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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光年II诸神之战-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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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瞬间重建。

模糊的视线停留在那具贯穿于“朗基努斯之枪”的尸骨上,她心里一震,是了!上帝安排所有这一切,必是为了假她的双手,令耶稣复活!一念至此,五脏六腑更仿佛烈火翻转焚烧,激动得耳颊酡红,难以自持。

丽莎站起身,将基谢·德·博热与那具神秘的尸骨慢慢地拉了起来,然后依法炮制,将那具尸骨层层裹在亚麻布里,屏息等待。

这次等待的时间却短暂许多。

没过多久,被包裹的尸骨突然一动,接着手臂部位又往上一跳,发出低沉暗哑的呜鸣。丽莎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心跳如撞,没等她调匀呼吸亚麻布瞬间震飞,那具尸骨突然从地上蹦了起来!

除了胸腹“卐”形的贯穿伤口,那具干瘪黝黑的尸骨大半已长出了皮肉,蛇鳞遍布,泛着青光,骷髅似的头颅上隆起两个犄角,空洞的眼窝里咕噜噜地转动着绿幽幽的眼珠,咧着嘴,仿佛在森森狞笑。

最诡异的是,他的“颅骨”空空如也,就像一个削掉了盖子的空瘪皮球,头皮连着稀稀落落的毛发,垂在两耳旁侧,随着他的跳动上下拍舞。

丽莎又惊又骇,难道眼前似人非人的怪物就是耶稣?《新约》中从未记载耶稣的容貌有什么异于常人的诡怪之处。从这怪物的犄角与身上的蛇鳞来看,不像是圣子,倒更像是传说中的魔鬼撒旦!

它歪着头,绿色的眼珠聚集在她的脸上,“咯啦啦”地转动了一下全身的骨骼,龇牙怪笑,臀骨、腿骨间未长全的血肉随之抖动。在她醒过神之前,那怪物已猛然张开双臂,嘶叫着将她扑倒在地,一口咬向她的脖颈。涎水与黏液溅在脸上,激得她汗毛直乍。她尖声大叫,用力乱蹬,竟一脚穿透了那“活跳尸”腐烂的肚子,然后又一脚踹在它的胸口,将它踢得凌空飞出四五米远。

怪物不偏不倚地撞在舱壁的“真十字架”上,“滋滋”连声,青烟直冒,它凄厉地惨叫着挣落在地,臀骨上的血肉被烧掉大半,露出森森白骨。它翻了两个滚,怒吼着腾空冲起,一爪朝丽莎扑面打来。

就在那尖爪即将拍到她脸颊的剎那,“嘭”的一声,两根螺旋的矛尖突然从怪物的胸口穿透而出,火光怒舞,将它朝上高高挑起。

高歌!

看见那持着长矛昂然站在眼前的男子,丽莎全身瘫软,如释重负,泪水却又不争气的夺眶涌出。他果然也“复活”了,浑身肌肉光滑结实,精神奕奕,依旧满脸傲慢冷酷的神情。

“你还不明白吗?”他抡起朗基努斯枪,乜斜着那具凄烈嘶吼的跳尸,将之死死地钉在真十字架上,“你的‘上帝’早就已经死了。裹尸布只能恢复血肉之躯,没有了水晶头骨,就算‘复活’,也不过是行尸走肉。”

火焰喷涌,恶臭逼人。那怪物嘶吼声戛然断绝,很快就又被烧成一具焦骨。高歌等到它萎缩成一团后,重又抽出长矛,将它从矛尖上拔了下来,挑入水晶棺,然后将棺盖严严实实地封紧。文人小说下载

丽莎惊魂未定地望着水晶棺中的焦黑尸骨,仍有些浑浑噩噩,不知它究竟是耶稣的尸体呢,还是撒旦。如果是耶稣的圣体,怎会恐怖如妖魔?如果是撒旦,向来为基督之敌的高歌,又为何要将它刺死焚烧,永封棺内?

“上帝死了,只留下可以拯救世界的神兵。”高歌握住她的手,将她拉了起来,嘴角挂着嘲讽的微笑,“苏格拉底小姐,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未来的一段日子里,你们上帝的血裔将与我们魔鬼的后代结成同盟。”

顿了顿,一边举起裹尸布,透过麻布上的那滴血泪,环顾四周,一边淡淡地说:“距离圣诞钟声敲响只剩下七个小时了。七个小时里,我们必须找到剩余的几件神兵,启动这艘飞船,前往梵蒂冈,阻止一场即将横扫全球的恐怖风暴。”

然后大步走到祭台边,伸手掀动了某处机关,“喀嚓”一声,挂着“真十字架”的舱壁突然朝里旋转打开,刺眼的灯光一盏盏地亮了起来,一幅不可思议的壮丽景象随之徐徐地展现在他们眼前。

第010章 翡冷翠一夜

看外边,黑暗怎样焚烧着灵魂的银河

快离开这个国度吧,乘着你火焰的马车!

