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我是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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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痛啊……
原来死前那会儿只是疼麻木了,真正的疼痛就是在你有着大量伤口的同时,还要左蹦右跳!
很痛啊很痛啊!
这样怎么办,我可不愿意糊涂的死在这个地方,我还有很多的地方没有去玩!我还有很多的美食没有吃!我还有很多的风景没有看!我还有很多的钱没有花!!!
“啊啊啊啊啊!!!!!”我狂吼着。
这是金的身体!他才不会像我这样的烂!他才不会就这样被两个人干掉!这是谁?这是金啊!那个世界前五的强者,怎么像这样窝囊的被两个人干掉!
身体越来越热,不知是疼痛让我的脑子烧坏了还是别的什么,我看到我的手上念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大量的聚集了起来,就算我这个对念不熟悉的人,也知道这样燃烧的念,足以抽干一个人的所有生命了。
可是,这样也不错。我脑中清晰极了,我知道就算死,也要拉他们三个人一起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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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就是速度、力量!
在别人打到我之前先打到他!在别人打伤我之前先打残他!在别人杀死我之前先杀死他!
硬挺着挨了两记重拳,我反手将一人的手臂牢牢的抓住,绕到他的身后就是一脚踢在他的腿关节处,再狠狠的跺在他的背上,于此同时,一只手狠狠的朝着另一人来了个直拳,骨骼清脆的响声,那人双手的手指呈不自然的方向,仰着头飙着鼻涕和鼻血,整个身体向后飞去,我双手一起抓住被我踩在脚下的可怜虫的手臂,抓紧、用力。只是“嘶”的一身,那人的手臂被我齐根的拽了下来,我不顾那血直滴的断臂,抓住它将裸露骨头的地方朝着身下的人的背刺去,直直将他钉在了地上。
1秒的时间能发生什么?无数曾经的1秒我都不在意,我只知道,我的面前只剩下两个人了。
“到底还是小看了你呢。”艾維斯似乎有些懊悔,啧,懊悔没有三个人一起上是么?
主旋律是身边狂风的尖啸,伴奏是断臂人的哀号。
“嘿嘿……我可是金啊……”我咧着嘴笑着,嘴角又痛又肿这是我手中的人最后给我的一记,将手中的人远远的扔到了地上,十分确定被捏断了颈骨的他再也爬不起来。
艾維斯似乎对只剩他一人毫不在意,此时,我离他足有三十多米远,想跑的话,我能保证让他追不上,可是,我不想逃跑,我想试试,现在这个身体能做到什么地步,而且……
逃避是解决不了认何事情的。
我要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
静止的时间动了起来,两个瞬间消失在原地,又在直径的中间,碰撞、分裂……血水和汗水飚洒,拳脚和肉体相交。
可是……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艾維斯的肉搏和现在的我只是不分上下,甚至比我还要差些,那么他是有什么依仗?这种依仗可以让他百分之百的打败我?
或者说,杀了金。
艾維斯不是笨蛋,他知道金的厉害,并为此花了六个月的时间做了一张网,而我的穿越,我的不知情把他的计划全盘打乱,先不说我胡乱的在几块大陆上乱窜了几个月,就是我现在所在的位置,自认也很难让人查出来。因为我除了乘坐飞艇外,都是用自己的脚在走路啊。
仿佛可以撕裂空间的拳风将身上的衣服划成破烂,此刻已经什么疼痛都感觉不到,就像是分裂成两个人一样,我的脑子里清晰的回想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可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知,我来到这里才几个月,由于金这个人物的存在,使得我不能自由。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为什么想杀了我,是仇怨吗?还是利益?如果不将这个搞清楚的话,只怕,我就算是今天活下去,以后不会有什么安生的日子了。
“嘶~~~~”我的胳膊被撕开一道深深的血痕,我迅速的与他拉开距离,他是用什么伤的我?
“嘿嘿……”艾維斯甩出手中武器的血珠,那是一把剑,及利的细剑。
“具现化?”只有具现化和特殊系的念能力者才可能将一把剑从无变有吧?
