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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啊青春-第7章

小说: 啊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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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的〃说过一句特别傻的话,周七,跟我好吧,你爱吃橘子我就给你剥橘子,你爱吃果丹皮我就给包果丹皮吃。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呀,这是雷锋精神呀,乐于助人,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范仲淹也没有他可爱呀。

    但我就是不喜欢〃面的〃,就因为他太面,也许女人就是这点比较,越是喜欢你的你越觉得垂手可得,其实这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往往是垂手如明玉,最复杂的事情往往就是得不到还想着。

    就像电影《立春》里的王彩玲,宁可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周瑜就是烂杏,虽然很爱她,黄四宝就是鲜桃,虽然他不爱她。现在,于我而言,〃面的〃是烂杏,冯小唐是鲜桃,我对鲜桃垂涎欲滴,虎视耽耽,而且,满心满意全是这个鲜桃!

    如果别人不知道,那些一中的合欢树也会知道。

    我总会在那些树上记记号。

    如果那天我看到了他,如果那天我们正好和129班同时上的体育课,那么我就会在那些合欢树写下个记号,没有比那些合欢树更幸运的了,当然,也没有比它们更倒霉的了,我拿它们发泄,我的悲欢,我的惆怅,我的秘密。

    那些至少有五十年以上的合欢树越来越郁郁葱葱了,六月过后,它们此起彼伏地开着伞状的小花,比谁粉,比谁艳,一朵,又一朵,一树,又一树,整个院子被一种鬼气激荡着,回旋着,我说不清是那些花附了我的体,还是我附了那些花的体,我像一个游魂,游走在它们中间。

    我常常会跑到五号楼的垃圾堆那儿去。

    你知道我会去干什么。

    当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我不能让别人把我当成拣破烂的,也不能让人以为我有夜游症,其实在五号楼,在属于冯小唐家那个单元的垃圾箱前,我常常会拣到一些东西。

    我主要翻腾一些冯小唐扔掉的东西,我拣到过一个写着他名字的笔记本,还有他穿坏了一只脚的李宁鞋,我试了试,43码,绝对大,来回走了两步,不跟脚,这双鞋和他的笔记本被我整理好了放进我的抽屉里,只到搬家我妈李美凤发现了这双破鞋,她惊呼起来,这谁的破鞋?

    我已经知道破鞋是个不好的词,我说妈呀,哪有破鞋,是李宁运动鞋。

    我张口就来,我爹的。

    别骗我,李美凤说,你爹的脚是41号,没这么大脚。

    那是我拾来准备卖破烂的,当年我读书家里不是条件一般吗?我为我自己这个说法脸红不已,但已经说出去了,只能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第二部分 6。合欢树(3)

    李美凤瞪了我一眼,把那双我珍藏了两年的鞋扔进垃圾箱:周七,我见过没出息的,但是,还真没有见过像你这么没出息的,你真给我丢人,当年可是你爹追求的我,他给我写过好几十封情书呢。

    这和我爹的说法基本相反,我爹说是李美凤同志追求的他,他刚大学毕业分到我们这个城市,去买我妈那里的暧壶,结果让我妈一见钟情,我妈就天天到建筑公司去找同学,后来又托出人来说亲,我爹当年没有见过世面,于是上了我妈的贼船。在这一点上,我和我妈有一拼。

    那个笔记本我后来又还给了冯小唐,我把背面全用了,写上了他哪天穿的什么衣服穿的什么颜色的袜子,哪天和女生说了几句话,哪天举着个汉堡吃得正起劲,哪天的自行车速达到了80秒每公里,我送给他以后他说了一句话:周七,你真是花痴,服了。

    后来这个笔记本被他转战全国各地带着,后来又被他带到法国去,我说你扔了吧,让你女朋友看到不好,显得什么似的,他坚决地制止了我,说这是他的初恋,要和保护大熊猫一样的保护起来,将来留给他孙子看,孙子都要看,让他们学习一下,在上个世纪,我们是这样谈恋爱的。

    有一段时间他和我叫前妻。这外称谓让我非常反感,因为我们一没有结婚而没有离婚,叫什么妻啊,可是冯小唐说,在他的感觉里,他和我早就结过婚拜过天地了,就差生一孩子了,所以,他说,周七是我的发妻,现在,我们离开了,她就是我的前妻。他很游戏地讲着,而我在电话这边,听得泪流满面。

