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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哎哟,鬼叔-第3章

小说: 哎哟,鬼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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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叔拿了梳子,一边一根给她梳了个中分。

俩毛贴着头,横竖比飘着好多了。

孰料,二毛拿着菱花小镜看了半晌,瘪瘪嘴道:“不好看~”

鬼叔胸闷。

直娘贼的!那咋办,你哪怕多长一根儿,也能编个麻花辫儿不是?

二毛继续瘪瘪嘴,开始内牛满面:“不好看~”

小鬼难缠!

鬼叔气得直挖鼻,索性把她梳成中分的那两根毛一捋:“那就还飘着吧。”转身就走。

二毛继续内牛满面,指着鬼叔道:“你挖完鼻屎抹我头发上~”“哇”一声哭得惊天地泣鬼叔。

鬼叔那个恨呀,只得回身蹲下,左哄哄右哄哄。怎奈二毛偏偏就不肯停,持续以高分贝发泄着自己久经不衰的活力。

“乖二毛儿,咱们敲只鬼听可好?”

二毛立刻不闹了,点头如啄米:“好。”

鬼叔牵着二毛走了足足十里地也没碰上一只鬼。二毛不住催他: “敲鬼听,怎么没鬼?”鬼叔翻白眼:谁让你刚才哭那么大声,鬼都被你吓跑了!不过,他是不敢惹这个小鬼头的,勉强挤出了个笑哄道:“二毛别急,一会儿就有了。”

可这十里路让鬼叔想顺溜一个事实——人看不到鬼,他完全可以以方圆无鬼为由,免于遭受二毛差遣。

所以,当他见到破屋墙角蹲着一只小鬼后,决定视若不见,继续往前走。

二毛却扯扯他的衣衫子:“敲鬼听~”

鬼叔道:“二毛别急,一会儿就有了。”

二毛眼里是小小的狡黠,她指着破墙角:“那里有一只哟~”

鬼叔一愣,凤目立刻就眯了起来。

亲情篇之第四章

说起来。

凡人只有在很大熊猫的情况下才可以看到鬼。

除了加入鬼神大军这种脱胎换骨的变态方法外,凡人想看到鬼,除了天生异骨,一般需要借助罕见的宝贝。当然了,鬼界系统抽风时,也是有可能让个别人物睹一睹鬼之骇人芳容的。不过,六界系统相当稳定,比千百年后某叠十打头的先进产物强了千万千万倍,因此,这个几率比被雷劈到还小一些。

话本小说里的鬼故事多半是闲扯淡,像画皮那样的简直不像个话!对于魂魄状透明鬼而言,世间有型万物皆可穿身而过。人皮能披身上?

咳咳,扯远了。

遂,如果二毛能看到鬼,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二毛并非凡人。

鬼界的他都脸熟,所以二毛不是仙就是妖。可不管她是仙是妖,能化为人形,就必然不会是这么个傻X!

不对,他自己才是个傻X!!

鬼叔心一沉,冷冷审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

二毛的耳朵很机灵地动了动:“我听到了哟~”

噢,

这倒是有可能。

阴风怒号之类,鬼哭狼嚎神马——流落人间的鬼多少有些哀怨,况且小孩子耳朵灵敏,多半是能听到鬼声的。

可是,刚才那鬼吭声了么?他没印象。许是吭声了吧……鬼叔与鬼打交道习惯了,他不敏感这个,没有很在意。

想到这儿,鬼叔的目光懒散了下来,摸摸二毛头:“我这就敲给你听。”

伴随着“咚”一声,小鬼晕乎乎一转,应声倒地。鬼叔弯腰去拾小鬼,小鬼头却拉住他:“敲完鬼,上路哟~”

也是,敲一敲哄她玩就可以了,晕鬼虽然会慢慢醒来,但也无大碍,不过就是白费些力敲鬼罢了。要是都拾起带着,一来麻烦,二来总往鬼界跑会有丢面子的可能。

权衡权衡利弊,鬼叔还是丢下晕鬼,带二毛离开了。

反了,

是二毛带鬼叔离开了。

可二毛这路领得,实在是不敢恭维。

自从她把鬼叔领进了一个老树林,就整整在里面绕了三天。在鬼叔以为二毛迷路了时,她却带着鬼叔轻轻一转,就出了老树林。

好景不长,从老林出来的当晚,二毛又带着鬼叔摸进一座深山,绕起了弯弯。

鬼叔抱着二毛在山腰连住三晚。在鬼叔推断二毛的娘娘,十有八九是在这山上某处隐居,正欲在二毛睡着后,自己先行找一找时,二毛却出鬼意料的沿山脊而下,来到了一个热闹的城镇前……

鬼叔揉眼一看——亲阎王爷,你坑叔呢!

这个城镇,离他们出发的那个村子,顶多也就一天脚程,就算带着二毛走得慢,再加半天也就足够了,他们却走了十天有余,绕了甚多弯路!!

她当真认路?!

