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刹那芳华 VIP完结 >

第149章

重生之刹那芳华 VIP完结-第149章

小说: 重生之刹那芳华 VIP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芳华自然老实地说没有。

    孙玉敏既欣慰又有点不太相信:“真有了也没什么,不用瞒我,我不会告诉你爸的。我知道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那时候不一样了,你们两个感情又好,这么多年没见,干柴烈火的,我也能理解。不过,还是正正经经地等结婚后,更好。”

    芳华暗暗吐了吐舌头:您老说的这么开明,还不是不希望发生那事。不过,您老的眼光好,看中了个好女婿。要不是嘉辉,自己可差点就犯错误了。

    芳华跟老妈表决心:“您放心,只要没领证,我和嘉辉都会清清白白,不会越雷池一步的。”

    孙玉敏笑了:“唉,你们两个也快点结婚吧!那样我和你爸也就了了一桩心事了。”她又打开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找出一张存折说:“你看,你的嫁妆我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芳华一时好奇,打开一看,被上面的数字吓住了:三十万。

    爸妈虽然是高工资,但毕竟只是工薪族,这些钱基本就是他们的全部积蓄了吧。他二老也退休了,该留些钱养老啊!还给自己这么多钱,太过了。

    况且,几年前哥哥结婚,好像他们也不过只给了他两万而已。以前哥哥老说爸妈偏心,自己还不服气,现在才知道爸妈真的很偏心。

    芳华把存折合上放回妈妈手上说:“妈,这嫁妆我心领了,但钱我不能要。我知道,你们生怕我吃苦,用这嫁妆给我撑腰。不过,我长大了,要成家了,就不怕吃苦。”

    孙玉敏还在解释:“本来我们应该一碗水端平,不能给老大那么点,给你这么多。而且年轻人,也不该靠父母的钱。不过,谁让你在那么老远的京城呢?爸妈都照顾不到你,只能多给点补偿了。嘉辉虽好,但是女孩子还是要有笔丰厚的嫁妆,在婆家才更有底气。”

    芳华笑了:别看老妈平时总夸奖嘉辉贬低自己,今天这话还是看出来了,自己才是她亲生的。

    她开心地在妈妈怀里撒起娇来:“那这样,我们就告诉嘉辉,你们给了我这笔嫁妆,给他看看这折子,然后你们就收起来,就说是给我保管着。这样让他看得着,摸不着。嘿嘿,以后他肯定不敢对我不好。这不就行了!”

    孙玉敏也笑:“嗬,你倒好,就会欺负嘉辉那老实孩子。这钱吧,还是你们拿去买房子好了。我知道,你哥那儿还有你的一点钱,加起来买个小户型,两个人够住了。不过户主记得一定要写你的名字。”

    芳华还是不依:“不嘛,这钱就你们收着。至于买房子,我和嘉辉一点点挣钱、贷款买就是了。这样,房子就像是我们亲手搭建起来的一样,住起来更有成就感,更像是自己家。”

    “还说长大了呢,说话还这么幼稚,这么不会为自己打算。该清高的时候咱们就清高,该现实的时候还是得现实,知道吗?这钱就是爸妈给你的。爸妈有退休金,不需要这么多钱。可是你们小两口就不行了,孤身在京城,没房子连婚都结不成。你要是不要,等你们一结婚我就直接给嘉辉好了。反正他也比你可靠点,钱交给他管就对了。”

    “嗯?不是一般当**都教女儿把住家里的财政大权吗?你怎么还要我交给嘉辉啊?”

    “那谁让妈知道你就不是个会理财的人啊!读书,老大不如你;理财,你不如老大。嘉辉虽然也是个读书种子,不过他可不像你是个书呆子,所以你们家的财政大权还是交给嘉辉好了。而且,两个人过日子,相互信任是最重要的。你如果不信他,我们就不会让你嫁给他,更不要说给他这么笔嫁妆了。既然信他,那谁掌握财政大权不都一样。当然啦,你也不能一点不食人间烟火,自己也要有自己的私房钱……”

    芳华不说话了,就只搂着妈**脖子,在妈妈怀里静静听着她传授婚姻经验。

    她心里很踏实,不是因为父母给自己的那笔嫁妆,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无条件的支持。

正文 一百六十二、家人(三)

    一百六十二、家人(三)

    林志辉在厨房里主厨,嘉辉打下手帮忙。

    这老丈人和女婿相得的可是不多。林志辉又是个比较严肃的人,嘉辉也不是善于插科打诨的人,两人之间的气氛就有点沉闷,说话基本上围绕这鱼怎么做、这肉怎么炒等主题进行着。

    终于,林志辉状似不经意地问:“嘉辉啊,刚才你说你也准备去北京工作?”