    如果我不小心说出了我的秘密,那些合欢树会知道的,就像《花样年华》里的那个男人,他跑到吴哥窟对着树洞说他的秘密一样,很多个无聊的正午或者说黄昏,我假装看书,坐在合欢树下,其实我是在对着树说着自己的秘密——我爱上了冯小唐了,我暗恋他了,我想和他在一起呀……

    尹瑟瑟在看过冯小唐之后说了一句最著名的话,可以,有几分姿色,也有那个劲儿,可是,亲爱的周七,我会看面相,这种男人,最薄幸。你看它的鼻子,有点尖,在相书上,这种人是奸臣,你看他的薄眼皮,单眼皮的男人不可信,相书上说,薄眼皮的男人诡计多端,而且,容易见异思迁喜新厌旧,你可爱信不信啊,我丑话说前头了……尹瑟瑟看过多少本相书呢,我后来终于明白她为何迷恋马拉多纳到这种程度了,相书上说,马拉多纳这种男人,始终如一,不好色,不和女人乱来,会坚定不移地爱一个人。后来,我特别迷信她这一套,常常会躲在她的小屋里看这些相书,如果你在1999年夏天看到两个17岁的女孩子躲在一间不叠被子的屋里,墙上到处是马拉多纳明星画贴的,小屋看相书,千万别奇怪,那是我和尹瑟瑟,我们正在研究自己的战术,用以对付自己看上的男生。

    《孙子兵法》上说得好,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我后来才明白中国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在爱情的初级阶段,它们就是我的指南针,就是我行动的方向,就是我要战胜对方的有力武器。

    所以我出国的时候没带那些言情小说,也没带那些曾经我爱不释手的旧衣服,我带了一本《孙子兵法》,我和尹瑟瑟说,这本书,对付美国佬,照样有用。

    在用了一段相书上说和子曾经曰过之后,我们就要分文理班了!

    就是说,我有机会和冯小唐一个班了!

    他学什么科我就学什么科!

    他学理我就学理,理是我长项,他学文我就学文,虽然文不是我长项,我连地图的东南西北都搞不清,不知道是上北下南左东右西还是左西右东,不知道几大洲几大洋,不知道非洲和亚洲有什么区别,不知道汉唐与魏晋,我活得够不容易了,还要学立体几何还要暗恋还要看相书,我凭什么要知道那么多?

    凭什么呢?

第二部分 7。合欢树(4)

    可我们要分班了!

    我派尹瑟瑟去打探冯小唐学什么科,因为我自己折腾这么热闹,我和冯小唐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发生过一个眼神,更不用说握握手之类,这几个月,我基本上是自己折腾,从班里二十多名,飞流直下到三十多名,有一种国将不国的感觉,但我作文水平明显提高,我按照与何彩霞完全相反的写作思路给当时的《少年文艺》投了一个小稿子,我记得好象写的是春天,写我在春天如何蠢蠢欲动,如何和《立春》中王彩玲一样,到了春天,感觉风真的是不一样了,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自己是被自己给感动了……我写很酸,很抒情,很文艺,结果我收到了用稿子通知,可想而知这在一中的是多么轰动,因为一中没有人这样牛逼过呀,没有人才上高一就在《少年文艺》上发文章了,我当时就挺后悔,我应该投给《青年文学》呀,《少年文艺》听着多么小儿科呀,但我还是牛了一把闪了一道,至少校长知道我是谁了。

    当然,当他得知我就是那个看《金瓶梅》的小孩之后立刻就对何彩霞说,以后,还要正当引导。

    何彩霞也因此名声大震,这个名声大震和后来湖南卫视那个《名声大震》节目基本类似,都说她教得好,看,人家教的学生写作文忒他妈厉害,都上了《少年文艺》呀。天知道我是因为和她背道而驰才上的《少年文艺》,不过我没有点破,因为,我没那么小人。

    冯小唐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注意到我。

    如果不是所有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我估计他还不会注意到我。

    感谢那篇叫做《立春》的散文。

    在2008年,我看到了顾长卫和蒋雯丽两口子的电影《立春》,他们和我十年前写的作文叫一个名字,看到王彩玲执著地追求时,看着她自顾自地陶醉于自己的歌剧时,我忽然想起自己的一根筋,我想起我曾经多么多么地热爱自己的爱情,在17岁,在迷上一个叫冯小唐的时候。

