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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路过蜻蜓-第27章

小说: 路过蜻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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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现在拒绝,我就可以离开,在当地打听,就一定可以找到他的父母。然后,找到他。
  但是很多时候,我强势拒绝他人的姿态,不过是为了掩饰天生的害羞自卑,以及少许的自负。而关键之关键,是我还爱着Sam。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做不到莎伦的大方,但我对她只有敬仰和尊重。如果真的可以做到三人行,我为什么不可以去接受?更何况,我一早就默默接受自己只是他隐藏在内心,以及阴暗地带的红颜。
  方冰已经为我总结出一个真谛:要想赢,就得先学习怎么输。
  我已经赢了那么多,为什么不肯输一点给她,我的姐姐?
  父母已经知道我的消息,有一些惊奇和生气,但终于也无可奈何,我答应他们,一切都会好好的。妈妈这才哭着挂上了电话。方冰最后一次在电话里跟我说的是:“你终于做了一个天亮时刻就分手的女人,实在让我们佩服。”
  我说:“替我向他道歉,说声对不起。”
  她在那头笑:“那是一定,不过难得你看人看事也可以这般简单,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不再说话。
  除了方冰,其他同事包括我父母都以为我不过突然嫁去了香港,成为白太太而已。所谓白某人,其实是莎伦的弟弟。他叫白祖辉。这一切,不过是障眼术。这样大家在香港走动,也比较方便,Sam如果去看看自己的弟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他和她都用心良苦。
  然后,我的旧号码被换掉。但我知道,Steven总归是会找到我的。只要他还对我有爱抑或有恨。
  相处这些时间以来,我已经看出他是那样的一个男人——不管有多不如意的事情,都懂得对自己说“我忍得住。”不管有多大的挫折,都懂得对自己说“我撑得住。”即使有多伤心绝望,也懂得对自己说“我看得开。”所以,不管有多艰辛委屈,他都会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找到朱嘉华。”从他当初坚定要背叛父辈的生活开始。
  小报的头版已经拿我和Sam女友的弟弟白祖辉说事,大标题小标题都确实吓人,其实原话都很平常。断章取义之后就是不一样的味道了。幸好主题不过是围绕家事而已。
  我安心在莎伦给我安排的公寓里养胎。这段时间Sam经常会来看看我,但从不过夜,我们的肌肤相亲,多在白日进行。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匆匆来匆匆去。
  我理解他,我爱的不是一个平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够过于贪婪,有了王子还想要白马。
  Sam的妈妈也跑来看过我,老太太很慈祥,她跟我反复强调的是:“你对莎伦要忍让一些,想想看,她在我们家十多年了,从来没出过一点儿差错,和我儿子也是恩恩爱爱的,虽然她没有给我们家生出一儿半女的,但我心里清楚,没有她也不会有我儿子的今天。现在凭空来了一个你,把他的心都占去了,她怎么会不生气不嫉妒呢?只是面上不说而已。无论如何,你要顺着她一些儿,等孩子生下来,她一看见宝贝儿子,气就会慢慢的消了。知道吗?”
  老太太说的时候,眼睛一直在我的肚皮上打转。我能看出来,冲着这孩子,她已经完全接受了我,只是希望我和莎伦能够处得好。我不知道,如果莎伦有儿有女,她是不是一样这么大方接纳我?但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不可以做任何善良的幻想。
  我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但我也必须保护我自己。
路过蜻蜓27
  27.在香港这个土地上,也许我再没机会重温上海民宅里的寻常生活。
  1997年1月15日,林青霞做了妈妈,诞下爱女。我躺在沙发上看娱乐节目,吃爆米花,我的儿子在我腹中频繁翻身。20日,听说齐秦向王祖贤表白要爱她三辈子。Sam来看我,拿这个当笑话同他讲,他的表情似笑非笑说:“我从来不看好他们。”
  2月中旬,李丽珍产女几乎是难产。Sam跟我开玩笑说,今年是女孩年。
  “如果我生的也是女儿,你会接受她吗?”
