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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边走边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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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在这以前,我对“迫不及待”这个词的意思是理解错了的。 
  我很想对她说:“不急嘛,东西还没吃完呢,慢慢来好了。”可是连个句首的语气助词都还没来得及说,她就已经站在门外我停车的地方了。但那些无辜的食物又着实令人心疼,没辙,只好很丢份地抓起一把薯条,顾不得蘸番茄酱就往嘴里塞,然后重复她刚才的动作:起跑、加速、推门、侧身跃出。 
  动作完成得也算过得去,只是我的夺门而出的样子,更加像难民罢了。 
  我往车站的方向走去,“你不要你的车啦?”她叫住我。 
  “就让它停这儿吧,路有点远,我们坐车去。” 
  “很远吗?有多远呢?” 
  “嗯,如果步行的话,要先走过整条白堤,然后翻过断桥,经过少年宫,转到环城西路,再转到凤起路,一直走,到第二个十字路口转弯,这才到延安路了。”看着她迷茫的眼神,我忽然意识到她对于这些地名根本就没有什么概念,于是便大致地估计了一下,“走过去,大概要半个多小时吧。” 
  “才半小时,并不远啊。我还以为要走半天呢。你可别忘了我是从哪儿来的。” 
  重庆又称“山城”,那里的人,哪个不是爬坡上坎惯了的,走这点路,根本就是家常便饭。呵呵,幸好我还不笨,多少还记得一些地理方面的常识。 
  而重庆女孩子的身材大多很“魔鬼”,一个重要的原因也许就在于这种多山的客观条件,使得那里的女孩子从小就得无条件地接受这样一种锻炼,这可比时下流行的那些美体瘦身的功效要强得多了。 
  我顺从地推起那辆班驳的“捷安特”,悠闲地陪她从白堤上一路逛去。 
  “知道这条堤为什么叫白堤吗?” 
  “是为纪念一位名人吗?白居易?” 
  “回答正确,加10分!” 
  “其实我是瞎蒙的,姓白的名人并不多,也就那么几个,不算太难猜啦。” 
  “明明就是聪明嘛,又要谦虚了,哎,现在的人啊!”我装作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为什么他就不能名字里带个白字呢?为什么不猜李白呢?” 
  “但是,白居易好像还在杭州住过一段时间吧。” 
  “岂止是住过,还当过官呢,但在西湖边呆过的文人又何只他一个。”我指了指西南方的苏堤,“看到那条堤了吗?就是我们刚见面时的那条。” 
  她点点头,算是回答。 
  “那条就是和白堤齐名的苏堤,它是为纪念苏东坡而命名的。杭州西湖孕育了许多著名的文人,白居易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我不依不饶。 
  “呃,白居易有写西湖的诗句啊,‘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很有名的。” 
  “李白也有写西湖的诗句啊,‘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也很有名的。”我还是穷追不舍。 
  “好啦好啦,这是常识,是个人都知道的。”她终于受不了了,使出了杀手锏。 
  “哈哈,算你狠!”我竖起大拇指,笑得用小睿的话说就是比较“阴险”,“对了,你听说过一物降一物吗?” 
  “当然听说过了,哼哼,你难道没有觉得今天碰上克星了么?”小睿也想学我阴险地笑上一回。只是可惜,她的笑声非但不会令人觉得阴险,反倒流露出一种难名其状的可爱。 
  “你差点抢了我的台词了,没错没错,今天见到你呀,真的就好像见到克星一般呢。” 
  “哦,你会怕我吗?”她面无表情,但眼神里却闪烁出那掩饰不住的自得。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别误会,我并不是在借机推销眼镜,只是很巧合地想起了这句话,又很巧合地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仅此而已。 
  “当然啦。在这个世界上,胆子小的怕胆子大的,胆子大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我干咳了两声,神神秘秘地说,“我呢,就属于那种不要命的。” 
  “……什么……?!” 
