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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秋水长天-第1章

小说: 秋水长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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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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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夕阳的淡金色光辉,给下午六点多的营区,铺上了一层纱也似的色彩。
东边是个大型的露天训练场,一半是泥地,一半长着茸茸青草,上面按等距布设着独木桥、挡墙、低姿铁丝网、水坑、单双杠等训练设施,不少战友还在起劲地自觉训练着。北边有一座训练馆,杠铃、木马、沙袋、健身器等东西一应俱全。大操场内,三面环墙停着各型车辆,其中,一架空军的直升机最为醒目,其次,还有坦克。
这里,就是C国C省女子特警队的营区。
宿舍那边,很多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正在晾衣。
办公楼就比较安静了,嘻嘻,星期六,干部探家属嘛。
我拿着批下来的探家报告,气死了。
出来当兵两年多,我还没回过家呢。这一次,我才不想回去呢。
第一年,好,父母亲双双飞海南旅游;第二年,拿着申请,碰上突发事件,那当然是揉了申请干活啊。后来,就一直忙于训练,反正爸妈也不想见我,我就呆部队还好一点呢。
都怪老爸啦,好死不死的,他老战友就是我们特警队教导员,二十年前一起当兵的河南老乡。
偏偏杨教导员自作主张,替我写了申请书,还批了下来。
我家在云南。老爸曾经是当地驻军指导员,爱上了号称一枝花的当地人我妈妈,不顾爷爷的反对,奶奶的哭诉,转业留在了W市M县。
W市M县,曾经是自卫反击战的最前沿。在我读初中时,还时常见到当年YN鬼子留下的地雷制造的血案。
我爸当兵时是Y省武警总队的散打高手,却为了爱情,放弃了挺红火的事业,转业在了县公安局,搞刑侦;我妈是县高中的数学老师。两个人都忙得很,就把我送到了外婆家,可是在我的一个小伙伴被地雷炸断腿后,来探亲的爷爷发火了。
“这地方是人呆的吗?献了青春也就是了,还要献子孙吗?”爷爷是河南登封人,自幼长在少室山下,一身少林功夫,调教出了老爸这个武林高手。“我把咱孙女带回去,好好照顾。”
河南老家里,我是千倾地里一根独苗。从曾爷爷开始,这个家族就生不出小闺女。我遗传了妈妈Y省傣族女子的柔美,长得那是相当的好。回了老家,一干老李家的哥哥弟弟,把我捧上了天。
跟着爷爷、叔爷,叔叔伯伯们,我开始白天学祖传功夫。晚上,就跟着曾爷爷之乎者也地背。
学功夫苦是苦,可是,看着大哥哥们灵动的身形,好强的我咬牙忍了下来。晚上就得一边学写大字,一边跟着曾爷爷念“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上小学,也是走过场。用爷爷的话说:“哼,那个村小学,就是让小娃娃们玩的地儿。这样还能学到啥?”
所以,我就跟村里的小孩子一样,只是挂个名而已。老师按辈份,得管我叫奶,我也就大摇大摆,考试时公然打小抄了。
在老家读完了小学,我的功课是一塌糊涂。妈妈急了,派老爸把我接了回去,亲自教育。
可惜,放野了的马想驯服了可难。
初中头两年,我妈跟我大演驯兽节目。等到升初三,班主任委婉地跟妈妈提:“岩老师,你家胜男,怕是再读一年初二吧。”
我妈拉着我回家,在路上买了根鸡毛掸子,搅得四邻忍无可忍。
老爸战友,就是我们杨教导员,正好来W市接兵,顺路来看老爸,见我在一边怪叫一边上蹿下跳,笑得前仰后合,力主送我当兵。“老李,你家丫头不是跟大伯学了很多年吗?青出于蓝啊,这样的好苗子,就得送部队里去磨磨,也省得小岩着急上火。”
我妈急了:“杨大哥,你莫引了,她初中都还没读完呢。才十四岁多点,当那样兵啊。”
我一听,高兴坏了,扑上去撒娇:“杨叔叔,我要去我要去。”
我们上学年年都要祭扫烈士陵园,在我们小小的心灵里,这些最可爱的人就是最大的偶像了。
老爸拿着我的历年成绩单,看着除了语文,门门挂红灯的‘光荣’历史,皱着眉头考虑了半天,终于说话:“丽娟,能去就让她去吧。就她这成绩,考高中都悬,还上什么大学。不如送部队磨练几年,出来也好找工作。老杨他们特警队出来的,行情好得很。”
