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品十年精选 男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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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谁死瘸子?声音尖锐如碎掉的玻璃。夜行人首先感到了压力。那双眼睛紧紧地跟在他身上。他这才发现这个人也是个瘸子。酒是壮胆之物,有时候也会害人。夜行人仗着自己身材高大,和那烧刀子的力量,全然没有理他,昂然地伸出手去抓小马。突然间一股凌厉的杀气包围了他的手。本能使他急忙缩手,他的动作不慢,可是他依然感到手腕处一阵发凉——别离已经产生。 夜行人的心像是被什么猛拽了一下,十指连心,急血上涌。哇……的一声长叫划破这宁静的夜。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那个人已经把兵器匿于无形。他没有再说话,把已经晕过去的小马扛在肩上,像小马那样一高一低地离去。
睡在街角的乞丐把舌头都咬破了,可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一幕无疑对他来说太恐怖了,他疯了一样地跑到了街的中心,张惶地叫:杀人了!!! 迎接他的是一盆洗脚水。这是个冷漠的时代,我说过的。 清晨时分,夜行人才醒过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他的断手。谁也没告诉他,有一只饿急了的野狗刚从这经过,它已经饿得发慌。夜行人扭曲着面孔,和他的伤口一样怪异。失去一只手的他,活下去都是问题。没多久,湖边多了一具泡得发白的尸体,有人看见他醉酒失足而死,乱坟岗的蛆虫又多了一顿美餐。有时候,死也许是种解脱。 。 想看书来
《决斗》
《决斗》
文/李海洋
有一个人必须死去。
小马抚摸着别在腰间的弧形剑,胸中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没有理由的。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把剑他也不知握过了多少遍。剑锷已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如明镜,手柄上缠着的白布也业已破烂不堪。可是每当要杀人时,还是会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七年前他带着他的剑出现时,人们都嘲笑他。因为弧形剑是一门极难练的兵刃,练他的不是高手就是傻子。显然年轻的小马并不是高手,可他也绝不是傻子。他活了下来,这就是明证。
他喜欢抚摸他的剑就像抚摸情人的身体一样。它已和小马的身体成为一体。就是走路吃饭甚至搂着女人睡觉时也会把剑带在身边。它是小马唯一能信赖和依靠的东西。记得有一次和一个叫小翠的*睡觉,那个女的是个雏,一摸起来就会咯咯地笑起来。可她浑身上下段段都是*,跟水做的似的,工夫也不错。她后来还是死了,原因是她动了小马的剑。当剑穿过她洁白坚挺的胸膛时,她还瞪着惊疑不定的眼睛。你为一把剑杀了我?她说。小马点点头。拔出剑的刹那鲜血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她才像泥一般倒下来。 没人能动我的剑,除非我死了。这是小马说的。可是听见过这句话的人都死了。因此它形同虚设。
小马并没有朋友。作为一个刺客是不能有朋友的。小马相信只有死人或者是畜生都比人值得信赖。所以他养过一条狗。黑色的毛如缎般光滑,像狼似的。最重要的是它衷心耿耿。不过它也死了。在一次刺杀的任务中,小马在一座屋檐下躲了三天三夜。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几个夜。流香浮动的黑暗下的屋檐狭小阴暗潮湿,小马在那一动不动地守着。吃着硬冷的干粮,只有蜘蛛和老鼠和他作伴,它们会发出唧唧的声音,像是在嘲笑他。甚至有胆大的老鼠曾嘶咬过他。可他知道他不能动。因为屋檐的下面有足够多的能杀死他的人。幸好他已习惯这样。终于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人抱着一个女人从外面走来。可是谁也不能小瞧这头猪。他的手是天下最有名的手。富贵神仙手,每一根手指都足以要一个人的命。所以小马从屋檐上一跃而下时,首先就削掉了他的手,然后剑仿佛毒蛇般钻进了那头猪的咽喉。等他赶回家里,那只狗——被他关在家里的狗已经死了。肚子干瘪如漏了气的球。旁边还有几堆老鼠毛。看来这家伙已经饿疯了。小马很伤心,在埋它的时候就发誓以后什么也不会养了。