  白堤上的人仿佛永远都是那么多,再加上推着车,身手自然难以施展。很快,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低估的,不仅是她的反应,还有她出拳的力道。 
  就这么追着跑着过了断桥,竟忘了欣赏堤两旁的湖光山色。 
  绿杨荫里白沙堤。我不确定亦不在乎堤上种的是不是杨树,但我相信,今日堤上的景色一定是极美的。 
  有很多事都很难用常理来解释,喜欢与厌恶,原本也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可以因为某个人而讨厌一种颜色,也可以为另一个人而爱上一首歌。 
  我喜欢白堤。虽然我不应该小看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和思维能力,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画蛇添足地说一句:不是因为白居易的缘故。 
  七拐八拐地,我们终于走在了延安路上。 
  “这里的银行真多。”她有些惊讶,“但是除了银行,好像什么都没有啊。”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段延安路,是杭州市银行分布最密集的一段路,很多银行的省分行都设在这段路上。”我边说边指着道路两旁的中行、工商、农行、建行、民生、招商、广发、浦发等银行,“穿过了前面的这个十字路口,就要热闹多了。” 
  “但是,我有点走不动了,我们坐公车去吧。”经过公车站时,她索性蹲了下来。 
  终于明白,就算是来自山城的女孩子,毕竟也只是个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的。 
  “好吧,反正公车几分钟就会有一班,等一会儿吧。”我走过去,摸摸她的头,“女孩子,最好不要蹲着。” 
  “可我的腿很酸,蹲着会比较舒服一些。” 
  “我知道,但是女孩子蹲着确实不太雅观。” 
  “那怎么办?” 
  “你可以靠在站牌竿上啊。” 
  “那么脏,我才不要!”她冲我做个鬼脸,还是赖着不肯起来。 
  “哎,那只好我吃点亏了。”我拍拍肩膀,“靠这儿吧。” 
  “哦?”她楞了楞,慢慢地站起身,忽然向我的左肩挥出一记右勾拳,“想得美!” 
  幸亏公车及时赶到,打消了她出组合拳的念头。 
  在胜利剧院的门口下了车,她已经累得不想走路了。就像是早已计划好的一样,我们顺理成章地走进了剧院。 
  那是一部类似于《新不了情》这样的悲剧。很奇怪,我已无法记起电影是在几点开场,也无法记起电影是由谁主演,更无法记起我们在看电影时,喝的是雪碧或是可乐;但我却能清楚地记得她伏在我肩膀上那抽搐的后背,还有我身上的那件美特斯邦威,也几乎取代了面巾纸的地位。            
  我要对你多好,你要爱我多少,有什么重要,也许答案得走过天涯海角,最后才知道。听得见你心在跳,最重要。 
  ——黎明《心在跳》 
  “为什么那时想到这儿来呢?”一个月后,也就是我生日的前一天,在麦当劳,我这样问小睿。 
  “看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吗?”她递过来一根薯条,并不直接回答。 
  “当然。那么经典的东西,怎么可以没看过。” 
  原以为她还会再问什么,可等了很久,却没有下文。其实我也不笨,她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两杯大可,两包大薯。她点的东西,还真和书里的厘毫不差。又想起那时在BBS上曾令我如痴如醉的这本书,百感交集。 
  “但,这不一样啊,你是一个人哎。”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一个人就不能来感受感受吗?何况,我现在也不是一个人了呢。” 
  “什么?”我又习惯性地明知故问。 
  她脸一红,仿佛说错了什么似的,低着头,不再说话。 
  上周,我收到了杭高的录取通知书,欣喜若狂。要知道,百年杭高,是多少学子心中的一个梦想。那天,和小睿一道去西湖泛舟,我生平第一次鼓足勇气,对一个女孩子说:“小睿,我……很……喜欢你……”而等来的,只是沉默。 
  现在,那个我盼待许久的回应,也许就要等到了。 
  空气凝固了两分半钟。两张发烧的脸将周围的气温又升高了N多度。拿薯条的手慢了许多,倒是喝水的频率快了不少。两道目光偶有相遇,也必定落荒而逃。 
  “早知道是这样,那时我应该带你来这儿才对。”我笑了笑,率先打破了尴尬。 
  她轻轻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说:“不要紧的,你又不是痞子蔡。” 
  “那当然,我会比他更幸福,不是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语气自信而坚定。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拜托,我们在用餐耶。”我夸张地摆动着手中的薯条。 
  她吐了吐舌头,不以为然,“那问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哦。” 
  “嗯。”我使劲点点头,努力使自己看上去更加诚恳。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呃……”显然我的大脑对这样的问题没有多少经验与准备,但好在反应并不慢,“因为……因为我很势利啊。” 
  “势利?” 
