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浑天靴 >

第129章

浑天靴-第129章

小说: 浑天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连华伦他们三个,也吃过他们主仆的亏。那次还是和他们无关,是这主仆正在发脾气,他们三个恰巧从一旁经过。却被那个小厮发现了,直接被株连,上去一脚踢飞了老屁手中的海鲜桶,虾蟹撒的满地都是。如果他们不是武修,估计老屁早就找到机会收拾他们一顿了。

    现在,这个小厮,正劝他家公子尽快转回都城,催促的理由之一是公子脚下的靴子。据说这双靴子,是这位公子家族千年传承的古物,内蕴神秘无人能解。这次出来历练,临走前盗出名靴,一路研究也没能破解。

    听着二人的对话,华伦浮想翩翩。坊市茶馆里的说书人,时常这样提起:武修宗门和传世家族大多只有一部武修功法。每部功法都来源于一次奇遇:宗门的创始人和家族的鼻祖有缘发掘古迹、机缘巧合破解古物奇幻,终能得获一部或者半部牛呼呼的秘籍,很快修炼上手,然后叱咤一时,称霸武林,组建宗门、繁衍家族。

    华伦渴望有一场奇遇,那样就能成为武修,就可以赚大钱!青云镇就盛产一种珍贵的紫玉贝,只有武修才能捕猎。紫玉贝可是低阶灵兽,会喷出夺命的水箭。没有修为,下海捕猎死于非命者,比比皆是。只要捕到一颗,卖掉的钱足够一家普通人十几年的开销,也因此年年都有普通人铤而走险。

    华伦从听说紫玉贝开始,日日渴望修炼真气成为武修。现在听到这两人在谈论什么靴子,华伦原本平淡的心,微波荡漾。不过,他也知道,这种作为宗族传承的圣物,若是蕴藏武修功法,定是一部绝顶功法,怎么可能落到他的手里?!

    世事变幻,一切皆有可能。

    华伦无聊的看着海潮涨落,突然听到那个小厮惊喊着靴子落水了。那一瞬间,华伦都想脱衣下水,试试看能不能偷偷捞走靴子。毕竟,这对主仆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不配拥有神异的传承之物,正好也能报了那一脚之仇。

    接着,光怪陆离的事情发生了,一只靴子,左脚的,就这么怪异的出现在眼前:原来,那位公子不慎将靴子踢入海里,先是浮在浪头没有沉下,应该是被暗流抽动漂到了海窟口,又恰逢每波十二潮的最高浪峰,把靴子扑进海窟,摔落在华伦身前。

    华伦并没有马上拾起靴子,他不敢。

    渐渐地,可以听到,岸上来到这边码头的人手越来越多,都是都城口音。渐渐地,海水淹没了窟口,华伦再也听不到码头上的动静,这才藏下靴子。

    第二天清晨,等到潮水退下,华伦出了海窟,顺着石阶下到浅滩,进了镇子,又小心翼翼的转到码头上,却没有看到那个世子,或是小厮和其它来自都城的人。

    几天后,华伦到青云坊卖海鲜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有感应,居然一进坊门,就望见一只非常相似的靴子,摆在修鞋刘老汉的鞋摊上,而且是右脚。

    最初,华伦远远的避开,不敢去问,谁知道是不是都城来人摆出的鱼饵。

    直到七天前,华伦才下了决心上去攀谈,磨了半天嘴皮子,才扯到那只鞋子上,得知,那只鞋子是刘老汉捡的。

    据说是一位来自都城大家族的小厮,某天夜里在坊市五星级装备店里订做了一双靴子,第二天却被人发现,右脚那只扔在坊市角落。刘老汉听说了,特意捡回来,至少可以当做补鞋的皮料。

    华伦试探着问刘老汉,这只五星靴,可不可以让给他。

    刘老汉拿足了腔调,说什么人家五星店出品,一副靴子两枚金币。华伦心里恨恨的骂:一只脚能当靴子么,不过是捡来的皮料。

    华伦拿出浑身解数和刘老汉讨价还价,口水喷尽也只讲到五百铜钱拿货。五百铜钱,这可是华伦积攒多年的全部家产!真花了,手里可就只剩下当天卖货赚来的十六个大钱!犹豫再三,最后狠狠心,买下了五星靴。想了想,一不做二不休,华伦又掏出最后的十六个大钱,央求刘老汉用些粗陋材质,做一只左靴,与其配对。

    而后的日子里,天气一直不好,或雨或雪,华伦也一直在没钱的苦难中挣扎。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华伦过去不曾干过这种蠢事,毕竟那样可能会送命:没有积蓄帮衬着,遇到恶劣天气,讨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一次次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帮衬着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心里煎熬更甚,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垃圾也要卖十六个大钱!”