刺客是最古老且回报优厚的职业。然而他们甚至不如*,是最见不得光的职业。小马认识一个叫小强的刺客。他想做出名的刺客,做梦时都在想。结果他的确办到了,他的尸体被人挂在城楼上三天且*。他的肚皮上被人用刀刻着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大而鲜艳。那三天从城楼下走过的人都认识了他。
小马的客户会通过中间人和他们联系。告诉那个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习惯和他在外面养了几个女人等等。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那个人死。他们会先付五分之一的定金。等收到那个人死的消息后再将剩下的部分存在江湖上最有信誉的票号“利源”。当然也有赖帐的,不过还好他们也都死 了。曾有个客户跪在那抖抖索索地掏出银票求小马不要杀他。你坏了规矩,小马说,做我们这行的最恨这个。说完这句话小马就杀了他。其实小马很讨厌那些叫中间人的东西,他们像跗骨之蛆一样吸着你拿命换来的钱。可是小马却不得不依靠他们才能找到生意。这是一种畸形的共生。
作为一个刺客的痛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去庙里求菩萨保佑那些他们刀下的亡魂不要在夜里来缠着他们。小马对此嗤之以鼻,他宁可认为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只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杀牛的情景,那头牛的血哗啦啦地流着,生命也随之失去。他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他决定以后杀人的时候一定要一剑给别人一个痛快。最紧张的却是出发前的那一刻,生死未卜。成与不成,难以揣测。很可能,这次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甚至于被抛尸荒野,尸骨无存。小马甚至听见过噬尸的野狼宽大的嘴里坚利的牙齿穿过他骨头的声音。“咔嚓!”小马很希望死后能有一个安静的埋身之处。想到这他又不禁用手摸了一下那维系他命脉的剑。他的剑只有一尺半长。薄而锋利,黑色的剑身,挥动起来无光无华。但谁也不能否认那是一把杀人的好剑。小马就把那剑别在腰间最容易拔出的地方。用宽大的衣袍遮住。他不喜欢那些大马金刀的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兵器展示给别人看。
今天他的对手用的是刀。可是他也不知道那刀是什么样子的。三天前小马收到一封短笺:三日后午时,村西三里小山坳。洗净你的脖子带上你的剑。小莫字写的很难看。小莫是新近崛起的刺客。出手狠辣已隐然有高手的风范。作为刺客,兵 器绝对是最秘密。但从他写字的运笔的情况看出这个人八成用的是刀。要想在这一行里混出名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意味着你的身价会比别人低一些。小马也是一步步爬到今天这个差不多已经是顶点的位置的。他很能理解这些年轻人的心态,向小马这样的人挑战以博取更高的价钱。小马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胆色,但他却也不得不去应战。如果不去他就得在杀手界消失。已经走到了今天是没有理由放弃的。刺客间的搏杀是最诡秘也是最刺激的。因为无论如何必将有一个人死去。杀人者必死于刀下。小马在入行的时候就听过这句话。这么多年来能功成身退的寥寥可数。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去。
早上小马早早地起来准备好后,去村头的面馆吃了一碗牛肉面。那面香辣可口。老板自称他是正宗的湖北人。他拉面的动作的确很娴熟。小马一直认为早上应该去吃一碗牛肉面,放上葱花。这会让你的神经高度的紧 张。面馆的桌子黑糊糊地粘满油污。有几只苍蝇停在上面,小马微微地一笑,眼睛眯了起来。这是他出剑前的习惯动作。攸然的一道黑色的闪电将苍蝇钉死在桌上。当时那里坐满了人,可是没有人看见小马出剑。当小马擦着嘴走出面馆的时候,店小二悄悄地对老板说我敢打赌,这个人要去杀人。老板瞪着眼睛问为什么? 我当过兵。他说,每次上战场的时候,你知道,每个人的身上都布满了杀气。这个人,我感到他和我在战场上遇到的人一样,浑身都是杀气。当时我惊得汤都撒了,把我的手烫了一个大泡。说完他捋起袖子。他的手上真的有一个大泡。
