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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郭敬明:最小说·09年07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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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郑美美则化着浓妆。她的裙子太短了,头发太乱了,除此之外,脸色也有点儿憔悴。她唱完歌,也发现了我,就朝我过来。
  “你来了,喝点什么?我请客。”她一面说话,一面带着我走向吧台。那儿的整整一面墙壁上陈列着各种酒。可惜我对着这些琳琅满目的瓶子,什么也不认识。吧台的服务生不失时机地向我推荐:“来杯‘白雪公主’吧,我们这儿的特色酒,仅此一家。”我看向现在的郑美美,她朝我微微一笑,也不说话,于是我就点了这种酒。
  过了一会儿,服务生端上来一杯用高脚杯装的有白色泡沫的东西。我拎起杯子的细玻璃身子,小小地喝了一口。味道像冰淇淋,没有一点儿刺激性。等我要大口畅饮的时候,郑美美突然说道:“小心后劲。”我一时没听清,还是喝下了一大口。然后,后劲就来了。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喝酒。这完全是在自己找罪受。我从口腔到喉咙,甚至食道和肠胃,都开始燃烧起来,好像我刚刚吞下的是一团烈焰,而且是白娘子的三昧真火级别的烈焰。
  我什么也顾不了,“哇哇”大叫。郑美美悄悄附上我的耳朵,她的声音清晰明了:“帮我个忙吧,吴启迪。”一股热气吹在我的耳朵上,带着浓厚的香味儿。
  我大概是拒绝不了了。
  '2002年5月7日'
  郑美美哭肿了眼眶。每次她只要哭起来,眼眶就会肿得厉害。距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了,上一次的会考,她的成绩下滑了十几位。可她没因为这个哭。让她哭得这样伤心的,怎么可能是考试呢?是的,能让一个女孩哭得这样伤心的,除了她年轻的爱情,大概没有其他东西了。
  所有年轻的爱情都要落到这样的俗套里。当它从大海的襁褓里走出来、踩到了刀尖一般的现实上时,就开始慢慢地损耗。
  就在今天早上,郑美美喜欢的男孩载着她来学校时,提出了分手。而且,原因是 “要高考了,我们分手吧”。郑美美接受不了这个原因。她可以接受他变心,他花心,却接受不了这个原因。是啊,这个原因,实在是太狗屁了。他们这么久以来,从来不会去顾虑“高考”这件事情。他们在面对这场残忍的考试的时候,一向是趾高气扬、毫不示弱的。就像无畏于死亡的战士,或者无惧于献身的英雄。可是现在只剩下一个月了,他居然要分手。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浮力(6)
郑美美激动地追问:“你不爱我了吗?”晨光里头肃穆的冬青树划过他们的道路。她没有得到回答。
  吴启迪看着郑美美哭得颤抖的背脊,他心里的小树也一起颤抖着。可他真的是一个笨拙的小孩子。十八岁是男孩和男人的分界线,可他还是那样笨拙,而且难堪。他没有勇气安慰郑美美。他从来没有安慰过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即使爸爸上班回来总是累得不行,他也一向不懂得说一句“辛苦了”。
  晚些时候,他为郑美美打了一架。
  放学以后天色晦暗,大风吹拂着大家的衣角。郑美美的前男友对一帮朋友们说:“终于摆脱掉郑美美了,她就像块橡皮糖呀。”恰好被吴启迪听到。从小到大,吴启迪没有打过架。虽然他在这么多年里,一直受到冷落和欺负,可他没有打过架。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面是有这样一种冲动的。这是发泄的冲动,是打架的冲动。就像一座长眠在他身体里的活火山,终于有一天它爆发了,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这么汹涌的热流。他捏起了拳头,冲着比自己高出两个头的后脑勺打去。
  'e'
