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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要从北走到南-第10章

小说: 我要从北走到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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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春天的学期,魏玛没有再来。睡在我下铺的兄弟从此走了,那个冬天里我把他送走了,就不再回来。留下墙上的诗,从此再也没人擦去。

  从此,再也没有分给我烟抽的兄弟了。在我遭受老师叫骂体罚的时候,再也没有人替我悲伤,为我难过了。也没有人在我病躺在床上死捱的时候,心急如焚了。再也没有人把我从街角那处扶回来了,即使我酗酒酗到醉死在那里,在过路人的眼光里,也只是个疯子在苦作乐……

  嘿,现在回忆起从前的事来还真的蛮伤悲的呢?想到夏蔺,想到魏玛,我真的伤心得眼泪鼻涕都要一起流呢。我回忆完后便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湿着哩,泪水还真的早就来了。我把怀抱着的吉他放好,拿面纸擦了一下自己的眼角和鼻子,便上了床盖好被子自己安慰自己好好睡去…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

  入睡前我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已经是零点三十八分了,感觉开始有点冷,几个小时后,冷空气将抵达这座小城市,我把被窝卷得紧紧的……然后沉沉地睡去……

  

(八)我总希望自己有一天会拥有一片空空如也的土地。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得比往常有些晚,可能是在学校里习惯了他妈妈的每天天未亮就起床,况且昨晚我又喝了许些酒。我起床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他妈的7点15分了。天早已大亮,今天的气温果然降低了许多,还真他妈的有点冷了呢。我便多添了几件衣服。洗漱过后,我便动手收拾自己的行李…就他妈的一个大大的行李包和一把吉他而已。一切都准备好后大约是7点缀5分左右,我便轻手轻脚地出门,因为左右两边住的都是我堂兄雇请来的酒吧员工。我知道几乎全世间过夜生活的人最痛恨的事情莫过于在白天有人影响他们的睡觉。我本打算走之前先跟铭哥说一声的,可我知道这是非常发不妥,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现在实在是他妈的太早啦。于是我便写了张留言条贴在房门上,告诉他我已经到姨妈家了。谢谢他的热情招呼……

  我从红玫瑰酒吧里出来后,便直接往汽车总站的行李寄存室走去。我打算先把行李寄存好,然后约小麦出来见上一面,便动身去大伯伦镇。

  大概是天气突然变冷了的缘故吧,大街上的人并不是很多,少了往常的热闹。或许是时间还早,天气冷了人们都卷缩在被窝里不肯起床哩。天空灰蒙蒙的,看不见一丝阳光,像有他妈的一大片大白布把整个城市的上空都遮掩了起来。

  我把行李拿到车站寄存室存好后,便打了个电话给小麦。

  来接电话的是她母亲。

  “喂,你好。”

  “喂,你好,能帮我叫陈小麦接电话吗?’’

  “陈小麦?她没起床呢,你是谁?找她有事吗?”如果你是个男孩话,都会有这种感受:几乎每一个女孩子的母亲都喜欢过问你打电话找她的女儿干什么?

  “我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她们班的班长,我有一些学习上的事情想请教她,麻烦你帮我叫她接电话好吗?”我说得老实极了,其实我是在撒他妈的弥天大谎,你要知道像我这种学生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做班长的。

  “好吧,那班长你稍等一下,我去叫她来接……”

  真是好笑死了,她居然在电话那头口口声声地称呼我为班长。我敢打赌,几乎世界上有一半以上的家长都以为在学校里当班长的都是最了不起的学生。但我却一直觉得在铜州中学里所有做班长的学生全是一些缩头缩脑的家伙。因为铜州中学里有个规定,一个班级里规定选举学习成绩最棒的学生当班长,那怕这个班长是个缩头乌龟从来不敢开口讲一句话的也要推他上讲台讲话。就拿我们班这个学期的班长来说,他完全是个缩头缩脑的家伙,挂着一幅老花眼镜,剪个煲盖头,穿运动服配西裤又穿一双凉鞋,整个发型不配脸型,脸型又不配身型,身型又不配脚型,是个有自卑感的家伙,除了学习好之外其它一无是处。

  我等了约莫5分钟。

  最后陈小麦来接电话。

  “喂,你好。”

  “喂,陈小麦吗?我是李海潮啊。”

