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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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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夕阳普洒一地了落日余晖的路上,一个男子装束的绝美少年手里牵着另一个笑容灿烂,同样美如精灵的小女孩,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扯得长长的,他们的后面跟着四个望着他们,眼中带笑,同样不逊色地风华绝代的男子。
  仿佛从画中走出来一般,画面和谐而温煦,美丽柔和。
  女孩一般蹦蹦跳跳地跟在少年身边,一边好奇道,“老妈,去那里会很好玩吗?”她的眼中划过一丝同这个年龄的孩童不同的狡黠诡异。
  少年浅浅一笑,“是啊,忆君会玩的很开心的。”
  奇怪的对话,却有出奇的温暖。
  心灵深处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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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苍穹广
  水声潺潺,崖间流下的泉水飞溅而下,荡如如古城墙上的铜铃一般动听悦耳的声音。
  崖下是一片清亮的水洼,水洼四周雾气缭绕,弥漫着层层白气,青石为台,各种形状的碎石在水底晶莹透亮,四周树木围绕,平展的水面如同一块巨大的明镜,倒映着璀璨日光,如丝如镜,耳畔鸟鸣虫畅,啾啾不绝。
  四面环山,山峦耸立,连绵不绝,看上去一片傲然挺立之势。
  谷中有些闷热,一直前行的人群开始停歇,我看到那水干净清洁,于是快步走过去,掬起一棒水喝下,只觉得一片清凉,头人心脾,心头因为长期坐马车的眩晕感而蒙上的阴霾减少了很多,忆君见我如此,也仿似喝了一口这清幽的山泉,这样干净无污染的山泉在现在可没有了。
  一路来,我竟然惊人地发现,一向什么都能忍耐的我,竟然晕马车,而且晕的惊天地泣鬼神,从出发不久便开始呕吐,吐得肝肠寸断,吐得胃快出来了,而后的几天,我吃什么便吐什么,我也吐得麻木了,吃了之后准备吐出来就行,在这样的颠簸中,我们终于来到了约定的地方。
  这是我们离开锦国的第七日,也快要抵达后秦边境,同燕国众人约定要汇拢同行的日子。
  也正是在此刻此地,再次遇到她。
  其实直到今日,我都没有告诉他们,告诉青刺,小七,莲,歌空,甚至师傅,云影我早已渐渐地想起了很多事,作为安锦的事一件件开始想起来了。可是却对我曾经是谢尾萤的事一点也想不起来,每次强迫自己去想的话,就会头痛欲裂,只会在梦中朦胧的有一个银色紫色相见的邪魅双瞳的男子哀怨底望着我,他甚至在流泪,每次梦到我的心都好痛,可是,我怎么也看不清他的脸,怎么也想不起那个人,他到底是谁,我一直很疑惑,问起其他人,他们都回答得支支唔唔,说他们也不知道,问了几次没有结果,我干脆不问了,后来梦见的时候我已经习以为常,让他顺其自然,不愿多想。
  青刺曾经说过我的一部分记忆是受了很大伤害和刺激在心里意识中强迫自己忘记的。
  我记不起任何伤害和伤害我的事情,可是作为安锦的事却日渐清晰起来,四年了,我一直没有说,是因为既然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那么,便不要去破坏这种宁静,去破坏此刻的和谐美好。
  所以,我选择了继续忘记。
  而关于那个我曾经是谢尾萤的人,我想不起任何,就像我始终不相信我曾经是皇帝的妃子一样,那也太荒谬了,我怎么可能做一个皇帝的妃子呢,那太扯了,我一直不相信,不过,既然已经忘了,也不必再想起来,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想必也不会有多少美好的记忆。
  忘了好。
  七年了。
  现在我终于想起了她,这个妖娆坚强的女子。
  我们分别了七年了,我依然记得那个在我背上为我哭泣的女子,记得第一次看到她妖媚的舞姿时的惊艳,记得她离开时为我做的一切,记得她绝美的容颜,记得每次看到她的快乐,记得我们一起喝酒吟诗作对的日子,记得她离开时给我的承诺,记得她说我爱你。
  曾经风华绝代的英俊少年已经长大,变成倾城绝世的锦国之主,而曾经绝美妖冶的女子也变成了一个成熟高贵的长公主。