鬼叔耐着性子:“二毛,你当真认路?”

二毛弯弯眼角,酒窝盈盈:“认得哟~我就是这样走的,一步都莫有走错哟~”

鬼叔腿一软,只乞求玉帝保佑:这傻二毛接下来的路,没有四处瞎胡乱转。

城镇熙熙攘攘,日头正当头。

鬼叔站在城门口,翻翻小本,问二毛:“饿不饿,寻些东西吃?”

二毛偎着鬼叔胳膊,小手扯着鬼叔袖口,笑容甜甜。

鬼叔没进过食馆,牵着二毛沿街一走,就被街边众食店花了眼。鬼叔边走边挑,二毛也是。

正走着,他忽然觉得二毛扯了扯他的手,沿着望杆抬头,一面荷叶边、花里胡哨的酒招,招旗上四个歪歪扭扭的醉字:“醉酣酒洒”。

“洒”字还洒得极不利索,就像是酒坛子歪了,里面依稀还有酒的影子。

这好,洒了也有酒喝。

门口站着的酒保见鬼叔二毛停下脚步,忙迎了出来,半拖半拽把二毛“请”进了小酒馆,鬼叔也就跟了进去。

店内五张木方桌,三张空着。

清静有余,干净不足。

柜台前一女帐房在支着脸打瞌睡。

那小妇人侧堆着的乌髻上,一根明晃晃的镶玉金簪。她穿着的花衣服,袖口广开,褪出一段白皙胳膊腕子。包得红艳艳的蔻丹手托着醉得红滟滟的脂粉脸,轻微微打着醉酣。

酒保走过去,对睡得正香的女帐房道:“酒掌柜,来人了。”原来不是算账的……

酒娘“嗯”了一声,饧眼睁条缝瞟了一眼鬼叔,眯上眼,复又睁条缝瞟了一眼鬼叔,懒洋洋打了个呵欠。睡眼迷离媚着鬼叔,红唇出声荡着绵绵的尾音:“哎哟,鬼叔……”

鬼叔没理她,只是懒懒翻了屋檐角一眼——那里蜷着只打着酒嗝的醉小鬼。

职业习惯。

酒娘见鬼叔神色清懒,正眼未瞧自己一眼,就从柜台后起身,一面走向鬼叔,一面软语:“鬼叔,奴家该如何称呼?”

如何称呼?!?!

鬼叔最烦听到的就是这句话!

说起来,“鬼叔”在人间被当做一种营生来看的,和什么神婆啊,驱鬼道士啊,大仙儿啊,同类。这样的问话,在常人听起来,就像是:道士,你叫什么。在正常不过了。可到鬼叔耳里,那是红果果的侮辱!~

他是正牌!

被认作凡间山寨版,要多可悲有多可悲。

山寨。

鬼叔一声轻哼。

他上回误闯过一个王帝山,山上一个“凌霄瑶殿”寨,这里面山寨大王,赫然就是另一个声色犬马的“鬼叔”。 这不是坏他无情鬼叔的名声么!

形差毫离,性谬千里!

鬼叔最恨的就是这个!

酒娘见鬼叔面色不悦,软骨附上他的胳膊,微熏的勾魂眼魅魅看着鬼叔:“鬼叔,不如尝尝本店特色小炒……”

鬼叔嫌她烦。

轻轻一推,就推掉了胳膊上的黏糊酒娘,正欲拉着二毛离开,却听到了后面的菜名:“……葱花炒鸡蛋~”脚步没的一缓。

扫把星家那农妇特意交代过,二毛要多吃鸡蛋。

他看着二毛:“在这里吃鸡蛋?”

二毛撅着嘴,撇视着脸上泛着醉红、媚眼如丝地瞄鬼叔的酒娘,很不乐意的摇头。

鬼叔看到了二毛在晃脑袋。

不乐意?

可是《哄小孩大经》上,食谱篇特别注释上写道:但凡小孩,多有挑食之怪癖,切记毋随其心。

他果断决定,不能由着二毛挑食。

他拖着死赖着不肯的二毛,就近一张桌子坐下。

酒娘揽下了酒保的活计,问鬼叔:“鬼叔吃些什么?”

“炒鸡蛋。”

酒娘:“还有呢?”

“没了。”

酒娘软笑道:“只要一盘炒鸡蛋怎么成?若是鬼叔缺银钱,今晚到奴家家中敲一敲鬼,奴家请鬼叔在我这里吃半月,酒不限量,如何?”媚眼一飞~

二毛小白眼一翻,小脸一扭:“哼!”

