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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时代]平行时代-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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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教务处,我在林荫小道上踱着步,路旁的长椅上依偎着许多情侣,他们在树下谈心、拥抱、亲吻,享受着冬日里难得的温暖日光。花园里的三角梅开了,掩映在深绿色的常青树背后,像火一样的燃烧着。再远一点的地方传来了拉拉队呐喊助威的声音,那些声音充满活力,像是婴孩呱呱坠地后发出的第一声长鸣。
  我走过小径,穿过花园,走下长长的阶梯,道路上挂满了冰帝与青学友谊赛的横幅,上面用黑字写着简短的祝福。我一边走着一边打量着四周,每一处的风景都隐含着一个年轻的故事,都代表了一个特殊意义的名词,而这一切都即将和我说再见。
  再一次来到网球场,感受到的是截然不同的氛围。观众很多,有来自不同阶层的,还有一些媒体在场拍照。我选择了最上端的位置,刚刚坐下,全场立即就安静了下来,像是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所摄。
  我看过去;场上的钟国光正在和季步握手,他们握手的动作持续了将近一分钟,像是在交流着什么,观众席上的镁光灯闪了好几下,似乎是很想记录下这个镜头。
  比赛很激烈;两个人的速度都很快;动作很有力;战役很快就进入白热化;场上的观众受到了感染;全都绷紧了神经。我的手机传来了一丝震动,是崇光发来的短信,问我吃没吃午饭,抱怨着医院里的粥难吃。
  钟国光用了一个零式削球拿到了一个开门红,全场都跟着沸腾起来,我也跟着拍掌,在所有人消停下来之前退出了球场。
  其实,我是想亲自同他道别的,但现在看来,好像没有那个必要,他有他的梦想,我也有我的追求,我们都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黑夜出逃

  回到家的时候,门卫换了一个人,他用怀疑的眼光盯了我半响,直到柳姨出现,他才真的相信我是这所公寓主人的女儿。然后他一个劲的道谢,我看着他卑微的样子,突然有些想笑。
  “夫人这几天一直都是闷闷不乐的;本来先生已经计划好了他们的蜜月要去马尔代夫的;但看到夫人这个状况就取消了,我说小姐啊,你也应该体谅体谅夫人的心情,她这些年在国外不容易,你曾一度是她活下去的动力,虽然现在你长大了,她也找到了幸福,但你们终究是彼此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我明白。”
  柳姨看着我,叹了口气,摇着头就走开了。她知道的,我打定主意要做的事,没有任何人能令我改变主意。
  明女士坐在落地窗前的圆椅上看报纸,费启思在一旁帮她剥橘子,一副恩爱的模样。但她一看到我,立刻就起身走开了,像是一点都想要看到我。
  “静好回来了,是有什么事情吗?”费启思向我迎过来,顺道将茶几上的热茶递给我。
  “我要退学。”我取出退学申请交到费启思手上,“我需要你的签字。”
  “退学?”费启思吓了一跳,一脸震惊的看着我,“为什么突然要退学?学校出了什么事吗?”
  “不是,是我的意思。”
  费启思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我知道的,他是没有权力签这个字的,但这是我第一次用祈求的语气同他说话,他不忍心让我失望,他一直在尝试当一个好父亲。
  “我明白了。”
  见他迟迟没有动静,我一把抓起申请书,转身就向楼上走去。
  “静好。”他叫住我,“我已经拜托了朋友联系到国外医疗所的胃癌专家,他们需要病人的资料进行分析,如果你愿意,就尽快他的病症资料整理好交给我,这种病,越早治越好。”
  “谢谢。”
  我走下去拥抱了一下他。
  他学着明女士的动作抚摸着我的头发,微笑着说,“我和你妈妈都希望你好好的,也希望你爱的人好好的。”
  我吸了吸鼻子,感觉有些酸涩。
  明女士靠在落地窗前;视线投向远方;很认真的看着什么;即使我故意将门弄响她也没有回头。
  “我要退学。”
  “你可以舍弃多少?”她依旧没有回头,有些答非所问。
  “只要我够的着的,都可以。”
  “未来?荣耀?亲情?甚至是、、、、、、性命?” 
