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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恍若一梦-第7章

小说: 恍若一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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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一致让我选地方,我就选了一个我和杨子常去的一个小饭馆“祥记”。因为我觉得什么牛B的大饭店也远不如像“祥记”这样的小吃店更具有吸引力,饭菜口味做的地道不说,最后老板还会送你几个小菜,几瓶免费的啤酒。关键在于你喝酒时可以站在凳子上,甩开了嗓子划拳,而令杨子心动的是,油炸花生米吃不完的话的可以打包。所以我们喝酒当然会选这种适合喝酒的小店,而不是那种放个屁也得憋着*儿放的大酒楼。

  我和杨子,长发,雨波我们几个先到的,而蛋哥这厮虽是发起者却迟迟未到,看来他上学时期就爱迟到的习惯对他步入社会后的生活起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看来“教育得从娃娃抓起”这话还真他妈不是瞎掰的。在我给蛋哥打了9次电话后,我又拿起电话准备凑个整儿的时候,蛋哥骑着他那辆破“金城”125摩托车远远地屁股后边冒着黑烟火燎燎地冲过来了。蛋哥他这匹破电驴我骑过,你骑上后,就开始上下震荡,有种拖拉机的感觉,再加上排气管里没消音器,那发动机里出来的原汁原味的噪音,那感觉就是一俩儿轮拖拉机。

  蛋哥一停车,就开始念叨“来晚了,来晚了”。

  我说“不晚,不晚,买单时痛快点就行了”。

  我们五个人点了六个菜,叫了十瓶啤的两瓶白的,然后就开始干了起来。我说,这位是蛋哥,绰号建刚,啊!不是,不是,错了,这位是建刚,绰号蛋哥。咱哥几个里当哥的,哥几个走一个吧!

  雨波先站了起来,倒满了一杯啤的,端了起来说“建刚~~哥”

  “嘿,兄弟,别介”蛋哥打住了雨波。“你还是叫我蛋哥吧,就跟我们都叫毛泽东那老头儿毛主席似的,亲切。再说,都被这个张邺叫了这么多年了,从光着屁股那会儿就开始了。有一个词叫什么来着,源远流长,咱还是叫它源远流长下去吧!”蛋哥指着我说。

  “好,爽快”雨波放下了手中的啤的,转身开了一瓶白的,满满的倒了一大杯,举着对蛋哥说“蛋哥,兄弟敬你”说着一仰脖咕咚,跟喝水似的就顺了下去。然后,杨子说“张邺的大哥就是我杨子的大哥”。说完也给自个儿满了一大杯白的,接着也是一仰脖一咕噜。最后,长发直接拿了个碗来,把剩下的白酒全部哗哗地倒进了碗里,然后双手拿着碗对蛋哥说“他俩都干了,做兄弟的也不能寒碜,蛋哥,兄弟敬你”说完一仰脖,咕咚咕咚地顺完了,然后,一抹嘴,笑了。

  杨子,雨波,长发他仨这阵势直看得蛋哥目瞪口呆,眼睛都不带眨了。“好,真他妈带劲儿,够爷们儿”蛋哥竖起了大拇指。我说这不算什么,咱能喝,这也是一种烫手的手艺。等哥们儿毕业了,没单位要咱,咱就直接干公关,干这活儿能喝酒就行,咱不用培训,不用磨练,直接上岗。

  我们喝完了白的喝啤的,最后喝了多少也记不清了。最后,只是频繁地向老板要花生米,啤酒;啤酒,花生米。我们每喊老板,他都以为我们要买单,结果,每次都是希望而来,失望而归。

  最后,折腾到夜里2点,这也是小吃店的好处之一,你说哪个大酒店会让你折腾到夜里2点?更绝对是“祥记”的花生米竟让我们五个齐心协力地给消灭完了。我知道,我高了,因为我看外面的40多岁的老板娘时觉得她漂亮极了。我看到蛋哥向长发讨教怎么喝酒不醉,而长发晃着脑袋吞吞吐吐地说“白水,白水,把酒换成那个白水”。而蛋哥还是还是一个劲地竖着大拇指“高,高,实在是高”。令一个角落里,杨子在和雨波讨论脚气的问题,我低头看了一下,正好还有5瓶啤酒,我拿了出来举着对他们四人说“来,喝了,完了,也让老板,老板娘歇会儿,老两口陪咱折腾到这个时候也不容易。”。

  “有~爱~心”杨子说。“怎么喝?张邺,你说”

