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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下之逐鹿中原-第3章

小说: 天下之逐鹿中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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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去城东的破庙,那个破庙已经荒废了几十年了,从来都没有人会去,当然,除了方云、郑虎还有他们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岳枫。

方云来到了破庙,在佛像前面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掏出了龙飞给他的那个布包, 小心的打开,布包裹得很严实,里里外外包了足有四五层,全部打开之后,里面露出了一本书,一本线装书,看纸张的颜色,显然是有了一定的年头了,书的封面上工工整整的写着三个大字——天地诀。虽然字写的算不上好,但是却可以看得出写的人很用心。

纸张有些脆,方云把书小心的翻开,第一页上写着几行话:古往今来,凡武功者,皆以锻炼自身为本,然则一人之力,怎可敌天地之力?人力有时而穷,天地之力却是用之不竭,故余开一代先河,创此天地诀。此功乃以人身为基础,在自身的修练之中,融合天地之气,身体愈强,则使动天地之力愈大,待得功成圆满,一拳一脚当可有天地之威,非常人可挡也。然则此世间多小人,妒余成就,毁余声誉,言其为妖法,邀天下共诛余。余百战力竭,知不能脱此一难,然不忍此功失传,故成此书,望后人珍惜,习此功者,当自入我门,为我弟子,心中牢记天地正气,方能功道大成,切记切记!

方云看罢,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这天地诀乃是当年一位武学奇才所创,他悟透了天地至理,得以神功大成,但是却引起了小人的嫉妒,被人围攻致死,临死前将他毕生所学记录了下来,为的是不想这门武功失传,但是字里行间却没有一丝希望学成此功之人为自己报仇,光是这种胸襟就让方云敬佩不已,不禁对这位前辈心生向往。

方云恭恭敬敬的把书放到佛案上,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口中道:“前辈,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很敬佩你,今天我有幸得到这本书,我会把它用到正处,日后定会将它发扬光大,请你放心。”言罢,把书拿了过来,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书中所讲尽是天地间的至理,看的方云心潮澎湃,悠然向往,不禁对于这个人的敬佩又深了一分。

一边读完,方云把书放下,来到破庙后面,点起火来把书投入火中,不一会儿,便化为了灰烬,方云从小博闻广识,过目不忘,一遍看下来,已经把书的内容熟记于胸,他还记得龙飞的话,而且他自己看过这本书之后,也觉得这本书确实不适合留在世上,因为它所讲述的已经完全超出了现阶段人们的想象,所以还是毁掉的好,让它保存在自己的脑海中就可以了。

待火熄灭以后,方云还小心的把灰烬踢散,确定了再没有一点痕迹留下,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突然,一只手从后面伸了过来,搭在方云的肩上,“哈哈,你果然在这里!”

方云吓了一跳,浑身僵硬,一时间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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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河东郡守

背后那人半晌没有任何动作,方云小心的转过头来一看,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原来背后那人竟然是他的好朋友岳枫,此时岳枫已经笑得躺在地上,身子不停颤动,方云恨恨的踢了他一脚,“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啊?”

岳枫好久才停下笑声,站了起来,“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表情很好玩啊?真的很好笑啊,你在做什么坏事啊,这么鬼鬼祟祟的,我到处找你找不到,就知道你来这里了。”

方云气道:“我有什么坏事可做的,这里都没有人会来,你这么一点声息都没有,我还以为见鬼了呢。”他刚才烧书的时候,心情有些激荡,否则也不会没有听到岳枫的脚步声。

岳枫撇了撇嘴,“见鬼?大白天的哪里有鬼?我看你心里有鬼才是,老实说,刚刚在做什么?”岳枫和郑虎是方云少有的两个朋友,他也是从小和方云一起长大的,他性子有些怪,平时对别人向来都是不冷不热的,很有些孤傲,只是在面对方云和郑虎的时候,才会像刚才那个样子。虽然性格古怪,但是岳枫却是出奇的聪明,也许很多人都不是很喜欢他,但是却没有人能否认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不仅仅是同龄的孩子,就算是大人也都是很称赞的。

这个破庙是他们小兄弟三人经常来玩的地方,一般的时候,在其中一个人不知去向的时候,其他两人便会来这里寻找,当然,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别人是不知道的。

方云犹豫了一下,但是随即一想,无论是什么东西都是应该跟朋友分享的,难道不是吗?于是他把天地诀的事情跟岳枫说了一遍。岳枫听后,撇去了玩世不恭的笑容,低头沉思起来,半晌方道:“你仔细的看过了吗?确实是武功秘笈?传说中整个武林会来争抢的那种?”