  “我不明白。”我走到窗前,同她一起眺望远方。
  “什么不明白?”
  “为什么你对这件事这么执着?难道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你想说什么?”她问。
  “我只想说我很感谢你这么多年、、、、、、、”
  “不要跟我说感谢!”她瞪大眼睛盯着我,压低了声音说,“不要把我当成那些人一样,听到一两句感谢就感动的落泪。我养你是因为那是我的义务,现在我干涉你那是我的权力,权力与义务本就是共存的,我绝对不会将我女儿的未来交给一个没有明天的人。”
  我看着她;久久的沉默不语。
  不可否认,这句话,深深的刺痛了我。
  “你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我轻声说,“如果费启思生了病,在快要死掉的时候遇到你,你还会嫁给他吗?”
  “关键是他没有生病。”她反驳道,脸色更加难看。
  “是,他没有病,但我可以反对他与你的亲事,我是你的女儿,我有权反对他成为我爸爸。”
  “是的,你有这个权利。”
  “但我没有。”我笑着说,“因为你喜欢他,这就足够了。”
  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我从来没有想过凭借这句话话就能令她改变主意,她的固执,我比任何人都明白。她趁我洗澡的时候拿走了我的手机,还锁上了门,不仅是门,连窗户都锁上了,我知道她是想要困住我,不让我去见崇光。
  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心里无比的烦躁。我并不是因为被关起来而感到烦躁,而是因为和崇光失去了联系而感到烦躁。我们之间的联系好像也因为失去了手机变得淡薄起来。我担心着他是否有好好吃饭,是否有好好吃药,是否正在承受着病痛的折磨。
  凌晨一点,我知道我该走了。
  打开衣柜,上次从崇光家穿回来的那套衣服就挂在最中间,因为害怕有所折损,还特意用薄膜套起来。那天我穿着它回到这里,现在我就将穿着它离开。 
  夜空里有人放烟花,我从草地上爬起来,正好看到烟花在我头顶盛开,像是在欢庆我的成功逃离。
  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建筑,二楼上的窗户边出现了一个人影,我猜测应该是柳姨,她是在做睡前检查。
  随着窗帘的合拢,最后一盏灯随即熄灭。
  “再见。”我对着眼前的空气,轻声的作着道别。
  路边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上锁,路灯执着的亮着,街道空无一人,几只夜猫正在小巷里上演着夺食的戏码。
  也只有这个时候,这片土地才会出现这样的宁静,所有人都在沉睡,唯有黑暗一直睁着警惕的眼睛。
  我将衣服的领口拉到最高,尽量减少冷风入侵的机会。巷口传来打斗声,我脚步一顿,刚转过头就看到一个人从路边的巷子里冲了过来,他的脸又白又硬,在灯光照射下,看起来想一把刀,冷酷,无情。
  席城?
  我惊讶的愣在了原地,他从我身边穿过,像一阵风一样窜进了另一条巷子。
  “站住!兔崽子,给老子站住!”
  伴随着杂乱的脚步声,一群举着刀棍的人出现在了马路对面,一个个都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左顾右盼的同时还嘴里念念有词,凶神恶煞的面孔上标着四个字——“我是恶人”。
  “喂,女人。”为首的人用刀指着我问,“有没有看到一个人从这里跑过?”
  我不动神色的后退一步,避开他那死耗子一样的口臭以及说话时喷出的口沫星子,木楞的点了点头,朝他身后指了指。
  “追!”
  那人一发话,一群人就朝着我指的地方飞奔而去。
  我正要离开,两个人挡住了我的去路,是刚刚那伙人里面的。他们看着我,像是苍蝇盯着一块肥猪肉,好吧,原谅我找不到比这更加合适的词了,虽然我并不想把自己比喻成猪肉。
  一人摸着下巴说,“我们可不是他们,一群不懂欣赏的蠢货。”然后与另一个人相视一笑,抖动着肩膀,露出猥琐的表情。
  但他们的表情没有持续多久,一辆车横冲直撞的就从马路上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眼看我们就要命丧于此时,车子突然以一个帅气的摆尾就停在了我面前,车上随即下来了一个人,穿着一身非常正式的西装,径直走向那两个人,仅仅用了两招就将对方撂倒了。
  真逊!