  “对啊。因为你比其他女孩子都漂亮,如果我和你走在一起,我会很有面子啊。” 
  “呵,又在瞎扯!”她收起笑容,表情略有些严肃,“虽然这个答案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我很喜欢。” 
  很想冲上前去将她紧紧抱住,但忽如其来的幸福,却又令我呆在原地,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们就这样坐着,面对面、很随意地坐着,时光也仿佛凝固了一般,也许这样就能到达永远。她的兴致很高,好像要过生日的是她而不是我。不过这也挺好,她很难得地向我讲了许多有关她的事。 
  一个月来,我都只差把我上辈子的事讲给她听了,但她却从不提及有关她的任何事情。她不说,我也就不问,所以,我除了知道她是重庆人之外,其它的事,一无所知。 
  有时候我也会想,对一个几乎谈不上有任何了解的女孩,那么快的就说喜欢,会不会显得冲动与仓促。但是很快,我便不那么想。因为我相信,造物主把她生得如此美丽,一定有她的理由。 
  小睿是个土生土长的重庆女孩,父母都是生意人,家境很好。小睿刚进初中时,父母离异,法院将她判给了父亲,但父亲除了给她钱,就很少再尽父亲的责任。 
  其实小睿大致也就说了这些,但由我转述出来,却再寻不见有一丝丝酸楚的印记。翻唱的歌曲,总是比不上原唱;翻拍的电影、电视剧,也总是超越不了旧版。这个中缘由虽很难解释,但应该都是同一个道理吧。 
  “今天几号了?”她猛地抬头问我。 
  “十……十五。”我吓了一跳,有些措手不及,急忙将嘴里的可乐咽了下去。 
  “那明天是你的生日哦,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 
  “这个问题让我很为难哎。”我叹了口气,轻轻地摇了摇头。 
  “哦?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说的东西太昂贵,怕你会认为我这人很贪婪;而我说的东西太便宜的话,又怕你会认为我很没有眼光与品位;但要是我什么东西都不要,于情于理又似乎都说不过去,毕竟你已经是我女朋友了,没有必要见外的。”我就像背书一样,一口气说完,脸不红心不……嘿嘿,没那么夸张,心还是在跳的。 
  “你好狡猾,”她扔过来一根薯条,正中鼻梁,“说了那么多,居然又把皮球踢还给了我,说到底,还是心里想要却开不了口,对不对?” 
  我不禁暗自庆幸,幸好薯条还没吃完,否则可能就会把可乐泼过来了。 
  “呵呵……”我开始装聋作哑,可惜表演的技巧似乎差了一点。 
  “好啦好啦,你就别不好意思了。我劝你最好还是快点说哦,因为我最怕选礼物了。” 
  “这样子啊……”我往后靠了靠,换了个很惬意的Pose,“说实在的,随便啊,你知道,我也很害怕挑礼物的,尤其是挑来送给自己的。嗯,其实,无论是什么东西啦,只要是你送的就好。” 
  “喔,那我就送你一支唇膏吧,欧莱雅的,名牌哦!” 
  “啊?!”我强忍着没把可乐喷出来。 
  “嘻嘻,这样一来你就会把它再转送给我啦,我也不算太吃亏,对吧?这就叫一……一……一箭双雕,一石二鸟……” 
  “是一举两得啦!真想不通你小学是怎么毕业的,连个成语都不会用。”我得意地摆摆手,“干脆这样好了,你送我一条项链吧,要求不高,也别弄什么白金了,就那黄的,24K的就行。” 
  “但是,我不喜欢戴这种东西的呀。”她一脸的茫然。 
  “嘿,谁说了让你戴的,我的意思是说,我至少可以拿它到打金店去换点‘马泥’,比起那中看不中用的唇膏,这可实在多了!”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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