  “操,人手一瓶,不多不少,咱们儿感情有多深,啤酒代表我的心”我对着酒瓶就吹了起来。

  “对”雨波已经到了只能一次说一个字的地步了。

  “太~他妈~对了”蛋哥比他强点。

  而长发也已经对着酒瓶吹了起来,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见杨子,雨波,蛋哥三人也是不约而同地吹了起来。最后,我们五人几乎同时将空酒瓶撂在了桌上。然后,我喊道“老板,买单”,老板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窜到了我面前,那脸上表情叫一灿烂,看来他盼这景儿也不是一会儿半会儿的了。

  出来“祥记”的门,外面已是一片斑斓世界,路边浓妆艳抹的风尘女子不停地向路上的行人抛洒着奇香的丝巾,两只眼睛更是高频率地眨动着,不停地抛着媚眼,她们的眼睛或清晰或浑浊,但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眼睛都是贼亮。而且全部是清一色地先盯着男人屁股上放钱包的地方,然后,再笑脸相迎。我知道,都市人的夜生活开始了,大家都出来了不出我之所料,一个个脸红的能羞死猴屁股。当然,除了我之外,我这人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喝酒越喝越红,而我是越喝越白,等到我的脸白的跟死人差不多的时候,我就该蹲马路牙子上抠嗓子眼了。记得,有次我跟蛋哥去喝酒,在座的都是跟蛋哥一茬的有的比他还大。而当时,这帮人里一长的跟欠扁的*似的一孙子。他看我老喝脸上就是不上红,在他们的脸都到了猴屁股的地步,而我是越苍白有力了,他们就以我最小为名,让我跟他们轮番打关(俗称闯关)。而且论辈份儿的高低,喝的酒的种类也各尽不同,从辈份儿低的开始,依次是啤酒,红酒,白酒。我想什么狗屁辈份儿不辈份儿的,也就是谁比谁多穿了两年开裆裤的档次,还他妈辈份,至于么?我转眼看看了角落里的蛋哥,他这人就一毛病,一喝多就爱拉人跟角落里讨论大千世界里千奇百怪的问题。而此时,他正在拿一酒瓶和他对面的一男的媳妇儿开着玩笑,而那男的笑的是大地回春,完全是陶醉其中不能自拔。我一看盼着蛋哥声援是无望了,心一横,喝就喝不就两泡尿的不是么。怎么着今天是蛋哥把我弄过来的蛋哥的面子我不能不给。我拿着啤酒一一跟他们干了,轮到那孙子时,他按住我的手说,想不到小兄弟如此海量。我当时真想吐他一脸,因为我真招架不住了,我想我当时脸色已经离死人一步之遥了。而那孙子转身倒了一大杯白酒说,我比他们都大,然后递给我。我当时心一横,妈的,死就死吧!我一饮而尽,再然后,内心火燎火燎,天旋地转,极度恶心,这几种感觉我算是倍儿真实地体会到了。在我心里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时候,这孙子又倒了杯白酒递到我面前,竟然说他妈什么敬他未来媳妇儿,我的大嫂的,一张欠扁的脸笑得跟朵儿玫瑰花似的,脸上还带着刺儿。我操,我算明白了,这孙子想他妈玩我。完了,我孤军奋战了这么久,早就到了趴了的程度,这会儿想他妈动手自卫都困难了。在这孙子给酒递到我嘴边,我已经闻到了刺鼻的酒精味儿。刀光火石,电闪雷鸣(我用一下周星驰的风格,要不人家怎么说大师呢?)然后,我看到一个酒瓶在那孙子带刺儿的玫瑰头上开了花,鲜血顺着那朵玫瑰花儿顺了下来,我模糊地看下去,我操,玫瑰花儿哭了。再然后,那孙子砰地一声倒在了我的脚下。再然后,我看到了蛋哥站在那孙子后边,手里还攥着一个酒瓶口子。我笑了,打那儿以后,我就死心塌地叫蛋哥为哥了,发自肺腑地~~~

  闷热的夜风吹过,里面带着太多的不安和躁动,我突然感觉到这像极了气盛一时的我们,每天靠着香烟和酒精的麻醉才能睡去。然而酒醒后,面对着黑压压的天空突然不知所措,昨日的梦想在今日的现实中颓废,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始终是个谜。

  夜风一吹,大家都清醒了许多。蛋哥说油也加满了,媳妇儿把被窝儿也暖热了,他要回家了。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后,一踩他那破电驴,噔隆一声~~~,附近的楼道里的声控灯亮了好几盏。然后,一挂挡,一松离合,一拧油门儿,那破电驴带着拖拉机的巨大声响向前方驶去,而此时,那破电驴的所到之处的路两边的路灯的都给轰亮了(声控灯)。我们在后面远远望去,蛋哥在慢慢地走进一片光明之中,光明之处传来了蛋哥那令狼都恐惧的歌声“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用心地过每一分钟~~~”