  我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做了易容,全身都是妇孺打扮,还带着同样打扮得脏兮兮的忆君,还有一身灰袍的莲,看上去就是普通的一家人,不过,我的妆容更老了些,于是我便扮成了莲的随身侍女,不过有点怪异的是,我手里牵着一个孩子,怀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宠物——赖在我怀里睡觉的小白。
  “他们来了。”莲在我耳边轻声说道。
  我站在角落看着高高地站在马车上准备出来的她,高贵的发髻上缀满精美的金银步摇,精致的妆容,依然绝美的脸,只是上面多了威严和一直高贵气质,神情平稳内敛,一身紫色锦绣云纹深衣,暗红色的轻裘披风,手腕上戴着镶嵌着红色宝石,雕工精美的黄金手镯,高贵,典雅,仪态万方,国色天香。
  不愧是燕国的长公主,真正的当权者。
  慕容旦呓长公主,连皇帝也要让她几分的人。
  我看着她,依然是水波般荡漾,如桃花般妖艳勾魂的丹凤眼,依然是那个让我美得让我流口水的她,依然是她。
  仿佛是注意到我灼灼的目光,她有些感应地看向我这边,秀美微微皱起,我急急躲开,她淡淡扫了一眼,便移开了,倒是看到一身灰袍的莲时,有些微微呆楞。
  莲看到她,举步走过去。
  我低着头,恭敬地跟在莲的后面,忆君大眼睛骨溜溜地转着看着我,又看看那个美人旦呓姐姐,颇有兴致地在那揣测我们之间的过往。
  这个小妮子,从小好奇心强,我真担心她哪一天栽在好奇心过剩上了。
  我跟着他走进一个像临时搭起的帐篷的地方,才进去,我就看到一个熟悉而又怎么也想不起的人,有些稚气青涩的脸,上面有同旦呓姐姐一般邪魅的丹凤眼,我一时想不起他是谁。
  好熟悉的感觉,仿佛曾经有过惊鸿一瞥一般。
  脑子里一直回忆近几年来一直闪现的片段,一个一个闪过。
  直到我看到他身后的两个大汉,终于想起来了。
  一个金黄色大汉,一个栗色头发,还有络腮胡的大汗!高大结实的两个大汉。
  那个烟花绽放的夜晚,我的生日,整个晋国的夜空都被一直燃烧的烟火照亮了,绽放,繁华落寂,在京城最大的酒楼昌陌楼里,他冒充锦少出现,还被我拆穿之后,心存怨恨,那个自称旦呓姐姐的亲弟弟,当今燕国之王慕容皝,我记得,他有一双同莲相似的宝蓝色的眼睛。
  那个爱着自己的姐姐,为了姐姐而跑到晋国找那个所谓的锦少不平的异国少年。
  当我正失神看着他的时候,他不经意地瞥过来一眼,我急忙低下头,恭敬卑微地站着。
  忆君是个孩子,她可不管,还是狡猾地打量着这里面。
  “老妈,这些叔叔阿姨你都认识吗?是故人?”她轻声询问,自顾自地猜测。
  我点点头,脸上依然平静无波。
  
  “皇兄,你还是不愿认我们吗?”忽然,在我们分神之际,帐篷里响起一个无奈动听沉稳的声音。
  是旦呓姐姐。
  莲微微一笑,“长公主,世间再也没有那个慕容家的人了,此次我是代表少主而来,是作为玛雅世人的祭司而来,那些前尘往事,莲已经忘了。”
  听到他这般说,慕容旦呓脸色一凝,苦笑一下,不再说话。
  “皇兄,你是皇兄——”慕容皝显然事先并不知道,有些惊愕,激动地就要跑过来,可是看到自己的姐姐哥哥表情都淡淡的,似乎觉察到了其中的不妥和怪异,一时愣在那。
  我猜测以旦呓姐姐的聪慧应该早就知道慕容翰不是真死,而是诈死,而且他肯定也发现慕容家真正存在的意义了。
  莲带着干净的笑容对慕容旦呓道,“想必你已明白了所有真相,那么,也该知道我此次来的目的。”
  慕容旦呓定了定神,突然跪倒在地,恭敬道,“慕容世家愿永远追随少主。”
  她早就知道,玛雅世人全都觉醒,蔓延了整个大陆的锦国悄然崛起,短短几年之间已经引起了整个大陆的惊慌,被任命为下一任祭司的哥哥也出现在此。
  她自然明白。
  那个被他们慕容世家守护的凤非的主人出现了,他们慕容世家一辈子追随的主人也出现了。
  几百年来的梦想也快要实现了。
  统一大陆。
  建立一个强大而欣欣向荣,百姓齐心的国家。
  在她心中,那个少主,自然会是一个心怀天下,光风霁月的君子 。
  必然是一个仰观天穹苍茫,俯瞰河山雄丽,四下众生俯首,心胸如大海一般能容纳世间万物,目光如苍穹一般宽广圹埌,思想如群山峰峦一般环绕整个苍生大地。
  我站在角落的阴影中,看着他们虔诚的目光,真正臣服的跪拜,突然,心中有一种异样的动容弥漫开来,我突然明白,我的到来并不代表我一个人,而是那么多人,那么多家族,甚至国家期盼了几百年的奇迹。
  我身上背负的,有太多人的希望,太多人的信任。
