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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吾本贵女-第4章

小说: 吾本贵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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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看着那些少年的背影,忽然站了起来,探出头来看了看四周,便快步走出来,跟了上去。

如果非要卖,也要找个善良的卖主吧。

那些少年走进一间酒楼,林华在酒楼外面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了下来。

之前不觉得,现在闻到酒楼里面飘出来的香气,林华的肠胃咕噜噜的叫个不停,胃隐隐的疼了起来。

林华咽了口口水,暗暗给自己打气,“再等等,再等等。”

没有钟表,林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连隐隐作疼的胃都没有了感觉,可那几个少年还不见出来。

这酒楼不会有后门吧?

林华模模糊糊的想着,忽然啪的一声脆响,林华脚边落下一枚滴溜溜转圈的,暗黄色,圆形方孔的,铜钱?!

林华抬起头,只看见一个佝偻的背影,还有模糊不清的感慨,“唉,可怜呐,小小年纪就出来讨饭,还连个破碗都没有!”

捡起铜钱,紧紧抓在手里,林华眼眶一热,忙又硬压下去,死死盯着那酒楼的大门。

会好的!

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以后我林华肯定有吃有穿有钱花!

林华心中不停的念叨,将那枚铜钱抓的几乎嵌进了手心的嫩肉里。

终于,太阳过了头顶的时候,那几个少年出来了。

青春痘少年满脸不高兴,“你们怎么吃完就不认人了啊?说好下半响陪我去赌档的。现在一个个都要走,真是的!”

其他几个少年打起了哈哈,几个人推搡了一会,便纷纷丢下青春痘少年,一个个的走掉了。

青春痘少年咒骂了几句,狠狠的踢了几下地面来出气,便垂头丧气一个人走了,边走还便嘟囔着,“白眼狼,喂不熟的白眼狼,就想着从小爷这里噌吃蹭喝。”

林华慢慢站起来,却还是因为头晕而打了个趔趄。等林华头晕过去,那青春痘少年已经走远了,林华连忙跟了上去。

青春痘少年走的极慢,时不时的停下来看周围小摊上的东西,遇到喜欢的就拿过来翻来覆去的看。

林华远远的跟着,不敢靠的太近。

四、王婆子

“肉包子,肉包子,热腾腾的肉包子,一文钱一个哦!”

一个包子铺门口,长桌上摆了好几屉蒸笼,热气腾腾,一阵香气就扑面而来。

林华咽了咽口水,那青春痘少年正停在一个小摊上拿了什么东西在看,林华连忙跑到包子铺门口,伸出手去,将那枚铜钱递给那肩膀上搭了白布的店主,“我要买包子。”

那店主笑嘻嘻的伸手抓过那枚铜钱,丝毫不在意林华脏兮兮的小手,“小姐儿,你要肉包子还是菜包子?”

林华的眼睛好像粘在那白白胖胖的包子上,怎么都挪不开,“肉包子怎么卖?菜包子怎么卖?”

“肉包子一文钱一个,菜包子一文钱两个。”

林华立刻说:“我要菜包子。”

笑嘻嘻的店主立刻拿了张黄色的硬纸,卷起来包了两个包子递给林华,“小姐儿你拿好,下次再来啊。”

林华接过包子,尽管烫却舍不得松开,埋头深吸了一下香气,又抬头对那店主笑道:“谢谢掌柜的,祝掌柜的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那店主一愣,林华已经转过身去,却发现那个青春痘少年已经看不见了。

林华急了,抱着包子就奔了出去。

幸好幸好,那青春痘少年只走出了十几米远,正提了一只大红灯笼和那卖灯笼的摊主大吵着,“小爷就是看看怎么了,看也要给银子啊?”

“十几只灯笼,你挨个的提了个遍,弄散了我卖给谁去啊?”那摊主满脸精明之色,大声的嚷嚷着:“你们说说,这小子不是捣乱吗?给钱给钱!”

青春痘少年眼珠一转,哈哈大笑,公鸭嗓刺耳的很,“提一下就会散,你这灯笼做得可不怎么样啊!我说各位啊,要是想买灯笼,可要想好了,别提回家一看,呀,灯笼不见了!”

林华啃着包子,正被烫的呲牙咧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差点被包子给噎住。

围观的人哈哈大笑,摊主气得跳脚,冲出来就要揪那青春痘少年,青春痘少年将灯笼往那摊主怀里一抛,转身扬长而去,“小爷有的是银子,可就是不给你!不就是个破灯笼吗?切,小爷不稀罕!”