路越来越崎岖起来。路面干燥而坚硬,石头透过鞋子把小马的脚硌得生疼。阳光从树叉间照射下来,投下斑驳的影子。一只乌鸦在他的头上盘旋了一下,便不见了。小马抬起头看向天边,离午时约莫还有一个时辰。这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小马想。他必须尽快赶到那,没人期望和小莫来一场公平的决斗。作为一个刺客,暗杀才是自己最擅长 的。不必计较过程。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去言谈胜利。那个小山坳的地形小马并不熟 悉。虽然说离他住的地方很近,但刺客是没有时间去欣赏风景的,只有杀人。熟悉地形对决斗是至关重要的。决斗比的并不一定是谁的武功高。就像当年的大剑侠尹天纵,较之小马他的剑法不知要高多少,却最终还是死在小马的剑下。大侠也有三急,小马躲在床下整整一天,在尹天纵坐上马桶的一刹那才出手。那也是小马最贴近死亡的一次,尹天纵不愧为传说中的高手,在那一刻出剑仍然能刺向小马的咽喉。可惜差了一寸。冰凉的剑锋擦着小马的脖子划过。那一刻他的剑已递进了尹天纵的心脏。
小马终于看见了那个小山坳。低矮的黄土坡连绵起伏。站在通往那的唯一的一条小路 上,他的目光开始游移。让他失望的是四周光秃秃的使他想起一个叫老李的中间人。他的老婆很*,曾勾引过小马。暗杀最重要的是能有一个隐蔽的对手看不见的地方,在 对手疏忽的一刹那,直击而下。如苍鹰扑兔,雷霆万钧。小马的脚步轻轻地移动着,握剑的手心也开始渗出冷汗。他将手放在衣服上擦了几下。他绝不能让任何东西影响他的 决斗。喉头有点发热,他咳了一下。吐出了一口浓痰。他对自己说冷静,毕竟他把握了先机。他蹲下身,拾起了地上的一块土坯,使劲一捏,土坯在他手中散成细小的末。
突然他看见了来了两株大树。他站起身跑了过去,是两株长得很难看的树,怪异的树叉胡乱地伸向天空,枝叶倒是异常茂密,足够藏下小马那早已被性生活掏空的身躯。小马回 过头,望向自己刚才站的地方,想象着小莫从路口出现的刹那,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那将是一个人防备最差的时刻。也是杀人最好的时刻,小马的嘴角现出浅浅的笑,仿如小莫已经是个死人。他又不禁地想到了他最近的相好,杀了小莫后真应该去轻松一下。
小马的脚步开始移动到那棵树下,午前的阳光已然十分刺眼,树叉在他的眼中投下张牙舞爪的阴影。小马的身形一展,在树干上轻点几下,离那树丛没有多远了。小马不自觉地摸了腰间的弧形剑,剑是冰凉的。终于到了,小马暗自叹了一口气。突然地他看到树丛后面那双黑色的眼睛,也是冰凉的。小莫!小马叫道。抓着弧形剑的手紧了一下,可惜已经晚了。小莫用的果然是刀。刀光惊鸿般的直击而下,如一条银练,刹那间在小马的身体上开出点点红色的花朵,如此诡异的美。小马一下子变成了两个,他的左眼就那样地看到了自己的右眼。它们在空中是那么准确地分成了两半,心肝脾肺还有肠子肮脏地洒了一地。再酷的杀手死的时候原来都是一样的难看。小莫轻蔑地看了小马尸体一眼,黑色的眼睛眨了一下,手中的刀上的血汇成线往下滴。我的早到并没错,小莫想了想,残酷地笑着,反手将手中的刀在鞋底上一抹。那刀又变得雪亮,刀是好刀。
刘嘉俊简介
刘嘉俊
1980年10月生。1999年获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免试直升进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文科基地班。和陶磊合著的有《高三史记》(作家出版社2001年4月)。其创作的小说《物理班》被《小说月报》等广泛转载,一炮走红。历任《萌芽》刊中刊《惊奇》主编,《萌芽》本刊小说组发稿编辑,新概念作文大赛评委助理。
点评
努力与天才,对于艺术来讲,天才更重要,在通过缪斯的途中,辛劳与汗水只是必要条件而远非充分条件。对于天才式的少年刘嘉俊来说,他创作的起点有点过于高了,这让他一下笔,就有别于以往所有的青春小说。那些枯燥无味的高考生活,经过他别具匠心、另辟蹊径的表述,变得意味深长而又趣味盎然。在他的笔下,那些干巴的学科知识,变成了一种另类的逻辑演绎。刘嘉俊的创作,无疑为中国本土的青春原创文学开拓了新的空间。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物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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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刘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