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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路过蜻蜓-第17章

小说: 路过蜻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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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手指收回来,放进自己的口中,然后眯起双眼,深深呼吸。然后用舌尖轻轻接触我的耳垂。
  在这调皮的挑逗中,我终于忍不住轻轻地,略带放浪地笑起来。
  然后我的躯体无忧无虑地开放,任他放肆地进出。他是一个老手,一个高手。盘剥了自己的男人,在我面前,一样光彩照人。当他昂然站立我面前时,我几乎要整个人低下去。第一次,我看见真实的,男人的阳物,竟然格外曲线优美。
  也好,纵使没有以后,纵使只是昙花一现,我也能够瞑目了。
  那条昂贵的孔雀蓝长裙滑落在床边。来自初夜的疼痛,伴随着懵懂的快感,颤动着我的身体。我已经不能相信,相信自己,就这样突如一夜春风来。
  他的技巧丰富娴熟,他的动作细致柔和。我心甘情愿地,在他的身体下面,开出花来。
  “还疼吗。宝贝?”他在我耳边呢喃,十分温柔体贴的男人。
  不不不,镜头要迅速闪回去,我们怎么会“滑落”到这一步的,我不能忘记,我要加强记忆。
  他的汗水淌满后背,流转于我的十指间。我由瑟缩进入紧张再进入疼痛接着开始奇妙的高潮,最后以满足落幕。
  他最后倚靠在床头,喝一杯水。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长长吁一口气。许久,他用纸巾擦着脸上的汗说:“宝贝,你居然还是处女!”目光中似乎还有些歉疚,他在想些什么呢?
  “嗯。”我一只手扯着床单,红着脸。1995年的仲夏。我第一次在梦里感受到了幸福的疼痛。
  他搂紧了我,替我盖上薄被,让我倍觉温暖与安全。冷气在呼呼地吹。他说:“蜻蜓,谢谢你,你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他比我大19岁,可是心是那样年轻,浪漫。让我受用。
  我抱紧他,嗅着他的气味。感觉真实而幸福。他却再度蠢蠢欲动,令我欲仙欲死。最后一次风平浪静后,他贴着我耳边说:“亲爱的,你真好。”
  “我也爱你。”
  他靠在床头喘气。我将耳朵贴到他心口上,手在他的肚脐上画圆圈。
  “下次来见我,还穿那条裙子好吗?我喜欢这颜色,喜欢它在你身上的样子。”他的眼睛突然定格在那条裙子上。我将整张脸埋进被子里去,他以为我害羞,便也缩进来,于黑暗中找我的唇。
  云雨再度降临。
  仿佛要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发现,已经错过2顿正餐。
  “等着我,我去楼下买面包来果腹。”我用浴巾裹起自己。下床。
  “光着脚就这样下去?”他踢开被子,整个人晾在床上,空调呼呼运作着。他的那里如温顺绵羊一般,静静歇息在黑色的草丛里。我一时看到呆掉。
  “喂!”他叫我,“小色女不要这么色迷迷!”我霎时发现自己的贪婪,不好意思地逃进浴室里。
  良霄从来苦短,尤其热恋时刻。一枝梨花压海棠。
  走出浴室的时候,意外闻见饭菜的香味。
  我大呼小叫:“亲爱的,你又出去买菜啦!”