  “我就猜到是你这个喜欢骗人的滑舌头,竟冒充起我们班的班长来了。”她在电话那头小声地偷笑道。

  我约她9点15分在喷泉广场见面,她说准备好后就尽快出门。

  挂了电话后,我看了一下时间8点26分,离跟小麦见面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多。于是我便去了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吃早餐。我点了两笼小笼包,还真他妈的好吃,我吃得一个也剩。肚子撑得鼓鼓的。人们都说早餐要吃得像皇帝,中餐吃得像太子,晚餐吃得像太监。我有时候吃得还真多呢,可就是他妈的身体不肯长肉,我最近的体重一直在108斤到112斤之间徘徊,属于偏瘦类型。我高二的时候体重可是足够他妈的120斤呢,不知是什么时候突然之间就少了七八斤左右的肥肉。我估计重要是我吸烟太多的缘故,说不定哪天还会继续瘦下去,直到瘦得跟一跟干柴一样,一折便断。

  吃完早餐后,我数了一下自己钱包里的钱,一共还有三百几十元。于是我便去了银行把我父亲上星期寄给我订高考复习资料的二百五十元钱全部取了出来,凑够了五百八十元右。我想应该够我这一次旅行的花费了,不够再打算。把钱取出来后,我又非常矛盾,自己这样做是不是不应该,又觉得很对不起父亲。高考复习资料的订阅说是说自愿的,但科任老师私底下却要求人人都要订阅,除非你不参加高考,因为以后的高考复习都是以订阅高考复习资料为主要辅助。

  嗯,我在想着反正他她妈的我又不打算参加高考,订了也没用,就算我订了也不会看,看了也不会懂。

  我记得我曾在一本混账的杂志上看过一个校园笑话,题目叫做《交作业干嘛》:

  交作业干嘛

  交了不一定是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不一定会对,

  对的不一定会考

  考了不一定会考得上大学,

  考得上大学不一定会找到工作,

  找到工作不一定会找到老婆,

  找到老婆不一定会找到儿子,生到的儿子又不一定会听话……

  我在一边想着这个混账的笑话一边向喷泉广场那边溜达过去。

  我到喷泉广场的时候还早,离跟小麦见面的时间约莫还有十五分钟左右。

  广场上同乎没有什么样风景可言,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很多花草树木都开始衰败起来,也不一些诸如三角梅,杜鹃之类的花还在开放,但一点生气也没有。草地开始泛黄,树时绿得发光,没能再长出一张嫩叶来。喷泉广场这地方在白天没有什么好玩的,只是今晚的时候特热闹,一大堆又一大堆的男女老少全都喜欢来这里散散步聊聊天看喷泉消遗时间,小孩子才能是爱在喷泉边玩玩水。春夏季节的时候,是最热闹的地方,每到傍晚都有很多姑娘和好多妇女来这里的喷泉边的大片空地上集体跳健美操和健身舞之类的玩儿,一些上了一定年纪的老人则绑着一条长红布在腰间跳扭秧歌。那时候我跟小麦老是爱在周末的傍晚在这个广场上约会。小麦是今年初夏的时候才走进我的生命的。她在另一所重点高中,条件十分优越,是个了不起的贵族学校,学费自然贵得要命,一般家庭的学生都不敢问津。她从市报上看到我写的文章和诗歌,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了不起的期末作文发表在报纸上,后来一时兴起,又连续写了两首青春诗歌投寄过去也光荣地发表了。于是她便照着报纸上面的地址给我写信交笔友日夜相互通信便开始了相知相识……直到她做了我的女朋友,这种事情说起来就像一匹布那么长,说也说不清楚。反正小麦每次跟我见面的时候老是爱拉上她们家的贝贝……一条走起路来颠屁颠屁模样但又可爱得人人见了都想伸手去摸索它的毛的哈巴狗。她说只有这样才可以骗过她的家人说她拉狗出去散步了。通常我们都会把狗寄放在宠物医院里请别人帮它洗澡,梳理一下毛发……然后我们便手牵着手去逛街玩。而有时候,我们则就拉着哈巴狗围绕着广场一圈一圈地散步聊天,看喷泉旁边的人跳舞。有时候都不知走了多少圈,哈巴狗累得不也不想走,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赖不肯走了,小麦便把它抱起来继续走或去草地一休息看星星看月亮。小麦她是个疯狂的动物爱好者。她曾经跟我说,她恨不得一辈子都呆在动物园里工作,甚至起居。整天照顾宝贵的大熊猫,教那些瘦得可怜的小猴子骑自行车,给大笨象洗澡,给混怅的狗熊清理粪便。

