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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情撩少庄主-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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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可是你先对我说那些肉麻话的,敢不要我!我让你断子绝孙,哼!”真是郁闷,我怎么就把个闷葫芦训练成一个小痞子了类?
  “我有说过什么吗?我怎么不记得了呢?”他摊开双手超级委屈的看着我。
  “你个葱,翻脸比翻书还快。讨……厌…”大叫一声。
  还没骂完,他突然把我搂入怀中,好熟悉的温度,所有的愤怒都在慢慢冷却直至消失,接着一股暖流穿过全身,体温莫名其妙的在上升。
  “从现在开始,我会保护你,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相信我。不要再说会离开这一类的混账话来伤我的心了。”他淡然的语气里是止不住的愁怨。
  我从心底发誓,再也不把要消失掉作为借口了,这个怀抱我再也不会推开了。
  踮起脚尖,对上他的嘴唇。。。熟悉的缠绵…而他,热烈的迎合着…… 
                  第四十章 任逍遥(上)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当然要玩个够本才行。好在叶枫现在对我是言听计从,再加上我耍赖撒泼的本事,他就算不想答应都不行!这几天的行程已经计划好了,要逛街买东西,吃遍山珍海味,还要游山玩水,总之就是要兴尽才归。
  为了方便和不引人非议,我换了男装打扮。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扎个没有刘海的马尾辫,摘去耳环和首饰,换上秀气大方的宽松长袍。不过这下我可就美飞了,因为走起路来不用顾虑什么身份什么要识大体秀外惠中这类狗屁束缚了,顿觉浑身舒畅,神清气爽。大步大步的迈,大口大口的吃,爱怎么咋呼怎么咋呼,嘴里时不时叼着根麦草,看见漂亮的妞还冲她们吹吹口哨调戏一下,小姑娘哪经得起这般挑逗啊,个个脸都刷的一下红成了猴屁股,眼睛却瞟向了叶枫,迷离的的星眸暗送着琉璃般的秋波!
  真是的,不就个子比我高点,人长的比我帅点,气质比我高雅点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没办法,谁叫我也是个花痴类,像他这种货色的人,即使不出声不张扬也照样可以招蜂引蝶!不过幸好这家伙天性冷漠,任何美貌女子从旁经过他都一样目不斜视熟若无睹。
  不过他被我气的也够呛的,一路上我也没少挨训,但我总深表同情的强词夺理说“要装就得装的像一点嘛。”他捶胸顿足像是我要他扮成女子去青楼接客一般痛苦不堪,偶尔给我个“干脆让我去死”的神色,我只会笑着回他个“早死早超生”的表情,然后他会回一个“怎么会有你这种女人!”我就来个“刚好配你这样的男人!”
  最终他放弃了与我拼杀的决心,干脆放任自流随我逍遥也乐得清闲。
  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叫“锦城”,是整个中原最繁华的市集,也就是商业区。锦城分为四个区,即东南西北四城,中间是商业区的中心,来往顾客最多,生意兴隆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秋叶山庄在锦城的西北方向,而欧也山庄在东南面,所以我上次只是逛了西城,在一家酒楼里认识了温文尔雅帅气潇洒的欧也明。其实除了这两大山庄外,还有另外两个山庄,无论是实力、财力、人力、影响力等各个方面,都是不可小觑的。一个是灵镜山庄,位于锦城的正南面,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地势险要。另外一个是武林至尊北斗,龙泽山庄,位于正北,是武林盟主龙啸天的势力范围。四大山庄各居其地各思其职,虽然偶有争执和摩擦,但也算是互不侵犯,江湖上便也还算太平。
  四大家族几乎是划割了整个中原,各自把持着自创的帮派,大大小小的帮派遍布各地,约摸有一千多个,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在这个社会里,仍是以农业为主商业为辅,庄内的收入大部分来自自家方圆百里的茶园农田。锦城能发展到这种水平已经是一件令人惊叹的事了,其实除了此处,其他地方也有小型的市集零星分布遍撒各地。
  这几日的游玩也还算畅快淋漓,整个锦城基本上被我给翻了个底朝天,连何处有茅房都摸得一清二楚!什么寻常百姓、游玩行人、英雄侠客、富家公子、暴发户商贩形形色色的人都一一审视细细探究过,有名的茶楼酒楼画舫赌坊也都一一过目酒足饭饱玩的不亦乐呼,就差几家妓院没敢进去了,我可不想把叶枫给带坏了,以后给我带绿帽子搞外遇养小老婆。
  另外,还买了不少胭脂水粉、首饰和一些小玩意儿,有几个老板打趣说:“二位对夫人真是疼爱有加,痴心一片啊”,销了他那么多的货,他自然开心,胡子都翘起来了。我是无所谓,不过叶枫的脸可是青一阵红一阵的,大概在想有这样的夫人还不如养头猪呢,就算不卖钱至少也不会让他如此头疼!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不心疼钱,专挑贵的买,在最好的酒楼吃饭,赌钱赢了归我输了归他。本小姐还有一大优点,就是十赌九输,大把大把的银子往外抛,竟觉得砸银子也是生平一大乐事,爽的很,姑奶奶我输的起!
