言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之蕴藉惊警,相去又何止千里!
  对前人或同代名流作品进行明显超出常规界限的模仿,这是我接着要谈到的郑诗中的另一令人不安的现象。而且因为数量不是一首两首,理应引起我们的职业批评家足够的重视。他的题画诗作为他诗艺与思想特色的综合体现,一向为后代的推崇者所嘉许。但只要我们的阅读工作稍微细致一些,就会发现他的题竹诗“且应一景相看待,恍如湘山立楚娥”中有金农题竹诗“清瘦两竿如削玉,首阳山下立夷齐”的影子,题兰诗“如何烂贱从人卖,十字街头论担挑”也像是金农题兰诗“苦被春风勾引出,和葱和蒜卖街头”的另外一个版本。难怪李慈铭在《越缦堂读书记》里要说他:“……以步青藤,而描画不成,丑怪百出。其论诗曰:宋以后无诗,近之金寿门,非唐人所及也。其狂愚率类此”。由此看来,倒也不是完全事出无因。同样,我们也发现蒋心余赠他的“板桥作字如写兰,板桥写兰如作字”一诗,才到手就被他现炒现卖,成了自己的又一首题画诗“山谷写字如画竹,东坡画竹如写字”中的名句。而《除夕前一日上中尊汪夫子》中的“窗外梅花当点心”一句,更是将南宋诗人的“细嚼梅花当点心”略作改动就拿来用上。诗学天赋的匮乏可能是这里的一个主要问题,另外阅读视野上的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郑主张一生只读四书、六经、韩文、杜诗,余无足观)也局限了他的想象力和知识结构。生在远非法制社会的清王朝在今天看来还是郑的一大幸事,因为这不仅使他成功地避免了多起著作权诉讼的麻烦,同时也用不到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在公众面前丢乖露丑,面对来自媒体与读者的诘责,机关算尽,不得已编撰出“梦中得句”这样的现实神话来。
  当然据此断言郑不会写诗同样也是不公平的,他成名前的艳情之作——多半是长短句,某些作品的题跋,以及为大众所熟悉的那几首题画名篇,加上我个人喜爱的他的早期作品《扬州》四首,《维坊竹枝词》和《燕京杂诗》,还多少有点意思。但问题是一个江苏省的二流诗人,由于笔下稍涉民间痛痒,以至身价百倍,在今天读者中的知名度甚至盖过了领袖当时诗坛的江左三大家以及黄仲则、厉樊榭等同代杰出诗人,除了我们的文学评论在某种程度上已坠落为政治批评,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所幸这种现象现在正在慢慢扭转过来,至少前不久出版的复旦大学版的《中国文学史》,在对郑的评价中我们听到了“作者立意于劝世,所以重叙述而未能深入人物的内心,作为诗歌仍不免有缺憾……缺少特异的感受和别出一格的创造”这样久违的声音。

两个板桥(6)
郑板桥卸任山东后并没有如当初与李复堂约定的那样立刻返回扬州相聚,他那暮色中已显得相当苍老的身影令人意外地出现在近千里外杭州西湖的净寺里。这当然又是金钱的力量——拿了定金为杭州太守吴作哲作画。他甚至还去了浙江另一名城湖州,而且作为地主兼中介者的乌程知县孙升,说起来还是他的一个昔日对头。但面对银子与免费招待的诱惑,郑最终还是说服自己,不妨又“难得糊涂”了一回。“其供给甚盛,姑且游诸名山以自适”,在客居期间寄回兴化老家的信札里,他这样兴冲冲告诉他的堂弟,并随信先捎回了三十两银子——作为这趟典型的“秋风之行”最重要的收获。我发现他在信中还充分展示了他的会计才能,如果那时也能考级的话,一个中级职称估计是少不了他的。“吴太守……请酒一次,请游湖一次,送下程一次,送绸缎礼物一次,送银四十两。郑分司……请七八次,游湖两次,送银十六两。”当然这封信函连同此行为孙某作的两首祝寿诗(诗中将自己与孙比作苏东坡和苏的朋友贾耘老),以及前面提到的为慎郡王诗集撰的肉麻跋文这样的文字,在他亲手编定的全集里你是读不到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诗集的自序里要恶狠狠地警告“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若有托名翻版,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阑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的全部精义所在。(《后刻诗序》)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在两个板桥的龃龉与冲突中,他之所以总是毫无原则地倾向于其中的风雅者,不仅因为艺术审美方面的某种功利与盲视,他一贯张扬的道德姿态也总使他显得相当被动,无可奈何之余,只能被迫作出这样的选择——事情就是如此的简单!
  郑板桥重返扬州的准确时间是公元一七五三年的夏天,那时他已六十一岁,先后居住在城北的汪氏文园和枝上村里,作为一个自学成才的社会底层人物,他对自己当时所拥有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及不菲声誉已显得如此满足,以至在带有自传性质的《后刻诗序》与《刘柳州册子》里,他以将军暮年回忆从前的光荣与战绩那样的姿态,为自己一生中颇足自雄的种种韵事开列出一张长长的名单,包括京师名妓招哥红牙檀拍唱他写的道情,新安有个姓曹的举人曾用藏墨二十三锭换他一册词集,还有个叫吴其相的盐贩子,没什么文化,长得也丑,但能背他的《四时行乐歌》,加上结交朝中贵人慎郡王,乾隆东巡时短暂充任过侍奉书画的小吏,等等等等。其中最有意思的是文中以夸张的笔墨对自己才华与知名度的吹嘘,又是“自铸伟词”,又是“索诗文者,必曰板桥”,又是“凡王公大人,卿士大夫,骚人词伯,得其一片纸,只字书,皆珍惜藏庋”。(《板桥自叙》)他甚至用“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来为自己一生的艺术成就作盖棺之论。而在另一些也许需要保持低调才对他更有利的场合,他居然又会谦卑得让人吃惊:“余诗格卑卑,七律尤多放翁习气”,“吾辈所为,风月花酒而已……何与于社稷生民之计?屡欲烧去”。(《后刻诗序》)在各种不同的功利背景下总是能从容地以各种不同的功利形象出现,这是迄今为止我对郑板桥作品的最深印象。仿佛他既能作为一幕传奇剧中主角的现实原型,又喜欢动不动就自己跳上台去亲自参加演出。相同的面容与服饰,不同的精神和心灵,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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