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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史上最强青楼之莫忧馆-第1章

小说: 史上最强青楼之莫忧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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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找李青

【由文】

作品相关 人物介绍—领衔主演绝对男主角-糖糖和嘲风

正文非番外

糖糖是一个娇纵的孩子。

表现一:他从小就只吃“伪九转还魂丹”做的糖。

什么叫“伪九转还魂丹”?就是和九转还魂丹一样的功效,传说中是能治百病肉白骨的东西,其实也就是能解解剧毒,养养衰竭的身体,让只有一口气撑着的人多活上三年五宰的丹药。虽然“伪九转还魂丹”效果没传说的那么邪乎但是味道却比普通的糖果子还要好吃的东西。

表现二:不把宝贝当回事。

无论什么宝贝到手了,能吃的就吃,能用的就用,能改造的就改造,能送的就送,如果连送人都没人要,那直接扔了——扔到林家的珍宝轩“贱”卖。

比如,五百年的人参咬了两口糖糖嫌苦并且发现咬不烂咯牙就扔了。当急着找百年人参给老母亲吊命的户部侍郎上官侯大人在珍宝轩找到人参的时候非常爽快的甩出大把银子立刻把人参紧紧的揣在怀里,一面感动的哭泣,一边在认真琢磨这人参上怎么有几个类似于牙齿的痕迹。

糖糖是一个很任性的孩子。

表现一:四岁开始就专门找比自己强壮魁梧的孩子欺负。到了七岁的时候糖糖变的脾气古怪,沉默不语,站在那里就能把十几岁的孩子给吓跑了。

其他表现:他每天早上都要喝放了一小勺子蜂蜜的牛乳,然后穿上全棉的布衫沿着京都的城墙跑,不管别人的目光。

他固执的每年生日都要吃一碗在逝去父亲的小屋里煮的面条。

最爱红烧肉,但是不能看到眼前有活猪被人抓或杀,否则他直接翻脸,拿八五砖砸人脑袋。

他不理自己的未婚妻,每次都昂着头拽的二百五的样子在前面走,都让人娇滴滴的小姑娘跟在他屁股后面跑。只是每次见到她都会往她身上每个口袋里塞满各种面额大小的银子、金子、银票。如果知道未婚妻受了一点委屈,他一定回帮她十倍讨回来。比如某次他的未婚妻“吃不饱”陆小姐因为被人讹了十两银子,吃不了晚饭,这事被他知道以后,他让人赔了陆小姐一百两——金子。

对了,这是他另外一个缺点,对钱财没有任何概念。糖糖觉得金子和银子差不多。

当然这只是糖糖,嘲风就完全不一样了。

糖糖是嘲风的小名,在他六岁的时候就过逝的爹取的。糖糖在八岁的时候去做了自己很想干的一件事——去海边。

他叫嘲风是有原因的,出门很长时间的爹因为答应娘要在生自己之前赶回家,所以走到海边的时候依旧冒着会给他带来生命危险的台风或龙卷风继续前进,反正就是在很危险的大风中拼命赶路回来,终于在娘生自己的前一刻准时的回来了。

他要去找的就是夜无霜夜爷爷说的那个小客栈,还有里面开始想勾引爹的老板娘。

很奇怪的是他真找到了那个客栈,夜爷爷说的那个风骚老板娘他是没有看到,只有一个一听到他打听那个破客栈并且说明来意后抱着自己哭还非要认自己做干儿子的疯婆娘,和她那一脸无奈表情的男人。

不过糖糖却很喜欢那个疯婆娘,因为从她的嘴里再一次证明了他爹是多么的优秀。他有严重恋父情节,关于这点他从不隐瞒从不避讳。不过也不用避讳,所有的人都知道也理解。

不过从海边回来以后,嘲风就不让人在莫忧馆外叫他糖糖了。

嘲风好像和糖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只是长着同样的一张脸。

以前的糖糖是被人宠坏的有钱人家的孩子,娇纵但有着与生俱来的聪颖,会察言观色,即使任性也有自己的分寸。

现在的嘲风好像是观音身边的童子,没有完全长开的五官俊美精致,浑身透着灵气,但是却有一种疏离感,让一般人不敢靠近。

当然,这一般人自然不能包括莫忧馆里面的妖孽了。

既然是妖孽就不怕粉嫩的童子了,他们可是服侍过天仙的人,又怎么会怕这么一个小小的仙童。

“嘲风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要让姐姐交交你房中术啊。”无聊奉娘扭着软弱无骨的腰特意过来调戏小处男。

……某人沉默。

“来嘛,不要不好意思。”腰扭的更厉害了,那对胸脯好象在衣服里呆不住,随时要跳出来的样子。

“……不用了,奉姨。”某人纠结

“-。-!不要叫我姨!我正年轻。”奉娘暴走,她还很年轻很粉嫩!!嘭~细小的声音。奉娘裹胸还是因为胸口起伏过大——裂了,成了几块破布片子,彻底走光。

莫忧馆看好戏的人都楞了,虽然奉娘豪放,但以前也没到这个程度。奉娘丝毫没有害羞的意思,反而一脸煞气把胸一挺,“看什么看,没见过大胸吗?”