  反正叶枫有的是钱,本小姐现在也穷的只剩下他了!精神上的损失物质上赔偿,谁叫他当初把我气走让我欠了欧也明一屁股的债,还差点害死他的妖精老爹愣是白白担惊受怕了一回!赔本的买卖,对于来自21世纪社会高速发展经济头脑极端发达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侮辱智商。
  不禁感慨非常:有钱真好!再甩甩秀发捋捋青丝,挑起刘海回眸一笑:“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第四十一章 任逍遥(下)
  走到西城时,我特意拉着叶枫进了“悦来酒家”小酌一番,因为这里正是我和欧也明初次见面的地方。
  举起酒杯对他说:“与君歌一曲,请君倾耳听。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他浅笑以对,也端起酒杯回敬我:“只怕是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满腹情丝终成点点醉吧?”
  哎呀,跟我拽文类,那么爱吃醋,就让你在醋缸里好好的浸泡一番。
  我狡黠一笑,眯着猫眼作肝肠寸断样:“酒未多饮,鬓云缕缕红丝,情微醺,心易粹,夜夜辗转难成眠,细忖之,原是思君醉矣!”没有意识到危机的存在,继续我的长篇大论,“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欧也明大概就是那个人,所以这一杯我敬他!”
  头一昂,酒已下肚,定睛一看,叶枫已经走出了酒楼。我慌忙大叫:“相公,你还没付钱呢!我身上没钱,你要把我卖了吗?”
  这一次是真的惹恼他了,也难为这位心高气傲的大少爷忍耐了我这么久,需要多大的毅力啊,毅力!再不然就真的能被我驯化成“忍者神龟”了。再也没得玩了,因为他下命令说要直接回秋叶山庄不再逗留,末了还附上四个字“没得商量”。
  他买了一匹马,纯白色,只有肚皮上几簇毛是紫红色的,不仔细看是不会发现的。这匹马是我挑的,因为这样比较像“白马王子”。又想到吕布的“赤兔”马,所以就给它取了个更厉害的名字,“赤雪”!帅的忽~忽~的。
  我还不会骑马,所以只能和他共乘一匹。马在缓步前行,踏过花丛,一沁幽香,突然想到一句话“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所以又忍俊不禁悠的一阵窃笑。
  “笑得跟个白痴一样!又在打什么鬼注意啊?”他大概是听到我的笑声所以开始质问我了。
  悄悄回转过头,马背上的他英姿飒爽俊美非常,怎么会是唐僧呢?呵呵~有时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
  “就这样回去,万一你爹不赞成我们比翼双飞,来个棒打鸳鸯怎么办呢?”
  “那我们就私奔,天涯海角流浪去!”
  “想气死你家老头子哦?”
  “管不了那么多了,总之就是不放手!任他是谁,也休想拆散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幸福,如若就此失去,还不如死了干净,一了百了!”
  “你舍得放下一切么?”
  “笨蛋!从认识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一切!”
  “那我们怎么过活啊?”
  他扑哧一笑,这个问题很幼稚吗?生计可是一件大事,岂可玩笑待之,我可不想饿死街头凄凄惨惨戚戚。
  “我堂堂七尺男儿,又有一身绝学,武艺超群才华横溢,还怕养不活妻儿?”他得意洋洋自信非常。
  说得轻巧,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不曾识得人间疾苦的你吃的了苦吗?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正打算好好打击一番挫挫他的锐气,他却抢先发言了:“我优秀的不得了这点本少爷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至于你嘛…虽然没什么本事也没有可以拿得出手的技能,琴棋书画无一精通,脾气秉性也不似贤妻良母,还是个爱管闲事的麻烦精,但也算是鬼灵精怪一脑子奇思妙想,歪主意也还颇多,配我呢?还勉强过得去吧,凑合着过呗!哈哈o(∩_∩)o…哈哈”
  “你——找——死!”该死的,还没嫁你呢,就这样贬低我!虽然是事实,但是…跟这种人怎么过?!怎么过?
