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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冲向天空找月亮-第1章

小说: 冲向天空找月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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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自卑的孩子
 我叫楚玳。
楚是清清楚楚的楚,玳是一个斜玉旁,一个代表的代。以前我是这么介绍自己的,后来我发现居然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斜玉旁”,当然更别提什么“玳瑁”,所以后来我一般只说:“我姓楚,清清楚楚的楚。”
我喜欢这么说,高兴时就是清清楚楚,不高兴时就是不清不楚的楚。
只是其实无论是清清楚楚还是不清不楚都没什么紧要,反正都一样。
很多人说我的名字好听,我想是他们压根儿不知道玳瑁的意思,所谓玳瑁,只是一种形状像龟的动物,壳可以做装饰品,比如镜框、发卡什么的,没有什么好含义。
至今我仍然记得小学的那次课,主题是自我介绍,介绍完了的第二天一个男生跑到讲台上大声讲解着这个“玳”字,并在旁边活灵活现地画了一只龟,声称他昨天在他爸爸的帮助下查了字典,我的“玳”根本就是只乌龟,而完全不像我自己说的:“玳字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想没有什么意思吧!”我坐在位置上,一遍遍地在稿纸上写他的名字……李顺,顺,顺利的顺,我记得他是一脸自豪地介绍的,哪里像我,支支吾吾。我自卑得抬不起头,心里嫉妒极了,我为什么不叫“楚美丽,楚富贵”,而偏偏叫楚玳,这和叫楚乌龟有什么区别?我当时三年级,我没看出来。后来上高中,有一个男生无意中对我说,我的名字发音不准就容易听成“蠢蛋”,我彻底地折服了。
我是个自卑的孩子。
不仅仅因为我不叫楚美丽或者楚富贵,也不是因为“蠢蛋”发音跟我名字很近。我很瘦,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可是隔壁的隔壁住着一个姓巴的老太太,很喜欢在我妈妈上班以后把我拎出来展览:“看,这孩子,多可怜,造孽哦!”
我想我从小就是个公众人物,这么多的展览机会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创下了地质五总队第一对结婚不到两年就离掉的记录。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是多么伟大的一项壮举,更何况我们是住在南方一个小镇的一个地质队的住宅区里面。
其实我并不很清楚他们什么时候离的婚,总之在我四岁记忆开始清晰的时候我就没跟爸爸住在一起过。当然后来我还是明白了他们离婚的真正原因,反正不是我妈嫌我爸没文化就是我爸嫌我妈脾气不好,更有可能的是两人相看两厌,所以这段不那么美好的姻缘就此OVER。那大概应该是公元1985年的样子。
再要说明一下的是当时我妈22岁,我爸25。哈,多么冲动的年龄!
22岁的女生……或者女人,该有什么样的心思?我想我得过两年才能知道。总之那一年我妈妈是对唐诗宋词爱得不得了,连带的我也没有好日子过,在我把毛爷爷的“一代天骄”想象成“一袋香蕉”,一时不察把这首原名《沁园春·雪》的词当作我梦想中的水果诗背下来之后,老妈以为我是奇才,赞叹之余不忘挖掘潜力,于是我悲惨的日子就此开始。
像人类进入石器时代的标志是那一块尖尖的石头一样,他们从此提高一个阶层。我被这首词标志得从此以后不能玩泥巴过家家爬山爬树钓鱼瞎跑玩洋娃娃积木橡皮泥等等,包括后来我长大后力所能及的逛街聊天听收音机买CD唱歌泡吧看言情小说,嗯,还有打麻将。
剩下的是一柜子的书和老妈手里的《XX一百首》、《XX两百首》、《XX五百首》……
还有每天下午六点半的《蓝精灵》、《圣斗士星矢》……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死啊?