  我说,我们也回去吧!“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由于我们的歌声,路边刚熄灭的路灯又让我们给吼亮了~~~

  回到宿舍后,杨子,雨波,长发他们仨硬是抢着要睡凉

  席。我头晕的厉害就没搭理他们,头一倒着了。可到了第二天,我一睁眼,想要撒尿的时候,我看到他们仨横七竖八地睡在水泥地上,他们昨晚把水泥地面当凉席了。看来,我们昨晚真是喝多了,幸好当时没去厕所,就以那种把水泥地当成凉席的状态,弄不好会把茅坑当成水缸~~~。 最好的txt下载网

这一拜
外面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车辆穿流不息,路边的小贩在高声叫卖“走一走啊,看一看啊,货真价实大甩卖啊!欲购从速,过了这村没这店儿啊!”

  我一直认为史上最有才的当属中国小贩儿,大学生牛B吧!当代牛B的大学生不一定能斗得过路边卖鸡蛋的小贩儿,他们往往能把5毛钱的东西卖出5块钱的利润。所以说,社会主义就是好啊,连街头小贩的智商都和大学生一个档次啊!人均素质就是高,看来这么多年的“提高素质”的口号没有白喊。

  “但话说回来,说不定那些个小贩以前就是大学生”杨子接道。

  “操,你丫胳膊肘怎么老是往外拐啊?怎么着,咱自个儿也算这个大学生集体里的一分子吧?你丫怎么老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我笑着反问道。

  “我只是用事实说话,记得咱刚来那会儿么?我认识一个大四的学长,我老看见他弄一些仿真耐克,阿迪达斯鞋在校园里四处兜售,他说锻炼锻炼,积累点社会经验。有一次,他说他还有一耐克钱包问我要不要。后来他毕业了,结果前些天,我路过夜市的时候,你猜怎么着?我看见丫夹在一大帮老娘们中卖内衣*。那内衣的品牌上倒也是打着对勾,但下面却写着阿迪达斯。看来这么长时间过来,丫卖的东西还坚持与国际接轨,用丫的话说。虽然是仿真的。”

  “这也算丫的锻炼初见成果吧!”我笑道。

  “哎,成功这玩意很悬,要想成功,关键看机遇。你就拿这大四学长来说吧!丫可能一辈子都蹲在路边卖*,可突然有一天,丫发现那一大堆*里有一条是武则天穿过 的,从此,丫就发了。一发不可收拾,一跃枝头变凤凰,这叫嘛?这就叫机遇。”杨子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分明有东西在闪动,我看不大清楚,希望不是眼屎。

  我和杨子在等雨波,我们一起约好今天去看长发的爷爷。其实,长发这哥们儿挺不顺的。幼时,父母便离异,而长发这小子特有志气,哪个也不跟,只身决意与爷爷相依为命,这爷儿俩一依就是十几年。可以说,是爷爷把长发抚养大的,而他真正的父母充其量只是提供了小长发吃冰棍儿的钱。长发以前都不大和别人说话,自己的交谈对象只有爷爷,直到我们与长发的结识,还成了硬邦邦的哥们儿,长发才算真正了解了友谊和这个社会。以前,上小学时写作文,别人都写“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我的哥哥”,“我的姐姐”,“我的弟弟”,“我的妹妹”,而小长发只能写“我的爷爷”,而此后,长发也能写“我的兄弟”了,这让我很感动,也很欣慰。

  我们这帮人,说来也挺逗的。

  杨子,打脱离幼儿园时,就立志一生为了爱情而不懈地奋斗。我想,杨子他屁大点儿就懂男女爱情,这与他在幼儿园每天和不同的女孩拉手和总把幼儿园阿姨给他的苹果送给喜欢的小女孩是密不可分的。杨子说,这都是大小受我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深受其害而至今不能自拔。其实,那时我也就是一帮小女孩的领头羊,别的没什么。

  长发这哥们儿把友谊看到比命重,谁要是敢动他的兄弟,也就是等于老虎嘴里掰牙:没理由不跟你玩命。初中时,我个子小,长的又纤瘦虚弱跟潘长江似的,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一副欠揍样儿。而当时,一个不开眼的小子扬言要削我,我问我怎么了?这小子说我跟他马子说过话。然后一伸手推我一跟头,我刚站起来,又一拳抽调我一颗牙。我当时真想感谢那小子,给他送面锦旗。我正处在换牙期,这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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