太卑鄙了!太无耻了!你怎么可以拿武器对着手无寸铁的人!尤其是对着我这个柔弱的美女!
啊,虽然现在是男的……
“不错。”艾維斯笑笑,那张脸,让我想一拳头砸进去,砸个稀巴烂。“现在我可要认真了。”
我知道他要认真了,那把剑在他的手中,像是伸长的手臂一样的灵活,我狼狈的闪躲着,可是只是一小会儿,我的身上就多出了四五道伤口。
伤口很痒,还有一点点麻。
“怎么样……现在你还能动吗?”
可恨啊!我吃力的动作着,但是速度却越来越慢,这种武器还附带麻痹效果的?
“唔……”我皱着眉,努力的不让自己痛得哭出来,那把细剑穿透了我的胸膛,痛死了啊!
艾維斯猛的一抽回剑,胸前的血在空中彪出很华丽的弧度。我踉跄了下,终于跌坐在地。
他像是幽雅的剑士般,走到我的身前,轻轻的,将脚印在我流血的胸膛上。哦,天啊!请让我晕倒吧……
当想,这只是想想。现在要是晕倒的话,可是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啊……
我咬着牙,狠狠的看着他。
“你赢了。”
艾維斯猛的一踹,将我踢倒在地上。“当然是我羸了。”他的语气很开心,我看不到那张可恨的脸,因为他的脚踩在我的后脑上。
我喘着气,被压迫的伤口在不断的流血、失温。
我只想自由的生活。自由的去任何地方。可是,难道我的小命就要葬送在这里吗?
“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哦?临死前的不甘心吗?”轻轻的,剑尖从我的耳尖划下,一阵温热过后,我的脸被自己的血染湿了。该死的家伙!
剑尖顺着耳后滑动,停在了那个颈饰上。
天哪!
我连裤衩都换了几十条,但是觉得脖子上的这个饰品很有型,所以一直没有拿下来过!我真是个笨蛋!!!!
“追踪器啊。你太大意了!”
感觉到剑尖已经刺在背后心里,我连忙喊叫。“等等!”
“真罗嗦!好好交代你的遗言吧!”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想杀我……”
“……这个嘛……”艾維斯似乎有些犹豫,我马上补充道,“我马上就要死了,我想死得明白点!”
“哈哈哈哈哈……我喜欢……我喜欢这句话!”艾維斯重新将已经插入一小段的剑尖拨了出来,像是显示他的劣根性,动作十分的缓慢,还故意左右扭!!!
我紧紧的咬着牙,口腔中已经全都是血,腥气一阵阵的在喉中涌动着,我克制着想要吐出来的呕意。
“因为你的命值不少钱……投胎后记得,不要挡人财路啊。”
死前话多的人除了悲情的主配角们,就是大反派和炮灰……
叫也没叫一声的,我的眼前猛的一下亮了起来,风激烈的从身后刮起,我那头十分强硬的头发都像是庞克头一样竖在了脑门前,似乎有丝丝的液体滴在我的头发上,随后……一切陷入了寂静。
“呼……死阿麦……”我挣扎着坐起来,扶住了走到我身边的阿麦小姐,似乎我的血很鲜美似的,它一下一下的舔食着我的伤口,本来都快要停住的伤口被它一舔又如瀑布般的喷了出来。我虚弱的给了它一拳头,“想我死吗!”
“My~~~”
“我才不会那么短命咧!”
“Ar~my~~~~~”
“去!你要是不来我照样活的好好的!”
“My~ar~my~~”
“……别想以我的救命恩人自居啊!”
“……!!!”
好书尽在。cmfu。
正文 第四章 替换……
(起2A点2A中2A文2A网更新时间:2007…1…13 1:06:00 本章字数:7320)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昏迷了过去,醒来后已经是两天后了,这么大量的出血都没有死,金的身体真不愧是小强啊……我衷心的赞美……
当然,我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脖子上的追踪器拽了下来,狠狠的将它踹成了一堆废铁,要你追踪我!