    我彻底被自己感动了。

    是这篇文章让冯小唐注意到了我。

    在我再次与他在红绿灯擦肩而过时,他叫住了我。

    哎,他说,哎。

    我不晓得是在叫我,因为我又要和风一样,〃刷〃就要从他面前超过去了。

    哎,哎——他叫我哎。

    后来他还是常常叫我哎,哎,就是我的名字。我说,哎,他大声叫着我。

    他回过头,在六月的阳光下,他的黑发闪着奇妙的光泽,真动人,真像一株正抽节的植物,他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牙齿。

    叫我吗?我问。

    是,你是那个叫周七的吗?

    我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想象了千百遍第一次如何和他说话,却是在红绿灯这里,以这样奇异的方式出现。

    怎么了?我反问他,我的心扑腾扑腾地跳着,我一直记得那时的心跳,好象一台风车,永远地转着,速度那么快,又好象一台战鼓,咚咚咚。

第二部分 8。合欢树(5)

    我看了你那篇文章,写得挺好。

    谢谢。我酸不拉几地回答。天知道我多不想说这个谢谢,我多想说,亲爱的,我天天跟着你,我知道你哪天穿什么衣服,我知道你有多少双李宁袜子,我知道你大概晚上十点半熄灯,我手里有你扔掉的笔记本和烂鞋……

    可我却客气而冷漠地说了声谢谢,装大尾巴狼。

    我们好象是一个院?他又说。

    怎么会好象呢?我们本是一个院。

    是,我说,我们是一个院。

    你总和那个胖丫头在一起,我总看到你们俩在厕所门口站着,干什么呢,那多臭啊。

    我能说我等待看他吗?我回答得驴蠢不对马嘴,我说,我们习惯在那站着了,别的地方人忒多。

    这种回答只有我这种智商的人才能回答出来,我真是佩服我自己,习惯,对,我们就是习惯,我们习惯于高处不胜寒,绝对不和别的同学争风水宝地热闹,不,那绝对不是我。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尹瑟瑟夸我追求男生有一套,我反复说是冯小唐先理我的,她打死也不相信,她瞥着嘴说我:行了,谁不知道你是花痴,你看上的男人,能逃得出去?

    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韩宝仪是个最俗的歌手。大家这么说,我一点也不反对,可如果说《粉红色的回忆》是首俗歌,我一准和你急。

    在贾樟柯电影《小武》中这歌一露头我就喜欢了,那个暑假,在奔向2000年的时候,我也这么唱过〃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那阵子歌厅还不成熟,还带着些味道的涩情服务,我,尹瑟瑟,阿绿,冯小唐,有时叫上〃面的〃,我们在暑假里曾混迹于歌厅,梗着脖子唱这首当时听起来很俗的《粉红色的回忆》。我对这首歌几乎一见钟情情有独衷,自从和冯小唐成为同桌之后,我几乎就迷恋上这首歌了,在合欢树上我刻上了和他同桌的日期,并且还请尹瑟瑟吃了麻辣烫。

    当然我仍然是用望远镜偷偷观察他,他没有发现我用望远镜,而是站在阳台上和我挥动着手,我们俩的暗号就是用条破毛巾挥舞,那就是有情况有活动,我们家那阵就有一个手机,我爹地的大哥大,拿着倍显牛逼哄哄,我们家固定电话有来电显示,不能随便老打,李美凤说如果我早恋就会打我,当然,冯小唐的老妈许以宁也没有放松警戒,对我们这帮十七八的孩子基本上持不相信的态度。

    那个暑假我们隔三差五混在一起,有时跟着冯小唐去踢足球,有时去k歌,大部分时间都会有尹瑟瑟,尹瑟瑟是明晃晃的电灯泡,这一点毫无疑问,必须带着她,有她大人就放心多了,三人行,还能如何?

    何况当时也真是作贼心虚,我和冯小唐几乎不单独行动,〃面的〃偶尔也参加我们的活动,他仍然和尹瑟瑟一个班,孜孜不倦地学习着化学方程式和万有引力,想搞清苹果是怎么掉到地上的,〃面的〃仍然对我坚持不懈地好着,还送我了一套雅芳化妆品,我拒绝了几次,他急了,说这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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