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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孤臣孽子-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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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几人也有的得手,有的失手,但看放起的信号,6个人暂时安全,朱慈悲潜入黑暗之中,大雾帮了他大忙,他蛇行鹤伏,潜出军营,觉得时候还早,反正清军已经警醒,或许开始全城搜查,他悄悄找几个大官的宅院,专找灯火辉煌的正室,进去杀了便走,有的人还在睡梦之中,早上身边姬妾醒来,发现家主头已无有,惊恐万状,总之这一夜,整个海州城在浓雾之中,人喧马嘶,到处火光冲天,全城上下几十处大火,在浓雾之中,博洛残忍地下令,只进行隔断封锁,不许人员走动,大街上看到走动的人就杀无赦,但是只射杀了几个救火的老百姓,因为朱慈悲他们这种变态杀手就从来不会走大街,蹿房越脊,穿宅过院,走一路,杀一路,他们毫发无伤地汇合后,在城内的黑蛋他们又开始传播谣言,说天降煞星,收海州的生灵,要收七七四十九天,那些平时作孽的,助纣为虐的,都要供奉张天师,以避灾祸,否则就不仅杀家主,一家杀个鸡犬不留。

  大明孽子  踏上关东

在清代,流放也是一种非人的折磨。于是,一个历史上的特殊群体产生了,这就是——流人。

流人,顾名思义,流放之人也,是犯人的一种。流放是古代刑罚的一种类型。而拨民,通常是朝廷为了充实边疆蛮荒之地的人力资源,有组织地迁移或招徕民众。由于迁徙之处环境和物质条件恶劣,故通常设置一些优裕条件加以吸引,而不是以犯罪及强制性为前提,比如清初在东北实行“徙民编旗”。显而易见,流人,远比拔民地位低下,且相对不自由。

流人,筚路蓝缕,或许是第一批闯关东者,不过他们来到东北的最初是被动的。一旦确定必须来,就成为主动。主动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比如饥饿、严寒、酷暑、野兽,等等。因此,他们是闯关东人,是最初的探险者。

流放的人中,有挟仇诬告者,有反抗满清压迫而起义的回教徒,有反清复明的前朝遗老,有追随三藩叛乱的通谋人,有为官不正、或失职得咎、或渎职得罪、或官场角斗失宠的官员,也有因科场案、文字狱而获罪的文人雅士。

为防止叛乱,《大清律例》把异姓拜把子也作为谋叛罪:“异姓歃血订盟结拜兄弟,均照谋叛未行律,为首绞监候,为从减一等。若聚众20人以上,为首绞决,为从发往烟瘴地带充军。”

《大清律例》主刑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主刑之外还有枷号、迁徙、充军、发遣、凌迟、枭首、戮尸等随时所加之刑。对连坐者有斩立决、为奴、徙流等。所谓流刑,为“流者谓人犯重罪,不忍刑杀,流去远方”,从中可见,流放的刑罚程度仅次于死刑。而在西方,流放被视为“不流血的断头台”。

民间研究者黄明超调查得知,迁徙,“应迁徙者迁离乡土一千里外”。

流,比迁徙为重,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个等次。

充军,较流为重,分“附近二千里,近边二千五百里,边远三千里,极边、烟瘴俱四千里”五个等次。

发遣,较充军等均为重,认为罪不至死,而充军等又不能尽其罪,将犯罪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多适用于政治性案犯。满族人犯罪可以免发遣:“凡旗人犯罪,笞、杖各照数鞭责,军、流、徒,免发遣……”

东北大地,荒凉偏僻、原始未凿、人烟稀少,被流放的区域,不是整个东北,而是局限在几个地方。《清史稿》卷一百十八载:“司谳者每苦其纷歧,而又有发遣名目。初第发尚阳堡、宁古塔,或乌喇地方安插……”比如今天的沈阳(当时称盛京)、齐齐哈尔(当时称卜魁)等处,以及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区的吉林乌拉、打牲乌拉、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拉林、阿勒楚喀(黑龙江省阿城县)、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席北(锡伯族人居住地)、珲春、宁古塔等地,不编入户籍。宁古塔,是最大的流放地。

有个流放地叫尚阳堡,就是现在的辽宁开原,赵本山小沈阳的老家,也是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但与宁古塔一比,尚阳堡还有房子可住,还能活得下来,简直如同天堂,宁古塔如同地狱。

著名作家余秋雨写了一篇文章《流放者的土地》,就介绍明清两朝流放到宁古塔的艰苦的文化人的生活。有一本叫做《研堂见闻杂记》的书上写道,当时的宁古塔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往往半道上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来的不多。

流人如此,没有犯罪的拔民同样面对艰难险阻,只是政治地位不同而已。

朱义翁,原名朱议滃,明太祖朱元璋十一世孙,皇十七子宁王朱权(1378…1448)十世孙。1644年,清朝入关定都北京,朱义滃起兵在山中抗清。怎奈势单力孤,寡不敌众投诚。清政府提倡关内闲散平民赴东三省开垦土地,朱义滃率族迁移宁古塔,并出家守庙。