抚摸着阿麦的皮毛,我一直觉得它那身毛做大衣真的很不错……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猎人和熊的笑话,我取暧,它填肚?我瞥了眼懒洋洋在晒太阳的阿麦,才想起它是素食动物……
不过……这种平静的生活已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有人要金的命。
金到底是哪里值钱呢?让人舍得用六个月布置周详的陷阱来对付他?但是如果想杀人的话,揍敌客家族不是很厉害的杀手世家吗?或者说,并不是只有艾維斯一人想杀我?但是这又让我想起和艾維斯一起来的那四个人,虽然只是名字不详的炮灰级人物,但是实力也不是很差……我很值钱!?
金做的任务是‘那边’给的,听艾維斯的语气那可不是一个小小的组织,金一直在为那里工作?工作中都有人要杀金的话,那个大组织有没有可能已经知道了?就算是知道那么会不会有所动作?或者说,即使是金这种世界排名前十的幻兽猎人,也任人猎杀?更加直接的,要金命的人就是那个组织?
但是这个组织明显是国际性的,不可能让其工作人员从事这种猎杀工作……艾維斯不知道是不是赏金猎人,如果他来杀金只是个人意愿的话,那么雇佣他的人是谁?这个圈套连幻兽保护工作都在其中,看来想要金命的势力真是非常的庞大啊……
不过话说回来,金那个饰物是谁给的呢?看上去只是普通的一个圆形的饰物,竟然是追踪器……那么原来的金知道不知道这件事情?或者说,他知道不知道有人要杀他?
天啊啊啊,我越想越觉得天痛,本来身上的伤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但是这一想,头就痛得比伤口还要厉害……我不愿意动脑筋的啊!!!!!
不过,想要知道这些只有出去了,不管怎么样,一想到以后走在哪里都被人追踪、暗杀的话,就算是上帝也会生气的吧。但是……现在的我真的很烂啊……
我叹了口气,趴在阿麦的身上,手指轻轻的绕着它白白的小尾巴。
“呐,阿麦,有没有武林秘笈、绝世奇果,吃一颗就可以曾长五十年功力,练一天就可以天下无敌的东西啊……”……我YY小说看太多了啦……
“阿麦……若我不在了以后你掉进陷阱里可没人救你出来啦~”我摸着阿麦两只小小的前爪以纯洁的视线看着它说道。
“啪!”我的脸上被印了两道红印子…… =_=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离开了森林,出去到了外面的世界,虽然只是十来天,但是当我看到喧嚣的城市时,却有一种重生的感觉,这是因为(又)去了一趟鬼门关的感慨吗?
“哪里来的乞丐!滚远点!”
饿,这是我要进一家商场的时候保安对我说的话。周围一堆人,当然是穿着光鲜举指‘优雅’的看热闹的人。实在是没办法呢,我又没有带多的衣物,身上的那身早就在打架中被划成了乞丐装,说起来……我似乎也有很长时间没有理发了。
“哪。”我掏出身上十来张纸币,不多,也就几十万而已。轻轻的抽出一张潇洒的扔下,“看什么看,没见过临时演员啊!”呼!真爽,早就想这样说一次试试了……
金钱万能!
在钞票的攻势下,我得到了顶级的服务,当我穿戴一新的从大商场里出来时,已经彻底的成了另外一个人……
油头粉面、西装革履、手提公事腰揣……呃,还是手,手拿手机。
我的手中拿着的是一枚据说是新款的手机,说实话,我并不怎么喜欢用这种东西,让我买下它的理由是,它和我原来在脖子上戴着的那个一模一样。没错,那个本来就是免提电话……
它的宣传手册很漂亮,非常的精美,除了一大堆另人眼花缭乱的自我吹嘘外,唯一有用的信息就是它的生产公司。Nicholas。
这是个很熟悉的名字,我站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道路的人行道中间,抬头看着那一张张的巨型广告,铁皮的广告牌被一张张广告像是打狗皮膏药般贴满着,每几张广告中间,就有这个名字的出现,Nicholas,Nicholas,Nicholas……
这个公司看起来很大啊……从化妆品到家电,从房地产到玩具。我肯定那只被我踩得稀烂的追踪器和这个公司有着什么关系,为什么?因为说明书上写着……张显个性、独一无二……
这里面,真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