    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有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死死的记住了这三个字的写法,分别的找了镇上没有关系的六个熟人,画在地上给他们看。每两个人问一个字,结合起来,就是“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一脚踢开刘左脚,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放下手中的五星靴,准备把两只靴子摆到一起比对。当右手抓起真靴,才想起手指上还有一滴血没擦去。仔细一看,那滴血已经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

    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也不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消失,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突然听到码头上传来呼喊声,是海兔:“老大,起来了没有?等会儿退潮了,可要记得昨天应允我们,一起去捞紫玉贝,不能耍赖的!我们先去坊市看看,有没有趁手的家什。”华伦还没来得及答应,那头人已经走了。

    华伦走到通道里的海潮前头,望望海窟外的水位算时辰。潮起潮落,如果没有飓风或者海啸,每天都会比上一天落后三刻,这个规律终年不变。华伦总是这样看时辰,是四爹教他的生活常识。晴天,姑且可以看看太阳的位置,阴雨天、夜里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时辰。阿四熟悉岸壁的每一处岩纹,只凭一眼就能说出准确的时辰。

    少年的华伦,纵然习练多年,也无法做到,只好用铁器在岩壁上刻线,看看露出多少刻线,也就知道时辰。这在华伦看来,投机取巧,远逊于四爹的渊博。可在阿四宠溺的眼里,小华伦肯学善用,聪颖无比,唏嘘道:时运不济,否则又是一个旷世奇才。

    本书签约123言情网(/314390/),只有登陆123言情网才能看到原著。

    比如:这一章并不是本书的第一章,前面还有一篇引子,不读引子,后面的章节就会看得晕头昏脑。另外,引子之后还有一篇作者的青葱之作,有一种年少轻狂的味道。
陪伴大家等候女主的随笔
    那年我不懂爱

    文/polaris·an

    那年初夏京城里有些闹腾,有很多串联的大四学生纷纷来了小镇。我的哲学老师娟,也是那个时候下来实习。

    娟是个古朴宁静的女孩,对生活满是追求,却没有一点奢望,默默的奉献自己,却不知道成了别人的靶子。娟的无助,源于自己与世无争,这是后话。

    娟的第一课,在我的一生里,可能很平常。我的同学们和娟,却不那么认为,说是我最光鲜的一课。其实,我的一生都是这样不羁,看我脑后的反骨就会知道,生来我就是个不喜欢平淡的人。那节课具体的我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其实,在当时我就已经忘记了,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善于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开心的缘由。

    每每想起娟的时候,我就努力回忆第一课娟讲了什么,可是实在记不起来。隐约知道,娟用诱导的方式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年轻生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比较喜欢随心写点什么,至于那天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下课的时候就要交上去,因为时间短,所以没有谁能真正的写点什么。

    哲学不是重点课,不需要每天上,等到上第二节课的时候,至于第一节课作了什么自然没有什么记忆。其实那时候最让我沉醉的是物理,其他的课程统统不感兴趣。甚至为了展示个性,第一学年哲学、地理、国史、英文、生物考试,修的全是零分,理由很简单:不屑为之。

    记得那天娟不等铃声响起,就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开始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上课,娟只是动情的念一篇文章。

    文章铿锵激昂,娟读的很投入;同学们,包括我,都被娟的语气、文章的内容打动了,娟的演绎结束时,教室里寂寥无声,之后就是热烈的掌声。

    娟被自己唤起的回应感动了,对文章的评点一时竟语不成声。

    娟等同学们平静后,一字一顿的宣布,刚才朗读的是我的作品:我在第一节课的仓促之作。以上都是同学们帮我牵起的回忆,有时候我不太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厉害,毕竟直到现在我的文笔还不是很成熟。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娟之后的宣布:让我一个把哲学修成0分的学生,做课代表,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和很多平淡的故事一样,为了娟的信任,我不得不浪费生命背我的哲学,对于第一学年的0分来说,后来的70来分简直是高速进化,可是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这依旧算是低分,这让我在别的课代表面前很难拥有自信。不过,娟从没有为此批评过我,我依旧是她眼中不灭的璀璨,这让我越来越感动。

    幸好我的物理无人匹敌的出众,一直让我独占各类物理知识、制作竞赛的鳌头,可以回应娟的赏识。感动娟是我生命中的伯乐,我便努力做一匹唯独让娟驯服的桀骜;哲学成绩越来越好,不仅如此,我还努力做好课代表的服务工作,和娟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渐渐的,哲学课不再是我的负担,常常无名的期盼每一节课都是娟在讲台上,演绎她温柔的声音。

    也许只知道一味专注于电阻、电容,我的成熟便来得很晚。

    后来的一天中午,不知为什么到校有点早,因为下午第一节是哲学,于是主动到娟那里取同学们的作业本,教研室锁着门,就到宿舍去找,那时候还不知道忌讳男生到女老师宿舍,可能因为年少吧。

    敲过门之后,娟在里面问过是谁,就让我进来。因为夏季,屋里有点闷热,娟着一件无袖衫和制服裙。问过我是来拿作业,就到案子上翻找,倾身的时候,因为单薄和宽松,娟年轻的胸从腋窝下自由的绽露,我侍立一旁,一时便傻傻的呆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