老爸甘冒大不讳,改了我的岁数。就这样,在父母的私心里,我成了个不到年龄的后门兵。
那年11月,我终于成了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
下了大客车,背着背包,我用力挺起胸脯,跟着战友们走进了挂着“欢迎新兵”大横幅的大操场。
在队长、教导员等等各级大小领导和新兵代表讲了话后,我们的私人无聊用品全部上交。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你们的到来,给这个铁打的营盘注入了新鲜的活力。现在,你们自己来个自我介绍,姓甚名谁,有什么爱好,让整个队的战友认识你们。就从一班开始。一班?”林队长的声音好大啊。
战友们一个个介绍完了,轮到我。“我叫李胜男,籍贯在河南,是云南来的。”
初到部队,我新鲜死了。摸着绿色的新军装,我美得心里都在冒泡儿。
训练起来更是格外有劲儿。
看着训练场上大家清一色的短发,我又想起了剪发的那一天。我一直都是假小子似的短发,看着女孩子们哭丧着脸坐在男兵的剪子下,我心里真是好笑啊。
抬起眼,头顶上是大大的标语: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两年多的磨练,我终于明白:部队是个大熔炉,进去的是铁,出来的是钢。但是我还要加一句:进去的是稻草,出来的是灰。
虽然我连初中都没毕业,但是,这决不妨碍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
装好报告,我决定,回家。坚决服从上级嘛。
走进宿舍,班长方萍笑嘻嘻地:“胜男,这次回去,可别忘记给我们带好吃的啊。”
“那当然。一定让你们吃坏了肚子。”我坏心眼地说。两年相处,战友们就像对待小妹妹一样照顾着我。训练时受了伤,有人嘘寒问暖;心里情绪不好,有人排解逗乐;就连第一次来那个,都是战友姐姐们教我,安慰我。
第二天一早,提着东西正准备出门。
方萍气喘吁吁跑来。“胜男,队长找你。”
放下包,我去了队长办公室。
林队和杨教导员都在。还有两个干部和一个警察。
“报告。一区队三班李胜男到。”我定正。
“坐吧坐吧。”温柔的杨教导员说。我看了看脸黑黑的林队,有点不敢。
林队一口方言:“坐嘛坐嘛。小李,你探家的事,怕要黄。现在有,让你出。”
“坚决服从分配。探家不探家的,无所谓。”我高声回答。
“老刘,你看她行不行?娃娃脸,又是云南人。”林队抱歉地看看我,转头对警察说。
杨教导员笑咪咪夸我:“整个支队她虽然看上去最小最无害,但擒敌拳、绳降、战术、排爆、驾车、射击这些科目她都是优秀。”
我心里一半儿是兴奋,一半儿是紧张。就怕他们不挑我。这两年来,凭着天生对军事的敏感和爱好,我已经成长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多希望是件艰难的啊。
这趟任务,说难也不难。刚刚听到时,我心里失望死了。
境外毒贩,要绑架缉毒英雄龙华的亲人,这是卧底冒着生命危 3ǔωω。cōm险传回来的消息。龙华是国家的大功臣,他捣毁的毒品交易额高达数百亿美金,境外毒贩,恨得他牙痒痒。龙华妻子难产去世,只得一个小女儿。我的任务,只是贴身保护他的五岁女儿龙珊珊。
这什么嘛,根本就是把我当保姆了。不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我跟着警察到了Y省B市。
在市公安局,我见到了被保护人。
龙珊珊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圆圆脸蛋大眼睛,有一点点轻微弱智,好像是生产时受了外力伤害。
龙华还在境外执行任务,他打进了毒枭的心脏。当然,毒枭肯定不知道眼皮底下的心腹就是他们要绑架的人的父亲。
当我见到小珊珊时,一向不把自己当姑娘的我,也心软。这小女孩儿,太可人疼了。弱智只是说她对于很多事情都记不住或者不大懂,却不妨碍她可爱。
我就在B市住下,天天陪着珊珊玩儿。
龙家有很多军品,很让我流口水。见我望着东西痴痴呆呆,珊珊会说:“胜男姐姐,你要玩吗?我给你拿。”我怎么可能让小孩子给我拿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开了刃的,划到小朋友的手怎么办。“不要不要,姐姐不喜欢哦。”
我们的住处很隐密,隐在一个普通居民区里。由一个中年女警察陈姐给我们买菜,我勉为其难地煮。小珊珊有时候会闷闷地趴在窗子上,向楼下望:“姐姐,小朋友们玩得真快乐啊。我什么时候才能下去呢?”