——特朗斯特罗默

炽光闪耀,酸风刺眼,过了好一会儿,丽莎才渐渐适应了那绚丽变幻的壮观景象。

前方是一个极为高阔的八角形舱室,几乎有半个足球场大小,最高处接近20层楼。舱壁四周嵌满了水晶似的屏幕,影像急速变化,就像无数台电视同时播映闪烁。

中央是一个巨型的流沙金字塔,高约30米,滚滚流动,金字塔的塔尖上,悬着一轮炫目的光球,离心飞甩出一圈圈柔和的彩晕,远远望去,就像是盘旋飞转的银河系,又像是一只眨巴着的巨大眼睛。光球的绚芒投映在金字塔的流沙上,幻射出千变万化的奇异图景。仔细辨别,就能发现周围舱壁上的影像都是由此折射、投映而成的。

绚光映照在高歌的身上,他也石头似的凝固住了,眯着眼睛,满脸恍惚迷醉,半晌才长吐了口气,自言自语似的低声吟诵:“我有通天眼,日暖玉生烟。君问沧海事,一瞬已桑田。”

丽莎一震,她虽然听不懂中国话,却曾有幸聆听“圣子”大宗师玄道明的秘密演讲,席间他用汉语提到过多次“通天眼”。“通天之眼”经常被误作为“上帝之眼”的代称,但它的真正出处,却是来自“通天塔”。

“通天塔”又称“巴别塔”、“巴比伦塔”。

根据古本《圣经》记载,古时那场淹没世界的大洪水过后,天上出现了第一道彩虹。上帝以彩虹与幸存的人类立下约定,不再用洪水毁灭世界。从此,天下所有人都讲着一样的语言,有着一样的口音。人类越来越多,向东迁移,在古巴比伦附近的平原定居下来。

有人说:“来吧,我们建造一座最美的城市,再建一座最高的塔,免得将来再发生洪水,将我们分散各地。”由于人类语言相通,齐心协力,很快就建成了美丽的巴比伦城与直插云霄的通天塔。在这与天争高的塔尖上,人类还创造了一个威力无穷的“眼睛”可以俯瞰世界,预知未来,叫做“通天之眼”。

上帝对人类不相信他的“彩虹誓约”非常不满,但他更为愤怒的是人类与他比争高下的行为。如果狂妄的人类胆敢修建通天塔,那今后还有什么挑战神权的事干不出来呢?于是他改变并区分了人类的语言,又使得他们因为语言不通而分散在世界各处。人类从此分崩离析,通天塔也随之半途而废了。而塔尖上的“通天之眼”也从此下落不明。

丽莎对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毫不怀疑。但如果眼前的这个光球真是传说中的“通天之眼”,上帝又怎会将这人类所造、挑战自己权威的东西藏入自己的圣殿?除非……她呼吸一紧,除非藏着七件神兵的“上帝神殿”并非上帝所建!

“苏格拉底小姐,”高歌似是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扬了扬眉毛,又露出那种傲慢的嘲讽神色,“你以为只有上帝造得出这样的东西吗?你看看这金字塔,还有金字塔上的眼睛……想起了什么吗?”被他这么一提,丽莎心中一震,脸色瞬时苍白。

光照会!

这金字塔、金字塔上的神秘眼睛,赫然就是光照会的典型标志!光照会又称“共济会”,自诞生之初,就自封为“敌基督者”,是“圣子”数千年来的第一大敌。他们认为撒旦就是“光明之神”法西法,并用一只独眼来作为象征,这就是所谓的“全视之眼”,表示“光明之神”无所不在、无所不见。

1721年,共济会正式出版了第一部宪章,将共济会的英文名Freemasonry公开解释为“一批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并洞晓造物主奥秘的自由石匠”,因此又称为“自由石匠工会”。而这个称呼,恰恰来自于通天塔。

他们宣称,太古时代建造通天塔的“自由石匠”们,就和神一样伟大,如果不是神变乱了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分散到世界各地,通天塔早已建成,人类也可以与神同居天上。他们还宣称,共济会真正起源于公元前4000年,这一年被称为“光明之年”,而他们就是该隐——亚当与夏娃的长子——的后人,是那些建造通天塔的石匠。