 我被打了一顿。
因为我玩死了杨奶奶家一只鸡崽,我不认为是我弄死的,但所有的人都说是我无比残忍地拧断了它的脖子,随后将它扔进电影院边上的池塘,进行了水葬。一切进行得神不知鬼不觉。
这一切都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说的人多了,我只得把它穿插进我的记忆中,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如果真的像他们说的“神不知鬼不觉”,那何以这么一件鬼斧神工的事会弄得尽人皆知?这个疑问我没有问出来,自己转念一想:“人家说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并没有说是人不知人不觉,我们都是人,所以都知道。”
那次老妈的作案工具是一根比我手指细一半的竹条。打了以后我去澡堂洗澡,在经过那面大大的镜子时,我发现自己像匹斑马。
直立的斑马,真有意思。
从小我都有长长的头发,黑黑的,长长地披着,衬着小小的身子、小小的脸和小小的手。
头发还没干透,在滴水,我的背凉飕飕的,我仰起头,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妈妈,你什么时候才死啊?”我的眼中印出一张惊骇的脸,我平视,玩着她食指上套着的一串钥匙:“你死了,我就可以管钥匙了。”那只有钥匙的手神经质地猛地挣脱我的手掌。
然后是一个耳光。
我总是被打,无论什么事。从4岁企图抵抗背诗,到11岁放学回家晚了一刻钟。我的身上总是布满了伤痕,色深的是旧伤口,色浅的要么是快好的,要么是新近加上去的。我的手指经常有那么一根两根异常地粗,碰一下就引发全身的疼痛。
童年的记忆中,天空是紫色的,那种迷惑人的紫,像我身上的伤的颜色。
但那天那个耳光让我看到金色,阳光的金色,让我晕眩着,那一群毛茸茸、嫩黄色的小鸡到处跑着,在晨曦中。对小鸡,我是无比爱怜的,喜爱它们粉红的细细的爪子,温热的身子,还有小小的黑色湿润的眼睛,我会捧它在手心,看它吱吱地叫,惊慌地拍着它的翅膀。
妈妈说,潜力是逼出来的,所以我常常得垫三把椅子拿暖瓶喝水,常常得站着背十首诗才能坐在椅子上。我松开我的手,小鸡摔在地上,痛苦地叫。
这是一只没有潜力的小鸡。我想,因为它居然没有飞起来。
我家有三只鸡,它们生活在一个方形的笼子里,在门口的走廊上和邻居们的鸡并成一长排,每天生两个蛋,然后换取它们的口粮。
刚下的鸡蛋是热的,我蹲下,伸手进去拿,我努力地向前探,半米的距离对我四岁的手臂是个强有力的考验。
我猛地缩回手。手背上渗出细细的血丝,我被狠狠地啄了一口。我愣了很久,然后起身,我没有哭,在没有大人的时候,许多孩子是懒得哭的,我拿了一个铁的细长的火钩,从木条之间的空隙伸进去,轻轻地在那个鸡蛋上敲了一个口子,我对着那只鸡笑了一下,把钩子洗干净,放回原处。
“蛋怎么破了?”妈妈的疑问。
“鸡。”我指着它,一脸的稚气。
在它被捉出来拔光了脖子上的毛,菜刀接近它喉咙的那一瞬间,我打开了门,进了家。我听见它的惨叫,电视里正播着儿童歌曲,我快乐地跟着唱了起来。 
                  
 我的宝贝
 二楼的那只白猫生了五只小猫,我一眼就看上了那只有着饱满额头的小黄猫,它的眼睛是透明的蓝,毛色纯净,它总是混在那另外的四只猫中,我闭着眼睛也可以把它找出来,我紧紧地抱住它。
还有三天,它就得给送走了。
它的头安静闲适地搁在我细细的臂弯,半眯着眼。我总是在深夜从床上爬起,下楼来找它,它还小,还没学会昼伏夜出,于是我每天都可以在窝里拎它出来。我抱一会儿就不得不把它放下,它是个不轻的负担。
我叫它宝贝。
我抱着它坐在楼梯的拐角,我的脸贴着它柔软细滑的毛,我每天这个时候来找它。我喜欢在深夜贴着它的身体,听它呼吸的咕咕声,用它的身子温暖我的手。我的长发散着,垂在宝贝的身上,和它的毛混在一起,不分彼此。
我爱它,我想它有那么饱满的额头,真奇怪。我用手轻轻地摸它。宝贝温顺地喵了一声,慵懒而娇弱,我笑了。它是我的,我这么想。
墙角蹿过一只老鼠,宝贝挣脱我的怀抱蹭了出去。
它是猫。
我站起身,没了宝贝的怀里被夜晚的风吹得有些冷,我凝视它奔去的方向,它正在一堆木材中间用前爪抓挠着。偏着它的饱满的额头,活泼得让我怜惜。
它要被送走了。我再一次地想。
我看到我的脚,光光的,没有穿袜子,也没有穿鞋,我那么迫切地想见到它。
我每天夜里这样光着脚下来找它。我想。
它是我的宝贝。我又想。
我爱它,我再想。
我走过去抱起它,赤裸着脚悄无声息地走上三楼。我小心翼翼,努力不让它挣脱我的怀抱,它开始轻轻咬我的手指,舔我的手背,它舌头上的倒刺让我感觉一阵温暖,酥酥的,痒得我笑起来。