方云肯定的道:“是的,虽然我没有学过武功,但是我曾经看过一些以前的书藉,里面有一些简单的习武方法,这本书里面虽然写的与其他不同,但是我能确定这确实是武功,而且是极其高明的武功!”

岳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很相信方云的判断,在三个伙伴里面,岳枫算是大脑型的人物,而方云却是心脏型的人物,至于郑虎,就是纯体力型的,四肢般的人了。他们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是岳枫来出主意,方云来做决定,而郑虎去执行,这种明确的分工,对于他们多年以后的成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方云的判断,岳枫没有丝毫的怀疑。

岳枫沉思片刻,道:“这件事情我们必须要小心,首先,龙飞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你?照你说的,这显然是人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那他为什么不自己留下,反而送给你了呢?难道说他要害你?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你根本就不认识他,而且你一个小孩子罢了,没有什么显赫的身世,他用不着这样害你,这个问题我怎么想也是想不通的,我们姑且不要想了吧。其次呢,不管怎么样,你证明了这本书没有任何问题,那接下来,你就要小心了,虽然龙飞并不一定有害你的心思,但是只要你身怀此物的消息泄露出去,你就会遭遇接踵而来的麻烦,所以至少你自己必须保密,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跟任何人说起,就算是楚大叔和郑虎他们都不行。”岳枫坚定的看着方云,直到方云点头答应他才罢休。

方云心中十分感动,从开始岳枫说“我们”的时候,他就知道岳枫打定了主意与他共同进退,虽然他明知前面有的只是无尽的危险,同时他也后悔把这件事说给岳枫听。

岳枫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把那个说给我听听吧,看看我能不能练。”

方云没有一丝犹豫,岳枫是他的朋友,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把天地诀完整的说了出来给岳枫听,岳枫听完,不禁苦笑道:“我完全听不懂呢,嘿,看来这个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练的。”

方云安慰他道:“没事的,我能读懂,我解释给你听。”

岳枫摆了摆手,阻止了他,“不要了,这种东西,有德者居之,勉强不来的,我想也许龙飞也是看不懂才送给你吧。不过虽然我无法悟透,但是我却了解了其中的一些门道,你可以放心的去修炼,日后就算是用出来也不会有人会看得出来的,因为他强调的是内息的变化,从外面是看不出来什么的。”

方云点了点头,两个朋友在这里又商议了半天,这才双双离开破庙,回城去了。刚刚回到城里,郑虎就找过来了,气喘吁吁的道:“我找了你们好久了,你们去哪了?”

方云刚想开口,却被岳枫抢着道:“我们去城外掏鸟了,什么也没掏到,还差点被鸟啄到,真是倒霉。”同时向方云使了一个眼色。

方云知道,他不想让郑虎知道这件事,他们两个人承担风险就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多一个人了,而且郑虎性格憨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给说了出去,徒增危险,因此他也随声应和着。

郑虎听到他们去掏鸟竟然没叫自己,气得大声道:“你们出去玩竟然不叫我!哼,以后,以后……”他一时想不出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要挟二人的,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岳枫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啦,好啦,别生气了,我保证以后我们去做什么都要叫上你好不好?等下我把刚做的弹弓竭你玩,不要生气了啊。”

郑虎不像方云和岳枫一样有着不合年纪的成熟,他还只是孩子心性罢了,听到岳枫的话,早就把火气撇到不知哪里去了,露出笑脸来。

方云道:“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郑虎一拍额头,“你看我,差点忘了,今天听说郡守来我们韩城视察民情,县衙门口那里还会有表演呢,很好看的,我这不是来叫你们去看嘛。”