正因如此,他们又将“全视之眼”解释为通天塔上的“通天之眼”,除了以通天塔、通天之眼作为代表外,还将石匠使用的分规与曲尺作为组织的重要标志。他们严密庞大,遍布世界各地,衍生出“光明会”、“骷髅会”等诸多分支派别。中国的“盘古”也是其中之一。在中国古墓出土的壁画、帛画、画像砖和雕塑中,伏羲与女娲手中分别持有直尺与圆规,恰恰和共济会标志一模一样。除此之外,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上也赫然出现了金字塔的“通天之眼”。一元的美钞上,更公然印上了未完工的通天塔与通天眼……光照会与“圣子”的对抗越来越白热化、公开化,甚至渐趋上风。直到几十年前,一场不为人知的意外变故后,这个势力庞大的隐秘组织才突然消失,被崛起的“盘古”反取代。

丽莎加入“圣子”后,从未与光照会打过照面,第一次交锋,恰恰就在昨夜,就在这阿尔卑斯山顶。如果不是高歌一语点破,她还不知道那些乘坐着直升飞机突然出现的杀手就是消失已久的光照会成员。

但光照会既是“敌基督者”,又为何要建立这座隐于雪山的“上帝神殿”?最忠心于上帝的“圣殿骑士”又怎会甘心为死敌守护千年?光照会又为何苦苦找寻却始终未能发现自己建造的神殿?又为何会与同出一脉的“盘古”势如水火?最重要的是,又为何要将头号大敌耶稣的圣体藏放在圣殿之中?

她越想越觉得迷乱困惑,想起他先前说的“未来的一段日子里,你们上帝的血裔将与我们魔鬼的后代结成同盟”,心念一动,脱口问道:“你说‘圣子’与‘盘古’将结成同盟,是因为……是因为光照会吗?”

高歌冷冷一笑,没有回答。不知又掀动了什么机关,那颗“通天之眼”光芒大作,急速旋转着折射在流沙金字塔上,又纷纷投映在舱壁。

她呼吸一窒,被这些不可思议的恐怖画面彻底震慑住了。这些缤纷乱闪的画面,竟然是世界各国的电视新闻,而且全都发生于数小时之后!

海啸、山崩、熔岩喷薄……在这即将到来的平安之夜,全球赫然都在播报着突如其来的灾难。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是佛罗伦萨、慕尼黑、巴黎等地的残酷景象,那些从天而降的可怕怪物,将这些正在欢乐庆祝的城市变成了惨烈无比的人间地狱。

“‘通天之眼’能够预知未来。你所看到的所有一切,都将发生于今夜。”四周的绚光闪烁着投映在高歌的瞳孔,灼灼如火焰,他的声音却冰冷得听不出一丝怒气,“如你所见,这将是有史以来最为黑暗的一夜。”

※※※

2010年12月24日,下午五点,佛罗伦萨。

晚霞满天,从这家街角餐厅的落地窗朝外望去,正好可以看见圣母百花大教堂那被夕晕镀染的圆顶,金灿灿地耸立于那一排橘红色的屋瓦之上。映衬着回旋飞舞的漫天白鸽、街对面那色彩各异的房子,以及窗口、阳台上的盆盆鲜花,美丽如画。

阳光斜斜地照在玄小童的身上,脸颊与短发仿佛也洇着淡淡的金色光晕。她左手托腮,右手拿银叉漫不经心地卷着海鲜意大利面,凝视着狼吞虎咽的丁洛河,嘴角眉梢尽是温柔的笑意。

“怎么啦?这面不好吃吗?要不要跟我的换换?”丁洛河被她得有些不好意思,放下刀叉,将吃一半的牛排推到她的面前。

“别,我才不吃你的口水呢。”玄小童笑着摇了摇头,将叉子上的大虾塞进他的嘴里,柔声说,“我只是想,你以前说过要顿顿吃我烧的牛肉。从今天起,我得记下每一份牛肉的食谱,天天变着花样,免得你这又贪吃又挑剔的饕餮客日久生厌。”

丁洛河心里怦然一跳,趁着邻桌那对夫妇不注意,抓住她的手腕,飞快地在指尖吻了吻,低声说:“好啊,咱们一言为定,谁也不许耍赖。如果哪天你不给我烧吃的,我就把你给吃了。先从这只小猪蹄膀子吃起……”

“你才是猪蹄膀子呢!”玄小童红着脸踢了他一脚,将手挣了回来。邻桌的老太太似是看见了,朝两人一笑。她的脸颊更加晕红了,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冰水,恨恨地瞪着他,嘴角却又忍不住泛开一丝微笑。

丁洛河胸膺如堵,心跳更剧。如果不是餐厅里宾客满座,真想勾起她的下巴,将她唇角的番茄酱轻轻吻去。想起从前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更是心驰神荡,忍不住叹了口气,说:“我真是个傻子、聋子兼瞎子。”

玄小童不解地凝视着他。

他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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