听得我心里酸酸。其实,这也太风声鹤唳了吧。想了想,我还是打了专线电话给上级:“珊珊实在太可怜了,老是在家闷着,我能不能带她出去玩玩?”
电话那头沉吟再三,同意了。
我高高兴兴地替珊珊打扮,一个漂亮小公主出现。我因为要带别的东西,仍然只是穿白衬衣和长西裤,宝贝QSZ92就揣在裤包里,用一只手捏着。这枪是才配的,专门装备特种部队和团以下指挥员的。十五颗子弹,在一般突发事件里,凭我的枪法也勉强够用了。
牵着珊珊,我带她到游乐场去。
B市是边境城市,YN、MD、T国、L国的商人很多,当然东南亚的毒贩也是很喜欢在这里交易的。
游乐场里,随处可见黝黑俊俏的南亚少男少女。珊珊好{炫&书&网久没有出过门了,拉着我欢呼雀跃。我也很久没能玩了,当然更是兴奋。
我一直顾着身上的东西,小心翼翼地。
珊珊要坐云宵飞车,我就带她去了。身边坐一个黑漆漆的青年男子。上了天,我就在珊珊的带动下欢呼起来,男子体贴地替我扶住珊珊。
“谢谢你。”我转头对他笑。
他笑起来牙齿白白的:“不客气。”中文说得虽好,听着还是有点别扭,也不知道是南亚那一国的。
我们在半空中尖叫,他就呲着一口牙笑咪咪地看着。
海盗船上,他冲珊珊举起了一只大风车。
慢慢的,我对他起了疑心。怎么可能玩每一项都遇上他呢。
哄哄珊珊,我们匆匆打车回家。一路上,我不停地看后镜。心念一动,拉过珊珊检查。果然,在她粉红公主裙的蝴蝶结里,赫然有一枚黑色的小小的追踪器。
我大惊失色。直接让车开进了B市公安局缉毒大队。
根据电脑合成画像得知,这个青年男子是第一次入境,执T国护照。安排了人手,我和珊珊就住在了局招待所。然而,什么也没查到,该人已于第三天出境。
我和珊珊回了家。只是,又搬了。
已经过了三月有余,虽然珊珊很可爱,可是,当保姆也得有个头不是。我已经开了柜子玩龙华的军用品了。龙某人居然连军刀都有十几把。休假时我只上军事网站,对这些刀如数家珍,可惜只能看看。现在,见了正品的虎牙MT、丛林王,我当然得拿来玩了。
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早已退出现役的五六式三棱军剌,这家伙才是杀人放火、居家旅行的必备凶器咧。
每天,待珊珊睡着,我就开始练功夫了。老在屋里困着,我怕完成了任务,也该退役了。说实在的,现在让我退伍,我才不舍得呢。
训练完,我冲个凉,穿件长T恤,准备睡觉。
窗外有一掠而过的黑影,我翻身跃开。“卟”地一声轻响,地上瓷砖碎裂开来。他用的枪装了消声器。我一把拿起沙发上衣服堆中的枪,躲在了立柜后。淡淡的月光下,一条黑影显露,我抬手一枪,黑影依然站立。“糟,是衣服。”我就势在地上滚开,弹片溅在墙上,水泥碎片打得我生痛。躲在沙发后面,我屏息听着声音。就在这时,珊珊打开了门,小小身躯穿件白睡裙:“姐姐……”我心胆欲裂,猛扑过去护她在身下。顾不得许多,我抱着珊珊滚进她睡房。背上一阵火烫,一颗子弹擦过我右肩。一面把珊珊塞进床下,我换左手握枪,还好,这款枪能让左撇子用。
门板并不能挡住匪徒,我没关。缩在门后墙边,我把珊珊的小镜子放在地上,借此观察。
敌人在暗我在明,我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们有多少人我却不知道。看上去他们的火力不错,刚刚一共三枪,居然就三种子弹了,我现在手里就一小小手枪,今天,搞不好任务完成不了了。
珊珊从床下推出一把军剌,就是我下午玩的五六式。怎么在她这里?我无暇多顾,换手,用左手握住军剌手柄,还是右手握枪稳当。
“小姐,放弃抵抗吧。”敌人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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