  “只要是我的骨肉,我都会爱他。”他说得很诚恳,“就算我要儿子,大不了我们再生一个。”
  我将头埋入他胸前,他揽着我,我们在这样的幸福中,静默了很久。
  他一向手段高明,不然多年在娱乐圈沉浮,怎么熬成长青树。这绝对不是光有实力就可以做到的。他将我安排得这样稳妥,缜密。足见他是下了功夫的。
  从离开上海开始,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稳定,干柴烈火的激情已经淡化。他对我的态度变得客气尊敬,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数时间是温和的拥抱。鲜有争吵,没有伤害,同样,也没有了欲仙欲死。我不能够像其他普通的女人一样,随时可以扯开嗓门跟他赌气,即使有小小的争持,也是低低的声音。委屈的时候,除了默默流下泪水外,没有别的出路。
  他人前身后有太多窥测的目光。我似乎能够看得见未来的生活蓝图。
  他仿佛也只是在静静地,等待孩子的到来。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难免寂寞难耐,幸好Sam已经给我开通国际长途。我可以跟方冰聊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会给我制造任何麻烦。
  她每次都会跟我提起Steven。他总是去骚扰她麻烦她。全是为了我。
  全为的是我。
  她说:“你的意思我已经带到。他没有说什么,好象是挺能理解的,觉得只要你自己幸福就好。只是每次见他,都比上一次更憔悴。到底也是不错的男人,何苦为你这样的女人……”
  我开玩笑:“你不是一直渴望脱离苦海吗?可以尝试色诱他,你的驭男术向来在我之上。”
  “去死吧,我是乘人之危的人吗?”她哈哈大笑。
  “这有什么呢?李宗盛最近不也为林忆莲离婚了吗?”我嘿嘿地。
  “哟,大小姐你什么时候看那么开了?以前不是一向奉行道德至上吗?看来爱情的力量果然强大。对了,我看他们的Fans好象也没把他们两个怎么样啊,要不你让Sam也向他看齐?”
  “算了吧,人家是林忆莲好不好!性质不一样。”
  “也是,人家那叫真爱战胜舆论,你这个,则是道德沦落良知泯灭第三者插足是要遭受众人板砖的。哈哈。”
  我虽然好气又好笑,但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没错:“所有明星的情感挫折,家庭纷争,寻常百姓家天天上演,不过是因为明星是明星,很多尺度到了他们身上,就得被放大夸张。”
  “宝贝,你还是多安心养胎,实在无聊,就写写东西,给我们投稿也是好的。妞妞还是挺喜欢你的文字。我也知道你不会缺这些钱,就当是帮朋友我一把吧。”
  我说好。挂电话的时候忍不住罗嗦:“碰见Steven,替我告诉他,不用再等我找我,不值得。”
  “好的,一定,不过值得不值得,我想他自己会衡量。大家都是成年人。”
  就这样挂了电话。
  低头看看自己,身材已经臃肿,看不见自己脚尖的日子,指日可待。拿起小坤包,不施粉黛,我去附近的大卖场逛逛。有时晚上Sam过来,会很饿地问我有什么吃的。总是做糖水,怕他会有吃厌的那一天。
  总是很期待他能过来吃一顿晚饭,那甚至比肌肤相亲,更能让我爽到。我实在热爱他的厨艺。怀念他的厨艺。连莎伦姐,都喜欢他不定期地送亲手做的糖水之类去她的房间,再配合着糖水中的甜腻腻,扯半天闲话。
  我在超市里的生鲜食品区转来转去,想着晚上做点什么好吃慰劳自己和肚子里的宝宝。正在翻来覆去地挑几颗西红柿的时候,人拍了拍我的肩。回头看,一时间没有认出那个女人。等她开口说:“我只是上个月把头发给打理过了,是在TONI&;GUY连锁店设计的样子,好看不?”我的耳朵就先苏醒过来了,接着是记忆。然后我几乎要蹦蹦跳地按着她的肩膀转啊转。她也一样。
  “丽莎!”
  “蜻蜓,你好吗?怎么来香港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我有些尴尬,突然极想迅速结束这次会面:“对不起,我结婚了,家里人都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你结婚了?”她双手按住我的肩,人向后远,从上到下反复打量我,“还有宝宝了?你是应该在家里好好养着,不应该跑到这个空气浑浊的地方来受污染。”
  我是不用过来这样的地方,Sam给我安排得好好的,家里的阿姨是我个人专用的姨娘,我想吃什么用什么,同她讲一声就是,何必巴巴地跑出来呢?