    嘉辉毕恭毕敬地回答:“是的,叔叔。”

    “其实小妹也不是不可以回川医的嘛,说说你的想法?”

    “哦,我是这么想的。首都的地缘优势绝对不是地处盆地的成都能比的,光是开学术会议交流什么的,就方便太多了。在北京,无论对我还是芳华的发展都是最好的。特别是芳华,她是个很单纯的人,只知道干好工作,在人际关系方面根本不会搞那些复杂的事情。她这种性格,就适合在一个上级对她很信任很赏识的环境下,才能很好地发挥才能,取得成就。”

    林志辉不禁说;“我好像听小妹说过,她和川医的时院长私交不错,当年本来是准备考他的研究生的。”

    “嗯,时院长是很欣赏芳华。但是,他在川医也不是一手遮天的。而且,他的改革还是得罪了一些人。如果,芳华去时院长手下干,这些明争暗斗难保不会影响到她。另外,今年已经基本定下来了,华西医大将要被川大合并了。这件事不管利弊如何,但对医院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影响,这一两年可能都会有点人心惶惶的。所以我觉得,芳华还是不要来赶这趟浑水,她还是呆在301比较好一些。”

    “301那种地方,应该争权夺利的事情更多些吧?”

    “本来是那样的。可是,叔叔,你可能还不清楚芳华是怎么去301的吧?她很幸运,认识了些很有能量的人,他们的影响力足以保证芳华在301不受别人的倾轧排斥。所以,芳华就像在台风眼中那么安全,正好可以安心地**的事业。”

    嘉辉早就从芳华的描述中,分析出了芳华呆在301的好处,而这是懵懵懂懂的芳华从没在意的。嘉辉也由此在心里深深感激江波对芳华默默的照顾。

    “哦?这么说,你也打算去301了?”

    嘉辉微微一笑:“芳华是女孩子,少受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是应该的。至于我,就没关系了,人情世故本来就该是我为她承担起来,而不是反而沾她的光。再说,301更适合临床工作,不太适合搞研究,我会去北京其他单位试试的。”

    林志辉点点头:“嗯,好,有志气。我支持你!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北京?”

    “我和四爷爷谈过,他说我至少应该在川医呆够一年才能走。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我会去北京,先帮芳华搞定她的研究生课题,也可以顺便考察和联络一下北京的工作单位。”

    林志辉暗暗赞许:嗯,心思缜密,做事有计划。这一点,的确是自己家两个孩子都比不上的。玉敏确实比自己有眼光啊。

    林志辉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放心地把宝贝女儿交给这个小伙子照顾了,他的面色也不知不觉地温和了许多。

    他又缓缓问道:“北京的房价可是不便宜啊,你怎么考虑的?”

    嘉辉恳切地说:“这个嘛,您不用担心。本来有些事还没做成之前,我不太想说。不过既然叔叔问到了,我就给您交个底。就是现在马上要我在北京买房的话,我也没什么问题。”

    林志辉倒不是不相信嘉辉的话,只是确实有点意外:“你怎么有那么多的钱?在美国实验室里也挣不到什么钱吧?”

    “哦,这个是我的一个机遇吧,在机缘巧合下发了笔小财。不过叔叔,这事儿,请您先不要告诉芳华,因为我还没和她说,还想给她一个惊喜。”说到这,嘉辉也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好吧!到时候别把我们家小妹吓着就行!那——你和小妹都没说,怎么又告诉我呢?”

    嘉辉看着未来的泰山大人,面带微笑;“叔叔,我想如果不和您说清楚,您恐怕即使同意了我和芳华的婚事,心里还是多少有点疙瘩,担心自家女儿受委屈吧?所以,我给您交个底,就是请您放心,我完全有能力照顾芳华一辈子,给她一辈子的幸福。”

    林志辉看着这个沉稳的年轻人,也微笑着点了点头:“好,那我就相信你了。小妹是我们林家的宝贝,我们自然会给她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不会让你们梁家吃亏的。”

    嘉辉暗自松了口气,知道林爸这里自己算是真正通关了。他轻松地说:“那就谢谢叔叔阿姨了。不过,那嫁妆就是芳华的私房钱,我保证不会动用一分钱的。”

    林志辉摇头:“诶,也不能这样。你们两个结了婚,做什么事都应该同心同力,钱财不必分得太清楚。当然,你是男人,应该多承担些责任,比如负担家用什么的!”