  假若是我,你他妈的给我一百万我也不干。我宁可去混账的植物园或公园什么的,整天中植物们生活在一起。我是说我喜欢没有感觉没有器官的东西,你都不用体会它们的喜怒哀乐,例如花草树木,它们一辈子都不用哭泣或微笑。它们只需安安稳稳地站在地球上,沐浴阳光,吸收雨露,自然而然地,自然而然地倒下。

  我老是在想着他妈的这么一个好主意,我总希望自己有一天会拥有一片空空如也的土地。不,不应该说它是空空如也,应该说它是宽广得美丽的。或者说是一片宽广美丽的,甚至是一望不到边际的土地。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片土地的西边是海,而东边就是日出的地方,至于南面和北面,我愿意它们都是森林,不是太原始的那种,只要它们可以制造出足够的氧气就行。

  我会择东而居,在东面的一片小山坡上盖一间古朴的小木屋。我还打算把土地分成约莫十六份,每一块土地上都种上一种或几种自己喜爱的植物。譬如松树、枫树、小麦、杨树。种上高贵的牡丹或玫瑰,也种一些低微的油菜花,野菊花什么的,反正只要自己喜欢就行。天天给它们浇水,除草、修剪,使它们茁壮地成长。每天我都会拂晓就起床,大清早动身去锄地、挖地、培土……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嘿,…这种胡思乱想的事儿,我可以一想就是他妈的半个钟头简直全入了神,连小麦来了我都不知道呢!她从背后用手突然捂着我的双眼,不用猜我就知道是小麦。因为她的身上老是有一种茉莉花地味道。

  “我迟到啦,迟了几分钟,你不会怪我吧?”她绑着马尾松,说调皮话的时候她总是喜欢把头动来动去的,一把乌黑的头发也就跟着晃来晃去,显得十分的孩子气。

  “我正准备生气哩,你就来了。”我装出一幅挺正经的模样。

  “我昨晚一夜都没睡好,因为我总是想着我表哥的间歇性精神病太可怕了,我上次去他家玩的时候,见他发作过一次,真的太可怕了,好好的一个人突然间失常,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像疯了一样。我昨晚一直都在担心他会不会在我家发作,所以一直睡不着。后来想起来看电视,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冷空气入侵,于是我便跑回房间把以前买的毛线翻了出来,躺在床上想给你织一条围巾,天气冷的时候你就可以围上会暖和一些。不过还没织好,才织了三分之一这么长,白色的,你喜欢白色的吗?”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了一下,她总是喜欢把自己做过的事儿一五一十地诉说给你听。

  “喜欢,我最喜欢白色的了。”我确实喜欢白色,但说不得真的,我不怎么喜欢围巾。因为把它围在脖子上那种感觉一点都不舒服,想喘口大气都特别困难。去年冬天我姐姐也织过一条白色的围巾送给我,可是后来给我们宿舍的杂种借来借去,他们老是说你那条围巾有多好看,个个家伙都要拿去戴一戴,扯来扯去的,一个冬天下来全都脱线得不成样子了。

  “海潮,你冷不?”她很会体贴人。

  “不冷,温度才降低了一点点而已。”

  “那就好,我们今天去西街吃烧烤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吃烧烤了。”

  “不好。”我直截了当地说,因为我要把事情跟她说清楚然后开始我的旅行。

  “为什么?那你想吃什么?告诉我呀?”

  “小麦,我有点事想跟你说,但我又不懂怎么说。”

  “是不是又没钱花啦?放心吧,我有,待会我就去银行取给你……”

  “不是这个,是我打算不参加高考了……”

  “别胡闹啦,是不是在学校里又跟老师过不去了?我们做学生的嘛,要尊敬师长,忍一忍就好。”我以前曾跟她说过很多对班主任贾女士的不满。

  “我没有跟谁过不去,我只是跟自己过不去,真的,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离开铜州中学那个鬼地方,我真的不想再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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