  我看着倒在地上的两个人,暗暗的竖起了中指。
  “你没事吧?”
  声音来自我身后,很年轻,西装男人示意我转身,一个穿着黑色呢绒大衣的少年就靠在车门上,正是仅有三面之缘的季步。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是一体的

  对于季步,我没有太多的印象,只知道他家很有钱。
  我一进到车里,瞬间明白了这个有钱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
  车内的空间很大,足够开一个小型的会议,昂贵的皮沙发,做工精细的内饰,豪华的配套设施,我不禁怀疑喝水的杯子是不是都是水晶制作的,那晶莹剔透的光足以耀瞎我的双眼。
  “谢谢你;季步。”我品着手中的热饮,微笑着对他道谢。
  虽然没有他的出现我也可以解决,但道谢总是没错的。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街上乱逛”他有些好奇的打量了我,注意到了我背上的包,“该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差不多。”
  为了生病的男友,不顾母亲的反对,夜里跳窗出逃,怎么看怎么像一部八点档的言情剧。我突然感觉有些莫名其妙,难道我的人生就不能有更好的选择吗?或者我可以完全不用理会周遭,只要我觉得我的选择时正确的,这是我的人生,还他人有多大的干系?
  “那个人呢?怎么没来接你?”
  “他不知道这些,他以为我只是回家了。”
  我并没有告诉崇光我要退学的事,在世人看来,学历是安身立命的本钱,是一条通往梦想殿堂的捷径,他如果知道我为了陪他放弃学业,他会感动不安和愧疚。
  “对了,今天的友谊赛怎么样了?”我将话题转移到他身上,感情这话题,并不适合此刻的场景。
  一听到友谊赛,他的目光变得更加疑惑了,“我看到你了,在国光赢下第一球的时候,你悄悄的走了。”
  “我临时有事。”
  “原来真的是你啊!”
  见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我知道我被诓了。
  “我以为你是来给国光加油的呢。”他有些感慨的说,“青学今年加入了一个龙马,整体实力有所提升,国光还是老样子,喜欢用零式削球。不过我也不会大意,华东大赛的战役已经打响,青学与冰帝迟早会对上,到时一定要一决胜负。”
  他说着,脸上突然就有了光,这种光,我并不陌生,曾经在钟国光脸上、周助脸上都见过。
  真是一群可爱的少年,我微笑着想,会为了梦想而发光人,不仅可爱而且可敬。
  车子开得很快,大概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到了医院。
  下车的时候,我对季步说,“再见,还有,不要小瞧任何一个对手。”
  “我会的。”季步点了点头。
  一阵风来,我缩了缩脑袋,尽力将j□j在外的脖子塞进低矮的衣领里。
  季步从车里下来,递过来一条白色围巾。
  “不用里,我进去就用不着了。”
  季步像是没有听到我的声音,执着的将围巾缠到了我脖子上。
  他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如果你怕你男朋友看了误会,那就在进门之前将它扔掉好了,反正我家又不缺一条围巾。”
  好吧,我说服自己,是他施舍给我,可算不上是我浪费。
  夜晚的医院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我一路走过,基本上感受不到活物的气息。值班的护士已经趴在柜台上睡死过去了,几个实习生推着几个担架从电梯里走出来,担架上是被白布掩盖着的尸体,是用来作解剖课用的素材。
  人死后都会变成那个样子,无论生前是多么的鲜艳,多么的高贵,死后都只是一坨肉。
  崇光说,他死后一定要火化,然后将他的骨灰撒到空中,永远与风作伴。
  我说,好啊,那样我感受到了微风就能感受到你。
  轻轻的推开门,崇光躺在床上,呼吸很匀称,没有再戴那个丑到爆的呼吸器。我伸手抚平被他弄乱的被角,然后停留了许久,我想起了小时候,那个男人总喜欢站在我的床前默默的注视着我,一站就是几个小时,那时我不明白,我睡觉的样子真的有那么好看吗,但现在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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