  我,从来都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
  忆君从小懂事,此刻小小的脸上,也有了几分动容,她是明白的,我早已把我的一切身份没有任何保留的告知过她,她是我安锦的女儿,未来,我的一切都该由她继续完成,这也是为什么我带她来,没有刻意让她避免很多事,她必定有长大明白的一天,何必哎哟隐藏什么,所以,我会让他参与一切,看到一切,她未来的臣民。
  忆君面色微凝,想必她也明白,我身上背负的,代表的,是什么,那些与她息息相关,我们是血缘,无法割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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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沉香凉(上)
  后秦,都城咸阳。
  风和日丽,繁花似锦。
  直到来到这,才知道咸阳城多么繁华,商旅众多,城市商贩广集,街上全都是赶集的人,热闹非凡,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和预想中的差很远,人们都说北方有些偏蛮夷之地,但是确实中华文明的起源之地,有悠久的历史,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有丰富的风土人情,还有广阔的视野,繁华的经济。
  难怪他们的王宇文嵌想统一各国,这种雄心壮志,这种野心是每一个登上那个顶峰的男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只是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失败了,或者有些人根本就没去做。
  自古只有那样容纳百川的胸襟的人才能登上最高处,俯瞰这片大陆,锦绣河山。
  我靠在马车微微打盹休息一会儿,一路上我吐得胆汁都快出来了,只能闭目修养,而小白直接赖在我的怀里整日睡大觉。
  倒是忆君活蹦乱跳,像只精力旺盛的猴子,一路上她也不甘寂寞,缠着莲替告诉她他去过的地方,莲离开燕国之后便一直四处游历,四海为家,也明白了很多异国的风土人情,他到过的东南亚国家,几乎踏遍了那里,所以,有很多新奇的见闻让忆君很好奇。
  说道天竺的时候,我的耳朵顿了顿,天竺,不就是古印度吗?
  当莲说道风俗习惯中印度人不吃牛肉的时候,忆君好奇道,“莲叔叔,为什么他们不吃牛肉呢,我就很喜欢吃啊。”
  莲好笑道,“因为天竺国的人都很尊敬牛啊,在他们眼里,牛是神物,是不可以亵渎的。”
  “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尊敬牛呢?”忆君又开始她的好奇细胞准备问十万个为什么了,这家伙,常常问到别人无语的程度。
  莲也显然没想到一个四岁的孩子对这些这么感兴趣,微微愣了愣。
  看他表情有些为难的样子,有些不忍心他被小妮子捉弄,便懒懒地靠在一个角落淡淡道,“我来告诉你吧,忆君,不要再烦莲叔叔。”我顿了顿,接着道,“在天竺,有一种宗教盛传,而在那个宗教信仰中,牛便是他们的主神的湿婆的坐骑,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对牛不敬,便是对神的不敬,所以,在天竺,牛的地位甚至比人还高,天竺任有一半还要多的人都是这种宗教的教徒,敬牛如敬神,他们觉得每头牛都乘坐着湿婆神,巡视着天竺那片大地,他们对牛有一种超乎寻常人的神圣宗教感情,这是我们很难理解的,但是,忆君,对待任何新事物,或者别人的习惯和风俗,我们都要学会尊重,只有你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明白了吗,忆君?”
  我睁开双目,定定的望着她似懂非懂的目光,认真道,“忆君,你要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是可以践踏的,可是他的尊严绝对不可以践踏。”
  忆君点点头,眸中闪烁不定,我知道,她听得东。
  可是,接着,她条件反射的问道,“可是,什么叫宗教感情呢?”
  我言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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