  他点头微笑:“傻丫头,也不看看几点了,现在顶多去快餐店吃个汉堡,或者上咖啡馆弄份蛋糕,营养怎么够呢!我说过,我要做我拿手的菜给你吃……”
  我正好准备伸手偷吃桌上一盆已经炒好的开洋鸡蛋,听见他最后一句话。心里猛猛地一热,有一滴噙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却没有落下来。我等着他的下一句话,他说:“如果你喜欢,每次我都可以做饭给你吃。”我是想说什么的,可是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约定:蜻蜓可以动Sam的任何东西,惟独不能碰他的手提电话。
  我终于知道他其实早就和莎伦在国外结了婚。但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莋爱,他说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莋爱对她而言,只是想为他生个孩子。
  而他是个天性浪漫,追求生活情趣的人。
  他永远喜欢为兴趣而去工作。所以他永远没有忘记自己曾经在餐馆里打工拜师学来的手艺。
  普罗旺斯风格的蒜泥蛋黄酱和韩国风味的泡菜卷五花肉是他的擅长之作,前者备受每日早晨习惯用起士炉烤了面包吃的他青睐。他说,里面有自己朝思慕想家的味道。我立刻傻乎乎地接茬:“那你教会我,我一辈子做给你吃。”他便沉默。我只好换个话题说:我给你加杯咖啡吧。
  有时他会尝试在蛋黄酱里加入西红柿,做成口感浓郁肥硕的“Sam特制”意大利面浇头。逢到在上海的时间比较空闲,他就用莳萝酱抹在小母鸡的鸡皮里再反复烧烤,配上红酒及匈牙利肉汤,慰问劳苦工作一周的我。他从小曾被家里送去国外生活许多年。
  他是真的爱我,毕竟莎伦姐姐出现在我之前。她是他真正的发妻,我不可能抹杀她在他心里的往日情愫,他也说过,如果没有她,绝对不会有他的今日。所以每一顿饭后,我都会体贴而温柔地替他抹去唇边的奶油和米粒。有时候用干净的餐巾,有时则用自己的唇。
  只是每当他的手提电话响起,不需要他一个手势,我便自觉地钻进厨房,并将门虚掩上,绝对不能让电话那头的人,听见屋子里有另外一个人的呼吸声。电话有时很短促,短到我还没切完一根黄瓜,有时很长,长到我做完一锅红酒焖牛肉。
  就在那段“囚禁”于厨房的日子里,我的厨艺疯狂见长。
  总是,总是听见Sam对着电话里说:“是的,接你电话,油烟机都没来得及关。你猜猜我都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哈哈,猜不出吧。”
  或者“我不在的时候,记得叫珍妈给你做糖水吃。要爱惜自己。”
  我不能够产生醋意,那是没道理的。可是我要是说我一点都不难过,那也是假的。一个女人在得到一个男人之前和之后,心态变化是多么大啊,大到我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
  难怪连方冰都说我变了。可是我又如何能同她分享我的心情?甚至连避孕的知识,我也只能自己找资料来看,绝对不敢咨询她这个老手。你能理解一个女孩,一夜之间拥有了爱的甜蜜和尴尬,却无处可说的心情吗?
  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上的这个男人,不是凡人。
  如果我们需要风平浪静的恋爱生活,我就必须守口如瓶。即使纸真的包不住火。
  即使他一时的感情流露,对我渴望说哪一天彻底告别歌坛,一起去国外没有人认识他的小镇上,开一家饭馆,过最纯朴却如蜜一样的日子。
  他已经有足够足够的钱,我也拥有足够足够的爱,给他。
  方冰一口咬定我是恋爱了,要不就是吃了迷魂药。她形容如今的我,说得难听点,就是每天跟“吃了春药一样”。
  “蜻蜓,你的矜持,伪处女风格,统统消失了,你知道我现在看见的你是什么样子吗?春风得意,红光满面,得寸进尺。”
  得寸进尺?这样的形容词也亏她说得出口!也许,一切都是真的,我还太小,不懂得伪装自己。满满的爱,不知道如何控制它,不让它溢得到处都是。
路过蜻蜓18
  18。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你知道自己不会爱上这个人,但是你又不能够失去他,所以只好给他一个希望。而这希望,永不能相许。
 
  Steven再次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他像是突然苍老了很多。他依然带着各种八卦和消息。我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的时候,他的眉眼不再鲜活灵动。他渐渐地变得像一潭死水。
  我跟他说,我一直在想他,想念曾经一起工作的日子。
  他勉强地笑:“是吗?我想你是想念我手里的各种信息吧。”
  “如果你要这样想,我也没有办法。”我喝一口咖啡。
  他看看窗外,两只手交叉在一起,指节的峥嵘,明显告诉我他瘦了。