  我只好说:“在家里坐不住,就出来走走。”
  丽莎很高兴:“也幸亏你出来走走,要不我们怎么可以再见呢?”她知道我已经不做娱乐记者很久,亦远离这个圈子后,更加高兴,仿佛以前的那些隔阂,突然就消失了。
  “昨天晚上还和你们上海歌迷会的一个小姑娘吃饭呢。她是全家移民香港了。席间重要的话题是最近的香港小姐,我和她最近疯狂看好其中的12号。同时疯狂的还有我的老同学兼好朋友兔子,还有办公室的小同事。一班女生,从23岁到30岁,通通看好这个姑娘。”
  “你们真可爱,都这把年纪了,还这么对陌生人起劲。”
  “我就不说为什么看好她了,也懒得分析为什么这么多女孩喜欢她,不想上纲上线到社会学人类学的高度。我只是惊诧自己,不是号称年纪大了么,为什么时隔多年居然还能像十六七岁时那样喜欢一个不相干的人一样疯狂……”
  她嘴巴里那个不相干的人,自然是Sam。
  我知道她十六七岁时,就同我一样热衷给他做剪报,为他叠过纸鹤叠过星星,那时候,全中国有无数像我们这样的女孩吧。
  “我也快结婚了,记得要过来一起喝酒。”她翻皮夹给我看她男朋友的照片,“你知道吗?他唱Sam的歌,真的很像哟!”
  “他也是Fans么?”我问。
  “当然啊,要不我们怎么会那么有缘分呢?”
  “今天他没有来吗?”
  “没有,我是悄悄出来给他准备晚餐的,昨天晚上我们一起看碟,看得好饿哟!你不知道那些外国片里,打打闹闹的,可是那些意大利黑帮吃得真好!一个杀手怎么可以在杀人匿尸的途中停下来去妈妈家吃一块蘑菇烤披萨顺便带上切肉刀继续任务,黑帮教父怎么可以在锅子里煎着肉泥肠的时候同时审问胆战心惊的下属!看都把我看饿了!”
  “所以你打算今晚上演一次家庭版?”
  听我这么一说,她更加兴奋地比画着说:“是啊,一顿完美的双人意大利晚宴!。煎培根,意大利细面和蘑菇番茄肉酱,只要把各种香肠,比如鸡尾肠、肉泥肠、蒜肠等都用刀划上网状格纹,在黄油煎熬之下产生美丽的焦痕,并且滴着香浓的白脱敞开胸怀就行了。两个人煎得一头汗,在桌子上摆开几大盘对面对坐着吃,觉得不够过瘾的话,可以打开电视看Sam最近主演的一部连续剧,太温馨了,又很搞笑,简直是要爽翻天啊!”
  我跟着咕咕地笑,由衷赞美这样的画面。曾经那个充满普罗旺斯风格的蒜泥蛋黄酱香味的早晨,以及大块朵颐韩国泡菜卷五花肉的黄昏,我不是不记得的。
  那一枚内里刻着“情若深”的开口手镯至今藏在我的身边。我选择了他作为这辈子的期许,就应该明白,我会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在香港这个土地上,也许我再没机会重温上海民宅里的寻常生活。
  但是身上有着他的骨血,已经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
  我陪着丽莎边选各种意大利食品,边闲扯家常。所有的言语里,除了“婚姻生活”方面,其他都是实话。我向来不擅长说谎,幸好丽莎一直关注货架上的东西,没有注意到我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她同我回忆当初相识的过程,如何因为一张报纸的一角,一份异地的包裹,一颗热爱Sam及他的歌声的心,而走在一起。她说起曾经如何为了索取他的一支签名,而不惜劳民伤财地惊动许多朋友;提醒我曾经同她说起过为了接近Sam,差点去钻宾馆厨房的安全楼梯……然后,我们一起笑得眼泪都下来。
  “蜻蜓,如今我们都已经成了他人妇……也幸好,我们的青春,也曾那样疯狂过。”
  我点点头。
  走走谈谈到后来,觉得腰酸背疼,有些憋气,便提出要先结帐打道回府。丽莎很客气,坚持送我到结帐处:“记得常联系,有空把你先生叫出来,我们4个人一块喝茶吃饭,我们做东!”
  我说好,心知这已是无法完成的承诺。
  这个夜里,我让阿姨帮着,做了一个人的意大利晚餐。
  虽然知道孕期不适宜喝酒,我还是开了一瓶上好的玛哥堡红酒。吃到一半的时候,Sam突然来临。给他开门的时候,我手里还举着酒杯。他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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