  “哎呀,你下手怎么这么狠啊,肚子都快被你捅破了。想谋杀亲夫吗?啊!啊!还来?”
  策马扬鞭而去,所经之处马蹄声声尘埃四起,一男一女在马背上闹腾着,可怜了这匹“小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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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遇袭(上)
  赶了一天的路,顿觉疲惫困倦,只有叶枫仍旧精神奕奕没有一丝睡意,真服了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吃了兴奋剂呢!恍恍惚惚的眯上一阵子,马背上实难沉寐,屁股酸疼不已。待我醒来,东方吐出了鱼肚白,黑夜退离隐去,朝阳熠熠生辉,阳光遍撒乾坤,渐渐暖和起来,好一个艳阳天,心情也跟着灿烂开来。身上包着叶枫的浅蓝色外袍,他似乎很是钟爱蓝色!
  此处是一片虬影婆娑的丛林,参天耸立的树木枝叶茂密繁盛似锦,一眼望不到边,我们正骑着赤雪穿梭其中。这片地区人烟稀少,一路走来只看见零星的几间屋舍,偶尔几个柴夫担着柴火唱起山歌悠悠的赶下山,进城去卖了赚点碎银子。
  一阵阴风吹过,透骨的凉意侵入心脾,树叶哗哗作响,一群麻雀从枝头惊起,拍动着羽翼朝远方飞去。地上的落叶忽的被狂风掀起,猛烈如同冰雹迎面拍击而来,身体像是被沾满盐水的鞭子狠狠地抽打着。
  叶枫捞过我紧缩的肩膀,半抱在怀里。我双目紧闭,只听见他沉闷的声音:“该死,有埋伏!”
  恩?刺客?不会吧,劫财还是劫色啊?心不由的一阵哆嗦,多少还是有点怕怕滴,毕竟本人是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年纪,还有大好的前程大把的青春等着我去开拓和挥霍,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沾襟”呢!
  气温在急速下降,时间仿佛被凝定在了这一秒,气氛诡秘静异,绝对是暴风雨前的宁谧。还未待我搞清楚状况,身体忽就漂浮了起来,天哪,在梦游吧。偷偷咧开一道眼缝,原来是叶枫抱着我飞了起来,要是搁在平时,上演这种“空中飞人”的游戏我准会欣喜若狂拍案叫绝,然而此刻绝对没有这般闲致。
  落定后,发现刚刚停留的那块空地上面多了一条七八米长的细细沟渠。见鬼了,谁挖的啊,怎么都不通知一声?
  “NND!是‘血饮狂刀’,这次遇到劲敌了。”叶枫咬牙切齿的骂着。
  他说脏话了耶,叶枫居然开口说脏话!真是深藏不漏啊,高人!绝!
  他担忧的看着我这个恼人又揪心的大包袱,意味绵远的瞅着,该不会在心里盘算着怎么甩掉我然后自个逃跑吧?555~不要……
  只一眨眼的功夫,就看见一百来个人影簌簌从树上纵身跃下,是从哪冒出来的阿猫阿狗级的人物啊?定神一瞧,晕死,竟然是婚礼上去道喜的那群武林人士!我甚至还记得其中几个的名号:娇滴滴的人妖烟梦柳,胖墩墩的尼姑清尘师太,而黑乎乎的墨尹尊,则是叶枫口中“血饮狂刀”的主人。这帮家伙来势汹汹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早有先见之明了,都不是好鸟!
  叶枫快步挡在我前面,拔出他那柄锋利无比削铁如泥的“龙轩剑”指向对方:“摆这么阔绰的阵势,你们想做什么?”
  以前从未注意过他的剑,还以为是块只能唬弄小朋友的破铜烂铁呢。不能怪我浅薄无知,只能说明我对这些兵器并无多大兴趣,既与我无多少作用又何必费心思去仔细鉴赏把玩呢?
  那位风姿卓绝妖撩媚娆的人妖姐姐走起路来臀部一扭一扭的,像只长脖子蹩脚的鸭子,慢悠悠的蹭到我们跟前奸邪一笑道:“哟,看你们一个俊逸非常一个娉婷多姿的,还真是不忍心下狠手呢!乖乖把蓝宝石交出来,暂且放你们一条生路,如何?”
  叶枫冷哼一声:“那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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