  他则说我看上去滋润多了。
  我知道他很聪明,很敏锐。但我需要他乖乖地被我控制,起码,最起码,他不可以知道我和Sam的真相。除非Sam下道“圣旨”,公开我是他的正式女友。
  所以当他为那次的冲动与卤莽道歉,并向我确定是否永远只能做朋友的时候,我避重就轻地回答他:“许多事情都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如果人能够决定一切的可能性,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悲欢离合了。”
  这样的文字游戏,我很久没有玩了。
  他想了想,鼓起勇气说:“那么,我不会放弃追求你。我想看看,老天爷他到底帮不帮我。”
  我笑笑:“好啊!热烈欢迎!”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你知道自己不会爱上这个人,但是你又不能够失去他,所以只好给他一个希望。而这希望,永不能相许。
  果然,他对我的追求开始越来越显山露水,厚颜无耻。他次次同我讲“蜻蜓,我绝对不是因为想取悦你才提供你那些素材。这是两码事。”但我心里总是有着疙瘩,喉咙口堵着一块石头。但是我常常这样对他说:“告诉我你幕后的高人是谁,也许我可以考虑是否接受你的感情。”
  我吃准了他不会这样做。我欣赏他在这方面的义气。中国是个泱泱大国,会讲义气的男人,本来就没有几个。何况我一直都在怀疑,这个高人到底是谁,甚或他是否真的存在。
  他只是看看我,深呼吸,然后将目光移到别处,说:“对不起,我们再等等吧。”我心里便落下一块石头。
  其实这一年来,大家都已经心照不宣。圈子里相互通气,彼此需要和利用,共同进步。国内的传媒自然没有境外的专业,无论个人还是大环境。
  1996年3月,张学友给了女友罗美薇一个名分。国内娱记者则忙于抄改香港的报纸,他们也就能做到这样,略微敬业点的,也无非是与香港的同行通气,进行再挖掘,再跟踪。写的好不好,表达得独特不独特,一样的素材一样的底料,主要全看选题操作的功底了。
  即使直到今日,我仍然觉得可悲,大家拿的死工资,做好做坏只是看领导是否评选你的作品为优秀稿件,采访拍摄一条龙还是照旧得自力更生。方冰抱怨过:“你看人家外国,借件衣服借瓶化妆品,都是编辑最牛,一道圣旨一下,品牌商人立刻屁颠屁颠地送上门来,哪里同我们,借件天价衣服,弄坏一点都要赔偿,倒霉的,几个月白干。”
  她说的是实话。可是无论读者还是领导,依然觉得我们不够刻苦努力。
  很多东西,可以私下说一说,但能不能报告出来,则是另一回事。
  Steven总说:“我这里有某某同某某某的xxx事,可是你敢写吗?”
  他说的也是实话。我们总是在同行的宴席上,图个嘴皮子上的痛快,然后各自如走狗一般回家睡觉。
  林编不止一次提醒我:“你不能让自己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肤浅。你是做深度报告出身的首席记者!”
  我完全听得进去她的话,但,履行起来,似乎有越来越难的趋势。
  从前那个心气高傲的女孩,现在成了很低很低的小妇人。
  Sam平均每月来上海1…2次,我们拥有狂欢一般的日子。有时我去香港出差,他偶尔请我一起喝茶。有狗仔队捕风捉影,聪明的他都一一击退。
  面对镜头和麦克风,他始终说:“我爱我的女友,她多年陪伴我,我很尊重她。”
  记得成为他的女人后,第一次听这样的说辞,当时正在吃一盘辣白菜猪肉,眼泪就下来了。但我知道,日后总会习惯的。
  在我的枕边,他每次都喘着粗气说:“蜻蜓,我爱你,且只爱你……”
  1996年……许多八卦杂志报刊封面闹闹地挤满艺人的感情生活报道,除了绯闻之外几乎不再有其它消息。林青霞生孩子啦,郭富城有约会啦,张曼玉男友离婚,巩俐决心要嫁人……
  同年,我所在的社,换了投资方。因为高层不清不楚的安排,林编被调往南方城市去负责一本新刊做总编辑。走前她邀请了我。我却决定留下。她有些意外和不解,但最终没有坚持。
  而事实上,我也已经厌烦再做八卦的稿件,并且这时时难免会触到Sam的敏感之处。妞妞乘机派出方冰当说客,让我跳过去负责他们杂志娱乐版的首席编辑。条件是不用亲自做稿及采访,专门带小编辑小记者,以及审核他们的稿件图片。
  我乐得轻松。Steven也对我越发巴结得紧。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吃饭什么的。对外,大家都以为我就是Steven的女友,我也放任这流言蜚语。私下里,我同他讲:“绯闻永远不会成为真的。”
  可是我知道他一直是认真的。方冰也觉得那是不错的金龟婿,起码,他是个让大陆妹妹们都渴望无比的香港人。
  嫁到香港有什么好?我实在不清楚,我只知道,从此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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