  郑美美的眼睛里有一道娇媚在流动。她在我耳边说:“帮我打一架吧。”
  我仔细地看着她的脸。时间真真切切地在她脸上走过了。现在她的眉毛下面眼睛上面涂着蓝色的眼影,像妖姬一样。她疲惫的神色也告诉我,郑美美变了。这种变化太彻底太颠覆,我用数学方法是没有办法计算的。我们从2002年5月7日以后一直到2009年的现在都没有见,这中间过去了千沟万壑的七年。我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太陌生了,现在音乐声震耳欲聋,酒精也漫上了我的脑袋,一切都迷茫。
  我没有拒绝郑美美的请求。但这一次,我没能像十八岁一样拼命。我没有问郑美美为什么要我替她打架,因为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当我面对着那个看起来很强大的对手时,我体内真是风平浪静。我朝他挥起多年没有使用的拳头,同时也准备好迎接他的拳头。
  然后,我在七年以后又感受到了这种疼痛。拳头不断来往,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轻。被打中的地方变成了泡沫,最后我大概会浮起来,像那条美人鱼一样。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斑马线。我的衣服脏兮兮的,头发乱了,鼻青脸肿,还流了鼻血。我的肚子挨了几拳,现在也在隐隐作痛。而且,我还有点儿醉。但是黑夜浅浅地藏住了狼狈的我。晚上华灯初上,街道上车流的灯光像游鱼,好看极了。
  一辆巴士停在那儿等着我过去。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了一个小朋友的脸,他正盯着我看呢。于是我对着他咧开嘴笑,吓了他一跳。
  现在我告别了郑美美。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当年我为什么没有参加高考了。她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她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觉得她有多好看;她不知道我跟踪她和她的小男朋友第一次约会;她不知道我和她的小男朋友打架伤得好重,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才好,所以没能参加高考。
  她不知道她请我替她打一架,其实我早就替她打了一架。只不过,我是替以前那个郑美美打的。以前那个郑美美,参加礼仪队和合唱班,有一天勇敢地跳出来制止大家欺负我。她扶起了摔在泥泞里的我。她是粉红色的、乖巧的郑美美。
  可我真的再一次告别了郑美美。
  

向阳(1)
{影像}
  有一部影片;我只看到中场。我不知道其后的情节和结局的走向,却清晰地记得所看过的每一个细节。
  电影的开场,是一片泛在日光里的向日葵田。枝叶香气缠绕着丝缕光线,空气里浸淫着饱满的生命力,像一条无力遏制、奔腾不息的河流。
  “你不觉得它们很美吗?像燃烧的夕阳一样。”她立在土耳其马尔马拉大平原,那个以向日葵著称的地方,对身边的他说着,眼睛还望着向日葵延伸的地方。
  “我只有想象着它们生长的样子,才能坚持着走到这里。”
  {1}
  每个周六我都要耗掉半个下午在这个人流如织的城市,只为等一个人。我总是漫无目的,向来往的行人投以热烈的目光、热烈的张望,只是为了让眼神有个停泊的地方。
  直到我等的人来了,她从人群里走来,消瘦的小腿露在十二月的冷风里,每一根刘海都细心打理过,化着不深不浅的精致妆容,每走一步都带着花枝乱颤的轻盈感。
  她是我的姐姐。唯一可以证明这一点的只是血缘上不可割裂的联系,而我们内在的差别是那么巨大。或是说,我和她的差距,是那么不可逾越。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空等啊,我不是叫你找朋友逛逛街什么的吗?”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幸福,男朋友多得都要编上ABC……”
  “小孩子,怎么说话的。”她微微蹙了眉目,长长的睫毛在日光里闪耀着,“对了。妈没给你打电话吧?”