    说来说去,他也还是认为嘉辉应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壮劳力。当然,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嘉辉也完全赞同这一点的。

    准翁婿二人话都说开了,倒是都感觉自在放松了,就开始认真交流起厨艺来。这个嘛,别看林爸年纪大,可就没有小梁同学的经验丰富了!即使这些年在国外,他的手艺也没落下。

    在斯坦福的中国留学生中,嘉辉的厨艺可是很有名的。大家在逢年过节聚会的时候,都让他来领衔主厨。他做的改良川菜总让大家赞不绝口,也因此可以稍解一些思乡之情。

    所以今天,本来说好是林爸主厨,最后和平演变成了嘉辉主厨。两人密切合作,整治出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

    各色海陆空、炒炖拌的菜肴摆了满满一桌,一家六口人也团团圆圆地坐了一桌。林家真是好多年都没吃过这么热闹的年夜饭了。

    林志辉很高兴,还开了瓶红酒。家里人除了大嫂,人人都倒上一杯红酒,举杯互祝新年快乐。

    开吃后,芳华看着桌上的红油鸡块,不禁想起小时候吃鸡的事。那时生活条件比现在是差远了,平时往往吃素或只带一点肉末的“肉”菜,到周末才能吃顿大肉改善一下伙食,吃鸡也不是月月都能吃到的。

    每次吃鸡的时候,为了避免哥哥多吃多占妹妹的那一份,爸妈总是公平地一人给一只鸡大腿。不过后来生活条件好些了,吃肉也不稀罕了,自己竟然不喜欢吃鸡腿,嫌它肉太多。于是,鸡腿就都给了哥哥,自己就只吃鸡翅膀和鸡爪子一类。老妈还总说自己是个不会吃的人。

    芳华正在回忆呢,林征宇刚好夹起了一块鸡肉,一看是翅膀,很自觉地往小妹的碗里递了过来:“诺,你的翅膀!”

    芳华笑了笑,一边接过来一边说:“哥,你小时候就是吃鸡大腿吃多了,才长一身肌肉吧!”

    林征宇点头:“是啊,我要是多吃鸡翅膀,也早就像你一样远走高飞了。”

    芳华找到盘中那目标明显的鸡腿,夹起放在大嫂碗中:“嫂子,多吃点,让我的小侄儿以后长得比他爸还壮实。”

    没等嫂子道谢,林征宇忙纠正道:“错了啊,是侄女!我可是喜欢女孩的。”

    嫂子瞪他一眼:“那我要是生个小子呢?”

    “啊?!那我也喜欢。不过——,我们还是生女孩,好吧?女儿多好啊,女儿是妈**贴身小棉袄啊!”

    芳华看着哥哥那陪着小心跟嫂子商量的样子,吃吃地笑起来。一转眼,她却见到老妈夹起另一块翅膀放在嘉辉碗中,什么都没说,只是微笑着往自己这边又看了一眼。

    嘉辉含笑点头,说了声“谢谢阿姨”,也向自己这边看过来。芳华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地转过头,不过她嘴角还是翘了起来。

    她一边啃着翅膀,一边想:老妈,吃个鸡翅膀都能让你这么“上纲上线”的。我不管啦,我就是纯吃鸡翅膀而已!

    今天的菜是嘉辉主厨,自然让芳华的胃口大开。她这么捧场,嘉辉开始还很高兴,后来发现她吃得有点多,考虑到中午都吃过一顿,嘉辉便劝芳华少吃点。

    芳华也知道该控制着点,无奈嘉辉做的菜太好吃了,最后她还是没管住嘴,吃得有点撑了。

    饭后,林征宇提议出去放鞭炮,顺便可以让芳华散步消食。林家二老让几个年轻人只管去,他们就在屋里准备看春晚了。这时候的春晚已经对大多数年轻人没什么吸引力了,但年纪大的人对春晚还是有一定感情,一个节目都不想漏掉的。

    城区内禁止燃放鞭炮,需要步行二十来钟左右到江边某处才可以放。林征宇告诉芳华地方后,让她和嘉辉慢慢走过去,他将烟花爆竹都放在车里,先开车带着老婆过去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