宁古塔其实没有塔,是满语的音译,意为“六个人”,据说很早的时候曾有兄弟六人在这里住过,而这六个人可能还与后来的清室攀得上远亲。

有了基本的兵力,近乎与世隔绝的地理空间,危机四伏的自然气象,流人纷至沓来。

1655年1月12日,吏科给事中陈嘉猷因受广西巡抚王一品贿赂,陈嘉猷可以算作被流徙宁古塔地区的第一人。

1657年5月17日顺治十四年,南明降将郑芝龙缘其子郑成功抗清,全家手足枷铐,严加看管,是流徙宁古塔第二拨。四年后,郑芝龙及其子世恩、世荫、世默等于宁古塔处斩。

1658年5月27日,恭顺侯吴维华等人因贿赂结交内监吴良辅,是流徙宁古塔第三拨。

1658年12月22日,江南“科场案”发。正主考方犹、副主考钱开宗被杀,吴兆骞、钱威等人举家流徙宁古塔。——这些人是被流徙宁古塔的第四拨。

1661年5月11日,工部侍郎张缙彦以大学士刘正宗革职被牵连,是被流宁古塔第五拨。

以后较有影响的流放事件还有:1707年,陕西反清起义首领朱玺、魏学吾等15人被捕后处斩,随从孔易兄弟等9人流徙宁古塔。从西北到东北,长达数月时间,多么巨大的时空跨越。

1708年,明朝皇子朱慈焕(朱三太子)隐姓埋名在山东李方远家中任教。是月,朱慈焕及其二子三女一媳处斩,朱妻及李方远流徙宁古塔。

1726年,因文字狱案,汪景祺被处斩。其妻子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兄弟子侄发往宁古塔。1733年,吕留良文字狱案结案。吕留良及其学生严鸿逵戮尸,其孙辈一律发往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这是雍正年间第二个明确因为“文字狱”发来宁古塔的。

明宣德八年,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死在路上的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

那时家族式迁徙,从北京走到宁古塔的时间,通常是四、五个月的时间,如1659年被流放的吴兆骞、方拱乾全家闰三月初三日自京出发,七月十七日到达宁古塔,走了4个月零8天。1662年因浙江东部“通海案”而被流放的杨越等100余人,走了5个多月就到达了宁古塔。考虑到冬季严寒,致死者甚多,1679年(康熙九年),规定流徙宁古塔人犯不得于11月至下年7月间寒冷季节遣往,以避免人犯衣絮单薄,冻死途中。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到了宁古塔之后,“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美貌的女性可能被糟蹋,丈夫被杀,可谓九死一生。

吴兆骞(1631~1684),恐怕是最有名的流放者,他的经历十分典型。清初诗人。字汉槎,号季子,江苏苏州人。诗作慷慨悲凉,独奏边音,因有“边塞诗人”之誉,著有《秋笳集》。

他是怎么来的宁古塔呢?

顺治十四年(1657)八月,吴兆骞参加江南闱乡试,考中举人。十一月南闱科场案起,无辜遭累,以仇家诬陷,奉旨入京参加复试。第二年四月复试于京师瀛台,武士林立,持刀挟两旁,吴兆骞担心害怕,双腿战栗未能终卷,遭除名,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天下文人雅士无不叹惋。

名人来历有据可查,有人为他们喊冤,争取皇帝开恩回到故土,不过有许多普通流人没人为他们伸张正义,甚至身份成谜,难以破解,可是他们的后代无法忘记。

《穿越300载时空的情愫,向宁古塔地区寻亲》,这是而今宁古塔居民黄林福、黄林书发出的一封寻亲启事。

黄林福、黄林书是在黑龙江省宁古塔生活了近300年的黄氏族人,祖传的《谱书》记载他们的祖居地在福建台湾,高祖黄阿季与杨、赖、刘、谢、吴、张、林等姓氏之人,一同从福建(台湾)被发遣而来。原因是“身等系福建台湾,台湾叛案连坐,幸蒙林阿五、黄阿季呈为宽恩,忽发遗宁古塔”。

1721年,康熙六十年,台湾的朱一贵发动起义,黄氏族人参与其中,主犯被处以死刑,其“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至宁古塔的时间是雍正三年。

黄氏后人黄明超深情地说道,遥想我被发遣之高祖,怀着巨大的悲愤与仇恨,走到了“地至严寒,至其地者,九死一生”的宁古塔,面对着原野上铺天盖地的霜雪,耳听着豺狼虎熊的长啸,“生非生兮死非死”,在精神和肉体上承受着非人的折磨,但是,他们的头颅是高高昂起的,他们的爱国之心和最民族的责任从未被湮灭。

但是高祖黄阿季究竟是哪里人存在分歧。黄氏后人黄斌认为黄家是从福建台湾直接迁来的。黄明超认为“原籍”在山东省青州府诸城县,更早的祖先在福建台湾。史书上有“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其在內地者從寬免死,解部給與功臣之家為奴”的记载。而黄家的谱书上又有“今奉圣主鸿恩、准令入籍、身与例相符”的字样。由此可见,黄家受这次起义牵连,只得背井离乡离开山东,“判案连坐”。雍正三年(1725年),黄阿季杨氏夫妇在75岁左右高龄的时候,带领两个儿子儿媳,至少三个孙子,来到宁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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