我走到水池边,艰难地爬上去,从三楼往下什么也看不见,我紧紧地抱住它,良久,我的手腕已经很酸,我费劲地举起它,它的四肢细小而怪异,它的饱满的额头真漂亮,它对着我叫了一声,我闭上我的眼睛,松开手。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一向爱撒娇的宝贝能发出那么凄厉的惨叫,叫声划破寂静,而后一切归于平静。
我往下看,三楼往下什么也看不见。
我慢慢地跳下水池,我看见窗子后面一双惊骇至极的眼睛。
那是我的妈妈。 
                  
 单身的妈妈
 我的妈妈很漂亮。每次她坐在镜子前化妆时我都这么想。
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人,每次队上开舞会她总是很耀眼,然而却没有任何一个适龄男人敢于邀她共舞,这是容易理解的,有老婆在的自然是不敢放肆,没老婆在的怕别人嚼舌根。我想妈妈在这里跳舞应该是觉得很没意思的。
就像有一件漂亮衣服总得穿出去让人一睹风采,万不可留在家里自己欣赏一样。妈妈这件漂亮衣服于是去了市区的营业舞厅亮相。
她好像是一下子喜欢上新衣服的,她把所有的工资存款一件件地做着新衣服,做得我胆战心惊,我有时会去偷偷打开她的柜子,看到里面还有一叠钱我才能安心睡去。
是金子总要发光的,舞姿优美的妈妈在营业舞厅如“银瀑”毫不逊色。
在我九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男人。
他叫金鑫。
他给我买很多的零食,比如一盒盒的唐老鸭泡泡糖,比如一包包的杏仁、牛肉干……他喜欢摸我的头,夸我是个小美人。
他走路很招摇,穿着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讲究且好看,是的,他是个好看的男人。
他们总是将零食扔给我以后就关上卧室的门,把我放在客厅,不闻不问。我一颗颗嚼着泡泡糖,嚼到没有甜味就吐出来,然后换一颗新的,接着嚼。
嚼到第五颗的时候我脱了鞋,在装着弹簧的沙发上跳着,我欢快地乱跳,我看见贴在墙上的我的诗:天上白云飘,地下草儿茂。梧桐风中弋,落叶雨潇潇。
我晕眩着,我将双臂张开,合上眼睛,我摔在了地上,我哭叫起来。卧室门迅速地打开,妈妈抱起我,惊慌失措:“哪儿疼?摔哪儿了……”我泪眼朦胧地看见倚在门边的金鑫,我感觉他在笑。
他走过来帮忙揉我的脚,我恨恨地推开我妈妈:“恩将仇报,仇将恩报。”
金鑫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妈妈的脸色随之也变得惨白:“玳子,你胡说什么?!”
我别开头,一句话也不说,金鑫站起来:“玳子不喜欢我,我只得走了。”
“小孩子不懂事,她没什么意思,你别多心。”
“玳子是个聪明得离奇的孩子,翠,以后你得好好教她。”他亮晶晶的眼睛凝视着我,带着笑意。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的修长的手指,他是个蹩脚的演员,然而我高估了恋爱中女人的智商,在妈妈送走那个金鑫之后,她开始歇斯底里了。
“你总是这样总是这样!从一开始的小陈就是你给气走的,你一次又一次地破坏,一次接着一次,你就是见不得我有好日子,你是楚家派过来折磨我的,你是派过来折磨我的!玳子!你毒!你们姓楚的都毒,一个比一个狠……”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从脸上滑落,她终于靠在沙发上失声痛哭。
小陈?那个当兵的?
我继续呜咽,原来她一直对他念念不忘。
我看着她抽搐着哭泣的背影,我下了沙发,我的脚走得稳而有力,我拿起茶几上的那些食物,扔了出去,它们划出的弧线真好看。 
                  
 外婆就葬在这里
 我想我终于明白我所处的地位,当我坐在水库边时我对着那条被我装进玻璃瓶的小趴壁花说。它是一条鱼,一条喜欢贴在石头上见了蚯蚓就连命也不要的小鱼。
它在瓶里乱蹦着,因为我没有给它水,我把它放在水里,隔着玻璃。
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家里也许妈妈又在到处找着我叫着我的名字……玳子……袋子?……呆子?反正都一样。我知道这样跑出来的后果,肯定是被打一顿然后跪下反思,很久以后我知道那和面壁思过是一样的效果。我妈妈很聪明,所以我跪的方式也和别的孩子不一样,那时我家有一个圆板凳,像轮子一样可以滚动,中间是空的,我就跪在那两个窄窄的轮子上。我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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