摊主手忙脚乱的抱住灯笼,周围的笑的更厉害了,摊主面红耳赤,待要追上去,又不放心摊位,只得转回摊子后面去了。

林华连忙跟了上去。

许是吵了一架,青春痘少年没有了兴致,再也不看周围的东西,走的飞快。

林华人小腿短,在后面几乎要跑起来才能勉强跟上,刚吃了一半的包子也无法再吃,只能将纸袋紧紧抱住跟上去。

青春痘少年七拐八拐,路边渐渐没有了摊位和店铺,而是换成了居民区。

只不过开始是矮门窄院的,看起来都是一般百姓人家。渐渐的,民宅的大门就高大起来,基本上都是漆成了黑色,有些门框上还有花纹。

终于,青春痘少年在一间颇大的民宅前停了下来,抬脚就踢门。

门没踢开,少年少年就破口大骂:“人哪,死哪儿去了?给小爷开门!”

就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接着门就开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就开了门,抖抖索索的行了个福礼,“胜哥儿回来了。”

少年哼了一声,背起手就走了进去。

小丫头就关了门。

林华缩回头,急急的打开纸袋啃包子,边啃边打量四周。

四周都是民宅,看起来都是殷实之家,街道上干干净净,连个可以躲的地方都没有。

林华忽然打了个嗝,吃的太急,有些噎住了。可是没有水,林华不停的打嗝,最后急不过,原地蹦了起来,可是那口包子卡在嗓子里,不上不下,难受的很。

折腾了大半天,林华弄的满头大汗,那口包子才总算是下去了。

吃完了包子,林华摸摸舒服起来的胃,踌躇着是不是要上前敲门。

“只凭几个少年的恭维话自己就跑了来,万一这个什么王大娘名不符实,却是和乞丐头一般的狠角色怎么办?那可是才出虎口又掉进狼窝里!”

“不会的,就算是恭维话,也不会是空穴来风,这王大娘就算不是大善人,也应该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看着青春痘财大气粗的样子,王大娘肯定赚了不少钱'。。',那生意肯定做的不错,也肯定是个做事有原则的好老板,不会为了自己这样一个小孩子坏了规矩的。”

“谁说得准?那些走私贩毒的不都是有钱人,那坏事干的多了去了。”

“有钱的不一定是坏人啊。不是有很多有钱人都实行裸捐了吗!”

林华脑中念头乱转,有些退缩,又有些急切,不知道该不该去敲门。

这时那大门却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穿了一身青布衫裙,梳了圆髻,浑身上下收拾的干净利落的中年女人就走了出来,身边还跟了一个束手束脚的小丫头。

那中年女人走出来几步,身后又跟出一个三十几岁,满脸笑嘻嘻的女人,那女人声音爽朗,伸手去抓那中年女人的手,“哎呀我的好姐姐,您就放心吧。十天以后,我王婆子一准儿的把八个雪白、粉嫩的小丫鬟送到您手上。少一个,我王婆子啊,赔您十个!”

那中年女人手一顿,立刻堆起了满脸笑容,“我还不信你吗?那就这么说定了,十天后,北角门,你按时带人来。”

王婆子笑嘻嘻的点头,摇了摇那中年女人的手,笑道:“好姐姐放心,妹子一定会办的妥妥当当的,一定会让好姐姐你脸上有光的。”

那中年女人点点头,又和王婆子说了几句,约定若有变故一定要提前通知她,就带着小丫头走了。

王婆子笑嘻嘻的送出几步,在那中年女人一再挥手下才停住,看着那中年女人没了影子,才转过身去。

林华见那王婆子转身,双手握拳一挥,给自己打气,然后就忽地冲了出去,“王大娘等一等!”

王婆子转过身来,见面前站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身上袄裤有些破烂,像个叫花子,可看起来料子极好,脸上脏兮兮的,却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便带了三分笑意,审视的看着林华,问道:“你是谁家小姐儿,可有什么事情找我王婆子?”。

五、我在路上见过你

林华愣愣的看着就算诧异也带了三分笑意的王婆子,心中却在纠结是不是要跪下去,好像古代人动不动就会磕头,自己要不要入乡随俗?

王婆子见这小姑娘只顾发愣,却不说话,那三分笑意就又敛去了了两分,声音也冷了下来,“这位小姐儿,你可是有事?无事的话就快快回家去吧!”

林华顾不上再想,噗通一声跪了下去,“请王大娘救命!”