鬼叔没理会,若有所思看着临桌的食客,然后对二毛道:“二毛,站起来。”

二毛利索跳下条凳,杵着,满脸的不高兴。鬼叔只道她是不想吃鸡蛋……

他比比二毛的肚子,看看临桌的盘子,对酒娘道:“不够,那就五盘……十盘炒鸡蛋好了。”

酒娘把眼睛瞪得车轱辘般大。

二毛忽然加了一句:“我要吃鱼。”

鬼叔低头翻小本。

噢,

有鱼。

“那再来五盘鱼。”

从酒娘的眼神来看,八成是醒酒了……

这酒娘似乎兼顾着厨子一项,等鬼叔报完菜,她目瞪口呆下去了。鬼叔闲着无事,就翻翻小本看《哄小孩大经》。

正看着,酒馆又进来一人。

年轻姑娘。

火红火红的舞衣,张扬的裙裾。乌发被光溜溜编成无数根极细的小辫子,在后脑勺被一根红绸总系在一起,露出秀白的小脸。她在鬼叔临桌坐下,声音带着露水润,不甜不腻不粘连:“酒保,来壶酒,子萝鸭片,米饭……”

二毛支着小耳朵听,听完去看鬼叔:“要壶酒哟~”

鬼叔正在翻小本,没见食谱推荐里有酒——也没见禁食列单中有酒,也就扬手朝酒保喊了一壶。二毛还真的抿了两杯,咂咂小嘴,眉头都不皱一下,把酒保给惊的——他以为是鬼叔要喝。

鬼叔不饮不食,不懂不管,自然是无甚反应。

不一会儿,鬼叔这边的菜,一盘盘端了过来。一张桌子放不下,又并过来一张空的。最后摆得满满的。

二毛不会用筷子,就用手抓鱼,干干净净吃了几块,又在炒鸡蛋盘子里抓了些炒蛋,香甜吃了,抹抹油嘴,拍拍肚皮:“饱了~”

鬼叔一看,只有两盘动了一点点。他愣然看着二毛。

这就——饱了?!!

鬼叔不用吃饭呀,他根本不懂吃饭这么个事。

但他知道“饭菜下肚”这么个词。

似懂非懂,这最麻烦!

因为鬼叔理解的是“肚”,而非“胃”……他当时是估摸了估摸,以二毛的肚容积,十盘炒蛋,差不多。至于后面的五盘鱼块,鬼叔以为,肚皮,它是有弹性的……

臆断误事啊!

“浪费可耻”这四个泼墨大字在酒馆柜台上方高高悬着。【小说下载网﹕。。】

鬼叔看着满桌子菜——傻眼了。

亲情篇之第五章

既然,如此。

那就,这般。

鬼叔招呼酒保。

待酒保过来,他往酒保手里拍了一锭二两有余的银疙瘩:“可够?”

酒保看看银疙瘩,看看一桌子菜,傻张着嘴,不知道更惊讶于哪一个。

鬼叔站起来,牵起二毛欲走,却有一只红袖子挡住了去路。临桌的红衣女子此时站了起来,伸臂虚挡在鬼叔身前,声音冰凉道:“这位鬼叔,请留步。”

这位鬼叔。

女子这称呼方式让鬼叔感到颇为不痛快,也就冷冷睨着她:“如何?”

女子道:“鬼叔要了这么些菜,却只筷未动,是何意思?”她白了鬼叔一眼:“刻意浪费?你可知农桑不易?”

声音一落,酒馆内的气氛立刻就变了。

一来是美女的号召力确实不可小觑,二来是鬼叔的点菜举动委实让人起疑。在鬼叔和二毛进店之前就坐着吃饭的四五个食客,一个没走有。本就坐等着看好戏的他们,此刻齐刷刷转过头来,看着鬼叔的目光明明就是——苦大仇深……

酒保也指责鬼叔道:“连小娃娃都知道‘粒粒皆辛苦’,你怎么能如此浪费?”他指着柜台上方:“浪费可耻!”

二毛适时接话茬:“床前明月光,沧海一粒粟,四海无闲田,粒粒皆辛苦~”颔尾两句压韵,真是苦了这傻蛋儿了……

酒馆东墙,通着里间的小门布帘子一动,一团红影飘了出来。

酒娘走过来,一身簇新簇新的火红拢纱绸衣,映得醉颜含情,白颈如玉,尤其是袖前一截红纱,虚拢在手上,呼应着丹红的长指甲,莫说男人,连鬼叔身边站着的红衣女子都看惊讶了。

她没出现的这一刻钟,竟是去换了一套衣服。

话说。

刚才,酒娘炒完鸡蛋,本想出来看看鬼叔到底多大胃口,熟料刚进堂内就见多了一位衣红耀眼的美丽女子。

酒娘也是美丽的。

酒娘不过比她大一些。

酒娘不服老。

她也有一身没穿过的红衣,不止,她还有一双可配红衣的艳艳蔻丹手。

女为阅己者容,

女为己阅者容,

女为身边有另外的美女而容。

这第一句是说给男人听的,后两句才是正理。

比如说,大多数男人都喜欢指如削葱般的白净手指,但大多数女人的蔻丹依然一个比一个包得红艳。

就像在鬼叔眼里,红衣女子的白手似乎更顺眼一些。

而在红衣女子眼里,酒娘的蔻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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