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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荒-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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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要这把了,老板你能不能给我们露一手啊??”,农彪指着老板手中的吉他道

  “那简单啊”,说着老板便先将手中吉他调了调音,然后就给我们来了首《西班牙斗牛曲》, 一出手又是切音,又是佛拉门哥弹指,真是他妈的够花,老板估计是看到了我们仨震惊的神情,于是停下补充道:

  “小伙子,认识老崔吗?” 

  “老崔??是谁啊?”,我们全都只有摇头的份 

  “那崔健你们总知道吧??老崔就是崔健啊,哈哈哈”,老板大笑,露出满嘴烟牙 

  “哦,知道,听说过,中国摇滚先驱嘛!”

  “在我这学琴,很容易见到些大牌乐队,比如黑豹、崔健什么的‘‘‘‘‘‘”,说着老板又大笑了起来,神情甚是得意

  “嘿嘿,我们打算先买把琴自己研究看看,不行再说”,我们微笑谢绝“老崔”

  “行,有需要再来找我,我这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啊”,说完“老崔”就帮我们弄了两吉他打包

  回到宿舍后,我们都觉得,这老小子玩木琴的技术还算挺花,不过,就是特喜欢装B,想来也是个贪财的主,还是自己先行研究比较妥当。吉他买回来以后,我们三人就开始躲在宿舍里研究吉他,生活终于有了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吉他。

  我不喜欢说些什么,玩吉他是因热爱音乐,或者是为了摇滚之类的、冠冕堂皇的话。对我来说吉他只是一种单纯的喜欢,一件乐器、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任何目的可言,我不想在它的身上加上一些别的色彩。也许我会有那么点微末的文艺细胞,但我并不懂音乐,也从没幻想要成为艺术家,我做的只是尽力学好一门技术,与音乐和梦想无关。很多年后,也许我将会变得庸俗不堪,但至少此刻,我是如此的摇滚。

  由于我学琴比朴树和农彪早一点,所以,我会多少就先教他们多少,大家共同进步,才不会掉队太多。每到周末的时候,我就会到隔壁去找朴树。  

  “日,起来了,去吉他协会找花妞了” ,我一把将朴树的被单拉起,露出两条光滑的肉腿

  “嗯~~,讨厌,人家还要睡觉嘛!”,朴树并没有要起床的意思,还一个劲的*手指

  “妈的,装个毛可爱啊,时间到了,该去观赏子瘦、子肥两兄弟了”,我用吉他捅了捅朴树的屁股

  “靠,不去了,学个叠都不知道,最最惨的是连个花妞都没有,还要走那么远的路,不如留宿舍睡觉,一会自行研究算了!”,朴树抬起了头,但身子还依旧顽强的贴在床板上

  “难道那个变形金刚的指甲你还不够喜欢?”,我开始引诱朴树

  “哈哈,喜欢,喜欢!”,朴树果然来劲了

  “吉他协会的大扣女,你满意吗?”

  “满意,你这样说也在理啊!”,朴树坐了起来

  “那大扣女宿舍的大扣女呢?”

  “哈哈,更加满意,什么都别说了,等会,我马上展开行动,去炸泡屎先,真紧” ,说完,朴树就从床上跃下,朝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

连复段——走火
朴树的心情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才去上课没去多久,便已经开始觉得,大学的社团很儿戏了。不过,这本身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社团的活动是和大*系在一起的,大学如此儿戏,社团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但社团头目们的汗水,我们还是应当给予积极肯定的。

  我们第一次去协会的时候,300多人的教室被坐得满满当当,群众的热情都很高,其中还有不少女同胞。再去的时候,人就已减少了一大半了,往后每次去,与会的人数都会相应减少,整体程直线下滑趋势。女生的数量更是少得可怜,基本就到了濒临灭绝的边缘,能坚持下来的人很少、很少,花妞这种本就稀罕的东西,自然也就很难谈起了。

  初学吉他之时,由于手上没有长茧,很快就会出现手指疼痛、破皮、起水泡等现象。这第一道关卡,就会淘汰掉很多的女同胞,能侥幸顺利过关的书童,还要面临第二个关卡——大横按和和弦转换。这一关不单单是那些娇滴滴女同胞,连很多五大三粗的男同胞也抗不住,如此又淘汰掉一大堆的三分钟热度者,过了这关才算是初级入门了。入了门以后,能有什么样造诣和追求,那就得看个人的想法了,这六条琴弦一点也不简单。事实上,协会并没有教会,我们什么实在的吉他知识,只是提供了个平台,让我们认识些,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而已。很快我也没去吉他社团混了,书美协会也是如此,因为他们只教软笔书法,而我想玩的却是硬笔的东西。虽说软笔才能算是书法的祖师,但我嫌软笔操作起来太过麻烦,是以也就渐渐淡出了书美协会。

  有琴玩的日子过得很快,不上课的时候,我们就在宿舍里面练习,即便是在上课的时候,我也没彻底将吉他扔下。还可以做做手指操,提高手指的柔韧性和扩展度,或研究些音乐理论,想想吉他指板上的音阶分布等等。甚至为了提高手指击勾弦的力度,我还特意去买了个健身圈来练指力,基本就是进入了一种走火入魔的境界。事实上,我很早就发现自己身上,这种能投入的执着个性,同时也很庆幸自己还没浮躁到,无法走火去做某件事的地步。

  上高中的时候,为了改变一下十多年的潦草风格,于是我去练字。没想到练着练着,我竟然发觉自己完全入戏了,不仅疯狂喜欢上了书法,顺便对和文字有关的中文也产生了兴趣。每天我都要在书法帖上,疯狂的熬战数小时,甚至连上课的时候也在想,某个字的字体结构是怎么样的,笔法如何运行才能自然舒展。走在路上,要是遇上某个帅气的字,我就会马上分析一下这个字如何运笔,然后回家开始学着写。

  我满脑子都是字体结构,写作业的时候,也刻意将自己原来的字体摒弃不用,全都从练过的字里面找出来代替。这样虽然降低了作业的完成速度,但对于练字的效果,那却是相当的显著。原来十多年养成的习惯,也只是如此的儿戏而已。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将它们几近忘光,后来我竟怎么也想不起,原来的字是怎么写的。虽然我始终无法把字写得工整,但字体的结构却是全都变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点,如果你能做到,把原来的自己都忘掉的境界的话,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十分儿戏。世界上的事情,并没有太多的难易之分,只有想不想做和够不够投入的区别。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一种走火的心态,只可惜多年以来,能让我走火的事情实在太少。

  大肠委员会的其他哥们,该看小说的还是看小说,该玩游戏的还是玩游戏,该睡觉的还是睡觉,该练健美的还是练健美,反正是除了小明之外,好像就没有哪个谁,是正经来读书的。小明是个很沉默、很腼腆的人,做事风格是狂“摸”的那种,走起路来都无声无息的。我敢说班上没有哪个女生,比小明更适合当女生了,只可惜造物弄人,小明天生是个男的。小明才刚来大学混没多久,就患上了“恐惧补考,疯狂自习”的病症,每天上课的时候,小明都会很认真地坐在前排听讲,吃过晚饭之后,又会很自觉的到图书馆去自习,直到图书馆关门才回来。洗衣服和听歌,是小明课余生活中最大的爱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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