  “打了一个,被我挂了。我发了条短信搪塞她说,我们俩在图书馆的自修室,没法接电话。”
  “谢谢啊!我真摊到一个好妹妹。”她一把挽起我的手,清明如镜的眼眸里溢满了可以轻易让人泥足深陷的笑意。
  “不要用你看男人的眼神看我。”我甩开她的手臂,空出自己的双手,仓促地插进口袋。
  姐姐不是那种五官都特别精致的人,但组合起来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漂亮。虽然还是高中生,但在衣服搭配和边幅修饰上却毫不怠慢,加上善于辞令与结交,自然招来一帮追求者。
  他们中有为了她去偏远的神庙求签的,有在她生病时一直守在病房里的,甚至有为了她放弃出国和家里人闹翻的。他们追求的过程跌宕起伏、感人肺腑,日日似在拍一部永远未完待续的偶像剧。
  “ 我明白他们的心意, 但有些东西…… 是不能勉强的。”可惜我们的女主角总是用这般无可奈何的口气,将那些追求者屏蔽于心房之外,然而在那些爱慕者屡次碰壁快要放弃对她的不懈追求之际,她又会发一条暧昧的信息,打一个慰问的电话给对方,让他们产生峰回路转的错觉,于是继续感激涕零地对她死心塌地。
  我并没有对她这样游戏人间的行为不满。后来我甚至会怀念当初那个没心没肺的她,那个从人海里笑着走来挽着我的手一齐回家的她。爱情对于那时的她只是生活的附属品,像衣服上的标签、首饰上的价码,只有握着大把钞票的自己才是高于一切掌控一切的存在。
  是什么时候开始,连骄傲的她也被标签和价码左右了呢。又是在哪一天,你听见她望着一个远去的颀长身影说出“我希望他是最后一个,我有些累了。”这样的话呢。
  她删了手机里那些以往与她暧昧不清的号码,但那些爱慕者仍是乐此不疲地对她进行甜蜜轰炸。后来她索性换了手机。新款的机型按键不是那么顺畅,但她真的没有再碰过之前的那一款。

向阳(2)
那个男生叫莫硕云,身体薄薄的一片,目光深若一口井。只是在一次聚会上,他很敏锐地发现了姐姐有些不舒服,于是很坚定地说了一声:“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然后他走到姐姐身边,牵起她的手说:“我送你回家。”
  爱上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轻易,前后用不到一分钟。轻易到让她义无反顾地推翻过去那个铜墙铁壁的自己,重新开始另一段生活。他们约会的次数愈发频繁,相应地,为了不引起家里人的怀疑,我们总是装作一齐出门却在某个路口分道扬镳。于是我独自一人逗留在外的时间也愈来愈长。白天的图书馆、晚上的咖啡厅,更多的时候是某个人来人往的街角,我四处张望,只为等一个必会迟来的人。
  而有那么一次,我等来了他。他很高,远远就能看见走来的身影。他和我说姐姐正在往家里赶,她会在家附近的车站等我。末了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放在我的手心说:“很冷吧,给你。”原来是这样的人,温柔、细腻地深入生活每一寸纹理,像冬日里融化在胸腔里的一块巧克力一样的人。那么沉溺在每一寸琐碎温暖里的姐姐,品尝了这世俗肤浅的糖衣,自然也可以得到轻易而安稳的幸福吧。那张糖纸,被我折叠成四方状,放在钱包的夹层里。偶尔会拿出来看看,想想他们此刻的幸福快乐。我只是想想,也只能想想而已。
  {影像}
  她生活的小城,靠近阿拉斯加的腊特岛,那个被称为世界最阴暗的地方。小城日照短浅,冰原广布。单一苍凉的色调不能满足她对色彩的执迷与向往。她自幼便沉迷于绘画,尤爱画鲜明温暖的向日葵——虽然她从未见过无际的向日葵园。
  显然,这是个关于寻找与旅程的故事。为了能画出具象可感的向日葵,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执意前去土耳其。她说:“我已经不想再靠虚幻的色彩去勾勒一株没有生
  命的植物,不想再用幻想来弥补梦想的缺失。我要画一个鲜活的生命。”
  {2}
  我的身边总是不乏这样的人,她们在所谓的“爱恨”里起伏着悲喜,在自己搭设的舞台上上演悲欢。轻易大彻大悟,然后义无反顾,甚至心甘情愿地循环往复。
  所以当郑柒言伴着溢于言表的兴奋拽着我的衣袖,凑近我的耳畔,用一种左右皆闻的分贝,说着她潜意识里小声呢喃的悄悄话时,我甚至使不出一丝气力去抽动一下僵硬的嘴角。
  细数我们相识不过短短几年光景,而这句呢喃,总会周期性地显露于这若水浮生。
  “我恋爱了呢。”嗯,就是这句,频繁地浮出这本是一潭死水的生之湖面。
  高年级待人亲和的学长,有着好看侧脸谜团背景的转学生,公车里总是站着听歌的清瘦的男生。
  他们都可能成为郑柒言爱恋的对象。可以明确的是,郑柒言绝不是那种乐于单恋又过分沉溺于自我世界的小女生,她总是不屑地说那种把暗恋弄得和暗杀一样的行为是十分没有技术含量的。看到喜欢的就直接去讲嘛,至少在结果到来之前主动权是在自己手上的。
  但郑柒言却没有姐姐那种不可抵挡的魅力,充其量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放到人群里隐去就隐去了。所以她的爱情道路也相应充满了曲折。这看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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