方云和岳枫对于这种热闹向来不是很感兴趣的,但是看到郑虎这么兴高采烈的来找自己,也不好推辞,怕伤了朋友的心,便勉强的跟着郑虎来到了县衙门口。

其实今天早上,两人就听人说起郡守张楚之要来视察,汉城县令叶云飞为了迎接上司,可是着实费了一番心力呢,不仅安排了百姓在道路两旁迎接,还特地请了方圆五百里之内最好的戏班前来摆了一台大戏,以此来讨张楚之的欢心。韩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因此所有的百姓都聚集了过来,凑这个热闹。

郑虎拖着方云和岳枫挤进了人群,虽然有人投来不满的目光,但是毕竟对方是小孩子,也不好发脾气,所以他们三人通过了一层层密集的人群,来到了最里面,离表演最近的地方。

往日里威严的县衙现在到处充满了快乐的气氛,即使是过年的时候也不及此时热闹,在这个乱世中,人们已经好久都没有这样放开胸怀,开心一笑了。

在县衙门口,摆起了一个高台,高台正中端着了两人,右手边的一人方云认识,正是汉韩城的县令叶云飞,叶云飞此人在韩城为官数载,尚算清廉,才能有限,但是为人很好,虽然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但是却也没有出过什么太大的纰漏,所以这些年来一直稳居此位,既不高升,也为遭贬,其人在韩城百姓的心中还是有着一些分量,算得上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好官。

而在叶云飞的左手边坐着一个中年人,身材硕长,面容清铄,一缕长髯垂至胸前,目似闪电,很有一些威严,令人不敢直视,方云心想,这就是河东郡的郡守张楚之了吧,果然仪表堂堂,不愧是天下最为重要的几个人物之一。

第六章 天下大势

当是时,天下大乱,立国八百年之久的大汉王朝走向了灭亡,想当初,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林烈单人只剑,率领八百壮士,起兵反抗当时的大周朝统治,仅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涤荡乱世,一统天下,一手开创了八百年盛世,几百年过后,林烈还是后世所尊崇的偶像,哪一个年轻人不想能够成就一番这样的功业?

创业容易守业难,几百年过后,林烈的子孙早已经忘记了祖先的训导,不知道开国的艰难,心中所想的,只有娈童美女,肉林酒池,尤其到了末帝汉哀帝林伦,更是将“荒淫无道”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他从十三岁登基以来,每年进行一次绣女选拔,欲将天下绝色尽收宫中,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整个后宫佳丽已经数量过万,在这么多人之中,真正能够见到皇帝的又能有几人呢?就算是林伦天赋异禀也无法将雨露撒遍后宫,大多数人只能是在这清冷的皇宫中,孤独终老而已,这只能怨林伦这奇怪的爱好——收集美女。

且先不说每年的一次绣女选拔会使多少家庭破裂(因为林伦的要求是,只要长得漂亮,结婚了的也无所谓),多少人妻离子散,对于国家来说,单单每年国家为了后宫这些人的开销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而且每次选绣的过程中,地方官员都要中饱私囊,趁机发上一笔小财,这样一来,每年仅此一件事情,就已经对国家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但是,不得不说大汉王朝的基础实在是太好了,被林伦这样折腾下去,竟然几年都还没有崩溃的迹象,可是,林伦的另外一个癖好就让人连生存的底线都不能保证了,他荒唐的认为,朕既是天子,既是皇帝,那么,天下都是朕的,天下的土地也都是朕的,每个人使用朕的土地都要交税!要交重税!这样一来,不仅是百姓,就算是贵族也难以存活了,因为林伦的税收的委实太过离谱,基本上要收走土地七成以上的收益,这样且不要说百姓,就算是地主、贵族们也都没办法活下去了,如果知道自己的后世子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活宝,恐怕林烈都要气得爬起来重死一遍吧,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林伦其实是很好的继承了林氏一族的良好传统——占有欲,只不过他的占有欲太过罢了。

人是一种很能忍的动物,哪怕还有一点活路人就能忍下去,可是,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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