王婆子嘴里连连叫着“快起来快起来”,人却是退后了两步。

林华心中一冷,头却磕了下去,“王大娘,没有爹娘也没有钱,自己过不下去,又怕被拐子拐了去,求王大娘救命,将我卖到好人家去吧,我不要卖身钱,只要有个吃住的地方就行了。”

林华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做戏的成分,可是说了两句就悲从心来,越说越心酸,眼泪就止不住的滚落下来。

王婆子也不上前,只细细打量林华,见林华满脸的泪痕,小脸憋的红红的,额头上青紫一片却还是“咚咚”的磕个不停,年纪虽小,说话倒十分清楚,不由想起要找八个小丫鬟的事情来,“你爹娘呢?”

林华抬起头来,看着王婆子的眼睛,抽噎着说:“王大娘,我还不记事爹就没了,后来我娘来冀州投亲,可那亲戚早病死了,我娘生了病,没有钱,也去了,我住了好几天破庙了,实在熬不下去,还请王大娘救我一命。”

王婆子上前扶起林华,伸手给她擦眼泪,“你看起来也不过六七岁,说话却清清楚楚,跟个人精似地!啧啧,真让人心疼,来,快起来,快起来。”

林华不好意思的擦擦眼泪,结结巴巴,特意把年纪往大里说:“其实我都快8岁了,就是显得小了些。”

王婆子左右看看,就将林华带进门里。

林华心中打鼓,可是既然已经走出了这一步,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就紧紧跟着王婆子进了门。

进到门里,林华才看见门后站着一个低着头的小丫头,那小丫头赫然正是刚才将那青春痘少年迎进门里的那个。

“还不快关门!”

王婆子见那小丫头只顾绞着双手站在那里,不由哼了一声,直接下命令。

小丫头惶恐的抬起头来,飞快的关上了大门。

“磨盘一样的,不推不动!”

王婆子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小丫头,转脸笑嘻嘻的拉住林华的手,“走,小姐儿,你来找我王婆子,可算是找对人了!我啊,一准给你找个好人家,以后不敢说吃香的喝辣的,可至少衣食不愁。若小姐儿是个机灵的,那工钱啊,也是不少的。”

林华低垂着眼帘,抽泣渐缓,听王婆子说个不停,便抬起头来,对王婆子一笑,“多谢王大娘照顾。”

王婆子的家挺大的,过了迎壁就是极宽的院子,好像北京四合院一样的布局,但有所不同的是,每排房子的前面都有三四米宽的一个顶棚,到像是那种前出厦的房子,正面一排屋子正中的房间开着门,看起来很亮堂,像是个客厅。左右两边都关着门,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途的。

林华跟王婆子走了几步,客厅中就走出一个人来,正是那个青春痘少年,他抬头看见王婆子牵着的林华,立刻大声喊了起来,“娘,你怎么把这个小乞丐带回来了?”

林华抓住王婆子的手紧了紧,低下头去,瑟缩的往王婆子身边靠了靠,有几分是做出来的,有几分,却是真的怕被这个明显很骄纵的青春痘给赶了出去。

这青春痘少年手脚阔绰,言谈无礼,在街上行走任性妄为,回到家里直接踹门,只怕是个很得宠的,被惯坏的孩子。若是他看不惯自己闹了起来,那还真是个大麻烦。

王婆子只觉手上一紧,就见身旁的林华怯怯的低了头,一副被吓着的样子,儿子又一向不听话的很,便收敛了笑容,“胜哥儿要去哪里?”

胜哥儿一缩脖子,他虽然骄纵,却极有眼色,或者说是在能卡住他的人面前极有眼色,嘿嘿笑了起来,“娘,儿子哪儿都不去,只是看书累了,想出来精神精神。”

王婆子哼了一声,选择不提胜哥儿刚回来的事情,“后日交束脩,我会细细去问那杜夫子,看看你近日的功课如何!”

胜哥儿顿时笑得更加谄媚了,飞奔上前,也不嫌弃林华是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了,将林华挤到一边,抱住王婆子就如扭股糖一般的左摇右晃,“娘,儿子一向听话的很,那杜夫子看不惯儿子率性,经常欺负儿子的,他的话可做不得准,娘别听他的!”

王婆子心中虽知儿子胡乱厮混惯了,不是个读书的料,虽然他文不成武不就,又没有做生意的天分,可就这一个独苗,还是希望他能读书明理,因此坚持不肯松口,只说后日要去问那杜夫子。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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