某人乘机溜走。

作品相关 人物介绍-女主角 “吃不饱”陆笑云

“吃不饱”是谁?林家人会告诉你,那是他们小主子嘲风的小娘子。

在窗房给“饿死鬼”陆进煮饭的青兰回告诉你那是她女儿。顺便问你,是不是她女儿最近又惹了什么事?如果不是去杀人又把衣服弄脏了或者去吃饭忘记带钱,还把人馆子砸了的这类的破事就不要找她了。

家里两个饿死鬼喂起来不容易,人家家里开饭都是用碗,他们家里是用盆。再有气质的美女也会被生活磨的庸俗,红玫瑰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衣服上的米饭渣。以前那个冰冷的杀手美人青兰早就被这爷俩折磨的灰飞烟灭尸骨无存了,就剩个大妈青兰给他们洗衣做饭。

这两孩子从小就结了娃娃亲,很般配的一对。拜堂那是早晚的事。

小时候的“吃不饱”自己有时候都会迷茫自己到底叫什么名字。因为大家都叫她“吃不饱”,时间长了以后她就真的把自己的名字忘记了。

青兰把‘吃不饱’送到翔爷面前让翔爷能收下做徒弟的时候,翔爷问了在一边无聊到装可爱的嘲风,“糖糖,这是你家小媳妇吧。”

嘲风点了点头,“她叫陆笑云。”

这时“吃不饱”才知道已经被她忘干净的名字。

嘲风不准别人在莫忧馆外叫他糖糖,惟独没要求翔爷。“吃不饱”曾经问过他原因,嘲风只是告诉她:我家翔叔不会拒绝我的任何要求,但我不会和他提任何要求。

直到后来的后来,她进了林家门了解了所有的事才理解了嘲风的意思。

从那以后翔爷就成了她的师傅开始教她武功,无论的内功心法还是兵器暗器、武功套路,翔爷说他交的功夫只有两种,杀人和救人。

翔爷说这是两条路子,都教了她以后,她的选择也能多一点。

当年九岁的一边往嘴巴里塞糖葫芦的陆笑云一边认真的问:“翔爷,走哪路容易点。”

林迷翔帮陆笑云擦了擦嘴巴,“杀人。”

“那翔爷你选了哪一条?”小孩总有太多不该有的好奇心。

“我面前只有一条杀人。保护人救人那条路我还没资格走。”说着话的时候,林迷翔昂起头,眨巴着眼睛看着天空。脸上虽然带着微笑,眼睛却像在哭。

陆笑云点了点头没有再问,只是专心的练剑。因为面着当时的翔爷,神经再大条的她不忍心再多说一句。

练了不到三年的时候,翔爷就告诉陆笑云他能教的都教完了,实践才是最好的师傅,准备打发她去绝杀阁折腾。年纪大了和小姑娘在一起总是有总自己很老的感觉。

“小云,愿意要去实践吗?”春天,林迷翔一身月白长袍悠闲的坐在垂柳下,拿着透着光的白瓷茶杯把玩,里面碧绿的茶和着那雪白的杯子,被阳光一照,好像是装下了流动的湖水,活了起来。他到底还是个好说话的师傅,还知道问自己徒弟一下。虽然她说不乐意,自己也要把她扔进去。

陆笑云点了点头,要学自然就要学到最好。

林迷翔左手捏着杯子右手撑起额头,笑着看着陆笑云,“到底是林家的人,有林家人的脾气。”把那茶水一口灌进了嗓子,林迷翔的声音却有点变调,“到底是我哥的眼光好,给嘲风找了个好媳妇。好了,小云你下去准备准备,明天我就让雪姨带你去绝杀阁。”

