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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痞子大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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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嘿,师姐……”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曲笛待呛咳稍缓,拚命转动脑子,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以免破坏了他“纯良可爱小师弟”的形象。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师弟,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你年纪还小,喝酒会伤身体的。”生气归生气,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师姐,我……呃……其实……我只是好奇。对,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早也喝、晚也喝,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绝对没有别的心思,请师姐明鉴。”
  他喝得小脸通红,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这小师弟啊,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宁折不屈,打死不认错。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师弟,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还是一时好奇,师姐只想告诉你,喝酒对身体不好,师姐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那样师姐会很心痛的,比自己受伤还痛,你能明白吗?”
  曲笛低下头,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
  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只有丁叮。
  “对不起,师姐。”在她面前,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
  “没关系,只要你答应师姐,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不会吧?让他从此戒酒,这……这让他怎么活?
  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饭都没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
  不行,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
  怎么办?他飞快转动脑子,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
  “师姐,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那为何你说的圣贤书中,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感谢丁叮吧!她那么努力教他,不止武学心法,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
  “有吗?”她没印象。
  他摇头晃脑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呃?”她迟疑了一下。“好像真有这几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还不止呢!”他继续念:“钟鼓馁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劲:“还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姐,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
  “师姐,莫非你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师姐,你这样就不对了,你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你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连喝都没喝过,是不能说它不好的。”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你说的也有理,这酒是好是坏,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
  “师姐请。”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干果、花生、核桃、肉干之类的小点心,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记得他刚才说过,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灵机一动。“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她细细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热辣自小腹升起,在体内巡回九转,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
  曲笛强咽口唾沫,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诚不欺人也。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
  “师姐,这酒好喝吗?”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嗯……”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不知道,我……头有点晕……分辨不出来……”
  “没关系,一口不够,再来一口,总要尝出滋味,是不?”
  “也对。”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曲笛加快速度将丁还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将丁叮紧搂在怀里。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还进饭堂准备用早膳,看见醉倒在地、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色狼进门?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他们毕竟年纪还小,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
  他敢肯定,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就已经变成酒鬼,照这样的喝法,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
  不行,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早晚闯大祸。
  丁还下定了决心,只是……他能如愿吗?
  时光转眼逝,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
  想他刚上山时,明明年长丁叮四岁,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可三年下来,他身子不仅壮硕了,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三年,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怎么会长不高?”
  “不要脸。”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长年累月受影响,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
  “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短短三年,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我只要高得过你,将来有力气抱你进洞房就行啦!”
  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一听他说这话,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来这招。”曲笛错步、侧身、弯腰,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满心以为躲过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唉哟,师姐,轻点轻点,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大声讨饶。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曲笛一个纵跳,离她三尺远,回头高声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说的?”
  “臭曲笛,你给我站住。”丁叮手一拂袖,利剑出鞘,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
  “救命啊!谋杀亲夫噢!”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身形却如狼扑猿跃,在山林间纵跳自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探出丁还那颗白花花的脑袋。“又开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各样恶习尽露,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
  丁还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还的命中煞星,这一环扣一环,最后,丁还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越加摇摇欲坠,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变成碎瓦烂泥一堆。
  “唉!”丁还抬头看见一群飞鸟“惊”过。“不好意思啦!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谋杀亲夫”的游戏到山下,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后倒累了他。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被捉进了大牢。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应该能学到教训,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自从知道丁还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还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破坏湖泊一处,捣烂船屋四艘;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
  “也罢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头管不了、管不了了。”他缩回脑袋,继续喝酒,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
  另一头,曲笛在树上蹦窜,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一路劈荆斩棘,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剑。”
  “有本事等你追到我再说吧!”他拍拍屁股,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
  “臭屁!”她一剑挥出,左手在腰带上一抹,射出一点晶亮。
  “啊!”曲笛但觉腰间一麻,扭头看去,却是一枚绣花针。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厌诈,这可是你说的。”
  “好,来而不往非礼也。”他眼睛利,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袖子一卷,全部带走。“还你!”
  丁叮剑舞如风,森森利芒织成光网,将他射来的“暗器”全都搅得粉碎。
  随着“暗器”纷纷被搅碎,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更有无数黏液喷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
  “哈哈哈……”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我说师姐,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
  “毛毛虫——”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就是那些虫子、长蛇、老鼠嘛!
  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金针来对付她,她还不怕,但是毛毛虫……
  “曲笛!”厉声直冲九霄,丁叮回头剑光再闪,比刚才更锐利三分。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里。
  晚膳时分,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
  丁还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真是怪了,他养丁叮也不是一、两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
  可说丁叮泼辣,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
  现在丁还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大吃豆腐了。事实是,他也管不了,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那风暴连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吃了个八分饱后,开始慢条斯理跟丁还算帐,他每次打输丁叮,总要找丁还麻烦。
  “老头儿……唉哟!”他一句称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
  “你再说一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
  “师父。”曲笛瘪着嘴瞪丁还一眼。
  丁还真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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