陆笑云犹豫的看了林迷翔一眼,还是点了点头退了下去。上一辈的纠葛她多多少少听说过,嘲风的爹到现在都是林家的主子,即使逝世多年,可嘲风依旧甘愿当着林家的小主子。

整个林家的人甚至京都的人都对他有眷恋,仿佛不愿承认他已离开。关于他的故事太多,世人只能用最单薄的话来概括,一见迷醉世难忘。

记忆中那人总是非常温柔,即使站在那里也让人有一种莫名的安心,这么多人的不舍也是有道理的。翔爷就是那特别不舍得的人之一。

林迷翔实在没想到,他哥挑的丫头实在厉害,只是大半年时间居然就把绝杀阁挑了,还是硬碰硬……那丫头的天分很高他知道,可是这成绩未免也让他太过汗颜。当年他也花了一两年时间,还是耍小聪明。

一般绝杀阁的阁主是由林家家主兼任,头牌杀手管理,但是迷醉去了以后,嘲风年纪太小,雪儿和冰儿就成了阁主。原本雪儿见陆笑云功夫这么了得,都说要把阁主的位置让给那丫头。

小主子的媳妇做阁主也没什么不好,问题是这丫头年纪太小,还不爱麻烦,一天到晚就知道去和人抢任务做。雪儿的打算也就只能作罢。

因为陆笑云爱抢任务,有次嘲风特意问她,“你就那么喜欢杀人吗?”

嘴里塞了三个包子的陆笑云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嘲风,“不喜欢。”吞下了两个包子后,又加了一句,“也不讨厌。”

嘲风掏出帕子擦干净自己满脸被陆笑云喷的包子屑后扭头走了。既然不讨厌,那这家伙靠这赚零花买东西自己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是每次见到了依旧给“吃不饱”银子。

很快的江湖上的几起大暗杀、明杀案,没有人知道是是谁做的,唯一的线索是每次做案后,墙上只留下个“饿”字,那杀手因为身手了得更因为符号特别红了,江湖上送他绰号——饿无踪。[小说网·。。]因为谁都没有看到他的踪迹。

而在另一边,陆笑云在烦恼,杀人的本事有地方练了,救人的本事呢?

林迷翔让青兰帮她女儿包袱收拾收拾,“小云,你去江湖上做女侠好了。”

陆笑云比较不乐意,嘴巴一撇,即使现在她是高手也只是个小丫头,做好人又没好处她为什么要做。

不过意外的救了几个比较富有的人后,她发现好像做好事也不错。至少他们会请自己吃饭,虽然吃完了脸有点绿。

只是半年的闯荡,陆笑云在江湖已经有了名号了,人送绰号云仙女。陆笑云觉得差不多了,也就回了莫忧馆,外面再热闹也没家里舒服啊。

这一年,陆笑云十三。正职:绝杀阁头牌杀手,兼职:江湖侠女。身份:林家小主子嘲风准娘子。

作品相关 场景篇介绍:莫忧馆

(拉票更~~~扭。)

莫忧馆,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有人说那里是僵尸馆,里面个个不是人都是僵尸,能把你的所有家当都吸干净。最可怕的不是这个。钱没了还能再挣,可是那里会让你把心也留下,让你成一个形尸走肉,在世间飘荡,心心念念想着那里。

有人说那里是妖精窝,里面个个都是很漂亮的妖精。他们时而温柔体贴,时而妩媚动人,无论男女都能把你的魂魄勾走。

其实莫忧馆不过是一家青楼。说难听点就是最高级的勾栏院。最多就是豪华了一点,收费贵了一点,顺便服务男女客而已。

如果还要说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这里的姑娘公子脾气性子比较特别。

不过这样才有意思不是?千篇一律只知道媚笑的花娘和呆板的小倌多无趣。当然要是普通的勾栏院里姑娘小倌耍性子,还不被客人抽死,但在莫忧馆这个什么都不正常的地方,发生任何事却变的正常。

小道消息,有个爷大概第一次来莫忧馆乘喝多了,红着脸摸上了一个小厮的屁股。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没了。不知道深浅的家伙没有收敛反而找了不少街头混混给了几袋银子说要他们砸了莫忧馆。

没想到话还没说完,那些混混就把他拖到小巷里一顿爆扁。原来那是林家学堂的表演班的学生,被他们的先生赶出来进行生活实践的,今天的题目就是街头混混。

那家伙也真是倒霉,他没发现这些混混走大街上孩子不怕老人不闪。即使装的面相凶横抓了小商贩摊子上几个梨,卖家也只是笑嬉嬉的摆手,“拿吧拿吧,不用付钱,不用麻烦你们再跑一躺了。”那是敬畏吗?那神情分明是纵容。

只怪这家伙外地人不知道本地行情。要是他知道林家人在这片皇城脚下的威望,又知道莫忧馆就是林家的,给他八个胆子也不敢乱来。

最凄惨的是,他千摸万摸居然摸到了身为七王爷却在做小厮的金贵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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